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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龍的原形是娃娃魚

試論龍的原形是娃娃魚

字型大小:[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52    發布日期:2008-11-18    來源:福建福鯢龍是什麼?什麼是龍?百姓說不準,學者道不明。中國人自稱是龍的傳人,但是卻搞不清龍為何物,實在有點尷尬。大體而言,學者的意見可歸納為:1、龍是虛構的神異動物。2、龍是若干種圖騰動物的集合圖騰,象徵著中華民族是由多民族融合而成。3、龍是閃電、虹霓、龍捲風等自然物的神化。4、龍與農音近,代表著農業的起源。5、多種動物均可稱為龍,例如豬龍、龍馬、龍狗、龍蛇等。6、龍的原形是某種具體的動物,例如蛇、蜥蜴、鱷魚、鯉魚等。

1989年筆者在撰寫《神妙的生肖文化與遊戲》一書時,認為在生肖文化里,所有的動物都是自然界里普遍存在或曾經廣泛存在過的真實動物;因為「生肖」的含義,就是人通過模仿某種動物可以獲得更好的生存。因此,龍應當是水族類動物的代表,正如雞(鳳凰)是飛禽類動物的代表一樣。

  那麼,龍究竟是哪一種具體的水族類動物呢?這個問題始終困擾著筆者。不久前,筆者撰寫了一篇文章《生肖文化起源於何時何地》,認為生肖文化可能起源於4000年前至6000年前的陝西省渭水流域,同時並注意到龍的原形與娃娃魚的關係。

娃娃魚學名為鯢,分小鯢和大鯢兩種,大鯢又稱瑕(魚字旁),目前發現的大鯢體長1·8米,是現存最大的兩棲類動物,前肢四指,後肢五趾,頭部疣粒顯著,自頸側至體側有皮膚皺,以魚、蛙、蝦為食,分布在山西、陝西、河南、四川等地。或許幾千年前的大鯢,它們的體型更長大,因此具有被後人神化為龍的資格。有意思的是,人們很少見到鯢魚如何進食,而在龍的傳說里也幾乎沒有提及龍吃什麼食物。

  《水經注·伊水》引《廣志》曰:「鯢魚聲如小兒啼,有四足,形如鯪鱧,可以治牛,出伊水也。」所謂「可以治牛」,當是能夠治服牛的意思,表明伊水的鯢魚個頭相當的大。屈原在《楚辭·天問》里問道:「焉有虯龍,負熊以游?」意思是哪裡有這樣大的無角龍,能夠馱著黃熊在江河上出遊?所謂虯龍可能指的也是大鯢,而人或神乘龍出遊的傳說當亦源於此(不排除人馴服大鯢用以渡河的可能性,因為大鯢不像鱷魚那樣危險)。

  《本草綱目·鱗部四》稱:「鯢魚,在山溪中,似鯰有四腳,長尾,能上樹,聲如小兒啼,故曰鯢魚,一名人魚。」由於鯢魚能爬上山椒樹,因此又稱山椒魚。娃娃魚的這種兼具水行、陸行和樹行的生存能力,有可能被後人誇張成龍的上天入地入水的神奇本領。

《山海經·五藏山經》是帝禹時代的國土資源普查白皮書,其中記述許多地方都有娃娃魚,然而卻有著不同的名稱,例如瑕(大鯢)、諦魚(小鯢)、赤儒和人魚(《五藏山經》記述有當時人們對龍的崇拜習俗,但沒有直接描述龍的形貌特徵及其價值)。但是,到了夏代文獻《海外西經》里,娃娃魚已被稱為龍魚,而且開始被神化了:「龍魚陵居在其(諸夭之野)北,狀如狸(鯉),一曰嘏(鯢),即有神聖乘此以行九野。」顯然,夏代的人還知道龍的原形是大鯢;不過,已經有點拿不準,而且與鯉魚混淆了(估計是鯉與鯢音相近而誤傳,鯉魚跳龍門的故事,可能原本屬於鯢魚)。

   接下來,在周代早期文獻《海內北經》里則稱「陵魚人面,手足,魚身,在海中」,這就表明周代的人已經不怎麼知道龍魚(陵與龍通)是娃娃魚了,以為它是海洋里的魚類。在周代和春秋戰國時的作品《詩經》里,現存的305篇提到動物108種(《中國古代動物學史》),其中沒有娃娃魚,表明當時娃娃魚非常少,人們的眼球已經見不到它們了。

   值得注意的是,西漢學者劉向在《新序·雜事》里講了一則「葉公好龍」的故事,表明當時人們已經不知「龍」原為何種動物了。《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稱當年秋天「龍見於絳郊」(今山西省南部汾河下游),顯然這種動物在當時已經非常罕見了,否則不會被鄭重記錄下來,同時記錄的還有魏獻子與蔡墨(晉太史)關於龍的對話。

   根據蔡墨掌握的上古文獻,帝舜時代有一個名叫董父的人,擅長畜養龍,被封為豢龍氏。到了夏帝孔甲時(公元前17世紀),在黃河和漢水獲得兩對龍,被認為是上帝賜給的乘龍;但是孔甲不知道如何餵養龍,遂聘請劉累養龍,並封其為御龍氏;後來有一條雌龍死了,御龍氏將死龍肉烹製成肉湯,獻給夏後吃;夏後品嘗後,問起龍養得怎麼樣了,御龍氏懼罪而遷居魯縣,夏代的養龍活動從此也就消失了。

   此外,《尚書·舜典》記載帝舜任命22名中央和地方的長官,其中任命龍為納言,即帝王的喉舌,相當於今天的政府發言人或宣傳部長,併兼有欽差大臣的身份。這就表明帝舜時代,龍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動物,並有人(氏族)以龍為圖騰(或者以捕龍、養龍為職業);以「龍」為發言人,可能與娃娃魚的啼聲與人類相近有關。

   眾所周知,在先夏時期,我國曾相繼存在過三個著名的歷史階段,即堯舜禹時代。有必要說明的是,堯舜禹經歷的時間可能有數百年甚至數千年之久,但是由於「時間壓縮律」的作用,它們被後人記憶成彼此直接打過交道的幾代人的事情。其實,堯的時代,還處於畜牧業時期,《堯典·四星》記述的人類活動都與而且僅僅與畜牧業有關。舜的時代,開始有了農業;當時為了保護耕地,曾經大規模地捕殺或驅逐野生大象(袁珂先生指出舜與其弟象的鬥爭,即對野生大象的馴服故事)。到了禹的時代,農業才成為主業,人們才完全定居下來,因此特別注重對水害的治理。

   問題是,帝舜時代為什麼要養龍或捕龍呢?筆者推測是為了獲取點燈照明用的油。《海內北經》稱舜的女兒宵明和燭光發明了人造光源:「舜妻登比氏生宵明、燭光,處何大澤,二女之靈能照此所方百里。一曰登北氏。」《大荒北經》記有燭龍(《海外北經》稱為燭陰)的故事:「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視乃明,不食不寢不息,風雨是謁。是燭九陰,是謂燭龍。」或謂此處的燭龍乃北極光的神化,其實這則神話也可能是古代以龍油為燈燭的記錄。據此可知,帝舜時代大規模捕龍養龍,其實際價值在於獲得點燈照明的能源。

   事實上,用牛羊豬等動物的脂肪提煉的油在常溫下為固體或膏狀,不能用於點燈。而且,在先夏時期,儘管人們可能已經在使用石油、煤炭等礦物燃料,但是還沒有提煉礦物液體油的能力;與此同時,當時的人們也沒有找到從植物中提煉燃料油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那個時代的人們,該用什麼油點燈呢?

   當然只能是用魚油了。我們知道,生活在海邊的人,能夠從鯨魚身上提煉出點燈用的油。對於生活在黃土高原上的中國先民來說,不大可能從海邊進口點燈用的魚油,因此必須從江河裡的魚類或兩棲類動物身上打主意,於是富含脂肪的娃娃魚就被列入首選的對象。據說秦始皇陵里的長明燈,用的就是娃娃魚油。

   有鑒於此,我們有理由推論,帝舜時代開始的大規模捕獵娃娃魚的行為,造成了娃娃魚的數量急劇下降,甚至一度處於瀕臨滅絕的狀況。與此同時,由於娃娃魚的近乎滅絕,人們也就逐漸忘掉了娃娃魚的樣子。在此前後,人們不得不尋找新的燈油來源,並終於(大約在夏代前後)發明了從豆類、油菜籽、芝麻等植物中提煉植物油的技術。

   過了很長的時間,由於人們有了取代娃娃魚油的植物油,因此人們不再捕獵娃娃魚,野生的娃娃魚才逐漸恢復了生存的機會。但是,這時的人們已經不知道娃娃魚就是先夏時期的龍了;而人們記憶中的龍,由於沒有了對應的現實動物,也就獲得了「自由」,即獲得了被充分誇張和神化的條件,久而久之它最終變成了我們今天所說的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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