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世紀」之十一:男女床笫之爭 [和訊博客]

外遇是對男人最好的報復

  當女人頻頻因男人出軌而傷心不止時,她們也想到了最好的報復與懲罰手段:性。

  26歲的南京人許紅(化名)帶著準備好的訴狀走進了法院。她要結束自己的婚姻,原因是丈夫長期不與她過性生活。也因為這個理由,她向丈夫索賠1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結果因證據不足,她只拿到了一紙離婚協議書,卻沒拿到一分錢賠償金。

  台灣彰化市一名五金工廠的施老闆,有段時間老是手腳酸痛、胸悶,而且不舉,結果發現太太在他喝的藥酒中放了雌激素。這名男子對自己雄風受害大怒,於是請警方將藥酒送刑事局化驗,持醫師證明控告太太涉嫌重傷害。彰化秀傳醫院醫師潘以如表示,雌激素是荷爾蒙的一種,大多是更年期婦女用來補充荷爾蒙,泰國人妖則服用雌激素來抑制男性特徵,但男性服用雌激素,是否會引起不舉的副作用,仍需進一步評估研究。

  許紅的故事與「性懲罰」有關,施老闆的故事則涉及到「性報復」。這是床笫政治的兩個案例。毫無疑問,床笫政治的一個方面在於,缺少任何一方的積極配合,男人和女人將無法過上和諧的性生活。某些人貌似靈活地運用了這一原理對床上人實施所謂的性懲罰或性報復。

  來自中國婦聯的統計信息顯示,中國100對接受調查的夫妻中,有70%以上遭遇過配偶對其進行的「性懲罰」,其中夫妻雙方實施性懲罰的比例也由原來以女方為主變成現在的男女各佔一半。

  一位婚姻專家說:用性的方式得到快樂,或是用性的手段來達到報復的目的,這是何其有想像力的手段!當兩人的關係處在融洽地步的時候性的手段往往會使得感情找到一個培育的方式,而在感情發生激變時,性的手段就是一種報復。但是,性懲罰和性報復能如願嗎?這些人往往忽視了一點,「性懲罰」的同時也懲罰了自己。

  女人對男人實施「性懲罰」的後果往往是:男人有了外遇。而當男人有了外遇之後,女人常常也用「外遇」對男人進行報復,正如美國著名兩性問題專家凱蘿·包特溫(Carol Botwin)在400位女性外遇者的坦言感情心路的基礎上所得出的結論:「女人外遇,通常是為了報復丈夫的不忠」。

  也許有不少人會這樣認為:在外遇的戰場上,男人總是孜孜不倦的「偷腥饞貓」,而女人則是黯然神傷的羔羊。 其實並非如此,日本著名學者國分康孝指出:「絕大多數配偶都有見異思遷的邪念」,見異思遷「是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種自然現象」。從現階段所有的資料來看,在這場時隔多年女性才得以參與其中的「激情遊戲」中,女性也正不甘落後地奮起直追,並大有後來居上的趨勢。近日,《深圳周刊》對中國一些城市的離婚調查顯示:女性因丈夫有第三者而離婚的佔64.8%,男性因妻子有外遇而分手的也達到了48.6%;在對瀋陽市1000對離婚夫婦所作的「對婚姻不滿的原因」調查中,與他人有曖昧關係的男性佔11%,女性佔29%。

  一位心理學家指出:「沒有一對肉體上和諧的夫妻會因為一些瑣事而分手的。當性交很完美時,夫妻可以有不同意見而決不會鬧脾氣,不會有憤怒的神色,以及分離的願望。反之,別的一切和諧對於他們都會變得不中用了。他們的感情會日漸分裂,走到了難以相互容忍的地步。換句話說,也就是他們最終會渴望分離。」

  然而,和諧的床笫生活與別的一切和諧相比,孰為因孰為果?這是又一個「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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