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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污名是如何產生的? | 日曆

1988年,世界衛生組織召開「全球預防艾滋病」部長級高級會議,決定將第一個艾滋病病例被檢測出的日子——12月1日定為世界艾滋病日。這其中,去除對艾滋病的污名化,加強人們對艾滋病患者的理解和同情,一直是重要的主題。

但艾滋病是如何被污名化的呢?在劉紹華所寫的《我的涼山兄弟》中,也集中的討論了這一問題。讀書君為大家節選了其中的重要段落,不妨一看。

第七章 艾滋污名與全球化移植

(節選自《我的涼山兄弟》)

異常、艾滋、污名

"污名"的英文Stigma源自希臘文,原指某種不尋常的身體特徵,代表個人在道德上的瑕疵(Goffman,1963)。從定義上來看,污名這種社會建構的標籤,隨著時空移轉,其指涉的意義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戈夫曼(Goffman)強調,分析污名時的關鍵並非被分類成受歧視的或正常的個人,更重要的是其背後隱藏的"觀點"(perspectives)。

換言之,所謂的"異常"通常隱含了特定的社會特質和意義。污名可能意味著肢體特徵,像是麻風病造成的畸殘;但也可能與身體無關,例如諾蘇社會被視為"奴隸社會"。污名是由他人強加的負面標籤,污名化的過程便是一場"異常"的建構過程,或者說是將"偏差"從"正常"或為社會接受的範疇劃分出去的過程(AlonzoandReynolds,1995)。

社會心理學者林克和費倫(LinkandPhelan,2001)提出污名化的理論,有助於我們拆解這個社會建構過程中的五個要素。首先,該社會先辨識出人與人之間的不同,為此貼上各式標籤。其次,強勢者把被貼上標籤的人,與既有的負面社會特質連接起來。接著,貼標籤的人把那些被貼上負面標籤的人跟"我們"也就是"正常人"區隔開來。然後,被貼上負面標籤的人開始失去社會地位、遭受排斥。最後,社會上坐擁較高社會地位的強勢族群更為確立和強化污名標籤。當這些環環相扣的元素都具備時,污名就出現了。

艾滋污名自然不會無端莫名而生。

過去研究已指出,造成艾滋污名的主要原因有三:第一,艾滋與"偏差行為"密切相關,包括吸毒、嫖妓、同性戀等;第二,人們常認定感染者不負責任,所以才會做出不安全性行為和注射毒品等行徑;第三,艾滋病毒具有傳染威脅(AlonzoandReynolds,1995;GreenandSobo,2000;Herek,1999)。自艾滋被發現以來,感染者就飽受道德批評,被冠以"偏差"污名。隨後,污名又進一步地和一些原本就存在的負面刻板印象連接,處境更為惡化。

在解析污名建構時,我們可以繼續追問的是:在中國這種多元文化、族群的社會中,如何定義"異常"?誰來定義?我們有理由假設:不同族群可能用不同的標準來定義異常,在一個多元文化的世界裡,對特定社會現象應該不會只有單一概念與反應。不幸的是,在中國,不論是受到社會主義治理還是資本主義全球化的影響,在一連串的現代化過程中產生的政治與經濟階層,造就了國家與體制精英的霸權,他們手中握有詮釋權,正是決定何謂"異常"的標準界定者。被歸類為異常的族群通常無力為自己辯護何謂適當的定義,決策與執法者更常忽略偏差者的聲音。換言之,污名是在特定的文化和權力背景下所形塑產生的(ParkerandAggleton,2003)。在艾滋介入的案例中,計劃制定者與執行者便可能複製、甚至創造負面的社會意義,進一步使得"異常"和"正常"之間的權力失衡更形加劇。

前述的建構模式在艾滋疫情流行之初最為明顯。艾滋病自20世紀80年代初期在美國被確認後,最早出現的污名都與特定邊緣族群有關,先是男同性戀(homosexual)社群立即被鎖定為主要風險人群,緊接著便是海洛因注射者(heroinuser),以及血友病患者(hemophiliacs),前兩者原本即是飽受歧視的人群。甚至連海地人(Haitians)都一度列上黑名單,形成美國艾滋史上一個"4H"的公共衛生醜聞兼笑話。

1985年美國疾病管制局終於將海地人從高風險人群中移除,結束了這個荒誕的4H黑名單(Cohen,1999)。但此時污名標籤卻已深植人心,"怪罪受害者"的心態並未就此消失,即使在後來於海地的艾滋介入計劃中,仍常見如此心態(Farmer,1992)。

這種將"高危險群"貼標籤的做法,只會繼續製造權力差異,其社會影響已遠遠超過單純為提醒注意特定疾病流行區域的流行病學本意。當社會大眾將"高危險群"和原本即存在的負面刻板印象連接時,污名便由此產生。人們若認為某些人在"文化上"尤其容易出現特定問題的話,可能就會認為不值得浪費資源去幫助他們(LockandNichter,2002)。在這種情況下,"高危險群"的標籤反而可能讓某些個人或族群因為失去外界支持變得絕望,從而陷入更大的風險之中(Hahn,1999)。

自始,艾滋污名便是重要的人權議題,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都不斷強調,去除艾滋污名是全球對抗艾滋行動中的重要環節(CastroandFarmer,2005)。國際組織尤其是源於西方的組織,在形塑艾滋概念及防治策略的過程中尤為重要。雖然不同國際組織倡導或倡議艾滋論述的宗旨與做法可能有所差異,保障人權都是一個重要議題(Altman,1998)。所有國際組織共同協力,建立起一套消除艾滋及其污名的普世論述與策略。

去除艾滋污名的國際行動最早是從美國開始,隨後漸漸推向全世界。這項行動影響深遠,甚至連遠在中國西南偏遠山區的艾滋介入計劃都受其影響。大致來說,國際艾滋介入協議都強調當地文化的重要性,聲明所有的行動計劃都應因地制宜(例如UNAIDS,2000)。然而,實際上這種"文化上合宜的艾滋介入"卻淪為口號,因為決策者和執行者往往不深究文化差異與權力不平等的議題(Pigg,2002)。換言之,這些計劃常帶有一些假設,諸如:介入專家必定了解當地需求,介入計劃定然會加強當地人的同理心與利他行為,或者介入計劃將會有助於減少目標社群的焦慮與恐懼等(ParkerandAggleton,2003)。關於艾滋的各式道德概念及其負面影響拼湊而來的"事實",就這樣在全世界遊走(Nguyen,2005)。

然而,利姆正是一個直接挑戰這些假設迷思的真實案例。

《我的涼山兄弟》一書中,尋常的利姆鄉民住屋庭院

全球去污名計劃的政策移植

關於國際組織近年來對中國艾滋介入行動的影響軌跡已有不少研究(HeandRehnstrom,2005;Kaufmanetal.,2006a)。中國的中央政府於1986年開始監測艾滋疫情,1989年起各級政府必須通報各地感染情形。世界衛生組織於1995年協助中國衛生部在23個省份設立了42處監測站,包括毒品勒戒所、監獄、邊防哨口、KTV等地點。監測站的數量於2002年增加到158處,遍及全國31個省市(HeandDetels,2005;Wuetal.,2004)。中英項目於2000年正式啟動,而以對抗艾滋病、結核病和瘧疾為主的"全球基金"(TheGlobalFund)則於2005年開始在中國運作。同樣於2005年,美國製藥業龍頭"默沙東"(Merck)也與中國衛生部簽署合約,約定投入美金3000萬元從事艾滋介入計劃(蘭亞佳等,2005)。這些不過是大型國際艾滋介入合作計劃的部分例子。除此之外,還有無數的聯合國旗下組織、各國官方援助機構以及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投入參與。

自從艾滋疫情最初由雲南省爆發開始,中國衛生機構便採用國際上常見的方式,即替"艾滋高危險群"貼上標籤,鎖定了幾個特定群體,例如吸毒者、性工作者以及國內移民。不論這些人群是否真的出現較高的艾滋病毒感染情形,一併加強監控與篩檢(Hyde,2007)。從1995年開始,官方鎖定的名單還加上了性病求診病患與長途卡車司機。而自2003年起,男同性戀者也被鎖定監測(HeandDetels,2005)。

要了解中國政府的艾滋介入,必須先了解國家權力運作及其既定刻板印象。舉例來說,在中國"高危險群"的界定,不僅有醫學上的考慮,還涉及道德、法律與政治因素(Hyde,2007)。在許多國家中,這個標籤指涉的主要是個人行為偏差與特質。但在中國,國家對"異常"更加警惕,將之視為挑戰政府公權力的公共危險。這個標籤背後隱含的意象,與中共建國之初就已鎖定的特定人群有所連接,包括性與毒。在"高危險群"當中,吸毒者是首要打擊目標,除了因為中國的艾滋疫情被認定是從共享針頭的海洛因吸食者間傳開,反毒戰爭更與建立現代化國家的豐功偉業有關(Zhou,1999)。

以諾蘇社會而言,中國政府原本就將諾蘇人貶抑為"落後的奴隸社會",和講究科學、以漢文化為中心的政府治理相比,諾蘇文化便被視為"異常"。因此,目前諾蘇社群中吸食海洛因和感染艾滋的情況如此普遍,只是讓這個少數民族的形象更為負面。諾蘇的例子充分顯示,艾滋不但是一種可能致命的疾病,更是一個充滿當代社會價值意涵的流行病(Treichler,1999)。

在這種情況下,無怪乎艾滋污名與歧視在中國會成為一個嚴重問題(HeandDetels,2005)。有些省份和城市甚至公開制訂辦法歧視艾滋感染者和病患(Davis,2003)。例如,成都在1999年明文禁止感染者申請結婚登記(Hyde,2007)。中國醫療衛生人員和官員基於艾滋污名,而不願幫助病患的情形時有所聞(Wuetal.,2004;Yangetal.,2005)。

與中國政府合作的專家和國際組織都強調避免歧視的重要性,也提出各式方案以設法減輕污名化(例如,KaufmanandJing,2002;UNAIDS,2002a)。誠然,對於被迫生活在歧視陰影下的人而言,這類呼籲有其價值和急迫性。然而,卻少有研究者曾明確點出艾滋污名化在中國的實質社會意義。

人類學者海德(Hyde,2007)的研究算是個例外,她指出雲南省的公衛官員對艾滋污名的想法與做法,反映了其對當地少數族群既存的負面刻板印象。另一個例外則是人類學者景軍(Jing,2006)關於中國艾滋恐慌的研究,強調艾滋污名是一種文化建構的現象,起因於當地媒體對艾滋帶原者和病患的加罪化。

我自己的研究也顯示,投入利姆中英項目的國家代理人,擬訂去除諾蘇社群中"想像的"污名,此一目標實則反映其自身對艾滋的既定偏見。利姆的案例凸顯政府的計劃就像是個自我實現的預言,因果顛倒。在計劃展開之前,當地艾滋污名的現象遠比外界想像的來得輕微,卻因一個旨在反污名的介入計劃,反而使得污名的概念有機會生根蔓延。在此過程中,我見證了計劃所產生的公眾論述與計劃目標背道而馳。

中英項目和其他國際艾滋防治計劃一樣,基本宗旨都是保護與促進艾滋感染者與病患人權,避免污名歧視。國際上,此類計劃的首要目標就是加強大眾對於艾滋病的正確認識,並呼籲接受與照顧病患,其背後的假設則是一般人都會排斥、嫌棄艾滋感染者。利姆的中英項目團隊也從上級處收到了類似指示,隨後的行動便是依據這種假設,並採用中國常用的治理手法,利用口號來宣傳政策。

但是,在利姆到處漆塗文宣口號也曾引發爭議。

縣、鄉政府幹部各有其關於艾滋的理解、一知半解或莫名恐懼。當中英項目決定在利姆漆上標語時,部分幹部持反對意見,擔心這些標語可能會令投資者和前來溫泉餐廳泡湯的遊客卻步。國家代理人對口號的功效意見不一,但在辯論過程中,身為政策對象的諾蘇農民卻未參與討論,甚至大多不以為意。原因之一是當地人原本就不歧視艾滋,自然沒有必要"改善"不存在的偏見。另一個更為明顯的原因則是,利姆當地漢字文盲人口眾多,這些標語都是以漢文書寫,就和當地原本即已漆塗的各式政治口號一般,當地人看不懂,也沒什麼興趣。這些標語一方面譴責吸毒者和艾滋病,但同時又要求人們關懷艾滋病患,反映出國家代理人本身對於艾滋的不安與恐懼。標語只是淪為宣揚中英項目業績的工具,並未達到教育大眾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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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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