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兵教授專欄】佛法對人性中根本矛盾的解決(三)
證自性空 消融矛盾
佛陀運用緣起法則,在禪的清澈心中觀察一切,反省自心,發現人性中煩惱之負面,終歸以人們違悖真實、不如實知見的我法二執為根荄,以自我中心的立場為基礎。欲圖消滅由煩惱造成的生死流轉,必須徹底斷除煩惱的根子——我執,轉變凡夫自我為中心的立場。欲期達此,唯有發揮人性正面理性的特殊功用,如實觀察諸法無我的真實,獲得現證真實的智慧。佛法三乘,皆以得如實知見真實的智慧、以智慧斷煩惱,為超生死、入涅槃的通途。只有現證真實的智慧,方堪以解決人性中的諸矛盾,解決人存在的根本問題,從而解決一切社會問題。
所謂現證真實的智慧,按大乘性宗的圓滿了義之說,終歸為明心見性,證見佛性真我,亦即那真正稱得起人性的、超絕依待的不變不易的自性。作為凡夫不覺真實、起惑造業之本的無明,終歸是不明白自心佛性,不認識真正的自我,迷昧不覺。轉迷為悟,即超生死。無明與明、迷與悟,於是便成了產生人性中一切矛盾的最根本矛盾。
依大乘如來藏緣起論,佛性、心性、自性,乃絕對真實,大無不包,細無不入,宇宙萬法,無有一法能出其外。故從究極了義而言,不但人性中的善性、理性、向上欲求,是心性中所本具,即煩惱、惡性,亦心性中所本具,為心性本有的一種功能。天台宗依此義立「性具」說,《大乘止觀法門》卷二雲:
一一諸佛,一一眾生,悉具染凈二性。法界法爾,未曾不有。
天台宗性具說的突出論點,在於「性惡」(惡乃性中本具)。《天台傳佛心印記》點明:「今家性具之功,功在性惡。」天台宗分惡為性惡、修惡兩種,性惡,指性體上本具能惡的功用,修惡,指凡夫由無明現起的惡。諸佛亦不斷性惡,只是斷盡了修惡,眾生亦不斷性善,只不過缺了修善(應修的善行)。這種性具說,既不同性善論、性惡論,又不同於善惡二元論,可謂一種體用論的人性論。
密乘無上瑜伽則從心所乘的質、體的角度,說一種體用論的性具論。謂屬於善的慈悲、智慧、方便、精進,與屬於惡的貪瞋痴慢嫉,都是眾生深層生理機制「細身」中兩種生命能量凝聚體——「明點」的功能。陽性的生命能量凝聚體「紅大」(紅菩提),有活動、進取的陽剛之性,既能隨善緣而出生精進、方便,又能隨惡緣而出生瞋怒嫉恨,俗話所謂「肝火旺」,即紅大功能亢進之意。陰性的生命能量凝聚體「白大」(白菩提),有冷靜照察及情愛的功能,既能隨善緣而出生慈悲、智慧,又能隨惡緣而出生貪愛、愚痴,俗話說「痴情」,即有愚痴與貪愛同源的意味。凡夫因缺乏智慧,不識心性,致使先天的智慧明點成為後天的業明點,與煩惱和合,將性體本具生命能量作負價值的使用,出生貪瞋,起造惡業,嘗受苦果。諸佛以智慧觀照,轉業明點為智慧明點,使性體本具的生命能量作超越性的正面發揮,創造利人濟世的最高價值。問題並不在性體上本具的生命能量,而在於能否以正智去使用它。
無上瑜伽還把煩惱中的「五毒」(貪瞋痴慢嫉)分為正邪二種,正五毒,指性體上本具能生起五毒的功能,如能貪的功能為不能離,能瞋的功能為摧壞,能痴的功能為無分別,能慢的功能為不退,能嫉的功能為不容,此五毒分別為五方佛的五種智慧;邪五毒,為凡夫由無明而起的貪瞋痴慢嫉的現行。正五毒即天台宗所謂性惡,邪五毒即天台宗所謂修惡。
由此深秘了義而言,視煩惱如怨敵,亟求斬絕斷盡,只是小乘不了義的方便之說,或者說斷煩惱,應僅指斷凡夫的修惡、邪五毒。煩惱既然是性中本具,便不可能被斷除,尤其是性體上所具能現煩惱的性惡、正五毒,是不可斷的,此若斷除,則慈悲、智慧、方便、精進,便都失去了根本,豈非斷了佛種?故禪宗、天台宗、華嚴宗、密乘,都說煩惱不須斷。如果說斷煩惱,應該說煩惱中的痴、無明、邪見,是必須斷盡的,至於貪瞋等煩惱,應以智慧照破,以智慧轉化,轉煩惱為菩提,轉凡夫擴張私我佔有慾的貪愛為對佛法真理的法愛、對眾生的慈悲,轉瞋恨為精進不已的精神,轉傲慢為對必定成佛的自信。就是無明,若深究其實,亦依明而有,乃本具覺性的妄動,亦宜轉而不宜斷,應轉之為明為覺。
轉煩煩為菩提,被無上瑜伽稱為「轉位道」,作為與斷煩惱而證菩提的大乘(般若蜜多乘)道的重要區別。實際上,轉煩惱為菩提,乃大乘圓教之常談。即大乘漸道,也說見了道的悲增菩薩,為度化眾生,故意不斷盡貪愛等煩惱及煩惱習氣,以「誓扶習生」、「留惑潤生」,留作與眾生結緣以方便度化的因種。只要證得智慧,能自主其心,不被修惡、邪五毒所轉,而能自在迴轉煩惱,則煩惱不妨用為度化眾生的方便:以貪愛去度多貪眾生,如《華嚴經》中的婆須蜜女;以瞋怒去降伏暴惡眾生,如佛菩薩現為忿怒威猛的金剛、明王以調伏諸魔。密乘法以有相的本尊形相表示這一深義,以文壇城中文靜慈祥、莊嚴俊美的寂靜諸尊,表眾生自性中的慈悲智慧,以武壇城中猙獰兇猛的忿怒諸尊,表眾生自性中的精進方便。無上瑜伽還設有即煩惱為道,轉瞋怒為菩提的拙火定、轉淫慾為菩提的欲樂定等法門。無上瑜伽秘密三昧耶戒中,有不斷五毒一戒,不僅正五毒不可斷,即凡夫之邪五毒,亦不應斷,只作迴轉。
禪宗的參究法門,則是即根本煩惱中的「疑」為道,由疑而悟,有「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之說。禪宗人還說,煩惱愈是熾盛的人,一旦翻轉身來,見道成佛的速度往往愈快。為什麼?煩惱熾盛,說明其生命能量強大,能轉為修道之動力者也就大,佛不是說他是因「欲心不止故得佛」嗎?煩惱熾盛,因煩惱所受的苦痛必深,由痛苦激發的道心就易於堅固,也易於由反省痛苦、煩惱而出生智慧,看破煩惱。
不用說見道成佛的聖人不能缺了煩惱的方便,即凡夫眾生,若缺了貪瞋等世俗的方便,也難以過好生活。做父母者對其子女沒有愛,做子女者對其父母沒有愛,夫婦之間沒有愛,同志、朋友、師徒之間沒有愛,這個世界便會成「三冬無暖氣」,社會關係便無法和諧。做父母、老師者對孩童、學生一味溺愛,必要時不嚴厲斥責和處罰,則難以施教。當政者對惡人、罪犯不嚴加懲治,社會便難得安寧。對此類順益正常世俗生活的貪瞋,佛法是給予肯定的,在世俗諦的意義上並不以之為應斷的煩惱、為惡,而說為應行的善行。
要之,對人性中正負兩面矛盾的解決,並不在於負面的惡、煩惱之有無,而在於有無能照破陰暗面、超越矛盾對立的正智光明,在於是否以正智為宰,使用本具的正負性能。只要有正智的照了主宰,則人性中本無矛盾可言,正負兩面的性能,並非水火不容,而是相互配合,有如人的二手、二足,缺一不可。不但正面的善等性能是至善,即負面的性惡,亦可作至善之用。若無正智照了主宰,則正負敵對,善惡衝突,從無明所生的修惡、邪五毒,乃至煩惱業種,只要一絲未盡,便會惱亂身心,醜化人格,障礙人出離生死。無上瑜伽等說五毒不應斷,主要是說不應執煩惱為實有而視如怨敵,而非不加對治,強調不可隨煩惱而轉,必須觀煩惱本空而轉為菩提。若未得如實智,空談圓理,口雖說空,心行於有,縱任煩惱,不予對治,乃至藉事事無礙破戒作惡,假修密法之名行淫亂倫,密乘稱為「未了悟人行了悟行」,必遭惡業果報。永明延壽大師曾教誡僧徒:
若割心肝如木石相似,便可食肉,若吃酒如吃屎尿相似,便可飲酒,若見端正男女如死屍相似,便可行淫,若見己財他財如糞土相似,便可侵盜。饒爾煉到此田地,亦未可順汝意在。直待證無量聖身,始可行世間順逆事!
至於未真見道,而發心留惑潤生以度眾生、弘佛法,不願往生凈土者,其精神固然可嘉,但恐怕改頭換面之後,連佛法也都難信。未得正智的凡夫,即使行世俗應行的貪瞋等方便,也難踏水不濕鞋,往往自惱惱他。
世間教化體系對人性中矛盾的解決,大抵是用以正克負的方法,以善止惡,獎善懲惡,力圖發揮人性之正面,以克制負面。理學倡發揮理性,以天理勝人慾,基督教以對上帝的愛來止惡防惡。佛法進行社會教化,教人修行,也首先用以善止惡之法,謂之「對治」,強調在信三寶、受三皈的基礎上,嚴持佛所制的各種以防非止惡、力行眾善為實質的戒律。七佛通戒偈云: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
概括了佛教的基本教化思想。這種以善止惡,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然而,從圓深義理而言,如兩軍對陣作戰般的對治、以善止惡,尚落在矛盾對立的關係之中,不可能徹底消滅惡,並且難以避免矛盾雙方的轉化所導致的因善成惡、因愛生恨,因親生怨等後果。無論是法律制裁、倫理教化、宗教戒律、對上帝的愛等,都無法超越善惡等的二元對立,故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人性中和社會上的諸矛盾。不得如實智,不改變私我中心的立場,即使依佛法修行,持戒行善,布施修定,也還是難以避免由矛盾轉化規律所決定的惡果:因修行而感得人天福報,會使人貪著世間福樂,今生精勤修行,來世很可能會生成個吃喝嫖賭的花花公子,這從出世間的角度來看,則善成了惡。修行好了,名聲大了,地位高了,往往我執也跟著增大。講經講得好,文章寫得好,有才幹,有定力,有神通,都可能增益我執,因善生惡。若遇讚頌奉承,則驕慢自滿,遇低估非議,則憤恨不平,遇德高才大者,則嫉妒難禁。這種現象,在世俗人和修行人中,都不難發現。即使能以信仰、信念壓抑煩惱,嚴持禁戒,若未以智慧消融,煩惱種子被壓抑於藏識倉庫中,愈積愈多,一旦遇到強緣,壓抑不住時來個總爆發,煩惱便會大得嚇人。若於臨終時、中陰境爆發,則隨業墮入惡道,一生修善,反得惡果。
總之,沒有一種能超越矛盾對立的智慧以轉化、消融自性中之負面。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人性中的矛盾的,是不可能徹底止惡行善的。所以大乘六度中的戒度,須以智慧為導來持戒,才稱得上能度到涅槃彼岸的波羅蜜,否則便成為世間法。虛雲和尚說得好:
只有明心見性的人,才真正能「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欲得堪能超越矛盾、消融衝突的智慧,唯有依佛法之正見,觀諸法無我之真實,破除我法二執,令自心與自性本空的實相相應,不住著於一切。自性空中,無人無我,無生無滅,無能無所,無任何矛盾衝突,任何矛盾衝突,到這裡都消歸一味,有如眾流趨歸大海,有如雨雪落於江河。真空即妙有,絕對的空中,是絕對的有,恆具自然與真如相應的智慧和無緣的大悲,能隨緣活用自性本具的正負功能,以順逆方便度化眾生,使性惡亦作至善的功用。
證自性空,轉煩惱為菩提的關鍵,在於體證煩惱本空。當一念煩惱生時,當及時覺察,以正見觀照,觀其從緣而生,因心而有,念念變滅,無有住處,無自實體,本自無生,本來清凈。於煩惱妄念息滅之處,更觀能觀之心亦不可得,執心外有法的本能性執著——無明,亦無實自體。當真能照見無明本空,心與空性相應無間時,便會明見自心佛性,煩惱自然轉為菩提,人性中明與無明、迷與悟的根本矛盾,於焉解決。若已明心見性,便有了消融煩惱的巨大力量,煩惱縱有所起,亦不須著意觀修對治,只要保持所見心性不亂,則煩惱妄念自然融歸自性空中,轉為菩提,有如水上畫字,隨畫隨滅。禪宗及藏密大手印、大圓滿法等,皆以此訣迴轉煩惱。
這超絕對待、矛盾的正智,乃佛法之心髓。若人人都能依佛法自凈其心,明心見性,則隨人性中正負矛盾的消融,人們自然眾善奉行,諸惡不作。各種社會矛盾也就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佛法堪以從根本上解決各種社會矛盾,那為什麼在佛教極盛的時代、全民信佛的地區,也仍有罪惡和社會矛盾?
答曰:說佛法堪以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矛盾,只是就其理論、方法而言,至於佛法能否被社會認同,被人們普遍實踐,則取決於眾人及社會政治、文化等各種因緣。實際上,即使在佛教極盛期和全民信佛的地區,由於人們的根性和文化條件的限制,多數人對佛法的了解和實踐,也僅在佛法中的世間法範圍之內,真正得正智、明心見性的人並不多,故尚不能根除罪惡,解決一切社會矛盾。但與無佛法流行的時域相比,其社會矛盾較為緩和、罪惡較少,大概是不難驗證的事實。設若將來社會高度文明,人類高度自覺,具備了全體實踐佛法的條件,欲圖根本解決人性中及社會上的矛盾,則舍佛法自凈其心、明心見性之道外,別無他途。這應是可以由理性思擇所認同的真理。
摘自:陳兵教授《佛法真實論》
(原載《法音》199 年第 期)
(本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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