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庄文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布木布泰(4)

  這個神乎其神的說法不知到底有幾分真實,但是總之,小毛孩福臨確實是君臨天下了。而且看起來他對這個關於自己的傳說深信不疑,從幼年起就開始把自己看得無與倫比。這對他後來性格的形成有重大的影響。

   關於多爾袞為什麼會提出福臨,野史言之鑿鑿地說,那是因為庄妃與多爾袞之間早有私情,庄妃未嫁之前本來是他的戀人。所以他愛情至上,愛屋及烏――這萬萬 不可能。庄妃嫁皇太極時年方十四,在此之前知道什麼是戀愛嗎?就算已經少女懷春,但她和多爾袞都不是小戶人家的子女,一個是堂堂的親王公主,一個是大汗之 子,去到哪裡都是前呼後擁,更沒有隨意亂跑的權利,兩人有沒有見過面都還是個問題。此後雖然多爾袞由哲哲皇后撫養,得以與庄妃熟悉,恐怕也扯不到愛情上頭 去。若是真愛得如此痴狂,甘願以皇位相讓,那他從一開始就該提出福臨繼位,怎麼會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才找這小毛孩。

  事實上,福臨坐這張龍椅,不亞於坐上了一隻火藥桶。就在入關前後,清王朝關於真正權力歸屬所展開的內部紛爭是非常驚心動魄的。

   多爾袞在議立繼位人會議上拋出福臨,其實只是個權宜之計,心裡並不情願。這一點很多人都看出來了,因此會後便有不少人想要投機,趁福臨未正式登基之前再 將多爾袞推出。多爾袞對他們的表忠心很是受用,然而此事很快被代善舉發,多爾袞聞訊後也只得表態嚴懲,於是幾個倒霉蛋便成了無頭鬼。而豪格更是恨不得把福 臨這個九弟撕成碎片,背後的謀劃也從來沒有少過。

  當初多爾袞立福臨時,話說得很光鮮,輔政的是鄭親王濟爾哈朗和睿親王多爾袞,照算起 來,鄭親王的位份資歷得在多爾袞之前,而且兩王的職權也只不過是「輔政」。然而不到四個月,這兩位輔政王就搖身變成了「攝政王」,諸大臣都敗下陣來;一個 月後,濟爾哈朗也丟盔棄甲,主動提出多爾袞應該位列自己之上。這樣一來,攝政王多爾袞便成了大清國事實上的統治者。

  可想而知,豪格一派對這樣的情形是絕對不滿意的。然而多爾袞又怎麼會讓他翻身!

  順治三年,豪格被多爾袞「委以重任」,派到四川去啃張獻忠這塊硬骨頭,想要借刀殺人。總算豪格作戰勇猛,不但打了勝仗還全身而返。

   然而,等待著這位立功親王的,卻是北京城裡的大獄。順治五年(1648)三月初六,豪格被多爾袞以「容忍部將冒功」和「起用罪人之弟」的「罪名」入獄。 就這麼兩條小岔子,多爾袞竟指使諸大臣議出了一個殺頭的處理方案。這樣的案子此時的多爾袞獨力恐怕還干不出來,絕對也有哲哲和布木布泰姑侄倆以及其他兩黃 旗大臣的通力合作。因為豪格在爭帝位失敗之後,對兩黃旗大臣擁戴福臨是極其不滿的,他的手下甚至還放出有朝一日要將兩黃旗重臣圖賴「寸磔之」的狠話。

  然而小皇帝好像並不懂背後的機關,他極力為長兄求情,多爾袞這才勉強還了個價:將豪格免死幽禁,免去一切名位家產。

  然而這也只不過是稍緩了豪格的死期,他不久就無聲無息地死去了。

  順治五年十一月,小皇帝福臨頒下了這樣一道詔書:「叔父攝政王治安天下,有大勛勞,宜加殊禮,以崇功德,尊為皇父攝政王。凡詔疏皆書之。」

  於是,多爾袞又成了「皇父攝政王」。這個稱號使很多人浮想聯翩,認為這是因為多爾袞嫡妻去世,皇太后下嫁所致,還說庄妃就是多爾袞前妻的姐姐,他已經暗戀多年,還出了一篇多爾袞為情讓帝位的故事。

  多爾袞在政治和軍事方面是個絕頂人物,但是在私生活這塊,實在不值一提。他不但絕非情聖,更足稱好色之徒,他與髮妻是少年夫妻,感情確實不錯,但從做攝政王開始起,他就已變本加厲地向各屬地索要美女。

  多爾袞的皇父稱號,是順治五年十一月正式得到的,早於他再婚之喜一年有餘。當時清王朝的太后並不只有一人,孝庄的姑姑哲哲還在世。她對多爾袞有養育之情,多爾袞既不可能娶她,她也不可能允許孝庄下嫁。

  多爾袞的元配妻子博爾濟吉特氏,是順治六年(1649)十二月去世的,被追封為「敬孝忠恭正宮元妃」。她是孝庄的堂姐,多爾袞對她很有感情。

   元妃死後,多爾袞於次年,即順治七年(1650)五月娶了續弦。然而繼娶的不是太后,而是朝鮮公主李氏。朝鮮聽說攝政王喪偶要娶本國公主為妃,非常鄭 重,由於真正的公主尚未成年,於是精心挑選了適齡的宗室之女為公主,以官員之女為媵妾送嫁。誰知多爾袞卻嫌身份高貴的女子美貌不夠,又逼著朝鮮為新王妃選 送美貌侍女。

  除了朝鮮公主,順治七年的正月,多爾袞也確實又納了一位「博爾濟吉特氏」。但是她與孝庄關係更遠,而是豪格的寡妻、多爾袞元配的親妹妹。

   當時南明文人張煌言曾寫詩說太后下嫁云云。「上壽觴為合巹尊,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宮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掖庭又聞冊閼氏,妙選孀娃足母儀。 椒殿夢回去雨散,錯將蝦子作龍兒。」實際上,張煌言寫詩時身在南方,又是清王朝的敵人,他的詩文有多少可信度呢?只怕是聽見「博爾濟吉特氏」就想到皇太 後,就想到「皇父」的稱號,然後詆毀對手,圖個口爽而已。

  更重要的,是我們到現在為止都沒有找到任何太后下嫁的證據,即使國內的記錄被銷毀,至少送女到攝政王府來的朝鮮也應有明確記載,我們卻不見朝鮮使節參加太后婚儀的實載。作為屬國,這樣的大事不可能不記錄在案。

  此外,多爾袞遭妻喪之時,庄妃已經三十六歲,就算兩人少年時很熟悉,但多爾袞才智過人,殺人如麻,是清王朝事實上的統一之主。他不太可能做這樣的事。

  至於說這下嫁乃是庄妃的策略,以此保障兒子的帝位,那就更離譜。她本是太后,若是下嫁攝政王就成了攝政王妃,在名分上與皇太極和兩黃旗再無瓜葛,能保護得了兒子嗎?她兒子的帝位只會更不穩當!

   多爾袞經常入宮面見太后議事;在入關之後,庄妃又與福臨分宮而居,母子之間並不是很親密,所以小皇帝對守寡的母親和好色的叔父之間的關係,應該多少是有 些疑影的,也不排除這個可能。再加上庄妃為了政治考慮,多數時候向多爾袞讓步,並未能很好地照顧兒子的情緒,恐怕都是順治後來與母親關係惡劣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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