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及分級管理實施細則

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及分級管理實施細則

     根據衛生部組織編寫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及我院近年來按照原《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及分級管理條例》的執行情況,為規範我院醫務人員的用藥行為,進一步提高抗菌藥物療效,降低不良反應,減緩細菌耐葯的發展,提高我院臨床抗菌藥物治療水平,特制定本實施細則。7.1抗菌藥物分級管理     為便於管理及操作,根據《指導原則》中「非限制使用」的藥物,我院確定為一線藥物,《指導原則》中「限制使用」及「特殊使用」的藥物,我院確定為二線藥物,實行二級藥物管理。·一線藥物:臨床證明安全、有效、耐藥性小,價格較低的抗菌藥物,可由主治醫師以下職稱開處方使用;·二線藥物: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易產生耐藥性的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藥品價格昂貴的藥物。該類藥物處方須經副主任醫師或科(區)副主任以上醫師(ICU的總住院醫師)簽字同意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二線抗菌藥物,但僅限於1天用量,次日必須有副主任醫師以上醫師簽名方可繼續使用,否則藥房有權拒絕投藥。·以下幾種為二線藥物: 去甲萬古黴素[穩可信]、亞胺培南/西司他丁鈉[泰寧]、氨曲南[君刻單]、頭孢吡肟[馬斯平]、頭孢他啶[凱復定]、頭孢曲松[頭孢三嗪]、[羅氏芬、頭孢曲松鈉]、頭孢噻肟[凱福隆、頭孢噻肟鈉]、頭孢哌酮[先鋒必]、頭孢哌酮/舒巴坦[海舒必]、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納[特治星]。新上市的抗菌藥物。7.2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原則·治療性應用原則⑴ 用藥指征 ⑴ 初步診斷或病原學確診為細菌性感染;⑵由真菌、分枝桿菌、支原體、螺旋體、立克次體及部分原蟲等病原微生物的感染;⑶用抗菌藥物必須有細菌學檢測,病毒性感染無抗菌藥物用藥指征。⑵ 經驗用藥 經驗用藥前必須先留取標本,做細菌培養和葯敏,對療效不佳者可根據葯敏調整用藥,門診留診者也應開展細菌培養和葯敏工作。⑶ 藥物選擇 ⑴ 藥物選用應根據其藥效學(抗菌譜和抗菌活性)和葯代學(吸收、分布、代謝過程,必要時應進行血葯濃度監測)、不良反應不同;⑵ 根據患者的生理特點(如新生兒、老年人、孕婦、乳婦)和病理特性(如肝或腎功能損害)不同;⑶ 本院近期監測的葯敏結果;⑷ 抗菌藥物的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 ⑷ 給葯途徑 [1]輕症感染者可口服,中度或重度感染者應肌注或靜脈給葯,好轉後及時改為口服。靜滴時宜選擇生理鹽水做溶劑,且二種抗菌藥物不宜置於同一溶液中,以免發生相互作用。 [2]盡量避免局部給葯,局部應用只限於少數情況,如皮膚表層、口腔、陰道等局部感染者,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易產生過敏)和氨基糖苷類(耳毒性)不可局部應用。⑸ 給葯次數 應根據葯代學和藥效學相結合的原則給葯。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除頭孢曲松外)和其他β內醯胺類、紅霉素、克林黴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應一日多次給葯。氨基糖苷類、氟喹諾酮類等一日一次給葯(重症感染者例外)。⑹ 療程 一般宜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後3-4天,但敗血症、SBE、化膿性腦膜炎、骨髓炎、傷寒、溶血性鏈球菌咽炎、扁桃體炎、深部真菌病等需較長療程。·預防性應用原則⑴ 抗菌藥物預防性應用必須充分權衡感染髮生的可能性、藥物預防的效果、耐葯菌的產生、二重感染、不良反應以及價格等各種因素後決定是否採用。⑵ 一般情況下不因預防的目的使用抗菌藥物,對內科無感染徵象的心血管疾病、腦血管意外、惡性腫瘤、糖尿病、非感染性休克、慢性腎臟疾患,一般不應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⑶ 抗菌藥物的預防性應用僅適用於少數經臨床實踐證明有效果者,如用於預防1種或2種特定病原菌入侵。⑷ 外科手術預防用藥應採用靜脈給葯。清潔手術在術前0.5~1小時內給葯,如麻醉開始時。手術時間較短(<2小時)的清潔手術,術前用藥一次即可。如手術時間超過3小時,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在術中追加一次,術後僅用24~48小時;清潔-污染的手術術後預防用藥時間一般在24-48小時;污染手術可依患者病情酌量延長,最長不得超過5天。對手術前已形成感染者,術後抗菌藥物的使用不屬於預防用藥,應有明確多次細菌送檢的證據。7.3 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原則⑴ 多數細菌性感染只需用一種抗菌藥物,聯合用藥僅適用於少數情況,5天以上的聯合用藥必須有細菌送檢。⑵ 一般用二聯即可,三聯、四聯會增加不良反應。⑶ 聯合應用中至少一種對病原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細菌對另一種亦非高度耐葯者。·聯合用藥指征⑴ 病原未查明的嚴重感染;⑵ 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嚴重感染或有效地控制的混合感染;⑶ 較長期用藥細菌有產生耐葯可能者;⑷ 聯合用藥使毒性較大藥物的劑量得以減少。7.4 綜合管理與宣傳·檢驗科細菌室開展醫院感染病原微生物培養、分離鑒定、葯敏試驗及特殊病原體的耐藥性監測,每半年統計一次,並向有關臨床科室反饋。·藥劑科應及時通報新引進和停用的抗菌藥物有關事宜,並統計各科抗菌藥物消耗數量及類別,對二線抗菌藥物應做到宏觀調控,總量緊縮,以減少多重頑固耐葯株的產生。·藥劑科和院感科定期出版《臨床藥學與醫院感染》刊物,報導抗菌藥物   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對策並及時反饋臨床。·本實施細則納入我院醫療質量檢查項目,醫務科、院感科日查、院長查房、季度交叉檢查實行經濟管理。本實施細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及分級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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