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文化常識(上)

  第1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在上古時代,人們把自然看得很神秘,認為整個宇宙有一個至高無上的主宰,就是帝或上帝。在上古文獻里,天和帝常常成為同義詞。古人又認為各種自然現象都有它的主持者,於是把它們人格化了,並賦予一定的名字,例如風師謂之飛廉,雨師謂之翳(屏翳),雲師謂之豐隆,日御謂之羲和,月御謂之望舒[1],等等,就是這種觀念的反映。

  戴望舒、方望舒、丁望舒……取望舒為名者多至不可數,而卻少見有以羲和為尊諱的。足證明中國文化還是同以月亮為代表的陰性文明更能親和。

  這些帶有神話色彩的名字,為古代作家所沿用,成了古典詩歌辭賦中的辭藻,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國是世界上最早進入農耕生活的國家之一,農業生產要求有準確的農事季節,所以古人觀測天象非常精勤,這就促進了古代天文知識的發展。根據現有可信的史料來看,殷商時代的甲骨刻辭早就有了某些星名和日食、月食的記載,《尚書》、《詩經》、《春秋》、《左傳》、《國語》、《爾雅》等書有許多關於星宿的敘述和豐富的天象記錄,《史記》有《天官書》,《漢書》有《天文志》。我們可以說遠在漢代我國的天文知識就已經相當豐富了。

  古人的天文知識也相當普及。明末清初的學者顧炎武說: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農夫之辭也。三星在戶,婦人之語也。月離於畢,戍卒之作也。龍尾伏辰,兒童之謠也。後世文人學士,有問之而茫然不知者矣[2]。

  夏、商、周三代以上是堯舜治世,是我國古史中的黃金時代。但那時沒有鐘錶和月曆,要知道時間、季節、方位,都得仰看日月星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作息時間表畫在天上。所以人人皆知天文。現在說天文,一講就是大爆炸,就是黑洞,早已脫離古時有詩意的廣寒宮和神話般的牛郎織女了。這樣的天文,要人人皆知,誠斯難矣。

  我們現在學習古代漢語當然不是系統學習我國古代的天文學,但是了解古書中一些常見的天文基本概念,對於提高閱讀古書能力無疑是有幫助的。現在就七政、二十八宿、四象、三垣、十二次、分野等分別加以敘述。

  古人把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合起來稱為七政或七曜。金木水火土五星是古人實際觀測到的五個行星,它們又合起來稱為五緯。

  中國古代有七曜日,在西方與之對應的就是sunday,monday,tuesday……乃至saturday的七天。七曜之說影響頗廣,直到現在,日、韓等國的日曆上,還在使用日、月、金、木、水、火、土來表示一周的七天。

  金星古曰明星,又名太白,因為它光色銀白,亮度特強。《詩經》子興視夜,明星有爛[3],昏以為期,明星煌煌[4],都是指金星說的。金星黎明見於東方叫啟明,黃昏見於西方叫長庚,所以《詩經》說東有啟明,西有長庚[5]。木星古名歲星,徑稱為歲。古人認為歲星十二年繞天一周,每年行經一個特定的星空區域,並據以紀年[6]。水星一名辰星,火星古名熒惑,土星古名鎮星或填星。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古籍中談到天象時所說的水並不是指行星中的水星,而是指恆星中的定星(營室)[7],《左傳·庄公二十九年》水昏正而栽,就是一個例子。所說的火也並不是指行星中的火星,而是指恆星中的大火[8],《詩經》七月流火,就是一個例子。

  第2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古人觀測日月五星的運行是以恆星為背景的,這是因為古人覺得恆星相互間的位置恆久不變,可以利用它們做標誌來說明日月五星運行所到的位置。經過長期的觀測,古人先後選擇了黃道赤道附近的二十八個星宿作為坐標[9],稱為二十八宿:

  東方蒼龍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方玄武七宿鬥牛女虛危室壁

  西方白虎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

  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

  東方蒼龍、北方玄武(龜蛇)、西方白虎、南方朱雀,這是古人把每一方的七宿聯繫起來想像成的四種動物形象,叫做四象。

  東、北、西、南的順序至關重要。《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世尊:)妙生,於汝意云何,東方虛空可知量不?

  妙生言:不爾,世尊。

  (世尊:)南、西、北方,四維、上、下,十方虛空,可知量不?

  妙生言:不爾,世尊。

  在這裡,順序變成了印度的東、南、西、北,而不是中國的東、北、西、南。是不是因為一居亞歐大陸之北而一處其南?以東方蒼龍為例,從角宿到箕宿看成為一條龍,角像龍角,氐房像龍身,尾宿即龍尾。再以南方朱雀為例,從井宿到軫宿看成為一隻鳥,柳為鳥嘴,星為鳥頸,張為嗉,翼為羽翮。這和外國古代把某些星座想像成為某些動物的形象(如大熊、獅子、天蠍等)很相類似。

  上文說過,古人以恆星為背景來觀測日月五星的運行,而二十八宿都是恆星。了解到這一點,那麼古書上所說的月離於畢、熒惑守心、太白食昴這一類關於天象的話就不難懂了[10]。月離於畢意思是月亮附麗於畢宿(離,麗也);熒惑守心是說火星居於心宿;太白食昴是說金星遮蔽住昴宿。如此而已。蘇軾在《前赤壁賦》里寫道:少焉,月出於東山之上,徘徊於鬥牛之間。也是用的二十八宿坐標法。

  二十八宿不僅是觀測日月五星位置的坐標,其中有些星宿還是古人測定歲時季節的觀測對象。例如在上古時代,人們認為初昏時參宿在正南方就是春季正月,心宿在正南方就是夏季五月[11],等等。

  古人對於二十八宿是很熟悉的,有些星宿由於星象特殊,引人注目,成了古典詩歌描述的對象。《詩經》維南有箕,不可以簸揚;維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漿[12],這是指箕宿和斗宿說的。箕斗二宿同出現於南方天空時,箕宿在南,斗宿在北。箕宿四星聯繫起來想像成為簸箕形,斗宿六星聯繫起來想像成為古代舀酒的斗形。《詩經》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戶,則是指參宿而言[13],因為參宿有耀目的三星連成一線。至於樂府詩里所說的青龍對道隅[14],道指黃道,青龍則指整個蒼龍七宿了。有的星宿,伴隨著動人的神話故事,成為後世作家沿用的典故。膾炙人口的牛郎織女故事不必敘述[15],二十八宿中的參心二宿的傳說也是常被後人當作典故引用的。《左傳·昭公元年》說: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chén),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後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主祀大火),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即心宿);遷實沈於大夏(晉陽),主參(主祀參星),唐人是因,……故參為晉星(即參宿)。

  第3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因此後世把兄弟不和睦比喻為參辰或參商。又因為參宿居於西方,心宿居於東方,出沒兩不相見,所以後世把親朋久別不能重逢也比喻為參辰或參商。杜甫《贈衛八處士》所說的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就是這個意思。

  隨著天文知識的發展,出現了星空分區的觀念。古人以上述的角亢氐房心尾箕等二十八個星宿為主體,把黃道赤道附近的一周天按照由西向東的方向分為二十八個不等份。在這個意義上說,二十八宿就意味著二十八個不等份的星空區域了。

  古代對星空的分區,除二十八宿外,還有所謂三垣,即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

  古人在黃河流域常見的北天上空,以北極星為標準,集合周圍其他各星,合為一區,名曰紫微垣。在紫微垣外,在星張翼軫以北的星區是太微垣;在房心尾箕斗以北的星區是天市垣,這裡不一一細說。

  現在說一說北斗。北斗是由天樞、天璇、天璣、天權、玉衡、開陽、搖光七星組成的,古人把這七星聯繫起來想像成為古代舀酒的斗形。天樞、天璇、天璣、天權組成為斗身,古曰魁;玉衡、開陽、搖光組成為斗柄,古曰杓。北斗七星屬於大熊座。

  北斗是中國的說法,大熊是西方的名稱。面對同一個天空,可以產生不同的看法。正如面對同一個人體,西方人只能解剖出heart(心)、liver(肝)、spleen(脾)、lung(肺)、kidney(腎),而我國先民卻從中看到了金(肺)、木(肝)、水(腎)、火(心)、土(脾)的五行生剋。

  古人很重視北斗,因為可以利用它來辨方向,定季節。把天璇、天樞連成直線並延長約五倍的距離,就可以找到北極星,而北極星是北方的標誌。北斗星在不同的季節和夜晚不同的時間,出現於天空不同的方位,人們看起來它在圍繞著北極星轉動,所以古人又根據初昏時斗柄所指的方向來決定季節:斗柄指東,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

  現在說到十二次。

  古人為了說明日月五星的運行和節氣的變換,把黃道附近一周天按照由西向東的方向分為星紀、玄枵等十二個等份,叫做十二次。每次都有二十八宿中的某些星宿作為標誌,例如星紀有鬥牛兩宿,玄枵有女虛危三宿,余皆仿此。但是十二次是等分的,而二十八宿的廣狹不一,所以十二次各次的起訖界限不能和宿與宿的分界一致,換句話說,有些宿是跨屬於相鄰的兩個次的。下表就說明了這種情況[16]:外國古代把黃道南北各八度以內的空間叫做黃道帶,認為這是日月和行星運行所經過的處所。他們也按照由西向東的方向把黃道帶分為白羊、金牛等十二個等份,叫做黃道十二宮。其用意和我國古代的十二次相同,但起訖界限稍有差異,對照起來,大致如下表所示:我國古代創立的十二次主要有兩種用途:第一,用來指示一年四季太陽所在的位置,以說明節氣的變換,例如說太陽在星紀中交冬至,在玄枵中交大寒,等等。第二,用來說明歲星每年運行所到的位置,並據以紀年,例如說某年歲在星紀,次年歲在玄枵,等等。這兩點,後面談到曆法時還要討論。

  第4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有一件事值得提一提,上述十二次的名稱大都和各自所屬的星宿有關。例如大火,這裡是次名,但在古代同時又是所屬心宿的名稱。又如鶉首、鶉火、鶉尾,其所以名鶉,顯然和南方朱雀的星象有關,南方朱雀七宿正分屬於這三次。《左傳·僖公五年》鶉火中,孔疏說鶉火之次正中於南方,又說鶉火星者謂柳星張也,可以為證。

  十二次是與十二節氣對應的,以十二節氣為各次的起點,以十二中氣為各次的中點。明末以後開始用十二次名稱來翻譯黃道十二宮,但把各宮的起點改為與十二中氣相對應,並按黃道經度等分各宮,如星紀宮的起點對應冬至點,等等。

  下面談談分野。

  《史記·天官書》說: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域,可見古人是把天上的星宿和地上的州域聯繫起來看的。在春秋戰國時代,人們根據地上的區域來劃分天上的星宿,把天上的星宿分別指配於地上的州國,使它們互相對應,說某星是某國的分星,某某星宿是某某州國的分野[19],這種看法,便是所謂分野的觀念。

  星宿的分野,一般按列國來分配,如表甲[20];後來又按各州來分配,如表乙[21]:

  表甲

  表乙

  宿

  國

  宿

  州

  角亢

  鄭

  角亢氐

  兗州

  氐房心

  宋

  房心

  豫州

  尾箕

  燕

  尾箕

  幽州

  鬥牛

  越

  斗

  江湖

  女

  吳

  牛女

  揚州

  虛危

  齊

  虛危

  青州

  室壁

  衛

  室壁

  并州

  奎婁

  魯

  奎婁胃

  徐州

  胃昴畢

  魏

  昴畢

  冀州

  觜參

  趙

  觜參

  益州

  井鬼

  秦

  井鬼

  雍州

  柳星張

  周

  柳星張

  三河

  翼軫

  楚

  翼軫

  荊州

  星宿的分野也有以十二次為綱,配以列國的,如表丙所示[22]:

  表丙

  次

  國

  次

  國

  星紀

  吳越

  鶉首

  秦

  玄枵

  齊

  鶉火

  周

  諏訾

  衛

  鶉尾

  楚

  降婁

  魯

  壽星

  鄭

  大梁

  趙

  大火

  宋

  實沈

  晉

  析木

  燕

  古人所以建立星宿的分野,主要是為了觀察所謂祥的天象,以占卜地上所配州國的吉凶。例如《論衡·變虛篇》講到熒惑守心的時候說:熒惑,天罰也;心,宋分野也。禍當君。顯而易見,這是一種迷信。但是古人對於星宿分野的具體分配既然有了一種傳統的了解,那麼古典作家作品在寫到某個地區時連帶寫到和這個地區相配的星宿,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庾信《哀江南賦》說以鶉首而賜秦,天何為而此醉,王勃《滕王閣序》說星分翼軫,李白《蜀道難》說捫參歷井,就是在分野的意義上提到這些星宿的。

  第5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描畫恆星的位置及其組合的圖畫,稱為星圖。就其描畫方式而言,可分為示意圖和寫實圖兩大類型。在我國,現在傳世最古的星圖是河南出土的龍虎北斗示意圖,距今已6000多年;而最古的寫實星圖則是西安西漢墓出土的二十八宿天象圖,距今也2000多年了。在西方,傳世最古的星圖是古埃及依西斯神殿里的示意星圖,其時代約在公元前1世紀;而寫實星圖則直到14世紀末、15世紀初才出現。

  最後應該指出的是,古人的天文知識雖然已經相當豐富,但是由於科學水平和歷史條件的限制,古代的天文學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和宗教迷信的占星術相聯繫的。古人對於某些異乎尋常的天象還不能作出科學的解釋,於是在崇敬天帝的思想基礎上,把天象的變化和人間的禍福聯繫起來,認為天象的變化預示著人事的吉凶。例如日食,被認為對最高統治者不利,所以《左傳·昭公十七年》說: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不殺牲盛饌),伐鼓於社。《禮記·昏義》也說:日蝕則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職。這是把日食看成是上天對最高統治者的警告。又如彗星(一名孛星,槍)的出現,被認為是兵災的凶象,所以史書上常有記載。甚至行星運行的情況也被認為是吉凶的預兆。例如歲星正常運行到某某星宿,則地上與之相配的州國就五穀昌盛,而熒惑運行到這一星宿,這個國家就要發生種種禍殃,等等。占星家還認為某某星主水旱,某某星主饑饉,某某星主疾疫,某某星主盜賊,注意它們的隱現出沒和光色的變化而加以占驗。這些就不一一敘述了。

  古時天文詞意與今大異。《易·彖·賁》: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易·繫辭上》: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

  可見古之天文意指天象。

  這是天文的第一義。稍晚的《漢書·藝文志·數術略·天文三十一家》: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聖王所以參政也。

  這是天文一詞的第二義,實際即相當於現代學術分類中的astrology(占星學),而不是astronomy(天文學)。

  注釋:

  [1]這裡是舉例性質,見《廣雅·釋天》。

  [2]見《日知錄·卷三十》天文條。七月流火見《詩經·豳風·七月》,三星在戶見《詩經·唐風·綢繆》,月離於畢見《詩經·小雅·漸漸之石》,龍尾伏辰見《左傳·僖公五年》。

  [3]見《詩經·鄭風·女曰雞鳴》。

  [4]見《詩經·陳風·東門之楊》。

  [5]見《詩經·小雅·大東》。

  [6]下文談到十二次和紀年法時還要回到這一點上來。

  第6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7]即室宿,主要是飛馬座的α、β兩星。

  [8]即心宿,特指心宿二,即天蠍座的α星。《史記·天官書》所說的火,才是指火星(熒惑)。

  [9]黃道是古人想像的太陽周年運行的軌道。地球沿著自己的軌道圍繞太陽公轉,從地球軌道不同的位置上看太陽,則太陽在天球上的投影的位置也不相同。這種視位置的移動叫做太陽的視運動,太陽周年視運動的軌跡就是黃道。這裡所說的赤道不是指地球赤道,而是天球赤道,即地球赤道在天球上的投影。星宿這個概念不是指一顆一顆的星星,而是表示鄰近的若干個星的集合。古人把比較靠近的若干個星假想地聯繫起來,給以一個特殊的名稱,如畢、參、箕、斗等等,後世又名星官。

  [10]《尚書·洪範》偽孔傳:月經於箕則多風,離於畢則多雨。熒惑守心見《論衡·變虛篇》;太白食昴見鄒陽《獄中上樑王書》。

  [11]這是就當時的天象說的。《夏小正》:正月初昏參中,五月初昏大火中。[12]見《詩經·小雅·大東》。

  [13]此從毛傳。

  [14]見《隴西行》。

  [15]但是織女不是指北方玄武的女宿,而是指天琴座的α星;牛郎也不是指北方玄武的牛宿,而是指天鷹座的α星,牛郎所牽的牛才是牛宿。

  [16]這表是根據《漢書·律曆志》作的,各次的名稱、寫法和順序都根據《漢書·律曆志》。

  [17]諏訾,讀為zōuzī。

  [18]字加有著重點的是各次的主要星宿(這是參照《淮南子·天文訓》)。

  [19]也有反過來說某地是某某星宿的分野的。例如《漢書·地理志》:齊地,虛危之分野也。[20]表甲是根據《淮南子·天文訓》作的。

  [21]表乙是根據《史記·天官書》作的。

  [22]表丙是根據《周禮·保章氏》鄭玄注作的。

  古人經常觀察到的天象是太陽的出沒和月亮的盈虧,所以以晝夜交替的周期為一日,以月相變化的周期為一月(現代叫做朔望月)。至於年的概念,最初大約是由於莊稼成熟的物候而形成的,《說文》說:年,熟谷也。如果說禾穀成熟的周期意味著寒來暑往的周期,那就是地球繞太陽一周的時間,現代叫做太陽年。以朔望月為單位的曆法是陰曆,以太陽年為單位的曆法是陽曆。我國古代的曆法不是純陰曆,而是陰陽合曆。平年十二個月,有六個大月各三十天,六個小月各二十九天[1],全年總共354天。但是這個日數少於一個太陽年。《尚書·堯典》說: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實際上四季循環的周期約為365日,比十二個朔望月的日數約多11日,積三年就相差一個月以上的時間,所以三年就要閏一個月,使歷年的平均長度大約等於一個太陽年,並和自然季節大致調和配合。《堯典》說以閏月定四時成歲[2],就是這個意思。

  第7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古人很重視置閏。《左傳·文公六年》說: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三年一閏還不夠,五年要閏兩次,所以《說文》說五年再閏。五年閏兩次又多了些,後來規定十九年共閏七個月。從現有文獻看,殷周時代已經置閏,閏月一般放在年終,稱為十三月。當時置閏尚無定製,有時一年再閏,所以會有十四月。春秋時代就沒有一年再閏的情況了。漢初在九月之後置閏,稱為後九月,這是因為當時沿襲秦制,以十月為歲首,以九月為年終的緣故[3]。上古也有年中置閏,如閏三月、閏六月之類。當閏而不閏叫做失閏。如何適當安插閏月,這是古代曆法工作中的重要課題,這裡沒有必要敘述。

  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時(季),後來又按夏曆正月、二月、三月等十二個月依次分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這些名稱,古人常用作相應的月份的代稱。《楚辭·九章·哀郢》民離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東遷[4],就是指夏曆二月說的。但是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為春秋二時,所以後來稱春秋就意味著一年。《莊子·逍遙遊》:蟪蛄不知春秋。[5]意思是蟪蛄生命短促不到一年。此外史官所記的史料在上古也稱為春秋,這是因為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6]。後來曆法日趨詳密,由春秋二時再分出冬夏二時,所以有些古書所列的四時順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這是值得注意的[7]。

  古人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逐步認識到季節更替和氣候變化的規律,把周歲365日平分為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等二十四個節氣[8],以反映四季、氣溫、降雨、物候等方面的變化,這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掌握農事季節的經驗總結,對農業生產的發展貢獻很大。二十四節氣系統是我國舊曆特有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名稱和順序是:

  正月立春雨水二月驚蟄春分

  三月清明穀雨四月立夏小滿

  五月芒種夏至六月小暑大暑

  七月立秋處暑八月白露秋分

  九月寒露霜降十月立冬小雪

  十一月大雪冬至十二月小寒大寒[9]

  古人最初把二十四節氣細分為節氣和中氣兩種。例如立春是正月節,雨水是正月中,驚蟄是二月節,春分是二月中,節氣和中氣相間,其餘由此順推[10]。

  我國人民為了方便記憶總結出了各種各樣的二十四節氣歌,下面這一首流傳較廣: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第8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太陽在黃道上不同的視位置定的。前面講天文時說過,古人把黃道附近一周天平分為星紀、玄枵等十二次,太陽運行到某次就交某某節氣[11]。試以《漢書·律曆志》所載的即二千多年前的天象為例。太陽運行到星紀初點交大雪,運行到星紀中央交冬至,運行到玄枵初點交小寒,運行到玄枵中央交大寒,等等。下表就說明了這種情況[12]:二十四節氣系統是逐步完備起來的。古人很早就掌握了二分、二至這四個最重要的節氣:《尚書·堯典》把春分叫做日中,秋分叫做宵中,《呂氏春秋》統名之曰日夜分,因為這兩天晝夜長短相等;《堯典》把夏至叫做日永,冬至叫做日短,因為夏至白天最長,冬至白天最短,所以《呂氏春秋》分別叫做日長至、日短至[14]。《左傳·僖公五年》說,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分指春分、秋分,至指夏至、冬至,啟指立春、立夏,閉指立秋、立冬[15]。《呂氏春秋》則明確提到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氣。到《淮南子》我們就見到和後世完全相同的二十四節氣的名稱了。

  節氣之重要,古人發明節氣之高明,在於自然界的天象地氣、草木魚蟲,以及人體內部功能的變化,在這二十四個節氣的那一天,不是漸變,而是頓變的!例如霜降,居住在黃河流域的朋友要是稍加留心,便會發現,大街上的闊葉樹上的葉子,絕大多數,就是在這一天里,紛紛落下的。

  我們閱讀古書,有必要了解古人記錄時間的法則,下面就古代的紀日法(包括一天之內的記時法)、紀月法和紀年法分別加以敘述。

  古人用干支紀日,例如《左傳·隱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干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乾和十二支依次組合為六十單位,稱為六十甲子: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16]

  每個單位代表一天,假設某日為甲子日,則甲子以後的日子依次順推為乙丑、丙寅、丁卯等;甲子以前的日子依次逆推為癸亥、壬戌、辛酉等。六十甲子周而復始。這種紀日法遠在甲骨文時代就已經有了。

  古人紀日有時只記天干不記地支,例如《楚辭·九章·哀郢》出國門而軫懷兮,甲之吾以行[17]。這種情況在甲骨文時代也已經有了。用地支紀日比較後起,大多限於特定的日子如子卯不樂(《禮記·檀弓》)、三月上巳之類。

  第9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從一個月來說,有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稱。每月的第一天叫做朔,最後一天叫做晦。所以《莊子》說朝菌不知晦朔[18]。初三叫做(fěi),大月十六、小月十五叫做望,鮑照詩三五二八時,千里與君同[19],就是指望日的明月說的。近在望後的日子叫做既望[20]。所以蘇軾《前赤壁賦》說:壬戌之秋,七月既望。朔晦兩天,一般既稱干支又稱朔晦,例如《左傳·僖公五年》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左傳·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齊師夜遁。其他日子一般就只記干支[21],但是人們可以根據當月朔日的干支推知它是這個月的第幾天。例如《左傳·隱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根據後人推定的春秋長曆可以知道辛丑是魯隱公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帶說一說,根據歷譜中干支的日序,甚至可以推斷出古書的錯誤來。《春秋·襄公二十八年》說: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從甲寅到乙未共四十二天,不可能同在一個月之內,可見這裡必有錯誤。

  下面談談一天之內的記時法。

  古人主要根據天色把一晝夜分為若干時段。一般地說,日出時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時叫做夕暮昏晚[22],所以古書上常常見到朝夕並舉,旦暮並舉,晨昏並舉,昏旦並舉,等等。太陽正中時叫做日中,將近日中的時間叫做隅中[23],太陽西斜叫做昃。了解到這一點,對於古書上所說的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24]這一類記錄時間的話就了解得更加具體了。

  古人一日兩餐,朝食在日出之後、隅中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食時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後、日入之前,這段時間就叫做晡()時。日入以後是黃昏,黃昏以後是人定。《孔雀東南飛》說:黃昏後,寂寂人定初,可以看成為古代這兩個時段之間的確切描繪。人定以後就是夜半了。

  《詩經》說:女曰雞鳴,士曰昧旦。[25]雞鳴和昧旦是夜半以後先後相繼的兩個時段。昧旦又叫昧爽,這是天將亮的時間。此外古書上又常常提到平旦、平明,這是天亮的時間。

  古人對於一晝夜有等分的時辰概念之後,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恰好等於現代的兩小時[26]。和現代的時間對照,夜半十二點(即二十四點)是子時(所以說子夜),上午兩點是丑時,四點是寅時,六點是卯時,其餘由此順推。近代又把每個時辰細分為初、正。晚上十一點(即二十三點)為子初,夜半十二點為子正;上午一點為丑初,上午兩點為丑正,等等。這就等於把一晝夜分為二十四小時了。

  第10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列表對照如下: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初2313579111315171921

  正24246810121416182022

  還有一個重要的計時系統,那就是刻。自古以來,人們習慣分一晝夜為若干刻,在漏壺的箭上刻成等份,以作為較短的時間單位。古代長期施行的是一日百刻制,許慎《說文解字》:漏以銅壺盛水,刻節,晝夜百刻。

  足見百刻制起源之早。但也曾發生過幾次改變。首先就是西漢曾改為百二十刻制,其次是梁武帝受佛教影響推行印歐文化體系的九十六刻制,梁末還推行過一百零八刻制,但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施行,旋即恢復百刻古法。直至清代以後,中國再次受印歐文化體系影響改行九十六刻制,百刻制才真的走出了歷史舞台。今天的4刻/小時×24小時/日=96刻/日,就是從那時固定下來的。實際上,古代以十二時辰的十二進位配地,以百刻的十進位制配天,使人類生活於天地交諧的時間場中,受場力影響而陰陽平秘,身體泰康,有很深的意義。

  古人紀月通常以序數為記,如一月、二月、三月等等;作為歲首的月份叫做正(zhēng)月[27]。在先秦時代每個月似乎還有特定的名稱,例如正月為孟陬(楚辭),四月為除(詩經),九月為玄(國語),十月為陽(詩經),等等[28]。古人又有所謂月建的觀念,就是把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和十二個月份相配,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十一月(夏曆)配子,稱為建子之月,由此順推,十二月為建丑之月,正月為建寅之月,二月為建卯之月,直到十月為建亥之月[29],如此周而復始[30]。至於以天干配合著地支來紀月,則是後起的事。

  我國古代最早的紀年法是按照王公即位的年次紀年,例如公元前770年記為周平王元年、秦襄公八年等,以元、二、三的序數遞記,直到舊君出位為止。漢武帝開始用年號紀元,例如建元元年、元光三年,也是以元、二、三的序數遞記,更換年號就重新紀元。這兩種紀年法是過去史家所用的傳統紀年法。戰國時代,天文占星家根據天象紀年,有所謂星歲紀年法,星指歲星,歲指太歲。下面分別敘述。

  先說歲星紀年法。前面講天文時說過,古人把黃道附近一周天分為十二等份,由西向東命名為星紀、玄枵等十二次。古人認為歲星由西向東十二年繞天一周,每年行經一個星次。假如某年歲星運行到星紀範圍,這一年就記為歲在星紀,第二年歲星運行到玄枵範圍,就記為歲在玄枵,其餘由此類推,十二年周而復始[31]。《左傳·襄公三十年》於子之卒也,將葬,公孫揮與裨灶晨會事焉。過伯有氏,其門上生莠。子羽曰:其莠猶在乎?於是歲在降婁,《國語·晉語四》君之行也,歲在大火,就是用歲星紀年的例子[32]。

  第11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再說太歲紀年法。古人有所謂十二辰的概念,就是把黃道附近一周天的十二等份由東向西配以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其安排的方向和順序正好和十二次相反。二者對照如下表:歲星由西向東運行,和人們所熟悉的十二辰的方向和順序正好相反,所以歲星紀年法在實際生活中應用起來並不方便。為此,古代天文占星家便設想出一個假歲星叫做太歲[33],讓它和真歲星背道而馳,這樣就和十二辰的方向順序相一致,並用它來紀年。根據《漢書·天文志》所載戰國時代的天象紀錄,某年歲星在星紀,太歲便在析木(寅),這一年就是太歲在寅;第二年歲星運行到玄枵,太歲便運行到大火(卯),這一年就是太歲在卯,其餘由此類推,如左圖所示。

  此外古人還取了攝提格、單閼等十二個太歲年名作為太歲在寅太歲在卯等十二個年份的名稱[34]。屈原《離騷》:攝提貞於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35],一般認為這裡的攝提就是作為太歲年名的攝提格,是說屈原出生於太歲在寅之年[36];孟陬指夏曆正月建寅之月;庚寅是生日的干支。這樣說來,屈原的生辰恰巧是寅年寅月寅日。

  看到這裡,我們會發現,中國古代的曆法是與天文緊密相關聯的。其實,天時地利,古人早就告訴了我們,時是由天來決定的,而利卻要從地里獲取。

  下面列表說明攝提格、單閼等十二個太歲年名和太歲所在、歲星所在的對應關係:大概在西漢年間,歷家又取了閼逢、旃蒙等十個名稱,叫做歲陽,依次和上述十二個太歲年名相配(配法和前述六十甲子相同),組合成為六十個年名,以閼逢攝提格為第一年,旃蒙單閼為第二年,其餘由此類推,六十年周而復始。《史記·曆書·歷術甲子篇》自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始,就用這些年名紀年。《爾雅·釋天》載有十個歲陽和十干對應,列表如下[39]:上文說過,十二個太歲年名和十二辰對應。為便於查閱,再作簡表如下:所以如果用干支來更代,閼逢攝提格可以稱為甲寅年,旃蒙單閼可以稱為乙卯年,等等。這些年名創製之初是為了反映歲星逐年所在的方位的,但是後來發現歲星並不是每年整走一個星次,用它們來紀年並不能反映逐年的實際天象,所以就廢而改用六十甲子紀年了。後世有人使用這些古年名紀年,那是根據當年的干支來對照的。例如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一百七十六《陳紀》十下注曰:起閼逢執徐,盡著雍灘,凡五年。是說從甲辰到戊申共五年。清初作家朱彝尊在《謁孔林賦》里寫道:粵以屠維作噩之年,我來自東,至於仙源。其實是說在己酉年。他的《曝書亭集》里的古今詩系年,也用這些年名。我們閱讀古書,應該知道這種情況。

  第12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干支紀年法一般認為興自東漢[41],六十甲子周而復始,到現在沒有中斷。由此可以向上逆推,知道上古某年是什麼干支。一般歷史年表所記的西漢以前的逐年干支,是後人逆推附加上去的,這一點應該注意。

  關於紀年法我們就說到這裡。

  最後談談三正(音zhēng)的問題。

  春秋戰國時代有所謂夏曆、殷歷和周曆,三者主要的區別在於歲首的月建不同,所以又叫做三正。周曆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建子之月(即夏曆的十一月)為歲首,殷歷以建丑之月(即夏曆的十二月)為歲首,夏曆以建寅之月(即後世通常所說的陰曆正月)為歲首。周曆比殷歷早一個月,比夏曆早兩個月。由於三正歲首的月建不同,四季也就隨之而異。下表以月建為綱,說明三正之間月份和季節的對應:夏殷周三正是春秋戰國時代不同地區所使用的不同的曆日制度,我們閱讀先秦古籍有必要了解三正的差異,因為先秦古籍所據以紀時的曆日制度並不統一。舉例來說,《春秋》和《孟子》多用周曆[42],《楚辭》和《呂氏春秋》用夏曆。《詩經》要看具體詩篇,例如《小雅·四月》用夏曆[43],《豳風·七月》就是夏曆和周曆並用[44]。《春秋·成公八年》說二月無冰,史官把這一罕見的現象載入史冊,顯而易見,這是指周曆二月即夏曆十二月而言;如果是夏曆二月,則已經東風解凍,無冰應是正常現象,無需大書特書了。又如《春秋·庄公七年》說秋,大水,無麥苗,這也指周曆,周曆秋季相當於夏曆五六月,晚收的麥子和五稼之苗有可能被大水所漂殺;如果是夏曆秋季,就很難索解了。由此可知《孟子·梁惠王上》所說的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也是用周曆,周曆七八月相當於夏曆五六月,其時正是禾苗需要雨水的時候。根據同樣的理由,我們相信《孟子·滕文公上》所說的江漢以濯之,秋陽以暴之的秋陽是指夏曆五六月的炎日[45]。在《春秋》和《左傳》里,同一歷史事實,《春秋》經文和《左傳》所記的時月每有出入,甚至同屬《左傳》所記,而時月也互有異同,這可以從三正的差異中求得解釋[46]。例如《春秋·隱公六年》說冬,宋人取長葛,《左傳》記載為秋,宋人取長葛[47];《春秋·僖公五年》說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左傳》記此事於僖公四年十二月。可見《左傳》所依據的史料有的是用夏曆。

  在戰國秦漢之間有所謂三正論,認為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是夏商周三代輪流更改正朔,說什麼王者始起要改正朔易服色等等以表示受命於天。當然這並不可信。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改以建亥之月(即夏曆的十月)為歲首。但是夏正比較適合農事季節,所以並不稱十月為正月,不改正月(秦人叫端月)為四月,春夏秋冬和月份的搭配,完全和夏正相同。漢初沿襲秦制,《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載漢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十月殺灌夫,十二月晦殺魏其,接著說:其春,武安侯病,專呼服謝罪。使巫視鬼者視之,見魏其、灌夫共守,欲殺之。司馬遷不說明春,而說其春,就是因為當時以十月為歲首,當年的春天在當年的十二月之後的緣故。漢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改用太初曆,以建寅之月為歲首,此後大約二千年間,除王莽和魏明帝時一度改用殷正,唐武后和肅宗時一度改用周正外,一般都是用的夏正。

  第13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附帶談談一些節日。

  由於風俗習慣的關係,一年有許多節日。下面把一些主要節日按月加以敘述。

  元旦這是正月初一日。

  人日這是正月初七日。據傳說,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按即杜甫):人日題詩寄草堂。上元(元月元宵)正月十五日。舊俗以元夜張燈為戲,所以又叫燈節。朱淑貞《生查子》: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

  社日農家祭社祈年的日子,立春後第五個戊日(在春分前後)。杜甫《遭田夫泥飲美嚴中丞》:田翁逼社日,邀我嘗春酒。王駕《社日》詩: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這是春社。又,立秋後第五個戊日為秋社,在秋分前後。

  寒食清明前二日。《荊楚歲時記》說,冬至後一百五日,謂之寒食,禁火三日。因此,有人以一百五為寒食的代稱。溫庭筠《寒食節日寄楚望》詩:時當一百五。但依照舊法推算,清明前二日不一定是一百五日,有時是一百六日。所以元稹《連昌宮詞》說:初過寒食一百六,店舍無煙宮樹綠。清明就是清明節。古人常常把清明和寒食聯繫起來。杜牧《清明》詩:清明時節雨紛紛。花朝二月十二日為花朝,又叫百花生日。

  上巳原定為三月上旬的一個巳日(所以叫上巳),舊俗以此日臨水祓除不祥,叫做修禊。但是自曹魏以後,把節日固定為三月三日。後來變成了水邊飲宴、郊外游春的節日。杜甫《麗人行》: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浴佛節傳說四月初八日是釋迦牟尼的生日。《荊楚歲時記》說,荊楚以四月八日諸寺香湯浴佛,共作龍華會。《洛陽伽藍記·法雲寺》:四月初八日,京師士女多至河間寺。端午(端陽)五月初五日。《荊楚歲時記》說,屈原在五月五日投江,人們在這一天競渡,表示要拯救屈原。(後來又把船做成龍形,叫龍舟競渡。)關於端午節的傳說很多。唐代以後,端午節被規定為大節日,常有賞賜。杜甫《端午日賜衣》:端午被恩榮。伏日夏至後第三個庚日叫初伏,第四個庚日叫中伏,立秋後第一個庚日叫終伏(末伏),總稱為三伏。據說伏是隱伏避盛暑的意思[48]。伏日祭祀,所以也是一個大節日。一般所謂伏日,大約指的是初伏。楊惲《報孫會宗書》:田家作苦,歲時伏臘,烹羊炮羔,斗酒自勞。七夕七月七日。《荊楚歲時記》說,七月初七日的晚間是牽牛織女聚會之夜,人間婦女結綵縷穿七孔針,陳酒脯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杜牧《七夕》詩:銀燭秋光冷畫屏,輕羅小扇撲流螢。天街夜色涼如水,卧看牽牛織女星。中元七月十五日[49]。佛教傳說:目連的母親墮入餓鬼道中,食物入口,即化烈火,目連求救於佛,佛為他說盂蘭盆經,叫他七月十五日作盂蘭盆以救其母[50]。後代把中元看成鬼節,有施餓鬼等等迷信行為。

  第14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中秋八月十五日。人們以為這時的月亮最亮,所以是賞月的佳節。蘇軾《水調歌頭》(中秋):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重陽(重九、九日)九月初九日。古人以為九是陽數,日月都逢九,所以稱為重陽。古人在這一天有登高飲酒的習慣。據《續齊諧記》所載,費長房對汝南桓景說,九月九日汝南有大災難,帶茱萸囊登山飲菊花酒可以免禍。這是一般人認為重九登高的來源,但不一定可靠[51]。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冬至就是冬至節。冬至前一日稱為小至。古人把冬至看成是節氣的起點[52],從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長起來,叫做冬至一陽生[53]。古人又認為:冬天來了,春天就要跟著到來。杜甫《小至》詩:冬至陽生春又來。臘日臘是祭名。《說文》:冬至後三戌臘祭百神。可見漢代的臘日是冬至後第三個戌日。但是《荊楚歲時記》以十二月初八日為臘日,並說村人擊細腰鼓,作金剛力士以逐疫。十二月初八日是一般的解釋,到今天還有臘八粥的風俗。杜甫《臘日》詩:臘日常年暖尚遙,今年臘日凍全消。又《詠懷古迹》(其四):歲時伏臘走村翁。我國佛教徒認為,佛祖釋迦牟尼是十二月初八成道的,謂之臘八節。古印度人習於煮羹粥,據說,釋迦六年苦行之後,正是由於接受了牧牛女奉獻的乳糜羹粥,才恢復體力,在菩提樹下睹明星而悟道成佛的。所以臘八節就有了用精美果蔬雜合煮成可口又滋補、民間喜食的粥糜的傳統。關於臘八粥的記載,最早見於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中,說是初八日……諸大寺……送七寶五味粥與門徒,謂之臘八粥。除夕一年最後一天的晚上。除是除舊布新的意思。一年的最後一天叫歲除,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蘇軾《守歲》詩:兒童強不睡,相守夜歡嘩。上述這些節日,不是一個時代的,而是許多時代積累下來的。

  注釋:

  [1]這是因為月相變化的周期在二十九到三十天之間,現代測得是29.53日。

  [2]注意:《堯典》這裡說歲,不說年,這是用歲表示從今年某一節氣(例如冬至)到明年同一節氣之間的這一段時間,使之和年有分工,年表示從今年正月初一到明年正月初一之間的這一段時間。所以《周禮·春官·大史》說正歲年以序事,歲年並舉。

  [3]這一點,下文還要談到。

  [4]仲春,舊曆二月。

  [5]蟪蛄(huìgū),一名寒蟬。舊說,寒蟬春生夏死,夏生秋死,壽命不到一年,所以說不知春秋。

  [6]見杜預《春秋序》。舊說春秋猶言四時(《詩經·魯頌·宮》鄭玄箋),錯舉春秋以包春夏秋冬四時(杜預《春秋序》孔穎達《正義》),似難置信。

  第15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7]例如《墨子·天志中》製為四時春秋冬夏,以紀綱之,《管子·幼官圖》修春秋冬夏之常祭,《禮記·孔子閑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等等。

  [8]每個節氣佔15.22日弱。後代根據太陽移動的速度,有的節氣佔14日多(冬至前後),有的節氣佔16日多(夏至前後)。

  [9]這是依照後代的順序;名稱和《淮南子·天文訓》相同。驚蟄古名啟蟄,漢代避景帝諱改名驚蟄。又,二十四節氣和陰曆月份的配搭不是絕對固定年年一致的,因為節氣跟太陽走,和朔望月沒有關係。這裡所列的是綜合一般的情況。

  [10]由於一個節氣加一個中氣差不多是三十天半,大於一個朔望月,所以每月的節氣和中氣總要比上月推遲一兩天,推遲到某月只有節氣沒有中氣,後來就以這個月份置閏,所以古人說閏月無中氣。陽曆每月都有節氣和中氣,上半年每月六日和二十一日左右是交節日期,下半年每月八日和二十三日左右是交節日期。

  [11]實際上二十四個節氣是表示地球在圍繞太陽公轉的軌道上的二十四個不同的位置。

  [12]這表是根據《漢書·律曆志》的順序排的,驚蟄在雨水之前,清明在穀雨之後,和後代不同。《漢書·律曆志》並指出交某節氣時太陽所在的星宿及其度數,如冬至日在牽牛初度,即摩羯座β星附近。現代天象和古代不同,現在的冬至點在人馬座(相當於古代的析木)。

  [13]太陽運行叫做躔。

  [14]《孟子》統名之曰日至。《孟子·告子上》今夫麥,播種而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這指夏至而言;《孟子·離婁下》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舊說指冬至而言。《左傳》又稱冬至為日南至。

  [15]據杜預注。

  [16]干支的組合是天乾的單數配地支的單數,天乾的雙數配地支的雙數,所以不可能有甲丑乙寅之類。

  [17]甲,甲日那一天。

  (zhāo),通朝,早晨。

  [18]朝菌,一種生長期很短的菌類植物,朝生暮死,所以叫朝菌。

  [19]見《玩月城西門廨中》。

  [20]西周初期有一種特別的記日法,即把一個月分為四份,類似現代的周(星期),每份都有一個特定的名稱,既望就是其中之一,這種紀日法後來沒有使用,這裡不細說。

  [21]《尚書》日也是既稱干支又稱,例如《畢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這種情況在一般古書中很少見。

  [22]古代夕又當夜講,通作昔。《莊子·天運》:蚊虻膚,則通昔不寐矣。《說文》:晚,暮也。[23]《左傳·昭公五年》孔穎達疏:隅謂東南隅也,過隅未中,故為隅中也。[24]見《尚書·無逸》。

  第16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25]見《詩經·鄭風·女曰雞鳴》。

  [26]小時本來是小時辰的意思;因為一小時只等於半個時辰。

  [27]秦避始皇諱,改正月為端月。但是秦以十月為歲首,下文還要談到。又《詩經·小雅·正月》正月繁霜,我心憂傷,這裡的正月指夏曆四月(毛傳),不是作為歲首的正月。

  [28]這裡是舉例性質,參看《爾雅·釋天》。

  [29]庾信《哀江南賦序》:粵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大盜移國,金陵瓦解。[30]《說文》對於十二支各字的解釋就是聯繫著月份的。前人把建解釋為斗建,意思是斗柄所指,認為十二支代表北斗星斗柄所指的十二個不同的方位(例如以子為北,午為南,卯為東,酉為西等等),十一月斗柄指北,所以為建子之月,以後斗柄每月移指一個方位,十二個月周而復始,這種說法在過去很普遍。南北朝的天文學家祖沖之、清朝的天文學家梅文鼎都指出月建和斗柄所指的方位沒有關係。

  [31]事實上歲星並不是十二年繞天一周,而是11.8622年繞天一周,每年移動的範圍比一個星次稍微多一點,漸積至八十六年,便多走過一個星次,這叫做超辰。

  [32]有人認為《左傳》、《國語》里的歲星紀年出自劉歆偽托,並不反映當時的實際天象。

  [33]《漢書·天文志》叫做太歲,《史記·天官書》叫做歲陰,《淮南子·天文訓》叫做太陰。

  [34]單閼,讀chányān。

  [35]攝提,攝提格的簡稱,攝提格是寅年的別名。孟陬,等於說孟春正月。

  [36]注意:屈原時代的太歲在寅是反映當時歲星所在的相應的方位的,人們可以把《離騷》里的攝提(格)翻譯為寅年,但不能理解為後世干支紀年法里的寅年,干支紀年法里的子丑寅卯只是一套抽象的次序符號,和太歲所在、歲星所在沒有關係。又,朱熹《楚辭集注》說:攝提,星名;隨斗柄以指十二辰者也。這是另外一種解釋。

  [37],讀zāng。

  ,讀tūn。閹,讀yǎn。敦,讀dùn。

  [38]太歲年名的寫法根據《爾雅·釋天》。大荒落、協洽,《史記·天官書》作大荒駱、葉洽。作噩,《漢書·天文志》作作,《淮南子·天文訓》、《史記·曆書》、《天官書》作作鄂。閹茂,《史記·曆書》作淹茂,《天官書》作閹茂,《漢書·天文志》作掩茂。

  [39]歲陽名稱也根據《爾雅·釋天》。《淮南子·天文訓》與此基本相同。《史記·曆書》所見十個歲陽的名稱和順序是:焉逢、端蒙、游兆、強梧、徒維、祝犁、商橫、昭陽、橫艾、尚章。和《爾雅》有出入。

  第17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40]閼,讀yān。旃,讀zhān。重,讀chóng。

  ,讀yì。

  [41]有人認為在漢朝初年就開始用干支紀年,到了東漢元和二年(公元85年)才用政府命令的形式,在全國範圍內實行。

  [42]《孟子·離婁下》: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阮元以為此用夏曆,但是這一點學者間有爭論。

  [43]所以原詩說四月維夏,六月徂暑,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冬日烈烈,飄風發發。

  [44]此詩凡言七月等處是夏曆,一之日等處是周曆。

  [45]秋陽,秋天的太陽。周曆的七八月相當於夏曆的五六月,正是陽光最強的時候。

  [46]文字錯亂又當別論。

  [47]杜預想調和經傳記時上的矛盾,解釋說:秋取,冬乃告也。又說:今冬乘長葛無備而取之。則自相矛盾。其實從周曆夏曆的差異上來解釋就很自然。

  [48]此據《史記·秦本紀》二年初伏張守節正義。

  [49]正月十五日為上元,七月十五日為中元,十月十五日為下元。後代只有上元中元成為節日。

  [50]盂蘭盆,梵語,是倒懸的意義。作盂蘭盆,指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養育之恩。

  [51]《風土記》以為此日折茱萸插頭,以辟惡氣,而御初寒,與此也不相同。

  [52]《史記·律書》:氣始於冬至,周而復始。

  [53]《史記·律書》:日冬至,則一陰下藏,一陽上舒。

  古人把宮商角徵羽稱為五聲或五音,大致相當於現代音樂簡譜上的1(do)2(re)3(mi)5(sol)6(la)。從宮到羽,按照音的高低排列起來,形成一個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就是五聲音階上的五個音級:宮商角徵羽12356後來再加上變宮、變徵,稱為七音。變宮、變徵大致和現代簡譜上的7(ti)和#4(fis)相當[1],這樣就形成一個七聲音階:

  宮商角變徵徵羽變宮

  123#4567

  作為音級,宮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對音高,沒有絕對音高。這就是說它們的音高是隨著調子轉移的。但是相鄰兩音的距離卻固定不變,只要第一級音的音高確定了,其他各級的音高也就都確定了。古人通常以宮作為音階的起點,《淮南子·原道訓》說:故音者,宮立而五音形矣。宮的音高確定了,全部五聲音階各級的音高也就都確定了。七聲音階的情況也是這樣。

  古書上常常把五聲或五音和六律並舉。《呂氏春秋·察傳》說:夔於是正六律,和五聲。[2]《孟子·離婁上》說: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可見律和音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律,本來指用來定音的竹管[3],舊說古人用十二個長度不同的律管,吹出十二個高度不同的標準音,以確定樂音的高低,因此這十二個標準音也就叫做十二律。十二律各有固定的音高和特定的名稱,和現代西樂對照,大致相當於c#cd#defg#ga#ab等十二個固定的音。從低到高排列起來,依次為:

  第18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1.黃鐘2.大呂3.太簇4.夾鍾5.姑洗6.中呂

  c#cd#def

  7.蕤賓8.林鐘9.夷則10.南呂11.無射12.應鐘[4]

  #fg#ga#ab

  十二律分為陰陽兩類:奇數六律為陽律,叫做六律;偶數六律為陰律,叫做六呂,合稱為律呂。古書上所說的六律,通常是包舉陰陽各六的十二律說的。

  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為六陽律,大呂、夾鍾、中呂、林鐘、南呂、應鐘為六陰律。陽律為律,陰律為呂。黃鐘為元聲,餘聲則依十二律的次序循環計算,每隔八位,照黃鐘管之長或加或減三分之一以得之。如自黃鐘算到第八位為林鐘,黃鐘管長九寸,三分損一,得六寸,即為林鐘管之長;自林鐘算到第八位為太簇,林鐘管長六寸,三分益一得八寸,即為太簇管之長;自太簇算到第八位為南呂,太簇管長八寸,三分損一得五寸三分點三強,即為南呂管之長,如此類推。這就叫隔八相生法。

  律管的長度是固定的。長管發音低,短管發音高。蔡邕《月令章句》說:黃鐘之管長九寸[5],孔徑三分,圍九分。其餘皆稍短(漸短),唯大小無增減。十二律管的長度有一定的數的比例:以黃鐘為準,將黃鐘管長三分減一,得六寸,就是林鐘的管長;林鐘管長三分增一,得八寸,就是太簇的管長;太簇管長三分減一,得5寸,就是南呂的管長;南呂管長三分增一,得7寸,就是姑洗的管長[6];以下的次序是應鐘、蕤賓、大呂、夷則、夾鍾、無射、中呂。除由應鐘到蕤賓,由蕤賓到大呂都是三分增一外[7],其餘都是先三分減一,後三分增一。這就是十二律相生的三分損益法。十二個律管的長度有一定的比例,這意味著十二個標準音的音高有一定的比例。

  現在說到樂調。

  上文說過,古人通常以宮作為音階的第一級音。其實商角徵羽也都可以作為第一級音。《管子·地員》篇有一段描寫五聲的文字,其中所列的五聲順序是徵羽宮商角,這就是以徵為第一級音的五聲音階:

  徵羽宮商角

  56123

  音階的第一級音不同,意味著調式的不同:以宮為音階起點的是宮調式,意思是以宮作為樂曲旋律中最重要的居於核心地位的主音;以徵為音階起點的是徵調式,意思是以徵作為樂曲旋律中最重要的居於核心地位的主音;其餘由此類推。這樣,五聲音階就可以有五種主音不同的調式。

  《管子·地員》里的那段話是:

  凡聽徵,如負豕,覺而駭;凡聽羽,如馬鳴在野;凡聽宮,如牛鳴中;凡聽商,如離群羊;凡聽角,如雉登木以鳴。

  第19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凡將起五音之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以是生黃鐘小素之首,以成宮。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

  用算式可以表示如下:

  1×3×3×3×3=9×9=81(宮)

  81×4/3=108(徵)

  108×2/3=72(商)

  72×4/3=96(羽)

  96×2/3=64(角)

  五音生克的次序是: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宮;徵克羽、羽克宮、宮克商、商克角、角克徵。

  根據同樣的道理,七聲音階可以有七種主音不同的調式。《孟子·梁惠王下》:為我作君臣相說之樂。蓋徵招、角招是也。招就是韶(舞樂),徵招、角招就是徵調式舞樂和角調式舞樂。《史記·刺客列傳》載: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復為羽聲慷慨,士皆目,發盡上指冠。這裡所說的變徵之聲就是變徵調式,羽聲就是羽調式。以上的記載表明,不同的調式有不同的色彩,產生不同的音樂效果。

  但是上文說過,宮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對音高,沒有絕對音高。在實際音樂中,它們的音高要用律來確定。試以宮調式為例,用黃鐘所定的宮音(黃鐘為宮),就比用大呂所定的宮音(大呂為宮)要低。前者叫做黃鐘宮,後者叫做大呂宮[8]。宮音既定,其他各音用哪幾個律,也就隨之而定。例如:理論上十二律都可以用來確定宮的音高,這樣就可能有十二種不同音高的宮調式。商角徵羽各調式仿此,也可以各有十二種不同音高的調式。總起來說,五聲音階的五種調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各得十二調,因此古人有所謂六十調之說。所以《淮南子·原道訓》說:五音之數不過五,而五音之變不可勝聽也。根據同樣的道理,七聲音階的七種調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得八十四調。了解到這一點,那麼古書上所說的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簇為徵,應鐘為羽這一類的話就不難懂了[9],所指的不過是不同音高的不同調式而已。

  有一點需要注意:無論六十調或八十四調,都只是理論上有這樣多的可能組合,在實際音樂中不見得全都用到。例如隋唐燕樂只用二十八宮調[10],南宋詞曲音樂只用七宮十二調,元代北曲只用六宮十一調,明清以來南曲只用五宮八調。常用的只有九種,即五宮四調,通稱為九宮:

  五宮:正宮中呂宮南呂宮仙呂宮黃鐘宮

  四調:大石調(又作大食調)雙調商調越調[11]

  第20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古書上又常常提到八音。《尚書·舜典》說:八音克諧。《周禮·春官·大司樂》說: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所謂八音,是指上古的八類樂器,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依《周禮·春官·大師》鄭玄注,金指鍾(bó),石指磬,土指塤(xūn),革指鼓鞀(tǎo),絲指琴瑟,木指(zhùyǔ),匏指笙,竹指管簫。由此可見八音和五聲、七音是不同性質的。

  這些五聲、十二律、八音……都有其象徵意義。《禮記·樂記》就認為從一個地區的音樂可以看出社會風尚來。它裡面說: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

  《樂髓新經》更發展說:宮聲沉厚粗大而下,為君聲。調則國安,亂則荒而危。合口通音謂之宮,其聲雄洪,屬平聲。商聲勁凝明達,上而下歸於中,為臣聲。調則刑罰不作威令行,亂則其官壞。開口吐聲謂之商,音將將然,倉倉然。角聲長而通徹,中平而正,為民聲。調則四民安,亂則人怨。聲出齒間謂之角,喔喔確確然。徵聲抑揚流利,從下而上歸於中,為事聲。調則百事理,亂則事隳。齒合而唇啟謂之徵,倚倚然,然。羽聲而遠徹,細小而高,為物聲。調則倉廩實、庶物備,亂則匱竭。齒開唇聚謂之羽,詡詡然,酗酗然。

  我國樂律,歷代有不少變更,這裡沒有必要加以敘述。

  我國音樂有悠久的歷史,我國樂律知識在兩千多年以前就已經非常精微,這是值得我們自豪的。但是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古人對樂律的理解還有不正確的一面,我們學習古代樂律,對這一點也應該有所了解。

  古人把宮商角徵羽五聲和四季、五方、五行相配。如果以四季為綱排起表來,它們之間的配合關係是:

  四季春夏季夏秋冬

  五聲角徵宮商羽

  五方東南中西北

  五行木火土金水

  這種配合關係,可舉兩條舊注來說明。《禮記·月令》鄭玄注:春氣和,則角聲調。所以角配春。《呂氏春秋·孟春紀》高誘注:角,木也;位在東方。所以角配木,配東,其餘由此類推。顯而易見,這樣解釋是沒有科學根據的。但是古人對於五聲和四季、五方、五行的具體配合既然有了一種傳統的了解,那麼古典作家的作品在寫到某個季節時連帶寫到和這個季節相配的音名和方位,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歐陽修《秋聲賦》之所以說商聲主西方之音,就是因為古人以秋季、商音和西方相配的緣故。

  第21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歐陽修《秋聲賦》接著還說:夷則為七月之律。夷則和七月的聯繫要從十二律和十二月的配合來說明。在上古時代,人們把樂律和曆法聯繫起來,依照《禮記·月令》,一年十二月正好和十二律相適應:

  孟春之月,律中太簇;

  仲春之月,律中夾鍾;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

  孟夏之月,律中中呂;

  仲夏之月,律中蕤賓;

  季夏之月,律中林鐘;

  孟秋之月,律中夷則;

  仲秋之月,律中南呂;

  季秋之月,律中無射;

  孟冬之月,律中應鐘;

  仲冬之月,律中黃鐘;

  季冬之月,律中大呂。

  所謂律中,據《禮記·月令》鄭玄注就是律應,律應的徵驗則憑吹灰。吹灰是古人候氣的方法,據說是用葭莩的灰塞在律管里,某個月份到了,和它相應的律管里的葭灰就飛動起來了。歐陽修《秋聲賦》夷則為七月之律,就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的。這種方法當然是不科學的,但是也成了典故。陶潛《自祭文》說:歲惟丁卯,律中無射,天寒夜長,風氣蕭索。是指季秋九月。杜甫《小至》:吹葭六動飛灰[12],小至是冬至的前一天,仲冬之月,律中黃鐘,詩人的意思是說:冬至到了,律中黃鐘,黃鐘管的葭灰飛動了。韓愈《憶昨行》:憶昨夾鍾之呂初吹灰。意思是說想起了二月的時候,因為仲春之月律中夾鍾。

  由於古人把十二律和十二月相配,後世作家常喜歡用十二律的名稱代表時令月份。例如曹丕《與吳質書》:方今蕤賓紀時,景風扇物。就是指仲夏五月說的。

  關於古代樂律,我們就說到這裡。

  古人把樂看得極重。

  《禮記·樂記》:

  禮勝則離……樂者,天地之和也。

  意思是說,如果一個社會上只有禮,那麼各等級就會離心離德,社會共同體就會很快瓦解。而樂則正是與禮互補而具有合同作用的文化因素。樂的本質是和,即適度,合制。《樂記》又說:

  樂也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樂合同,禮別異(《荀子·樂論》),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經過周公的一番改造,禮樂文明把當時居住在中原地區的虞、夏、商、周各族緊密地結合在了一起。具有共同的文化心理和共同習俗的華夏民族就這樣誕生了。

  注釋:

  [1]《淮南子·天文訓》把變宮叫做和,變徵叫做繆。後世變宮又叫做閏。我國傳統音樂沒有和4(fa)相當的音,變徵大致和#4(fis)近似。

  [2]夔(kuí),人名,相傳為舜的掌管音樂的官。

  [3]蔡邕《月令章句》:截竹為管謂之律。《國語·周語下》:律以平聲。後世律管改為銅製。又,古人也用鍾弦定音,故有所謂管律、鐘律和弦律。

  [4]這樣對照,只是為了便於了解,不是說上古的黃鐘就等於現代的c,上古黃鐘的絕對音高尚待研究。其餘各音和今樂也不一一相等。黃鐘、夾鍾、林鐘、應鐘的鐘字又作鍾;太簇又作太蔟、太族、大族、大蔟、泰簇、泰族;中呂又作仲呂;姑洗的洗,讀xiǎn;無射又作亡射,射,讀yì。

  第22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5]這是晚周的尺度,一尺長約23厘米。

  [6]尺寸依照《禮記·月令》鄭玄注。

  [7]《漢書·律曆志》說:參分蕤賓損一,下生大呂。其說非是。應以《淮南子》、《禮記·月令》鄭注及《後漢書·律曆志》為準。參看王光祈《中國音樂史》上冊,22~38頁。

  [8]古書上有時候說奏黃鐘歌大呂等等,雖只提律名,實際上指的是黃鐘宮、大呂宮等等。

  [9]見《周禮·春官·大司樂》。

  [10]前人把以宮為主音的調式稱之為宮,以其他各聲為主音的調式統稱之為調。例如八十四調可以分稱為十二宮七十二調,也可以合稱為八十四宮調。隋唐燕樂所用的二十八宮調包括七宮二十一調。

  [11]這裡所列的調的名稱是傳統慣用的俗名。和上古的調對照,大致是:

  正宮-黃鐘宮中呂宮-夾鍾宮南呂宮-林鐘宮

  仙呂宮-夷則宮黃鐘宮-無射宮大石調-黃鐘商

  雙調-夾鍾商商調-夷則商越調-無射商

  [12],玉制的律管。前人說這裡的六包舉六律六呂十二個管,其實是指黃鐘管。詩人為了和上句刺繡五紋添弱線的五紋相對,所以說六。詩歌用詞靈活,不可拘泥。

  第23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歷代地方區域的劃分,各有不同。有時候,同一個區域名稱,而涵義大有區別。有些名稱則是上古所沒有的。現在舉出一些例子來加以說明。

  州--相傳堯時禹平洪水,分天下為九州,即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又相傳舜時分為十二州,即除了九州外,又從冀州分出并州、幽州,從青州分出營州。這樣,疆域的大小是一樣的,只是州的大小稍有不同罷了。到了漢代,中國的疆土更大了,於是增加了一個交州,一個朔方。後來朔方併入并州,改雍州為涼州,改梁州為益州。東漢時代,共有十三州,即:司隸(直轄州)、豫州、兗州、徐州、青州、涼州、并州、冀州、幽州、揚州、益州、荊州、交州。晉初分為十九州,和東漢十三州比較,增加六州。(1)把涼州分為雍、涼、秦三州;(2)把益州分為梁、益、寧三州;(3)把幽州分為幽、平兩州;(4)把交州分為交、廣兩州。

  九州之說,最早見於《尚書·禹貢》:禹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東漸于海,西被於流沙,不僅詳細記載了九州的疆界區劃,而且把各州內的山川分布、交通物產、水土治理、貢賦等級說得一清二楚,是我國最早、最有價值的地緣文化記錄。九州的意義,實際上是古代中國不同部落,不同文明流行區域。這一格局影響到今天都有其脈絡可循,如果對《禹貢》這篇文章稍加註意而加以研究,不僅對上古時代中國文明會有一深刻了解,而且對於今天也有特殊的指導意義。所以,不少跨國公司在其進入中國市場之前,都要組織專人研究《禹貢》一章。

  後漢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監察區[1],有時也是行政區。不過從南北朝起,州的範圍漸漸地縮小了。在唐代,全國共有三百多個州,是行政區。宋元所謂州,則與唐代基本上一致。明清改州為府,所以有兗州府、揚州府等名稱,只留少數直隸州直轄於省,散州隸屬於府。

  郡--郡是行政區域。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其中著名的有隴西、潁川、南陽、邯鄲、鉅鹿、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河東、上黨、太原、代郡、雁門、雲中、琅琊、漢中、巴郡、蜀郡、長沙、黔中。後來又增加桂林、象郡、南海、閩中,共為四十郡。此後歷代都有郡,但是區域變小了。直到隋代才取消了郡。唐代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區域。宋廢郡。

  國--國是漢代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區。國的區域略等於郡,所以郡國連稱。

  道--唐代的道是監察區,略相當於漢代的州。貞觀年間,分全國為十道:

  (1)關內道,即古雍州;

  (2)河南道,即古豫、兗、青、徐四州;

  (3)河東道,即古冀州;

  (4)河北道,即古幽、冀二州[2];

  (5)山南道,即古荊、梁二州;

  (6)隴右道,即古雍、梁二州;

  (7)淮南道,即古揚州;

  (8)江南道,即古揚州的南部(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

  (9)劍南道,即古梁州(劍閣以南);

  (10)嶺南道,即古揚州的南部。

  開元年間,又分為十五道,這是從關內道分出一個京畿(治長安),從河南道分出一個都畿(治洛陽),再把山南分為山南東道、山南西道,把江南分為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路-宋代的路最初是為徵收賦稅轉運漕糧而分的區域,後來逐漸帶有行政區劃和軍區的性質。最初分全國為十五路,後來分為十八路、二十三路[3],和今天的省區大致相似。例如福建路、廣東路、廣西路、湖南路、湖北路、陝西路、河北路等,都和今天的省名相同,區域也大致相當[4]。元代也有路,宋代的路大,元代的路小,相當於州府。

  省--本來是官署的名稱。元代以中書省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設行中書省(略等於中書省辦事處或中書省行署),簡稱行省。後來行省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域名稱,簡稱為省。

  府--依唐代制度,大州稱為府,因為這些州都置有都督府或都護府。唐代府隸屬於道,宋代府隸屬於路,元代的府,有的隸屬於路,有的直轄於中央。明清改州為府(見上文)。

  軍--軍是宋代的行政區域,一個軍等於一個州或府,直轄於路。宋代的平定軍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軍即清代的南安府,可見軍和州府是差不多的。

  第24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縣--縣是地方基層行政區域。秦漢的縣屬於郡(漢代國以下也有縣),後代的縣屬於州或府。

  我們閱讀古書,要注意同名異地的情況。例如山東,戰國時稱六國為山東,這是因為秦都關中,六國在崤山函谷關以東的緣故。所以《戰國策·趙策》說:六國從親以擯秦,秦必不敢出兵於函谷關以害山東矣。賈誼《過秦論》也說: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但是《漢書·儒林傳》說,伏生得《尚書》二十九篇,以教於齊魯之間,齊學者由此頗能言《尚書》,山東大師亡不涉《尚書》以教,這裡的山東卻指齊魯一帶[5]。又如江南,《史記·貨殖列傳》說:江南豫章長沙。指今天的湖廣江西一帶。今天的江南,《史記》卻稱為江東,《史記·項羽本紀》說: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所謂的陰和陽。一般而言:山以南為陽,以北為陰,水以北為陽,以南為陰。這與我國古代風水理論有直接聯繫。風水上認為北有山而南臨水的土地最適宜建立居民聚落。這裡,既是山之陽,也是水之陽,所以叫陽地。我國古代大多數居民聚落,正是建立在這樣的陽地上面。考我國地名,叫某陽者到處都有,而稱某陰者頗不易尋,就是這個道理。

  至於具體地名,在不同時代指不同地點,則更為常見。例如:薊,南北朝以前指今北京(舊址在今北京城西南角);薊州,唐以後指今河北省薊縣一帶[6]。

  桂林,秦代指今廣西貴縣南,三國時指今梧州市,西晉時指今柳州市東;桂州在南北朝及唐五代、桂林府在明清兩代,都指今桂林市。

  關於古代西州郡縣邑的建置、因革及其境域,目前可查閱商務印書館編印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

  另外,古時氣候較今天溫暖,河水很寬,湖泊很大。而許多古時的河流、湖泊今天都已不復存在了。讀古書時,這樣的情況是經常會遇到的,解決問題的方法,除了實地去考察印證之外,便可以參考譚其驤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另外,河流改道也是影響地理變化的重要因素,喜歡讀古書的人,應當對我國古代幾條重要的河流的幾次改道做一約略的了解。

  注釋:

  [1]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分全國為十幾個監察區,稱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後或稱州牧)一人,巡察所屬郡國。後來刺史都掌兵權,不是單純的監察官了。

  [2]冀州共出現兩次,表示是冀州的一部分。下仿此。這些說法根據鄭樵《通志》卷四十《地理略》。

  [3]此外還有少數特為軍事而設的路,不領民事。

  [4]廣東路又稱廣南東路,廣西路又稱廣南西路,湖南路又稱荊湖南路,湖北路又稱荊湖北路。

  第25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5]古代山東、山西有就華山而言,有就太行山而言,這裡不細說。

  [6]薊州轄境包括現在天津市薊縣和河北省香河、玉田、豐潤、遵化等縣。薊縣1973年由河北省劃歸天津市。

  我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革損益,情況複雜。在這個題目下,我們不能全面敘述歷代官制的發展,只能大致談談幾個重要的問題: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階勛爵等。

  一中央官制戰國時代,各國國君之下分設相將,分掌文武二柄。趙惠文王以藺相如為相,以廉頗為將,是人所熟知的例子。《荀子·王霸》說相是百官之長,所以《戰國策·齊策》說:於是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遣使者黃金千斤,車百乘,往聘孟嘗君。楚國最高的長官稱為令尹,次於令尹的是武官上柱國,官號和其他各國不同。

  秦代皇帝之下設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稟承皇帝意旨佐理國政;太尉掌全國軍事;御史大夫是皇帝的秘書長兼管監察。丞相官位最高,尊稱為相國,通稱為宰相。漢初沿襲秦制,漢武帝以後,丞相地位雖尊,權力卻逐漸縮小。例如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輔理國政,其權勢就遠在丞相之上。西漢末丞相改稱大司徒,太尉改稱大司馬,御史大夫改稱大司空[1],號稱三公(又稱三司),都是宰相。但到東漢光武帝時,雖置三公,事歸台閣[2],三公只處理例行公事,台閣反而成了實際上的宰相府了。

  自秦以至於清,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一直未曾停止,大體而言,是向著皇權興而相權弱的方向發展,台閣、中書門下、內閣、軍機處……都是皇帝為了限制相權、削弱相權而採取的相應措施。總的做法是先讓一些地位低下的小官吏充當皇帝的秘書,然後逐漸令其權力加大,直至把原來宰相架空,成為實際上的宰相,這時便又會對皇權形成威脅,皇帝便再設一機構,讓另一些地位低下的小官吏充當其秘書……一來一往的循環之中,相權便日漸微弱,而皇權日漸加強了。

  所謂台閣,是指尚書機構尚書台說的,後世逐漸稱為尚書省[3],首長是尚書令,副職是尚書僕射。魏文帝鑒於東漢尚書台的權勢太大,把它改為外圍的執行機構,另外設置以中書監、令為首長的中書省,參掌中樞機密。南北朝時皇帝鑒於中書省權勢日大,又設置以侍中為首長的門下省,對中書省加以限制。這樣,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分職的制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4],三省首長同為宰相,共議國政。

  唐代因為唐太宗曾任尚書令,以後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僕射為宰相。唐高宗以後左右僕射不再參決大政。唐太宗又認為中書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輕易授人,常用他官加上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之類的名義掌宰相之職,高宗以後執行宰相職務的稱為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宋代簡稱為同平章事,以參知政事為副相。

  第26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宋代中央是中書和樞密院分掌文武二柄,號稱二府。樞密院類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長是樞密使、副使。

  宰相一詞最早見於《韓非子》[5],但是正式定為官號是在遼代。遼代中樞機構是北、南宰相府,各設左、右宰相。明代廢中書省,皇帝親理國政,以翰林院官員加殿閣大學土銜草擬詔諭。後來大學士逐漸參與大政,成了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輔臣有元輔、首輔之稱。清沿明制,到雍正時成立軍機處,大學士就沒有什麼職權了。

  現在一般認為皇帝輔臣並非宰相,理由有三:

  一、首輔、輔臣有議政之權,而無監督百官之權,更不能指揮六部等行政機構工作。

  二、輔臣們草擬的詔諭(即所謂票擬)能否生效,完全取決於皇帝批紅簽字。

  三、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皇帝讓司禮太監代行批紅之權,輔臣不光要揣度皇帝之意而行事,更要處處受太監的制約。

  這都是承擔秘書、顧問工作的輔臣們與百官之首的宰相的巨大區別。所以說,明初朱元璋廢除宰相是中國古代官制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改革。

  秦漢時中央的行政長官有:

  (一)奉常,漢初沿用此稱,後來改稱太常,掌宗廟禮儀。

  (二)郎中令,漢初沿用此稱,後來改稱光祿勛,管宮廷侍衛。

  (三)衛尉,漢景帝初一度改稱中大夫令,管宮門近衛軍。

  (四)太僕,管皇帝車馬。

  (五)廷尉,漢代有時又稱為大理,是最高的法官。

  (六)典客,漢初沿用此稱,後來又稱大行令、大鴻臚,管理少數民族來朝事宜。

  (七)宗正,管理皇族事務。

  (八)治粟內史,漢初沿用此稱,後來又稱大農令、大司農,管租稅賦役。

  (九)少府,管宮廷總務。以上諸官,後來稱為九卿。九卿之中,廷尉、典客和治粟內史管的是政務,其餘六卿管的是皇帝私人事務。

  九卿所司也是隨時間而變化的。越早期的時候,皇帝家的內侍官與朝廷的職事官的區分越不清楚,越到後期,區分也越為明晰,魏晉以後,基本上不再有內外廷官吏區別不開的事情了。

  九卿之外,還有掌管京師治安的中尉(後來稱為執金吾),以及掌管營建宮室的將作少府(後來稱為將作大匠),等等。

  諸卿各有屬官,這裡不都列舉,只就郎中令(光祿勛)的屬官大夫和郎稍加說明如下:漢代有太中大夫、中大夫(漢武帝改稱光祿大夫)等。大夫掌論議,無常事,唯詔命所使,是後世散官的性質(後詳)。

  郎是皇帝侍衛官的通稱,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議郎掌顧問應對,比較特殊。其他諸郎皆掌守門戶,出充車騎。

  第27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此外漢武帝又置期門、羽林作為光祿勛的屬官,期門是漢武帝微行時的侍從[6],羽林是宿衛之官[7],都是郎的一類,所以有期門郎、羽林郎之稱。

  附帶說一說漢代的加官,這是本官之外另加的官職。

  漢代的加官有侍中、給事中、諸吏等。加侍中就能出入宮禁,成為皇帝的親信。加給事中就能掌顧問應對。加諸吏就能對宮廷官員進行監察和彈劾。後世侍中成為門下省的首長(見前),給事中成為門下省的屬官。

  漢代的加官還有中常侍和散騎等。中常侍在禁中侍奉皇帝(東漢改用宦者),散騎是皇帝的騎從,掌獻可替否。曹魏時合稱散騎常侍,備皇帝顧問並掌規諫。南北朝散騎常侍是集書省(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的首長,後世併入門下省。

  下面說到六部。

  尚書是九卿中少府的屬官,發展為尚書台後,事務增多,於是分曹治事,每曹設尚書一人,這是後世中央各部的前身。從東漢到南北朝,部曹尚無定製,隋代始定為吏、民、禮、兵、刑、工六部,屬於尚書省。唐避太宗諱,改民部為戶部。此後歷代相承,作為中央行政機構的六部制基本未變。

  六部的職掌大致是:(一)吏部,掌官吏的任免、銓敘、考績、升降等。(二)戶部,掌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三)禮部,掌典禮、科舉、學校等。(四)兵部,掌全國軍政。(五)刑部,掌刑法、獄訟等。(六)工部,掌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的首長稱為尚書,副首長稱為侍郎。部下設司[8],司的首長稱為郎中,副首長稱為員外郎。屬官有都事、主事等。

  六部仿《周禮》六官,列表對照如下:

  後世以《周禮》六官作為六部尚書的代稱,如戶部尚書稱為大司徒;禮部尚書稱為大宗伯等[11]。

  六部成立,諸卿的職權變小,有的卿由於職務併入有關的部司,後來就裁撤了。

  現在說到中央的監察官和諫官。監察官對百官進行糾彈,諫官對皇帝進行規諫。下面分別敘述。

  我國古代中央的監察官,可以追溯到戰國時代的御史。御史是記事之官兼糾察之職,秦漢稱為侍御史,秦以御史大夫為侍御史之長。西漢御史大夫是副丞相,由其助手御史中丞領導監察彈劾工作。後來成立監察機構御史台,以御史中丞為首長。御史台又稱憲台,後世或稱肅政台等,所以習慣上把監察官稱為台官。歷代監察官的首長或為御史大夫,或為御史中丞等。明清中央監察機構稱為都察院,首長稱為左、右都御史。歷代管監察的屬官除侍御史外,還有治書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等[12]。

  前人把台官和諫官合稱為台諫。西漢有諫大夫,東漢稱為諫議大夫,是屬於光祿勛的專職諫官。唐代除諫議大夫外,又增設補闕、拾遺,三者各分左右,分屬門下、中書二省。宋代左右補闕改為左右司諫,左右拾遺改為左右正言,後來併入諫院,以左右諫議大夫為首長。隋唐以來,和諫官同居門下省的有給事中,負責審閱各部奏章和封駁中書省所擬的詔旨(有不合者封還駁回),明代給事中負責稽查六部,併兼任前代諫議、補闕、拾遺之職,所以後來俗稱給事中為給諫。清雍正時給事中和御史同屬都察院,這樣,御史也就稱為台諫了。

  第28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台諫之分,一查百官,一諫皇帝。但是宋代以後,台諫合流,都是槍口對準百官,對皇帝的制約幾乎不存在了。

  宋朝是我國古代第一個皇權高度集中的王朝。此前總是強勢皇帝手中權力便很強,弱勢皇帝手中權力便相對較弱。自宋以後,幾乎不再有弱勢皇帝的存在。皇帝權力達到了絕對的高度。

  封建皇帝有文學侍從。漢代選文章經術之士待詔金馬門[13]。或供奉辭賦,或講論六藝群書,沒有特定的官號。唐初設翰林院,這是文人和卜醫技術待詔的處所,並不是中央機關。唐玄宗以翰林待詔(後稱翰林供奉)草擬詔令、應和文章。翰林待詔也是文學侍從的性質。後來另建學士院,入院的稱為翰林學士,專掌皇帝的機密詔令,被認為是清要顯美之官。宋代學士院改稱翰林學士院。明清稱為翰林院,但職掌和唐宋有所不同。

  侍奉皇帝講讀稱為侍讀、侍講。唐代有集賢院侍讀學士等;宋代有翰林侍讀學士、侍講學士等。宋元以來,皇帝和侍讀、侍講學士以及其他高級官員定期在內廷講論經史,稱為經筵。清代主講經筵者稱為經筵講官。

  古有史官。舊說周代太史掌文史星曆兼管國家圖書。秦漢時太史和太卜、太祝等官歸奉常領導。魏晉南北朝設專職史官,一般稱為著作郎。唐代設史館,以他官兼任史館修撰,由宰相監修國史。宋代史館稱為國史實錄院,有修撰、編修、檢討等官。明代史官併入翰林院,仍沿用過去的官號。

  我國從古就很重視圖書的收藏和校訂。漢代御史中丞除作為監察官外,還在蘭台掌圖籍秘書,其下有蘭台令史掌校書定字。東漢的秘書監以及後來增設的秘書郎、校書郎都是專管圖書的官員。管理圖書的機構一般稱為秘書省。唐代秘書省一度稱為蘭台,這是因為蘭台是漢宮的藏書之處。唐代內廷有收藏經史子集的宏文館和修寫御本的集賢殿書院[14],設學士、直學士、修撰、校理等官,並有校書郎、正字等,從事圖書的管理、修撰和校訂。宋代把收藏圖書和編修國史的單位合稱為館閣:館指昭文館、史館和集賢院,閣指秘閣和龍圖、天章等閣[15]。明代館閣之職併入翰林院,所以翰林院也就稱為館閣了。

  宋代龍圖、天章諸閣各置學士、直學士和待制,其職掌是備皇帝顧問、參與論議或校訂圖書。後來這類閣學士成了朝臣外補(外調)時的加恩兼職,並不擔任上述職務。宋代又有殿學士,這是授予舊相、輔臣的職名,有觀文殿大學士、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學士,端明殿學士。這類殿學士和閣學士都是表示優寵的虛銜。

  古代有博士、助教等官。秦漢時博士掌通古今、備顧問。漢文帝時,《論語》、《孝經》、《孟子》、《爾雅》皆立博士,漢武帝設五經博士並置博士弟子學習經術。漢代博士是太常的屬官,所以有太常博士之稱,以聰明威重者一人為博士祭酒[16]。魏晉以後歷代所設的太常博士只是禮官的性質,和作為教官的國子博士、太學博士等職掌不同。晉代以博士為國子學和太學的教官[17],並設助教作為博士的副職,後代沿置,直到明清中央教育機構國子監還有博士和助教。北魏以後地方教官一度也稱為博士、助教。

  第29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古代的國家教育以唐朝為一轉折,此前,只有貴族學生可以入學,學成畢業即可為官吏。到了唐代,隨著科舉制度的普及推行,不僅普通人家也有了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可能,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便出身貴族的學子,大多也要經過銓選考試才會得到官做。這樣就從制度上否定了貴族永遠是貴族的特殊權利,中國社會的性質發生了一次深刻的改變。

  附帶說一說教授。宋代府州開始設教授,負責教誨所屬生員。明清府學設教授,州學設學正,縣學設教諭,各以訓導作為副職。至於地方最高的教育行政長官,宋代各路一度設過提舉學事司,這是清代各省提督學政的前身。

  文武之爭是幾千年來政治舞台上一大主題。在崇文尚武並重的旗幟之下,實際上是治世重文輕武,亂世重武輕文的輪翻上演。但是,自唐末五代藩鎮割據時代武人地位最後一次得到隆崇以後,文人便在整體上佔了上風。這與皇帝們對武人的不信任緊密相關。他們用種種手段防止武人作大的結果是:自宋以後,內憂不再是國家面對的主要問題,而外患則往往會導致滅亡。可以說,中古以前,王朝多亡於內部的分裂、武將勢力的擁兵自重;而中古以後,王朝則多亡於外敵的入侵,國家武裝不足以與侵略者相抗衡!最後談談武官。

  春秋時已有將軍稱號。戰國有大將軍,後來又有左右前後將軍,秦漢沿置。漢代還有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地位都很高。此外還有臨時設置的將軍,例如對匈奴作戰則置祁連將軍,對大宛作戰則置貳師將軍等。漢代略次於將軍的是校尉,各依職掌命名。例如掌騎士的稱為屯騎校尉,掌西域屯兵的稱為戊己校尉等。魏晉以後,將軍和校尉名目繁多,其中不少是虛銜,如雲麾將軍、振威校尉等,這裡不細說。

  二地方官制春秋時的地方行政單位有邑縣。邑縣的長官,魯衛稱宰,晉稱大夫,楚稱令尹。戰國時有郡有縣。郡的長官為守,掌軍事為主;縣的長官為令,掌民政為主。後來以郡領縣,形成郡縣二級的地方行政單位。

  秦漢萬戶以上的縣,長官稱令;不及萬戶的縣,長官稱長。縣丞助理縣政,縣尉掌管治安。隋唐縣的長官統稱令。宋代派中央官員出掌縣政則稱為知某某縣事,簡稱知縣。明清沿用知縣之稱,元代則稱為縣尹。歷代縣有諸曹掾史,各有不同職掌。

  秦漢縣以上的行政單位是郡。秦代郡的行政長官是郡守,掌軍事的是尉,掌監察的是監御史,簡稱為監。郡丞是郡守的佐貳。漢代郡守改稱太守,後因兼領軍事,所以有郡將之稱。郡的屬官除諸曹外還有督郵、主簿等。督郵舉察屬縣官吏的功罪善惡,並督治地方豪強姦惡,主簿主管文書簿籍[18]。漢代和郡平行的還有國,這是皇帝子弟的封地,設官初仿中央,吳楚七國之亂後加以裁削,由中央派相處理行政[19]。相和太守相當,都是二千石的官[20],所以漢代往往用二千石作為郡國守相的代稱。

  第30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二千石的石字,一說讀dàn,一說讀shí。過去大家常認為應讀dàn,但是經過了王國維先生的考證,還是應該讀為shí。這已成為定論。所以常聽人說,最少文化的小學生與最高水平的研究人員的發音是一致的,而介乎二者之間的普遍文史知識愛好者會有不同的發音。

  漢文帝時,石奮的四個兒子都官至二千石,當時稱石奮為萬石君。

  漢武帝時全國分為十幾個監察區,稱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一人(後或稱為牧)監察所屬郡國。京師所在的州置司隸校尉,略如刺史。刺史有別駕從事史、治中從事史等屬官。別駕隨刺史出巡,治中主眾曹文書[21]。東漢戰爭頻仍,刺史或州牧都掌兵權。魏晉南北朝刺史多帶將軍稱號,並允許成立軍府,自置僚屬,權勢很大[22]。這樣,刺史就有兩套屬官,一套是屬於監察系統的別駕、治中等,一套是屬於軍事系統的長史、司馬、參軍等。

  隋唐縣以上的行政單位是州或郡。稱州時長官是刺史,稱郡時長官是太守[23],刺史實際上等於太守。古人把刺史或太守稱為使君,柳宗元為永州刺史韋公寫了《永州韋使君新堂記》,文章最後說編以為二千石楷法,這裡二千石是襲用漢代郡國守相的稱呼,其實是指當時州的行政長官刺史說的。刺史既然成了行政長官,那麼前代刺史的兩套屬官的稱號也就參用為行政系統的官號了[24]。了解了這一點,就會知道隋唐州郡的司馬其實是不掌武事的。

  唐代中央對地方的監察起初是派員出巡各州,稱為黜陟使(有權罷免或擢升地方官吏)。後來全國分為若干道,每道派京官一人巡察所屬州縣,先後稱為巡察使、按察使、採訪處置使、觀察使。唐代又每聚邊境數州為一鎮,設節度使,兼度支、營田、觀察等使,總攬一方軍政、民政、財政和監察大權。觀察使、節度使有判官、掌書記、推官等屬官。節度使初設於邊防重鎮,後來內地普遍設置,形成藩鎮割據的局面。宋代廢藩鎮制度,節度使只是優寵將帥大臣和宗室勛戚的虛銜。另分全國為若干路,各路設轉運使等官,掌一路財賦等事。

  宋代縣以上的行政單位是州,州政由中央派員前往管理,稱為知某州軍州事(軍指地方軍隊,州指民政),簡稱知州。州有通判,號稱監州官,不似後世一般的副職。州的屬官有判官管行政,有推官管司法。和州平行的還有府、軍、監,設官和州大致相同。

  宋代沒有太守,刺史也是虛銜。歐陽修知滁州時寫《醉翁亭記》提到太守,寫《豐樂亭記》提到刺史,都是沿用前代的舊稱。

  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是行中書省,體制類似中央,也有丞相、參知政事等官。明初沿襲元制,後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但習慣仍稱為省;長官為左右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明代有戰事時,派朝臣出巡地方,處理軍務,稱為巡撫。遇有軍事問題牽連幾省,巡撫不能解決時,則派總督處理。總督巡撫都是臨時差使,不算正式地方官。清代總督巡撫才成為固定的封疆大吏,巡撫是省級的最高長官,總督則總攬一省或兩三省的軍民要政。這樣,布政使就只管財政和人事,成了督撫的下屬了。

  第31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明清一省分為數道,道下有府有州。府州的長官稱為知府、知州。其佐貳,府有同知、通判等,州有州同(同知)、州判等。有兩種州:直隸州略等於府;散州隸屬於府,和縣相當。

  三品階勛爵品--古代把職官分為若干等級,通稱為品。漢代以祿石多寡作為官位高低的標誌,例如九卿是中二千石,刺史、太守之類是二千石,縣令是千石到六百石,祿石不同,月俸收入不同。曹魏時職官分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隋唐時九品又分正從,自正四品起,每品又分上下二階,共有三十級。明清加以簡化,九品只各分正從,共十八級。隋唐時九品以內的職官稱為流內,九品以外的職官稱為流外。流外官經過考銓轉授流內官,唐代稱為入流。清代不列入九品之內的官稱為未入流。

  考銓就是銓選考試,其內容是身、言、書、判四科:身:相貌要端正;言:言詞要清楚;書:字要寫得端正美觀;判:要有審斷案牘疑議的能力。

  如果銓選通不過,只好先到地方大員節度使處作幕僚,再爭取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文起八代之衰的韓愈就是從節度使的幕僚入手進入官場的。

  階--隋代把有職務的官稱為職事官,沒有職務的官稱為散官。唐代把前代散官官號加以整理和補充,並從新規定品級,作為標誌官員身份級別的稱號,稱為階,通稱為階官。例如文官階是:從一品稱開府儀同三司,正二品稱特進,從二品稱光祿大夫,等等。六品以下的文官階稱郎,例如正六品上稱朝議郎,正六品下稱承議郎,等等。唐代又採取前代各種將軍和校尉的官號作為武官階,這裡不再敘述。後來宋元明清都有階官,只是名稱和品級不盡相同而已。

  唐宋時一個人在某一時期的階官品級和當時所任的職事官的品級不一定相同。階官高於職事官,則在職事官上加行字,階官低於職事官,則在職事官上加守字,階官比職事官低二品則加試字。

  趙宋王朝把中華大地從五代十國的混亂局面中統一了起來,卻並沒有把同樣混亂的制度也統一起來。這一事實的直接結果是直至今天學術界也沒有把宋朝的官制、兵制、賦役制度搞個明白,不是沒有可信的資料,而是可信的資料太多了,彼此之間的矛盾也太多了。

  學術前沿尚且如此,在普遍的國學愛好者眼中,宋代官制就更是亂七八糟了。有人曾介紹說:宋朝政府各單位首長與其所主持的單位竟可以完全不發生關係,中書省名義上的首長是中書令,但中書令卻不能去中書省行權,而中書省行權者實際上是尚書省副首長尚書省右僕射,而他要先兼任了中書省副首長中書侍郎之職,然後再代理中書省首長之權,這叫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判省事。地方政府的情況完全相同,各州不設正式州長,所有州長都是臨時性的,叫知州事或判某州,他們的本職都在中央,州長不過是兼任或臨時代理。即令他不是中央官員,有時也故意加上中央官員的官銜,表示地方職務只是暫兼暫代而已。

  第32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勛--唐代又採取前代某些散官官號略加補充作為酬賞軍功的勛號,稱為勛,通稱為勛官。有上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輕車都尉、驍騎尉等等,共十二級。後代沿襲唐制,只是品級略有不同。明代有文勛武勛,武官勛號和前代基本相同,文官勛號除柱國外還有正治卿、資治尹之類。清代勛和爵就合而為一了。

  爵--舊說周代封爵有公侯伯子男五等。漢代封爵實際上只有王侯二等。皇子封王,相當於先秦的諸侯,所以通稱諸侯王。漢初異姓也封王,後來非劉氏不王,異姓受封者通稱列侯。漢武帝以後,諸侯王得在王國境內分封庶子為侯,也是列侯性質(稱為王子侯)。漢代列侯食邑一般是縣,有的是鄉、亭,視所食戶數多寡而定,所以後來有鄉侯、亭侯之稱。三國以後,歷代封爵制度不盡相同,但是同姓封王基本一致,異姓則一般封為公侯伯子男[25]。晉宋以後,爵號加開國字樣以示尊貴,例如樂安郡開國公,曲阜縣開國子,稱為開國爵。不加開國的稱為散爵。封地雖說有郡有縣,但是後來都成了虛名,宋代所謂食邑若干戶、食實封若干戶,並不表示實際的賦稅收入。明清皇室封爵和異姓封爵不同,這裡不再細說了。

  注釋:

  [1]大司空是主水土之官,和先前御史大夫的職掌不同。

  [2]見《後漢書·仲長統傳》。

  [3]晉稱為尚書都省,劉宋稱為尚書寺,一名尚書省。

  [4]隋代避用中字,改中書省為內史省,改侍中為納言。在唐高宗、武后和玄宗時,三省名稱曾有幾度改變:尚書省稱中台,文昌台;中書省稱西台,鳳閣,紫微;門下省稱東台,鸞台,黃門。

  [5]《韓非子·顯學》: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又,過去文人常用宰輔、宰衡等以稱宰相,但都不是正式官號。

  [6]《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引服虔說:與期門下以微行,後遂以為官。王先謙說:期諸殿門,故有期門之號。[7]《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羽林亦宿衛之官,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也。一說羽所以為王者羽翼也。[8]隋唐時每部分為四司,第一司即以本部為名,佐其長而行政令,其餘三司各以職掌命名。例如唐代吏部,第一司仍稱吏部,其餘三司為司封、司勛、考功。後代部司有所調整,名稱也不盡相同。

  [9]杜佑《通典》卷二十三《職官》五說:若參詳古今,征考職任,則天官大宰當為尚書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出夏官之司士。[10]《周禮·冬官·司空》早亡。後補的《考工記》不足以當《冬官·司空》。

  第33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11]但是吏部尚書則稱冢宰。又清代以戶部掌漕糧田賦,故又稱戶部尚書為大司農。

  [12]唐避高宗諱,改治書侍御史為持書侍御史,又誤作侍書侍御史。

  [13]金馬門是漢代未央宮門。未央宮門前有銅馬,故名金馬門。

  [14]御本是繕寫給皇帝看的。

  [15]秘閣收藏真本書和古字畫。龍圖、天章等十一閣分藏宋太宗、真宗諸帝的御書、御制文集等。

  [16]祭酒的本義是在大饗宴時以年老賓客一人舉酒祭祀地神,引申為對同輩或同官中年高望重者的尊稱,後用為官名,如國子祭酒等。

  [17]國子學是高級官員子弟的學校,太學是一般官員和庶民俊秀子弟的學校。

  [18]督郵職權很重,唐以後始廢。古代官署一般都設主簿,宋以後縣的主簿和丞尉同為縣令(知縣)的助理。

  [19]魏晉南北朝改稱內史。

  [20]漢制以俸祿多少作為職官等級的標誌,二千石的官月俸120斛。

  [21]杜佑《通典》卷三十二《職官》十四說:治中從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眾曹文書,漢制也。[22]不加將軍稱號的稱為單車刺史,多由庶姓充任。又,晉代郡守也多加將軍稱號。

  [23]首都或陪都所在的州稱為府,有尹、少尹等官。

  [24]《舊唐書·高宗紀》載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七月改諸州治中為司馬,別駕為長史。

  [25]異姓也有封王的,例如楊堅(隋文帝)初仕北周,封公,後來封為王。李淵(唐高祖)初仕隋,封唐公,後來封為唐王。唐代郭子儀有軍功,封為汾陽王。

  古有鄉舉里選之說。《周禮·地官·鄉大夫》講到三年舉行一次大比,以考查鄉人的德行道藝,選拔賢能的人才。《禮記·王制》提到鄉論秀士,經過逐級選拔,有所謂俊士、進士等名稱。《禮記·射義》還提到諸侯貢士於天子。這些說法雖然不能證明先秦確有貢舉制度,但是後世科舉制度上的一些做法和用語,有的是從這裡來的。

  春秋戰國時期,有一條很重要的選官之道,便是養士。國君和貴族公子常常把有學問、有才幹的人供養在自己身旁,並隨時從這些人中選取適當的人才,派任官職。當時的所謂四大公子:齊國孟嘗君、趙國平原君、魏國信陵君、楚國春申君門下各有食客(也就是士)數千人,成為各國政府都很重視的力量。後來國君們發現,只要有官做,天下能人多得很,不必另外用閑米來養;而非國君的養士,則由於對國君會形成威脅而漸漸被禁止,養士制度也就消失掉了。

  漢代為了選拔統治人才,有察舉的制度。漢高祖下過求賢詔,漢文帝也曾下詔察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漢武帝又詔令天下察舉孝廉和茂材。茂材就是秀才(優秀的人才),據說後因避東漢光武帝諱才改稱茂才的[1]。漢昭帝以後,舉士包括多方面的人才,東漢承襲舊制。一般說來,西漢以舉賢良為盛,東漢以舉孝廉為盛。但是東漢桓帝、靈帝以後,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2]。可見當時的察舉已經很濫了。

  第34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漢代被薦舉的吏民經過皇帝策問後按等第高下授官。有所謂對策和射策。對策是將政事或經義方面的問題寫在簡策上,發給應舉者作答;射策則類似抽籤考試,由應舉者用矢投射簡策,並解釋射中的簡策上的疑難問題[3]。後來策問的形式定型化了,所以後世把它看成為一種文體,蕭統《文選》稱之為文[4]。對策也被認為是一種文體,簡稱為策,劉勰《文心雕龍·議對》說是議的別體。漢代董仲舒的對賢良策,是這種文體的名篇。至於射策,後來則成了一個典故,杜甫《醉歌行》說只今年才十六七,射策君門期第一,就是在應舉考試的意義上運用這個典故的。

  魏晉以後,地方察舉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未廢。所以李密《陳情表》說: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5]魏晉南北朝有所謂九品官人法,各州郡都設中正官負責品評當地人物的高低,分為上上、上中直到下下九品。這種制度本來是為了品評人才的優劣,以便選人授官,但是後來由於擔任中正的都是著姓士族,人物品評全被豪門貴族所操縱,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九品實際上成了門第高低的標誌了。

  在這段時期里,有一個著名的事件,那就是出身寒族的曹操於建安十五年春、十九年冬、二十二年秋三次發布唯才是舉令。曹操駁斥了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的時論,提出了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的選官準則,認為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二十二年發布的《舉賢勿拘品行令》稱: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這些命令,直欲摧陷廓清東漢近二百年間儒家豪族用人唯行的金科玉律。九品中正制本來正是與此三令同一源的。所以早期士人品定之權掌握在曹魏政府的中正官手中,中正官按人才優劣以定品第,也多少改變了名士臧否人才、操縱選舉的局面,選出了一些比較有才幹的人充實政權,幫助曹魏在三國角逐之中佔到上風。但是在當時的社會上,儒家豪族的力量遠比曹魏出身的寒門大得多,曹魏寒門政權實際上只是東漢至中唐數百年貴族社會中的一小股逆流。不久,不僅九品中正的品評之權全部為豪門所據,就連曹魏政權本身,也要按照儒家的要求,禪讓給出身於河內豪族的司馬氏了。

  隋廢九品中正,設進士、明經二科取士。唐承隋制,並增設明法、明字、明算諸科,而以進士、明經二科為主。進士科重文辭,明經科重經術。唐高宗、武則天以後,進士科最為社會所重,參加進士科考試被認為是致身通顯的重要途徑。進士科以考詩賦為主,此外還考時務策等。詩賦的題目和用韻都有一定的規定。詩多用五言六韻(近代變為五言八韻),有一定的程式,一般稱為試帖詩。韓愈的《學諸進士作精衛銜石填海》一詩,就是這種體裁的作品。

  第35節:中國古代文化常識

  唐代取士由地方舉送中央考試,稱為鄉貢。被舉送應試的人通稱為舉人。唐人常說舉進士,例如韓愈《諱辯》說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士,意思是應舉參加進士科的考試,這種人在唐代就稱為進士。韓愈《送孟秀才序》說京師之進士以千數,其人靡所不有,就是指當時應舉參加進士科考試的人說的。唐初設有秀才科,不久即廢,但是唐人後來仍通稱應進士科考試的人為秀才[6]。由此可見,唐代進士、舉人和秀才的概念與後世不同(參看下文清代的科舉制度)。

  唐代中央主持科舉考試的機關是禮部,考官通常由禮部侍郎擔任,稱為知貢舉[7]。唐人有關科舉考試的文章常常講到有司、主司等,都指考官而言。參加進士科考試要請當世顯人向考官推薦獎譽,才有及第(及格)的希望。及第以後稱考官為座主、為恩門,對座主則自稱門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稱為同年。

  這一時期,門生座主、同科同年之間常常結成派系,排擠那些出身於門閥世族未經科舉的官僚。世族官僚討厭進士的浮華,看不起由科舉途徑進入官場的官僚;而科舉出身的官僚討厭世族的傲慢,也不大看得起依靠門閥得官的官僚。這就形成了兩大派系。兩大派系分別勾結權貴、宦官,爭權奪勢,互為進退。

  黨爭前後經歷了幾個皇帝,時間有四十年之久,最終雙方俱傷於宦官之手,但是科舉制度卻被後世繼承了下來。

  唐人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為狀頭或狀元。同榜的人在長安慈恩寺雁塔題名,稱為題名會。宴會於曲江亭子,稱為曲江會。又遍游名園,以同榜少年二人為探花使,探采名花。

  唐人進士及第後尚未授官稱為前進士,還要參加吏部博學宏詞或拔萃的考選,取中後才授予官職[8]。韓愈《柳子厚墓志銘》說,柳宗元雖少年,已自成人,能取進士第,其後以博學宏辭,授集賢殿正字[9]。白居易進士及第後,因為取中拔萃,所以授秘書省校書郎。韓愈雖然進士及第,但是由於應吏部考選未中,未能得官。為此,韓愈以前鄉貢進士的名義三次上書宰相求仕。

  以上所說的進士、明經等科通常每年都舉行考試。此外唐代還有所謂制舉,這是由皇帝特詔舉行的考試,據說是要選拔特殊的人才。無論取中進士、明經等科與否,都可以應制舉。考期不固定,科目由皇帝臨時決定,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文辭秀逸科,風雅古調科,等等,前後不下百十種,這些稱為制科。唐代博學宏詞科本來也是制科,開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以後改為吏部選人的科目,每年舉行考試[10]。宋代制舉恢復博學鴻詞科,直到清代還有博學鴻詞科。


推薦閱讀:

琴棋書畫詩酒花茶,古人八大雅事,你還懂哪個?
早教是來自西方的理念?我想你真的誤會了
黑白無常是一對兄弟嗎?
隨園食單——紅燒肉、粉蒸肉、火腿和長江三鮮
男狐妖的愛好是?

TAG:中國 | 文化 | 常識 | 中國古代文化 | 古代 | 古代文化 | 文化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