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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的書,一個輪迴的感悟

十多年前的書,十多年前的感悟,如今仍不過時

學術·個性·方法

——《論私力救濟》一書後記

徐昕 

 

本書從選題到修改定稿,大概經過三年,當然期間還做了一些別的工作。資料收集和田野調查花了一年;斷斷續續寫了幾個月後,用半年時間「夜以繼日」完成了初稿;2003年6月「非典」過後通過答辯,被評為清華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此後在論文發表過程中修改書稿;一年後,集中三個多月全面修改。雖已儘力,但本書顯然還有諸多缺陷。甚至,它尚未達到預期目標,看來是我的目標過於宏大。

回顧這項研究,無法不令我感嘆智識有限、學術艱辛和時光易逝。我也更深地理解,蘇格拉底為什麼承認自己只不過是一位無知的提問者,為什麼會說「我知道,我一無所知」這樣的話。我擔心,三年的努力過不了多久也許就會隨風而逝煙消雲散。

即便如此,我還是願意選擇這種勞作的生活。以學術為業,雖「充滿勞績」,卻可「詩意地棲居在這片大地上」(荷爾德林語)。我喜歡這種簡單辛勤的生活。它有規律,何時起床何時閱讀何時寫作何時運動可自我安排,讀什麼寫什麼做什麼想什麼可以隨性,何時獲學位何時任教授何時成為「知識分子」可作預測,如果努力再努力點,或許還可提前再提前。它悠然自得,清新淡雅,有些類似於「採菊東蘺下」的生活。

在一個不經意的下午,敲開東坡湖畔幽靜小樓107的人或許是你或許是其他幾位志氣相投之士,你我品茗聽琴,指點江山,談今論古,沒有奢華沒有做作沒有渺小沒有卑微沒有淺薄沒有壓抑沒有保留,自由的空氣盡情張揚,窗外陽光明媚,藍天白雲海風,茶香淡淡清新自然。在這個喧囂的世界中,我期望靜坐而思,做些非功利驅動又屬社會需要之事。我之所求,雖為寧靜輕鬆平緩飄逸,書之墨香文之坦然如涓涓溪流永不停息,然時而也洪流奔騰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候。

以學術為業,儘管是一個符合經濟邏輯的選擇,因為學術的重要性和知識分子的地位日益上升,但學術卻是一個長線投資品種,以學術為業,須有足夠的學術天賦,以及為學術而付出的艱辛努力和長久等待。以學術為業,就我而言,主要源於興趣與愛好。以學術為業,當反思自我反思學術反思社會,短暫的人生因而更充滿「意義」。儘管在我看來,學術「意義」更多來自主觀,但我也力圖貼近社會貼近民生。以法學為業,也多少有助於法治建設的進步。

據說,博士論文往往是一個人的學術高峰。但就我而言,我自以為才剛剛邁入知識之門,也許是因為這項研究如此徹底改變了我的視角、旨趣和方法。我最大的收穫,在於「問題中心」的法學研究方法論的探索。今後的安排,我都大致會以三年為期,利用本書概括的方法論,從事一部部「博士論文」的寫作,發現問題,關注社會,思考中國,追求深刻,超越自我。三年是從事一項社會科學研究的必要時間,但耗費更多時間又會影響其他同樣有趣和有意義的工作開展,尤其是對於我這樣力圖貼近社會、對「問題」足夠敏感、對諸多領域和論題皆興緻盎然的年輕人而言。

關於方法論,書中有較多交待。在此我以民事訴訟法學為例,從方法具體運用的角度對法學選題和研究方法作些歸納。方法論的運用屬技術層面的問題,這是一個理論聯繫實際、從抽象到具體、從一般到特殊的過程。這一過程展現了研究者的個性;甚至可以說,有個性才有方法,無個性便無方法。曾有一位教授,每在研究生複試時出作文題一道,諸如「我的理想」,「我為什麼報考某某大學某某專業研究生」。他預先設定了標準答案,列出若干要點,批改作文時,在文中尋找「要點」,據此打分。驚訝之餘,我頗受啟迪,並悟出了一個道理:人們通常以為一個問題包括十個要點,但我卻只寫第十一點。

張衛平先生曾以「礦藏與方法」之喻,分析過民事訴訟法學選題和研究的方法:

方法之一:發現和開採一個富礦,因為是富礦故而可長期不停地挖下去。比如,范愉研究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陳剛研究的「證明責任論」,夏勇有關人權的研究,就算是這樣的礦藏。

方法之二:發現一種採礦方法,利用這種方法尋找礦藏。例如,張衛平先生從1995年起不斷高唱和變奏同一首主題歌——民事訴訟模式轉換,以這一「採金石」勘探民事訴訟體制,挖掘制度之間的緊張與矛盾,並試圖從此角度重述中國的民事訴訟法學。基於民事訴訟模式轉換和當事人主義的立場,他成功地解釋了民事訴訟法學領域的各種理論與實務問題。王涌有關「私權的分析與建構」亦屬此類,可以預期,民法分析方法論很可能成為他今後著述的主要方法。

方法之三,我擁有「專利權」,即選擇一塊看來沒有礦藏的荒地,運用各種方法發現礦藏。正如李四光先生挑戰西方專家有關「中國貧油論」的斷言,最終開採出中國的石油。「私力救濟」就是這樣一塊完全為人忽視的礦藏,最初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此地空空如也,不過我終究探到了礦脈,而且是一個金礦。在我看來,開採礦藏並非最終目的,方法本身也許更重要。因為有了方法,就可能在其他似乎貧瘠之地開採礦藏,在看來並無關聯的地域打通間隔,實現資源的整體開發。

我不由想起古代一則笑話:一位財主叫長工為他打酒,長工向他要錢,他說:「要錢打酒算什麼本事,沒錢能打酒才是本事呢。」長工出門而去,半晌後回來,把酒瓶遞給財主。酒瓶空空如也,財主大怒。長工道:「瓶中有酒能喝算什麼本事,空著瓶能喝酒才是本事呢。」這一故事其實並非沒有追問的餘地——沒錢難道就不能打酒?比方說,通過賒欠、勞務交換、請求贈與、灑瓶置換等方法都有可能達到目的。學術研究亦應如此,追求意料之外的獨特視角。

本人興趣廣泛,不願怡然自得地呆在「民事訴訟法學」之島上,而希望把民事訴訟和糾紛解決的理論與實踐放在廣闊的社會背景下觀察,試圖打通民事訴訟法學與社會科學、人文學科之間的隔閡。私力救濟正是這樣一個涉及法學各領域、適合以跨學科方法研究的課題。這一論題既可便利地接近社會實踐,也容易聯繫各種社會科學理論和注入人文意蘊,學術研究本身的趣味由此顯露。私力救濟映射著社會的結構,就像一滴水那樣可以折射出整個天空。這正是展現獨特視角的場合。儘管初看起來它與民事訴訟法學關係不大,但實際上程序法基本理論大多與此相關。就像一位多情詩人的呤唱:輕輕地我走了,正如我輕輕地來……實際上,本書完全可以理解為,從河的對岸觀察公力救濟、民事訴訟、司法及法治。即便在更廣闊的空間伸展枝葉,但在此生根發芽成長,這是起點,是頻頻回首之處,是揚帆遠航的港灣,是從事學術職業賴以生長的土壤。每個學人都應當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我的研究興趣雖越走越遠,但糾紛解決、司法制度和民事訴訟始終是我關注的核心。立足訴訟法學,利用跨學科方法,著力探索糾紛解決、司法制度與民事訴訟的法理,這大概是我不同於大多數法理學者之處;而與多數訴訟法學者相比,我又更樂意在無數未知的實踐和知識領域跋涉。

我生性不願在熱鬧的場所合奏壯麗的曲調,而喜歡孤獨地漫步,故選擇私力救濟這一邊緣的荒草地獨自開墾,儘管如今它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為法治建設做貢獻,參與立法活動,如此宏大的事業好在有規模龐大的法律人去承擔。而我,寧願選擇獨行靜思,也許能為法治建設添磚加瓦,但願,而不強求。

行文至此,稍稍輕鬆,隨意翻翻閑書,碰巧讀到歌德的《遊子夜歌》,很合現在的心情,以此作為本書後記的結尾:

 

群峰

         一片沉寂,

樹梢

         微風斂跡,

林中

         棲鳥緘默。

稍待

        你也安息。

 

200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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