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袁曙宏)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袁曙宏《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04日   07 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這個重大論斷是對新中國成立65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6年以來法治建設基本經驗的高度概括,是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本質的深刻揭示,抓住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和關鍵,對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縱觀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歷程,最主要的成就就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了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政治共識、行動自覺和工作布局,逐步解決了中國要不要搞法治、搞什麼樣的法治、怎樣搞法治這三個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開闢和發展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經驗就是始終堅持黨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牢牢把握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正確方向,切實做到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一)要不要搞法治?這是關係我們黨治國執政方式抉擇的重大問題。新中國成立後,為了鞏固新生的革命政權,保障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我們黨領導人民迅速創建社會主義法制,努力構建以「五四」憲法為統帥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框架,開闢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紀元。但是,1957年以後,隨著「以階級鬥爭為綱」在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佔據主導地位,黨內民主、法治思想逐漸淡薄,專斷、人治傾向開始抬頭,「造反」意識日趨盛行,直至最終發生了「文化大革命」,導致整個國家和社會陷入了無法無天狀態。1978年12月,鄧小平同志深刻總結這一段歷史教訓,明確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這一時期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指針。隨著改革開放深入發展,我們黨開啟了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性轉變。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沒有法治的規範和保障,就不可能有發達和成熟的市場經濟。1997年,黨的十五大順應時代和實踐發展的需要,首次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正式載入憲法。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黨的十八大進一步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到2020年「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和維護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全局出發,高度重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改革和法治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兩個輪子,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主要內容和重要依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在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專題研究依法治國的重大問題,第一次專門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確定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描繪了建設法治中國的總藍圖,作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新部署,發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動員令。《決定》是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奮鬥宣言和行動綱領,是一篇充滿著馬克思主義光輝的歷史性文獻,在我國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法治發展歷程告訴我們,黨和法治的關係始終是我國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這一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堅持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一位的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正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我們經過長期理論和實踐探索,總結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才在中國這樣一個有十幾億人口的多民族大國形成了依靠法治治國理政的政治共識和行動自覺。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的提出,既集中體現了我們黨從領導人民奪取政權到領導人民執掌政權的歷史選擇,也集中反映了從封閉條件下實行計劃經濟到在改革開放條件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時代要求,在世界社會主義發展史上第一次解決了共產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問題,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二)搞什麼樣的法治?這是關係我國法治性質的根本問題。法治作為存在於特定經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築,其性質根本上決定於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於國家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性質。脫離一國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法治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成功的。近代以來,不少仁人志士為了救亡圖存,紛紛主張變法圖強。各派政治力量也粉墨登場,主張實行所謂「君主立憲法治」「議會民主法治」「五權憲法法治」等,但都從喧囂開始,以失敗告終。只有1949年新中國成立和嗣後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才為在中國實行社會主義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和經濟基礎。歷史事實充分證明,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法治才能治理中國,只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才能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我國法治的社會主義性質,最鮮明地體現在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之中,它既奠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根基,也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地位,集中反映了黨的主張、人民意願和國家意志的高度統一。應當看到,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是完全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不能虛化、弱化甚至動搖、否定黨的領導,而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改善黨的執政方式、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也是與西方國家資本主義法治最本質的區別。一些人鼓吹和宣揚「西方憲政」「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其要害就是削弱和否定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領導。對此,我們必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戰略定力,從理論上主動澄清和駁斥把黨與法、黨的政策與法律、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的錯誤觀點,始終堅持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不動搖。(三)怎樣搞法治?這是關係我國法治實現道路的重大問題。法治既是人類社會的共同文明成果,代表著人類數千年來在國家和社會治理方式上的理性思考和選擇,又是一個國家在特定經濟、政治、文化和歷史傳統條件下依據法治一般理念所創建的現代治國模式,體現著該國人民建設制度文明的創造精神。我們不能設想,一個現代文明國家能實行法治以外的其他治國模式;同樣不能設想,世界上100多個國情千差萬別的主權國家只能走一條完全一樣的法治道路。綜觀世界各國法治進程,大凡法治搞得比較成功的國家,無一不是較好堅持了法治一般理念與本國特定國情的創造性結合,並以此為基礎探索本國的法治道路。而凡是違背國情、盲目照搬西方國家憲政模式和法治道路的國家,則無不遭到挫折和失敗。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歷史悠久、國情複雜的大國,實現法治不僅更加必要和迫切,而且更加需要立足國情總結自己的法治經驗,適應自己的法治需求,創新自己的法治舉措,彰顯自己的法治特色。馬克思曾深刻指出:「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習近平同志強調:「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具體發展模式,也沒有一成不變的發展道路。歷史條件的多樣性,決定了各國選擇發展道路的多樣性。」中國人民正在創造自己輝煌的法治史,但這一創造一刻也不能脫離中華民族5000年的文明史、170多年的近代史和60多年的新中國發展史,一刻也不能脫離我國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一刻也不能脫離我國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以及法學教育與研究的豐富成果和實踐,一刻也不能脫離我們黨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法治歷程。我們需要積極借鑒世界各國法治的有益經驗和成果,但決不能搞「全盤西化」「全面移植」「照抄照搬」。經過新中國建立6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不懈努力,我們黨已經領導人民確定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得出了實現這一總目標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正確結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三個方面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我國法治發展的成就和實踐已經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一條代價最小、速度最快、成功係數最大的法治道路,也必將是一條理性之路、智慧之路、創新之路。(四)總之,歷史和現實都表明,正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才從理論和實踐上解決了中國必須搞法治、必須搞社會主義法治、必須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三個最重大的法治命題,統一了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思想,從根本上明確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性質、方向、目標和路徑,在短短几十年的時間內取得了西方國家數百年才可能取得的法治建設重大成就。「時來天地皆同力」。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勢已成、時已至,亟須繼往開來、乘勢而上。我們一定要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指引下,充分發揮黨依法執政對依法治國的核心和關鍵作用,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確保黨的領導真正貫徹到依法治國全方位和全過程。要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落實黨政主要責任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做到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和法治的方式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時代賦予了中國共產黨人創造不同於西方的社會主義制度文明的歷史重任,我們黨必將完成這一極其重大而又義不容辭的光榮使命。(作者為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
推薦閱讀:

李自成死後,他領導的數十萬農民軍都去了哪裡?
從《功夫熊貓2》學領導力
職場|送上司什麼禮物才會讓TA覺得你走心?
我的牛(qi)B(pa)領導
比追妹子更難的是哄領導,但劉伯溫做到了

TAG:社會 | 中國 | 中國特色 | 法治 | 特色 | 領導 | 主義 | 社會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