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靈鰻菩薩文》:省庵大師教導如何解決當代佛教三大弊病

寧波阿育王寺釋迦牟尼佛真身舍利塔(資料圖)

省庵大師(1686~1734年)作為凈土宗第十一代祖師,對於凈土教理髮揮深刻,功德巨大。對此教界、學界都有許多研究,尤其是關於《勸發菩提心文》《勸修凈土詩》《西方發願文注》等相關研究,堪稱凈土研究的顯學。對於此上所述,末學不擬在此涉及,拙文僅分析一下省庵大師通常不被注意的《禱靈鰻菩薩文》,以就教於各位高僧大德、學者先進。

緣起

《禱靈鰻菩薩文》篇幅不長,內容也不複雜,是省庵大師現存的最早發表的文章。此文緣起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大師時年二十七歲,到阿育王山禮拜釋迦牟尼佛真身舍利寶塔時,遇到官府循例殺豬祭祀金沙井靈鰻龍王。大師兩次親眼目睹宰殺之事,於是作《禱靈鰻菩薩文》,細述殺生的十種過失,於六月十七日,備香燭之儀,投書潭中,力勸靈鰻以神力託夢朝廷,從此戒殺。

何謂靈鰻菩薩?據《佛祖統紀》記述,錢武肅王迎請阿育王舍利塔至錢塘,夢見一菩薩,首戴結縵花冠,兩掖挾蟹,雲「是育王聖井靈鰻,來護塔耳」。當地人士向此靈鰻祈雨非常靈驗,因此深受當地信眾尊重。高僧贊寧撰有《護塔靈鰻菩薩傳》一卷記其事。

按說,不殺生是佛教的基本價值觀,一位佛子反對殺生是天經地義的事。作為被後世推崇為凈土祖師的出家人,作文反對殺生看似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應該寫不出什麼更有啟發性的內容。但是認真閱讀此文,仍然可以發現一些值得細細玩味之處。

佛門聖地殺生緣何成為慣例?

從省庵大師的文章可以看出,當地官府殺豬祭祀靈鰻由來已久,早已成為慣例惡俗。「我聞大士擁護佛法,作大龍王,覆庇一方,保安萬姓。在昔為國獻功,為民降澤。解三軍之焦渴,力運清泉。潤大地之乾枯,普施甘雨。故使先朝降敕,宣封尊號,並令有司歲殺一豕致祭,以報功澤。芻實賢今來此山,頂禮佛塔已,及兩度親睹宰殺之事,哀聲徹耳,殆不忍聞,悲痛切心,寧能自已?」而官府殺豬祭祀的理由則是祈雨靈驗。

在佛門聖地,釋迦牟尼舍利塔附近,每年殺豬祭祀,明顯違背佛教倫理,褻瀆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卻可以長期持續下去。這反映出在中國古代社會,官府對於宗教事務的全面控制力和「有權任性」的橫蠻作風。而官府受儒家意識形態的影響,眼中只有人,沒有眾生,更談不上對宗教的尊重,佛教因而受到排擠打壓。

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們也很難相信,在省庵大師之前,當地佛子居然就沒有表達過反對、抗議的聲音。估計情況是:一、官府和儒家的勢力太大,無視佛子的抗議;二、不少佛子過於「隨緣」,怯於抗爭,反對的聲音不夠大。凡此種種,都說明了中國當時社會的三教關係在官府干預下扭曲的嚴重程度。

我們今天在研究古代三教關係時,必須要把古代中國社會中儒家意識形態和官府對佛教的干涉和控制作為前提條件考慮在內。忘掉這一大背景,中國古代祖師關於三教關係的言論可能就會遭受誤解。祖師大德的三教合一說法,許多都是迫於儒家壓力,為了佛教可以生存與弘揚的方便說法,未見得可以當作直抒胸臆的究竟說,不能說完全不是,但是我們的確要在排除了方便說的嫌疑之後,才敢相信什麼是祖師的真實想法。

即使在今天,中國佛子在面對種種謗佛行為時,也鮮有據理抗爭、如法護教的行為,不禁讓人感傷。與外道相比,佛子在維護自身利益乃至佛教的利益、名譽時,常常顯得懦弱,聽任謗佛謗法的言行,並不加以制止,長期以往,眾口鑠金,造成社會大眾對佛教的誤解,嚴重影響佛法的傳播。甚為可惜!

靈鰻是菩薩還是畜生?

這個問題似乎毫無意義。因為文章的題目中就稱呼「靈鰻」為菩薩,省庵大師稱呼靈鰻為「大士」,文中也多次以「菩薩」該有的戒行來要求靈鰻。比如:「大士既稱菩薩,奈何不斷殺生;殺生不斷,是則無慈悲心」,「大士視人猶己,視物猶人。今雖濟人,尚不及物,是則乖平等心」,「累年宰殺,當有人生不信心,謂靈鰻若是菩薩,不應食肉」,「夫大士尚不愛自己身命,況貪眾生之血肉耶?今欲安樂眾生,豈反加之殺害耶?」

然而,我們也看到省庵大師同樣多次指出靈鰻是畜生道眾生。比如:「大士既墮龍身,當勤修善業,速離惡趣,今造此業,何時當脫此身耶?是則難離惡趣。」這裡明確指出靈鰻墮落為龍身,應當勤修善業,速離惡趣。

而且省庵大師告誡靈鰻說,你不斷殺業,難以往生西方凈土。「如經中說,娑竭龍王告金翅鳥曰:『我自生此海中,未嘗觸害水性眾生,舍此身後,當生西方極樂世界。』大士今為殺業,云何當得往生?是謂難生凈土。」顯然,省庵大師眼中的靈鰻尚未解脫,是需要救度的眾生。

如何統一這兩種說法?末學以為,省庵大師稱靈鰻為菩薩是隨順眾生乃至官府的流行說法,而稱靈鰻為墮落到畜生道的眾生,則是省庵大師自心的認知。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提醒:「大士若能改革,則為自救,非救眾生。大士尤宜懺悔故業,勿造新殃,發菩提心,修持凈戒, 如此則眾生可度,佛道可成,菩薩之名不為虛得矣。」雖然省庵大師用了表示尊敬的「禱」字,顯然,他還是把靈鰻當作需要救度的眾生,認為不改過自新的靈鰻還算不上真正的「菩薩」。稱呼其為菩薩,其實也是一種策略性的說法,以此來要求靈鰻不造殺業。

最後規勸:「大士若能見聽,何善如之!如不見聽,或恣其宿習,逞其暴怒,即震雷激電,摧滅我身,亦所弗惜也。唯神圖之!」更可見省庵大師對靈鰻作為畜生道眾生的定位,甚至做好了被靈鰻野蠻報復而捨生的思想準備。

可以想見,當時迷信靈鰻為菩薩的人可能對省庵大師的「冒犯之舉」不以為然,大師上述呼籲也有可能是說給他們聽的。由於研究能力的限制,我目前還不知道省庵大師的《禱靈鰻菩薩文》有沒有真正廢止殺豬祭祀的陋俗。當然,省庵大師並沒有被靈鰻野蠻報復。在一身正氣、嚴謹修行的凈土宗大師面前,畜生道眾生雖有一定的福報,能奈其何?

為何畜生會被稱為菩薩?

在大乘佛教中,菩薩有明確的定義,為什麼當時的官府和民眾將作為畜生道眾生的靈鰻稱為菩薩?為什麼許多人不覺得「菩薩」居然要每年吃一頭豬是件詭異之事?

我認為,主要是因為後來中國佛教衰敗,許多人不讀經典,缺乏正知見,將佛菩薩與鬼神混為一談,這種情形一直延續到今天仍然如此。省庵大師當年的中國佛教同樣不容樂觀。他在《涅槃會約序》中痛心地提道:「今去佛日遠,時當末法,出家之眾,於佛涅日,莫知獻供,罔有悲哀,並不知是日為佛滅度之辰。噫!為佛弟子,豈宜如是耶?」

省庵大師自己一開始也不知道佛陀涅槃日是哪一天?在「《涅槃會約序》第二敘」中,他說道:「余自幼出家,每於大僧眾中叩諸長老曰:『如來涅為在何時?』眾皆罔對。或有指陳,進退無據,心竊疑焉。又頻見僧俗營齋供佛,多不如法,往往以人所不堪食者,陳列几筵,以為供養。非唯無福,且招慢佛之過,恆用慨然。及長,遊歷講肆,按覽藏文,間讀《涅槃經》,始知如來於二月十五日,日初出時,放光集眾,自言:『今日當般涅槃。』」可見當時,僧眾已經普遍不讀經典,不懂教理,甚至連佛陀哪天涅槃的基本常識都不知道了。在這種情況下,把佛菩薩與鬼神、有福報的畜生相混淆,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向靈鰻祈雨非常靈驗,在一般無知大眾的心目中,它也就有了「菩薩」的資格。

這種情況的產生,原因有多種。比如許多人混淆三教,將解脫為主要宗旨的佛法與世間法的儒道相混淆,許多佛子也沾染了華夏文化中喜歡講圓融、不喜歡講分別的習性。所以,不少佛子只重求福報,不重求解脫。

另外,古代中國,由於大多數人不識字,而且經典難尋,所以「深入經藏,智慧如海」的誓言,在許多佛子那裡並未真正落實,因此正見難以樹立。少數禪宗、凈土宗末流,排斥經典學習的風氣,也是原因之一。第九代凈土祖師蕅益大師就曾耗費多年辛苦閱藏,並撰寫《閱藏知津》,方便和鼓勵佛子閱藏讀經,並在序言中呵斥不讀經論的禪宗末流。可是,到了十一祖省庵大師生活的年代,許多佛子連佛教的基本常識都很缺乏。直至今天,還有人不講根基、不問因緣地反對深入經藏,把無上佛法變成了迷信,不讀佛經,不解佛意, 加快了法滅的速度, 令人痛心。

為何不對官府說?

今人可能會納悶:明明是官府派人殺豬來祭祀,省庵大師為什麼要對靈鰻來說?為何不直接對官府說呢?

我想,可能有兩種原因:一者,官府殺豬祭祀靈鰻,靈鰻至少沒有明顯表示反對,省庵大師認為有可能是靈鰻貪著肉味,假手屠夫殺生。「將毋貪著口腹,假手於屠人,而受馨香之味耶?」省庵大師明確批評靈鰻應該為殺業負責:「大士雖非自作,故是教他;既不禁止, 任其宰殺,非教他而何?是謂現作惡因。」

所以,省庵大師向靈鰻建議:「為大士計,以神力致夢於朝廷,明以告曰:『我為佛弟子,持不殺戒,今而後,無殺生見祭。』朝廷知之,必尋改先朝舊例,雖豬豕之死,未必能逃,而死不由於大士矣。」如果靈鰻自己有了正知見,既然在回應祈雨要求時如此靈驗,託夢給官府停止殺生當然不是難事。這種認知和建議,對於相信佛教世界觀的人來說是極其自然的。

第二個原因就是:作為二十七歲的年輕比丘,省庵大師當時尚無足夠力量直接影響官府,所以只能借道通過對靈鰻的批評,來批評官府的錯誤做法。通過神聖的宗教儀式,來影響官員對這一問題的認知,這在官府權力很大的傳統社會中,也不失為一種善巧方便。

啟示

作為佛子,我們研究祖師的文章,不是做純學術的研究,而應注重在修行上的啟示。從省庵大師此文中,末學以為主要應該學習的是:大師深入經藏,堅持正見,嚴格區分畜生與菩薩;持戒精嚴,不拿佛法當人情,對於錯誤習俗具有敢於糾正的勇氣, 敢於挑戰朝廷長期沿用的規定。而大師在勸化眾生時的善巧方便,同樣也值得學習效仿。時值末法,今天佛教更加衰敗,由於種種原因,各種有違佛教精神的惡俗慣例,在佛門仍然非常流行。面對這種現狀,我們能有省庵大師的勇氣和智慧嗎?

曾幾何時,許多佛子認為,信佛者只能一味逆來順受,是非以不辯為解脫,對於不合理不如法的現象不能批評抗爭。事實上,從省庵大師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佛門大德並非一味地慈眉善目,必要時也可以金剛怒目。

再進一步分析,從省庵大師當年所遭遇的環境看,中國佛教長期以來都面臨著佛子不讀經典、缺乏正見、未得熏習的問題。而今天由於大眾識字率的全面提升,佛經的數碼化,交流的網路化,我們已經有了普遍深入經藏的條件,困擾中國佛教多年的老問題終於有機會得到解決了,關鍵就在於轉變對待學習經典的態度和觀念。

末學並非專門研究佛教歷史的學者,不過是普通皈依居士而已。以上的思考,雖然發心良善,但限於本人少修無證、不學無術,文中許多間接推論難免有「六經注我」之嫌,容有穿鑿附會之處,可能存在嚴重的硬傷, 尚望高僧大德、學者先進,予以慈悲棒喝,糾正錯誤,制止謬說流傳,幸甚幸甚!

附:《禱靈鰻菩薩文》

作者:省庵大師

唯康熙壬辰六月十七日,苾芻實賢謹齎香燭之儀,致禱於阿育王山金沙井護塔靈鰻菩薩曰:

我聞大士擁護佛法,作大龍王。覆庇一方,保安萬姓。在昔為國獻功,為民降澤。解三軍之焦渴,力運清泉。潤大地之乾枯,普施甘雨。故使先朝降敕,宣封尊號,並令有司歲殺一豕致祭,以報功澤。苾芻實賢今來此山,頂禮佛塔,已及兩度。親睹宰殺之事,哀聲徹耳,殆不忍聞,悲痛切心,寧能自已?是以投書潭中,哀告大士。大士護持佛法,救世安民,功德溥矣,利益深矣。令有司宰殺,雖國家之命,非大士之心。然業之所造,蓋有其因,罪之所歸,豈無其主。不歸大士,將安歸耶?大士既護佛法,當體佛心。佛心非他,即眾生是。離眾生無佛,離佛無眾生。奈何使未來諸佛,長受苦惱,而不思救濟耶?且夫大士神通,能消枯渴於三軍,不能免苦痛於一豕耶?能施甘雨於天下,不能全性命於眾生耶?人何幸而蒙庇,豕何辜而弗恤耶?將毋貪著口腹,假手於屠人,而受馨香之味耶?夫大士尚不愛自己身命,況貪眾生之血肉耶?今欲安樂眾生,豈反加之殺害耶?我為佛遺教弟子,持佛禁戒,當以佛語宣示於人。此而不言,孰可言者?今為大士陳其過失,略有十種,唯神察之:

夫大士度生,慈悲為本,苟無此心,則非菩薩。大士既稱菩薩,奈何不斷殺生?殺生不斷,是則無慈悲心,其過一也。

大士視人猶己,視物猶人。今雖濟人,尚不及物,是則乖平等心,其過二也。

既為佛弟子,豈可不持佛戒?縱不受五戒,殺戒須持。大士不持,是則違佛律儀,其過三也。

十不善業,殺業居先。大士雖非自作,故是教他。既不禁止,任其宰殺,非教他而何?是謂現作惡因,其過四也。

因必有果,所謂三惡道,及多病、短命二種果報。如此果報,皆由殺生。是則當招惡果,其過五也。

僧伽藍地,凡聖同居。佛塔所存,護法諸天,長來供養。今使血塗蔓草,腥污壇場。天神見之,必生瞋怒。僧眾居之,亦所不安。是則污伽藍地,其過六也。

累年宰殺,當有人生不信心。謂靈鰻若是菩薩,不應食肉;舍利威神若有靈者,應不使其殺害眾生;是故當知佛無靈驗,魚非菩薩。如此之言,過由大士。是則使人毀謗,其過七也。

大士既墮龍身,當勤修善業,速離惡趣。今造此業,何時當脫此身耶?是則難離惡趣,其過八也。

如經中說,娑竭龍王告金翅鳥曰:「我自生此海中,未嘗觸害水性眾生。舍此身後,當生西方極樂世界。」大士今為殺業,云何當得往生?是謂難生凈土,其過九也。

大士修因,本期佛果。不斷殺業,云何當得無上果報?是則難成佛道,其過十也。

一殺而具十過,罪孰大焉!反此十過,則成十德。大士何為甘造雜業,不修純善耶?為大士計,以神力致夢於朝廷,明以告曰:「我為佛弟子,持不殺戒,今而後無殺生見祭。」朝廷知之,必尋改先朝舊例。雖豬豚之死,未必能逃,而死不由於大士矣。如上所陳,非為眾生,乃為大士。大士若能改革,則為自救,非救眾生。大士尤宜懺悔故業,勿造新殃,發菩提心,修持凈戒。如此則眾生可度,佛道可成,菩薩之名不為虛得矣。大士若能見聽,何善如之。如不見聽,或恣其宿習,逞其暴怒,即震雷擊電,摧滅我身,亦所弗惜也。唯神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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