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否認與徐明關係密切 徐明出庭作證

薄熙來否認與徐明關係密切 徐明出庭作證

2013年08月22日17:22  新華網 我有話說(3129人參與)

庭審實錄

  【庭審現場】

  審判長:現在繼續開庭,帶被告人薄熙來到庭。

  審判長:現在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收受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068,1141萬元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被告人薄熙來,你可以對起訴指控的這部分事實進行陳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陳述?

  被告人:這段指控是完全不實的,他涉及到兩個部分,一個是說徐明對我兒子薄瓜瓜有所資助,我知道他們的關係不錯,谷開來、徐明、薄瓜瓜都未向我提過這方面的事。法國尼斯的房產我完全不知情,整個過程完全是虛構的,我對這2000多萬元,自始至終我也沒有承認過。至於說對瓜瓜學習上的資助我不知情,谷開來僅僅是提到過徐明對瓜瓜不錯,也就如此而已。瓜瓜從來沒給我提過,徐明更沒有提過。

  審判長:公訴人對被告人有沒有訊問?

  公訴人:有。被告人,你認識徐明嗎?

  被告人:認識。大概得到九十年代末認識的,當時徐明開了實德公司,我認識徐明時任大連市的市長。我與徐明認識以後,徐明與谷開來關係密切,與我的關係一般化。

  公訴人:對起訴書中陳述的你對徐明的幫助事實有無異議?

  被告人:這需要具體分析,我都是公事公辦,沒有任何個人私利在裡面。在收購萬達足球俱樂部的事情上,我不記得徐明找過我,谷開來向我提過俱樂部的事,但不是最先提的,好多人都向我提過,但谷開來只是其中之一。大連是大連市民引以為豪的足球城,大連隊在聯賽中多次奪冠軍,萬達董事長王健林原來主持這個球隊,其主動向市政府提出要把足球隊出讓。大連市民對足球充滿夢想,這時王健林率先與徐明說將球隊轉給他,還有一些人對我提過這個事並且鼓動我,包括谷開來對我提到過這個事。

  公訴人:收購俱樂部後實德集團有何利益?

  被告人:具體得到什麼利益我不清楚,但得到冠軍大連市民會稱讚他們,如果沒有能力得到冠軍那就更賠錢。

  公訴人:薄谷開來有無給你提到過直升飛球的事?

  被告人:模糊印象中谷開來給我說過這件事,這個球核心問題也是和足球城形象相聯繫,也能突出大連足球城全象,只要是能突出大連的特點,我都是同意的。

  公訴人:飛球地點選擇在哪?

  被告人:星海灣。

  公訴人:它沒有辦理相關土地手續你知道嗎?

  被告人:我不知道,這不是市長職責。

  公訴人:實德集團申報雙島灣項目時,徐明是否找過你?

  被告人:直升飛球規劃問題,我和主管副市長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一起看的地點,大家認為這個地方不錯,至於最後怎麼辦,我沒給出過意見,我也只是後來看材料才知道這個地方佔地有3000平方米。

  公訴人:實德集團申報雙島灣項目時,徐明到底有無來找過你?

  被告人:找過,因為當時大連正處於改革開放推進發展的關鍵階段,需要有關鍵項目,

  這個石油化工項目對大連來說,我認為是適合的,基於此,我才願意推進這個項目的。

  公訴人:你具體做了哪些工作?

  被告人:召開一些現場會和政府辦公會研究討論,具體有案可查。

  公訴人:你到商務部擔任商務部部長期間,徐明為實德集團申請的成品油進口資格備案名單的事情找過你嗎?

  被告人:我不清楚了,我沒有多少印象,這件事情要辦也完全是按程序辦。

  公訴人:你知道實德集團最後獲得這項批准嗎?

  被告人:我知道,據我了解,成品油進口資格在實德獲得後不久,我國都放開了,再追究這件事也沒有多大實際意義了。

  公訴人:剛才你說尼斯房產一事你不知道,但起訴書指控你是有大量證據的,請你向法庭如實講一下你和谷開來、徐明一起看楓丹別墅幻燈片的事?

  被告人:我沒有印象。

  公訴人:現場看數碼照片你還有沒有印象?

  被告人:我沒有印象。

  公訴人:檢方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當時在場,且知道購房款由徐明出資。此外,你說過徐明為薄瓜瓜和谷開來提供各種資助,數額同起訴書,對此事實你還有什麼要陳述的嗎?

  被告人:沒有了。

  公訴人:你剛才說幫助過瓜瓜,但從來沒提過錢的事,那徐明是怎麼給你提的?

  被告人:我沒有在意過徐明,我只知道他是谷開來的朋友,我和他沒有共同語言。

  公訴人:徐明為谷開來、薄瓜瓜提供的資助,現有證據證明谷開來向你明確提出過,屬實嗎?

  被告人:不屬實。

  審判長:辯護人對被告人有無發問?

  辯護人:你回答公訴人問題時說到萬達足球隊當時是先要賣?

  被告人:對。

  辯護人: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被告人:他不是我的朋友。

  辯護人:平時你和徐明有無單獨來往?比如相互請吃飯、喝茶。

  被告人:沒有。比如說沙特國王來中國訪問,他想請有關領導接待,以推動項目。這個事我辦過。

  審判長:請公訴人就該項指控犯罪事實進行舉證。

  公訴人:審判長,公訴人申請證人徐明出庭作證。

  審判長:庭前會議上,控辯雙方均申請證人徐明出庭作證。本庭經審查認為,控辯雙方的此項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

  法》第187條第1款的規定,法庭准許並已通知證人徐明到庭。

  審判長:請法警帶證人徐明到庭作證。

  審判長:證人徐明,你的年齡?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務?

  證人:42歲,漢族,大專,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

  審判長:你與被告人薄熙來是什麼關係?

  證人:通過工作原因認識的被告人。

  審判長:證人徐明,你是本案的證人,根據法律規定,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言,如果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法律責任,你明白嗎?

  證人:聽明白了。

  審判長:證人在保證書上簽字(法警將保證書拿到證人席,簽字後交回審判長)

  全程實錄:

  薄熙來案8月22日庭審實錄(滾動更新)

  現場照片:

  薄熙來庭審現場照片(滾動更新)

  現場音視頻:

  視頻:薄熙來庭審現場畫面曝光 著白衣未戴手銬

  音頻:唐肖林供述向薄熙來送錢 稱是送瓜瓜零用

  庭審直擊:

  薄熙來:希望法官合理公正審判

  薄熙來當庭翻供:接受調查時收到壓力和誘導

  薄熙來: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非常可笑

  薄熙來否認與徐明關係密切 徐明出庭作證

  起訴書內容:

  薄熙來被控通過妻兒收受2179萬餘元

  起訴書指控薄熙來曾貪污500萬元

  起訴書指控薄熙來在王立軍等案中濫用職權

【更多熱點請上新浪新聞APP 隨時隨地掌握天下大事】標籤: 對話 實錄 薄熙來

推薦閱讀:

要錢還是要命?

TAG:關係 | 徐明 | 否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