光棍為娶妻用妹妹"換親" 妹妹剛結婚即自殺

(原標題:為給沒有血緣的哥哥換親, 我賠上了自己一輩子的幸福(圖))

受訪人: 小雅化名 女 20歲

採訪人: 荊雯 蘭州晨報記者

採訪時間: 2月29日

採訪方式:網上

與心愛的人這一別,我將失去人生唯一一次獲得幸福的可能

我想把我的故事講給你聽,你願意聽嗎?我不知道人的命運是否生來就不平等,有些人一出生就得到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的疼愛,而有些人連出生都是多餘的。我就是後者,所以我從來都不知道我為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上。

我很小就被親生父母遺棄了,養父母發現了我,把我抱回了家,否則,我也活不到今天。養父養母對我很好,讓我有了快樂的童年。不幸的是,養母在我10歲時,就離開了人世。從此,我和養父,還有大我8歲的哥哥相依為命。懂事以後,我聽說我的親生父母當時已經有兩個姐姐了,為了躲避計劃生育,能繼續生兒子,爺爺看我是個女兒,就把我丟了。

知道了這些事,對我的心理傷害很大,我從小到大心裡一直都有陰影。說實話,我對親生父母是有怨恨的,如果不是他們當初生下我,又遺棄我,也許我今天的生活是另一番模樣,也不會如今陷在痛苦的生活里度日如年。

養父供我讀書到初中畢業,我就外出打工了。我的初戀就發生在那裡。

在異鄉,遇到一個真心對自己好的人不容易。起初他也只是對我有好感,總是無微不至地幫助我,漸漸地,我們兩顆心靠得越來越近。他向我表白後,我們就順理成章地戀愛了。如今每每回憶起往昔的點點滴滴,我都有種想哭的衝動。那時,男朋友對我特別好,他不像有些男生,一戀愛就會對女生提出發生關係的要求,而他只是一味地關心我、愛我,從來不會提出任何無理的要求。戀愛兩年里,他對我非常尊重,我們的感情也是發乎情、止乎禮。也許正因為如此,我也特別珍惜他對我的愛。我和他從來都沒有吵過架,回憶起來,只有甜蜜。那時候,真的沒有想到,像我們倆這樣恩愛有一天也會分開。

是的,我們最終還是分開了,不是因為彼此不愛了,是為了哥哥,我不得不辭職回到甘肅。我們的分別就好像生死離別一樣,誰也沒有辦法掌控。他當時不同意我回家,甚至用傷害自己的方式求我留下來,他想通過那些極端的方式告訴我錯過了他對我的真愛,我將悔恨終身。可是,最終我還是選擇了回家,哪怕後來得知他為我割腕,我依然別無選擇。

也許沒有人能理解我為什麼這樣選擇,其實我比他更加不想分開,與心愛的人這一別,我將失去人生唯一獲得幸福的可能……

不管怎樣,命運終將我們拆散了!

哥哥想討老婆唯一的方法就是,拿我和別人家換親

我不遠千里,趕回家鄉,為的就是替哥哥換親。為了家人,我放棄了愛我和我愛的人,跳進了深淵,真不知道這一切該怪誰。

養母去世早,養父是個老實人,除了家貧以外,哥哥身高、性格,以及各種自身條件限制,導致他成了我們那裡的大齡男青年。哥哥想討老婆唯一的方法就是,拿我和別人家換親。哥哥不爭氣,也很自私,從一開始他就打上我的主意。起初,我說過我不同意換親。他就指責我,還說如果他討不到老婆,爸爸老了他也不養之類的話。哥哥一而再、再而三地逼迫我。如果是親兄妹,我不知道他還會不會對我如此狠心。如果我是爸爸的親生女兒,我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不願意,因為我心裡沒有虧欠,可是我不是他家親生的女兒,父親的養育之恩大於天,我無以回報,只能犧牲自己,成全哥哥。

儘管我萬般不願,為了養育我的父親和哥哥,最終我還是沒有逃脫被交換的命運。那天,家裡來了很多人,還有媒人……我第一次見到了我未來的丈夫。

不知道為什麼,只看一眼,我的心裡就直泛噁心,那種感覺不是用幾個詞語能形容的。但是我家人都說,只要他不是個傻子就行了,要求別太高。當時,我哥哥也說著同樣的話……

很快,我們的婚期定了,4個人同一天結婚。

結婚前一天,我痛苦得快要瘋掉了。回憶起男朋友以及當初守身如玉,不知不覺就後悔起來。我還是個處女,怎麼能把無瑕的自己就這樣交給一個骯髒且令自己作嘔的男人呢!我不知道自己出於什麼動機,就在結婚前幾天,我就像沒了魂似的把自己的第一次隨隨便便交待給了一個和我並沒有感情的朋友。

3個月前,我們結婚了。結婚當晚,看見他的模樣,如此猥瑣,我很害怕,甚至極度恐懼。我不讓他碰我,他便沒有碰。從結婚那天起,每天晚上我都是在極度痛苦與恐懼中度過,猶如地獄一般。但是我知道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不管怎樣,最終我還是成了這個陌生又醜陋的男人的媳婦。

從那以後,我的生活里全是吵架聲,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在吵架,我真不知道我為什麼當初要答應這樣荒唐可笑的事情,我心裡的痛苦化作淚水,一大口一大口往肚子里咽。我變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每天生活在深不見底的深淵裡,無法自拔。

朋友勸我不如找找我的親生父母,沒準還能幫到我

蜜月還沒有過,我就選擇了自殺,因為除此以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方法能讓我解脫。遺憾的是,我沒能離開這個世界……

得知我自殺後,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她外婆以前跟她說過一些關於我親生父母的事,她本來並不想多話,但看我活得這麼痛苦,真希望我可以找到我的親生父母,沒準他們還能幫幫我。

我一方面怨恨親生父母,一方面想或許他們當時也有苦衷,否則誰會捨得把親生女兒丟了呢!一想到這,有時候就會不自覺地想像我的親生父母,還有姐姐們到底是什麼樣子的,他們難道不想我嗎?

無論我如何在腦海里想像著親生父母一家其樂融融的樣子,這終究是一場夢。我的日子仍然在痛苦地繼續著,他們誰也無法知道我每天都在心裡輕聲地呼喚他們。

眼前這個男人,髒兮兮的,沒有讀過書,滿口髒話,不尊重長輩,沒有一點教養,和誰說話都是手指頭戳著人家。初次見他時的生理性作嘔變成了一種習慣。每天我都特別害怕夜晚來臨,因為我怕和醜陋的他面對面,如果我違抗他的意願,他就會對我動手,他從沒把我當老婆待過。

他今年30歲,而我只有20歲,我們就像活在兩個世界的人,完全沒有任何溝通。我每天都在壓抑自己,生怕有一天會爆炸了。

因為壓力過大,我的身體也出了問題,我的這些苦又能跟誰說呢!結婚3個月里,我只回過一次娘家,養父也不說什麼,因為多說無益,大家心知肚明。就算養父有幫我的心,他也沒有這個能力。他是個老實人,沒有任何法子幫我。想想這個世界上好像再也沒有誰能把我從苦海里救出來了。

我現在連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沒有,我出門買東西,婆家人都會跟著,他們說除非給他家30萬,否則絕不會放了我。

我真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我怕有一天我還是會重蹈覆轍,再做傻事。現在的我再也沒有擁抱幸福的權利了,嫁給這樣一個人,一輩子都完了,好想解脫自己。

壓抑太久了,我以為說出來心裡會好受一點,可是說出來仍然改變不了任何現狀,深淵依然是深淵。

以前的男朋友之前還在聯繫我,可我卻把他拉黑了,當初一別,早已時過境遷,我也不是那個值得他深愛的單純女孩了,再聯繫又有什麼意義呢!

朋友勸我不如找找我的親生父母,聽說他們家條件非常好,沒準能幫到我。可是茫茫人海,我又能到哪裡去找他們呢!

記者的話:

為報養育之恩自願替哥哥換親,可知你是個善良的女孩,可有時善良用錯地方就是糊塗。報恩的方式有許多,拋棄真愛的男友眼睜睜往火坑裡跳,這個選擇本就是錯誤的。

記者連線律師,律師建議,法律上對年滿20歲的女性自願登記的婚姻視為有效婚姻,但如果當事人遭遇家暴,可向公安部門報警,或向當地婦聯求援,也可向當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最後建議你可以提出離婚訴訟,對於婆家索要30萬元錢,並無任何法律依據,一般情況法院不予支持。

最後我想說的是,既然婚姻不穩固,首先切忌糊塗懷孕。保重自己,自強自立,才有可能早日跳出火坑。

本文來源: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 責任編輯:汪子鈺_NN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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