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香港基本法第104條解釋》

  據新華社11月7日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當天上午經表決,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港澳辦:絕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政權機關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當天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以下簡稱釋法)發表談話。

該發言人說,今天(11月7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及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時宣揚「港獨」主張,侮辱國家、民族引發的問題,對基本法有關條文作出解釋,明確了依法宣誓的有關含義和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這一解釋,表明了中央政府反對「港獨」的堅定決心和意志,維護了基本法的權威和香港法治,順應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完全必要,正當其時。

10月12日,「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在宣誓過程中刻意更改誓詞,涉辱國「播獨」

該發言人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立法會是按照香港基本法設立的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基本法的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必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絕不允許在香港從事任何分裂國家的活動,也絕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

發言人最後說,中央政府相信香港社會各界會進一步清醒地認識到「港獨」的危害性,珍惜和維護香港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中聯辦: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 遏制「港獨」勢力

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此次釋法有利於解決香港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宣誓違法引起的爭議,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打擊和遏制「港獨」勢力,有利於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該負責人說,香港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在宣誓儀式上故意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以及以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公然宣揚「港獨」,侮辱國家和民族,不僅嚴重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全球華人的感情,而且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違反了國家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有關法律,性質和影響十分惡劣。依法採取有效措施阻止「港獨」分子就任立法會議員,是正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必然要求,是維護法治的必然要求,是中央政府和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該負責人指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對基本法第104條進行解釋,是依法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履行憲制責任,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非常及時。特別是在香港現行有關法律和規則對有關宣誓的規定不完備、社會上對有關規定的理解存在爭議,並導致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受到嚴重干擾等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釋法可以起到正本清源、定紛止爭、劃明底線、完善制度的作用,必將得到香港主流民意的認同和支持。

香港民眾抗議「港獨」分子辱華:你可以不做中國人,但你不可以這樣侮辱中國人!

該負責人還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釋法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司法獨立的原則並不矛盾。香港基本法已經從頂層設計上明確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分別享有的權力及其相互關係,依法行使中央享有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與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並行不悖,不能以「司法獨立」為借口排斥甚至凌駕於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包括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希望有關各方真正尊重基本法,切實遵守基本法,自覺維護基本法的權威和尊嚴。

此前報道:

人大審議香港基本法解釋草案:不能坐視不管

據新華社5日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張德江委員長出席。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

張平副委員長主持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56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作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的說明,介紹了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則。

另據央視網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會議5日下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

11月5日央視新聞聯播報道截圖

出席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全國人大代表普遍認為,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十分及時、非常必要。近年來,香港社會出現了一股「港獨」思潮,一些人打出「港獨」旗號,成立「港獨」組織,甚至進行非法暴力活動。在不久前進行的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就職儀式上,少數候任議員故意違反宣誓要求,公開宣揚「港獨」,侮辱國家和民族,被裁定宣誓無效後,仍然強闖立法會,致使立法會無法正常開會。這些言行公然挑戰基本法,阻礙了香港特區政權機構的正常運作,破壞了香港的法治,衝擊了「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對國家主權、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這類狀況持續下去,必然損害香港特區廣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國家發展利益,中央不能坐視不管。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作出法律解釋,是依法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職權,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做的法律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解釋草案闡明的就職宣誓規定的立法含義和法律原則,有利於澄清香港社會的模糊認識,是維護基本法權威、保持香港大局穩定的需要,香港特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都必須一體遵循。

與會人員還對解釋草案的具體內容進行了充分討論。

人大委員長會議聽取香港基本法釋法審議報告

據新華社6日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十二次委員長會議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作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作的關於審議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等4個專門委員會分別提出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報告和國務院總理提請任免有關部長的議案情況的彙報。

委員長會議要求,根據常委會會議的審議意見,對上述草案和議案作進一步審議修改後,提交第八十三次委員長會議決定是否交付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閉幕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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