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調解
自訴案件有其自身特點,一般是很輕微的刑事案件,允許自訴人撤回起訴,可以減少爭訟,有利於社會、家庭的穩定,所以刑事自訴案件進行調節的話會有很多的好處,下面就由華律網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刑事自訴案件的調解吧,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可以調解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自訴案件包括:(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因此,對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解。而對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則不適用調解。
另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其中侮辱罪、誹謗罪如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屬告訴才處理的範圍。
怎麼調解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訴。通過法院調解,自訴人同被告人和解或者自訴人與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訴人撤回起訴的,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自訴案件有其自身特點,一般是很輕微的刑事案件,允許自訴人撤回起訴,可以減少爭訟,有利於社會、家庭的穩定。
對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自訴案件,人民法院不能進行調解,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因為這類自訴案件是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沒有履行職責,該管不管的案件,而且其中有些案件從性質上說應當是公訴案件,只是因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不履行自己的職責,為了解決老百姓告狀無門的問題,懲罰犯罪,才由法律規定被害人可以直接控訴到人民法院,所以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自訴案件時,不能適用調解。如果其中有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或者是輕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允許自訴人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訴人撤回自訴。
在很多案件中其實都不用進刑上訴,如果在進行上訴中或者是進行上訴前雙方能夠意見統一就不用鬧到法院,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在網上找到的相關刑事自訴案件的調解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解決相關案件!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本網進行律師諮詢。
延伸閱讀:
公訴轉自訴案件能否調解
刑事自訴或代理收費
刑事自訴案件的一審程序
微信搜索關注【華律網】公眾號手機快速免費諮詢律師 隨時關注生活法律常識!
推薦閱讀:
※唐山40天打掉涉黑涉惡犯罪團伙31個,破獲相關案件百餘起
※案件事實的認定方法 張明楷
※【整理】張扣扣案 | 只有違法犯罪,何來俠義恩仇?
※公安機關近年偵破的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典型案件
※《南方周末》找葯家鑫案件原告代理人張顯為葯家鑫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