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八旗制度略述》

作者: 林洛    來源:中華法律文化網    發布時間:2007-1-91. 概述本文參考書目是孟森先生《清史講義》之「八旗制度考實」篇,大抵只是簡化孟森先生之論述,稍加整理,此文當屬於孟森先生大作之讀書筆記也。八旗制度為有清一代獨有之軍國民制度,其起源於太祖努爾哈赤創立,歷經太宗皇太極之改革,最終在世宗雍正手上徹底顛覆其創立之動機。太祖時候創立的八旗,為各平等地位之軍事部落,尚有民主之風。至太宗時候的八旗,已然發生重大變化,太宗掌兩黃旗而獨尊,又削弱他旗實力,罪和碩貝勒莽古爾泰,收編正藍旗,幽系和碩貝勒阿敏,改鑲藍旗主,漸成獨裁之勢。太宗之後,睿親王多爾袞挾兩白旗,從朝廷處接管正藍旗,以強權攝政,並成就滿人入主中原之大功。世祖福臨、聖祖康熙時期,八旗已然歸於朝廷,不再為私人所有。直到世宗時期,八旗風雲再起。因為世宗繼位頗有爭議,各皇子與旗主形成派系抗衡,於是世宗施強硬手段整治,徹底顛覆祖宗制度,將八旗全部納入國家的行政、軍事體系。對於旗人,國家給予相當高的政治地位和經濟上的特別照顧,但各旗旗主、旗中貴族不能以此身份干涉朝政、軍政,僅能以朝廷大臣身份行事。便宛如明帝國成祖撤藩之後,雖然厚養皇室後裔,卻不讓他們再擁有兵權和地方行政權一樣。八旗制度的顛覆,雖然有悖於祖宗之法,卻更加符合國家利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那種旗主手下之臣子不是皇帝之臣子的制度,是獨裁之清帝國所絕不能允許存在的。八旗制度為太祖開國所創,歷經皇太極、多爾袞兩代勵精圖治,遂有天下,是滿人武力開國之基。但國家趨於穩定和平之後,開國時所倚仗之強藩、猛將、悍卒,則成國家動亂之隱患。宋太祖杯酒釋兵權,明太祖大肆屠戮功臣,都是深謀遠慮,為後世所圖之舉。清代除八旗制度為其根本之獨有外,其他皆襲明制。然對開國功臣宿將之態度,與明太祖頗不相同。是將軍閥融於八旗之中,保證其地位不失,供奉不薄,於明朝之貳臣,也世世代代襲爵,絕不食言,至辛亥革命清亡乃止,所以不失降人之心,又使得政權之交替順利過渡,此亦為清代強於明代之處。八旗制度伴隨清朝之始終,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以及不同統治者手上,有著不同的政策,都是根據形勢的變化而進行的調整。總的來說,其變化於國家是合適的,成功的,於種族來說,其結果卻是始料未及的。滿人統治者的國家興盛,卻未必帶來滿族之民族興盛。按說女真實在是一優秀種族,唐朝時便成渤海國,傳國近兩百年,後為遼所滅,但其種族並未被契丹同化,反而趁遼之衰,又崛起成金國,地域更加廣大。金為元所滅後,種族仍然存留,後竟建立清國大業。然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建州女真本女真之最優秀部分,卻因天下承平已久,朝廷又一味溺愛縱容,八旗子弟遂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尚武之風漸漸拋棄,好學之風漸漸凋零,把民族之優秀品質、頑強生命力慢慢喪失殆盡,到清末時期竟大都淪為至無用之寄生蟲。清末滿人鬥志之衰落,則清廷不得不依重漢人為主之地方勢力和軍隊,卻又堅持民族偏見,不願滿漢一體,朝堂之上多為滿人權貴把持,漸趨保守蒙昧之態勢,無濟國政,又不得民心,終歸滅亡。2. 太祖朝之初創八旗制度起於萬曆十一年,太祖努爾哈赤以父親遺留下來的十三副盔甲起事,隨後便有了牛錄額真的隊伍,所謂牛錄額真,即是「十人各出箭一支,牛錄即大箭,而額真乃主也」。萬曆二十九年,太祖擴一牛錄為三百人,牛錄額真成為率領三百士兵的軍官之名。當時太祖共有四牛錄,分為黃、紅、藍、白四色為旗,也就是手下有一千二百名士兵。隨著努爾哈赤發動女真統一戰爭,到萬曆四十三年,女真除葉赫外,已經全部為太祖所征服,蒙古也有不少前來歸附的。十四年的時間裡,建州從四牛錄擴展到了四百牛錄。於是開始設置八旗。在黃、紅、藍、白四色之上,又增加鑲黃、鑲紅、鑲藍、鑲白四色。所謂鑲,即是黃、藍、白鑲紅,紅則鑲白。《武皇帝實錄》記載:壬戌,天命七年(天啟二年)三月初三日。八固山王等問曰:「上天所予之規模,何以底定?所錫之福祉。何以永承?」(近重譯滿洲老檔,亦有此段。其首數語直云:「皇子八人進見,問曰:『我等何人可嗣父皇,以登天賜之大位,俾永天祿?』」)帝曰:「繼我而為君者,毋令強勢之人為之。此等人一為國君,恐倚強恃勢,獲罪於天也。且一人之識見,能及眾人之智慮耶?爾八人可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於國,可無失矣。八固山王,爾等中有才德、能受諫者,可繼我之位。若不納諫,不遵道,可更擇有德者立之。間易位之時,如不心悅誠服而有難色者,似此不善之人,難任彼意也。至於八王理國政時,或一王有得於心,聽言有益於國家者,七王當會其意而發明之。如己無能,又不能贊他人之能,但默默無言,當選子一弟中賢者易之。更置時如有難色,亦不可任彼意也。八王或有故而他適,當告知於眾,不可私住。若面君時,當聚眾共議國政,商國事,舉賢良,退讒佞,不可一二人至君前。」此為太祖制定國體之大訓。按照太祖理想中的八旗制度,乃是舉國皆分屬八旗,以八和碩貝勒為旗主,旗下人謂之曰屬人。旗人和旗主的關係,就如同臣子與君主的關係一樣。八和碩貝勒共同治理國家,對於誰來擔任最高領袖人物,則是採取不指定、不世襲,由八旗共同推選的政策。如果選出的首領做得不夠好,大部分旗主不滿意的話,則可以通過眾議,另外再換一個掌舵人,推舉去留,皆為八旗公決。以今天的目光看,清太祖定下的制度有點像美國之聯邦制,孟森先生稱之可謂「聯旗制」,頗有進步的意味。歷來君主位置都是長子繼承,不論賢愚,純屬碰運氣,於國家而言並無好處。如今從八旗中挑選,雖然所有的旗主都是太祖子侄,肥水終是不流外人田,但畢竟多了幾個可挑選的對象,總強過永遠的世襲。太祖所創立的聯旗制不僅僅是形式上給予八和碩貝勒共同執政的權力,在實質上也賦予了八旗相等的地位和實力。政治上,八旗不分彼此,無論孰高孰低。甚至各有其人口來源,各有其軍事力量,各有其經濟來源,各有其臣子。即使是八旗推舉的首領,也只能靠公議來行國家大事。首領全權處理的只能是屬於自己旗下的事務,不能夠越權調遣他旗士兵,也不能任免他旗的官員。一旦首領與其他旗主發生衝突,忠於自己的也惟有本旗屬人,首領要兼并打擊其他旗的勢力,就不得不很謹慎的考慮到這些,必須小心翼翼不能激起眾怒。中國歷史上,凡開國太祖所定下的制度,也就是所謂祖宗之法,從來都是被子孫後代所效仿,這種制度一旦確立,直至亡國,都會發揮相當大的影響力。但清太祖這個八旗制度,確實不利於成就百年大國,像八旗這樣過於強大的政治經濟軍事實體,在打天下階段合作倒是問題不大,一旦進入和平年代,君主如果年幼,不能控制局勢,各旗為了爭權奪利、搶佔地盤,不免大打出手,此內訌如果開啟,則黨同伐異,殃及子孫,亡國之禍亦不遠矣。太祖時期,努爾哈赤是一手創立的八旗,自己有這個威信,八旗調度指揮無有不從,八旗旗主及其中官員也可任意指派罷免,宛如獨裁,不會出現問題。但太祖之後,無論誰都不會再有這個威望,這個時候,非獨裁製度的效率底下與配合不協調等問題就會慢慢暴露出來,具體會表現在內政外交軍事上。由此可見,八旗制度雖是滿洲開國之根基,卻也為滿洲勢力的進一步的發展埋下了禍根。3. 太宗朝之改革太祖去世後,八旗形勢相當複雜。其中,五旗分別歸屬於四大貝勒:正紅旗歸太祖之子大貝勒代善,鑲藍旗歸太祖之侄二貝勒阿敏,正藍旗歸太祖之子三貝勒莽古爾泰,兩黃旗歸太祖之子四貝勒皇太極。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為明文所授和碩貝勒爵位的四人。根據孟森先生的考證,和碩貝勒是太祖所定八旗制度之旗主之稱號,所以在清史料中對外多稱八和碩貝勒,又或稱八固山之王(固山即旗也)。但此說法不過口語隨意所定。事實上,真正封為和碩貝勒的,除了以上四大貝勒外,只有太祖所養之濟爾哈朗和皇太極之子豪格,清一代為和碩貝勒者不過六人。太祖時期,對於八旗旗主也是任意罷免的,諸如太祖曾經有一弟一子,皆予誅殺。天命六年之八貝勒,除以上四大貝勒外,分別是得格壘、濟爾哈朗、阿濟格、姚托。但是到太祖遺命時,另外四小王卻任命有阿濟格、多爾袞、多鐸三人,其中正白旗屬於多爾袞,鑲白旗屬於多鐸,而最後一旗——鑲紅旗,卻並非歸於阿濟格,而是另有所屬。總而言之,太祖雖定八旗制度,可去世遺留下來的,並非完整的八旗體系。主要在於皇太極擁有兩黃旗,實力最為強大。就才能而言,皇太極是太祖之子最有才幹的,加上戰功赫赫,出生入死,眾所不及,有兩旗也不為過,只是在太祖而言,大概也是找不到合適的旗主來掌其中一旗吧。太祖逝世,則大貝勒代善推舉四貝勒皇太極繼位,是為太宗。四大貝勒,阿敏非太祖生子,無法參與競爭,莽古爾泰乃庶出,無法與之抗衡,四小王中,多爾袞、多鐸尚未成年,阿濟格遂勢單力孤。所以太宗之繼位,幾無懸念。但太宗還是面臨許多重大問題,多爾袞、多鐸、阿濟格乃一母所生,按太祖遺命當擁有三旗之實力,令四大貝勒都頗為忌憚,於是眾貝勒挾太祖遺命,逼多爾袞之母殉葬。尊太祖之訓,即使某旗主為國君,四和碩貝勒也當並尊,這是太宗所不能忍受的,也是國家發展所不能允許的。於是,太宗對八旗制度展開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孟森評價曰:既塗飾太祖之定法,又轉移八家之實權,其間內並諸藩,所費周折與外取鄰敵之國相等。實在是非常不容易。首先,太宗對大貝勒正紅旗旗主代善進行打擊。《東華錄》:太宗天聰九年九月壬申,上御內殿,諭諸貝勒大臣曰:「聯欲諸人知聯心事,故召集於此。如朕言虛謬無當,爾諸貝勒夫臣即宜答以非是,勿面從。夫各國人民呼籲來歸,分給爾貝勒等恩養之,果能愛養天賜人民,勤圖治理,庶邀上天眷佑。若不留心撫育,致彼不能聊生,窮困呼天,咎不歸朕而歸誰耶?今汝等所行如此,朕將何以為治乎?大凡國中有強力而為君者,君也;有幼沖而為君者,亦君也;有為眾所擁戴而為君者,亦君也。既已為君,豈有輕重之分?今正紅旗固山貝勒等,輕蔑朕處甚多。大貝勒昔從征北京時,違眾欲返,及征察哈爾時,又堅執欲回,朕方銳志前進,而彼輒欲退歸,所俘人民,令彼加意恩養,彼既不從,反以為怨。夫勇略不進,不肖者不黜,誰復肯向前儘力乎?今正紅旗貝勒,於賞功罰罪時,輒偏護本旗,朕所愛者彼惡之,朕所惡者彼愛之,豈非有意離間乎?朕今歲託言出遊,欲探諸貝勒出師音耗,方以勝敗為憂,而大貝勒乃借名捕蛙,大肆漁獵『以致戰馬俱疲,及遣兵助額爾克楚爾虎貝勒時,正紅旗馬匹,以出獵之故,瘦弱不堪,倘出師諸貝勒一有緩急,我輩不往接應,竟晏然而已乎。誠心為國者固如是乎。……」循八旗之訓,代善當與皇太極有同等地位,何況有擁立之功,對太宗自然不夠畏服,太宗則給予其警告。不過代善是太宗繼位的主要支持者,更有讓位之德。於是雖有批評,也僅為小懲大戒,與他人待遇不同。至此之後,代善不敢再有所傲慢,於是正紅旗旗主始終歸代善一脈。太宗訓斥代善三個月後,以類似的理由批評正藍旗之莽古爾泰,則將莽古爾泰下獄,奪其正藍旗,據為己有。而鑲藍旗之阿敏,則早於天聰四年幽禁,將鑲藍旗劃給了濟爾哈朗,整個換了一旗主。太宗所奪之正藍旗,併入兩黃旗,但又另設兩固山額真,於是兩黃旗遂為四黃旗,乃正藍旗一分為二也。這樣一來,太祖八旗之定製,幾乎在太宗手裡就廢除了。經過太宗朝的改革,天命間四大和碩貝勒,一為君主,一遭警誡,剩下兩位皆被下獄。滿洲之八旗,三旗歸君主,一旗因君主之命換旗主。還有一鑲紅旗,如遵循太祖遺命,應當委予阿濟格,但在太宗的操縱下,鑲紅旗最終歸於代善之子岳托,也就是天命四小王中的最後一位。而阿濟格,最終只有十三牛錄,還是從其弟多爾袞與多鐸之兩八旗中分過來的。我們可以看到,太宗通過打擊,拉攏等眾多手段,除了自己共有三旗之外,忠實盟友代善及其子擁有兩旗,濟爾哈朗一旗乃太宗所賜,自然在太宗控制之下。於是六旗皆歸太宗掌握,惟有太祖遺命之多爾袞和多鐸的兩白旗獨立,但此二旗已然無法威脅太宗之最高權威,八旗制度之聯旗制,至此已經名存實亡,雖然祖訓影響深遠,至世宗朝方徹底顛覆,最終蕩然無存,但經太宗之改革,早已面目全非,再難恢復,然太祖制度的失敗,卻是清國君主的勝利。太宗之改革,乃是求國之強,而非己之富,這才是關鍵。4. 世祖朝之重整太宗朝和太祖朝相比,局勢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主要表現為太宗稱帝,定國號大清,改元崇德,是建立絕對獨裁之君主制帝國,與太祖之理想藍圖截然相反。雖祖訓猶在,八旗猶存,然經太宗多年苦心經營,已經根基動搖,如後繼之君主能夠再接再厲,則八旗將徹底歸公,但若輔政之強藩逆而行之,則八旗之形態極有可能反覆,甚至恢復太祖時候之模樣。太宗撒手離世,沒有來得及定下儲君,是為滿洲之一大變局。經過一番政治交易,世祖順治被確定為大清的接班人,因為其時尚且年幼,由正白旗睿親王多爾袞輔政,而多爾袞也不負眾望,趁明帝國與大順朝的內訌,率兵入山海關,驅除李自成,消滅南明,為大清打下如畫江山。而此刻的八旗,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多爾袞強權在握,又東爭西討,正白旗尤其充實,其弟多鐸死後,鑲白旗也歸多爾袞接管。清入關後,兩白旗的地位就凌駕眾旗之上。《東華錄》:順治八年四月辛亥,駐防河間牛錄章京碩爾對,以戶部諸臣結餉不均,於駐防滄州兩白旗兵丁,則給餉不絕,於駐防河間兩黃旗兵丁,則屢請不發,訐告尚書覺羅巴哈納等。部議巴哈納阿附睿王,曾拔令隨侍皇上,乃依戀不去,又將庫內金銀珠帛等物,私送睿王府中,又私厚兩白旗兵丁給餉不絕,有意刻待兩黃旗兵丁,竟不予餉。兩黃旗乃皇帝之旗,戶部尚書竟然還刻薄給餉,卻極力保障兩白旗的物資,而這位戶部尚書,寧可在睿王旗下為屬人,卻不願意調去當朝廷大官,可見八旗的旗與旗之間分別頗大,皇帝之旗待遇尚且不如強藩之旗。多爾袞除兩白旗外,還領有正藍旗,這是從朝廷中取來的。前面有提到,皇太極巧取豪奪,從莽古爾泰手中把正藍旗收歸皇室所有,多爾袞又把正藍旗搶到自己手中。其理由很簡單,乃是說兩黃旗作為保護皇帝的禁衛軍隊已經足夠多了,而自己需要南征北戰,特調來使用,將來順治親政時再還給皇帝。於是多爾袞領三旗攝政,君主獨裁製遭受嚴重威脅,如果多爾袞再多用事幾年,說不定太祖之八旗制又得以恢復了。《東華錄》:順治七年十二月乙巳,議政大臣會議英親王罪。(議罪事,詳書於後十日,明年正月甲寅。此時蓋未定議。)既集。上命譚泰、吳拜、羅什,傳諭議政王大臣等曰:「國家政務,悉以奏聯,膚年尚幼,未能周知人之賢否。吏刑工三部尚書缺員,正藍旗一旗緣事,固山額真未補。可會推賢能之人來奏。諸王議政大臣,遇有重要大事情,可即奏聯。其諸細務,令理政三王理之。」諸王大臣議奏:吏刑戶三部,事務重大,應各設尚書二員,吏部擬公韓岱,譚泰;刑部擬濟席哈,陳泰;戶邵擬巴哈納,噶達渾;工部擬藍拜。調王多尼於正藍旗,以公韓岱為固山額真,阿爾津為護軍統領。譚泰、吳拜、羅什,為睿親王用事之大臣,在多爾袞死後,挾攝政王勢力,將兩白旗歸於多爾博,將正藍旗歸於多尼,冀圖繼續把持大權。遭到一直受到多爾袞壓制的和碩親王濟爾哈朗的反擊,駁斥道:「照此分給,皇上止有一旗,多鄂爾博反有兩旗」,兩黃旗謂之曰皇上只有一旗,乃是因為睿親王將一些無用之人撥入黃旗,導致兩黃旗雖有兩旗之名,卻只有一旗之實。又見《東華錄》:順治八年二月癸未,兩黃旗大臣向鄭親王告之:攝政王言:『予既攝政,側目於予者甚多,兩黃旗大臣侍衛等,人皆信實,予出外欲賴其力以為予衛,侯歸政然後隸於上。』其時曾致一書於貝勒拜尹圖,一書於譚泰,此諸王及朝中大臣所共知也。又將無用之巴爾達齊撥於黃旗,而不與正藍旗。此豈羅什、博爾惠等所不知乎?羅什自恃御前大臣,陰行蠱惑,為欺罔唆構之行,以多尼王歸正藍旗。給多爾博阿格兩旗,而分為三旗,其意將奈誰何?這裡關鍵之處在於,天子之臣被稱作為「兩黃旗大臣」。太宗因為自己當了皇帝,不願遵循太祖的制度,而攝政王多爾袞卻因為自己不是皇帝,又把太祖的教訓重新翻了出來,究其實質,都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實權地位。於大清而言,太宗賴以此征服蒙古、朝鮮,多爾袞賴以彼接管大明,由此可見,祖制可遵循,亦可不遵循,當根據時勢的變化而調整,一味因循守舊,是無法適應情況之變化的。太宗逝世,為八旗之一大變數,多爾袞逝世,亦為八旗之一大變數。當時的多爾袞之兄阿濟格有了一個最好的機會,只是他沒有把握住。孟森先生評價說:阿濟格與多爾袞相較,明昧之相距太遠。清初以多爾袞入關,即是天佑,至天下稍定,八固山之不能集權中央,又不無因攝政之故。沖主與強藩,形成離立,若英王亦有睿王意識,當睿王之喪,奔赴急難,扶植兩白旗,為兩旗之人所倚賴,則席攝政之威,挾三旗之力,中立之兩紅旗,不致立異。懷忿之鑲藍旗不敢尋仇,世祖雖欲收權,尚恐大費周折。乃又英王自效驅除,鄭王乘機報復,先散四旗之互助,再挾天子以臨之,英王既除,睿、豫二王僅有藐孤,登時得禍,一舉而空四旗,大權悉歸皇室,此所謂天相之矣。大清竟似得由天助一般,眾旗自相爭鬥,於是世祖順利收為朝廷所有。兩黃旗、正白旗永歸皇帝,也就是後來所謂的上三旗。正藍等旗,既已無害,則分封給皇室宗藩,旗主由皇帝任意指派,世襲之正紅、鑲藍等旗,勢力漸弱,完全無法挾太祖遺訓與皇帝抗衡。於是太祖所定之八旗制度,近乎完全瓦解。5. 世宗朝之顛覆綜上所述,八旗制度在太祖朝是一種模樣,在太宗朝另一種模樣,進入世祖朝居然又是不同於以上之一番模樣。每朝每代絕非從頭到尾毫無變化,而是連綿不絕的調整與爭鬥。世祖親政後,皇帝自掌上三旗,而其他五旗均歸朝廷所屬,爵位可以世襲,但實權收為公有。皇帝對八旗行政軍事事務有絕對的干涉權,八旗制度已然瓦解。在聖祖朝,這種趨勢更加明顯,聖祖滅三藩、復台灣、征蒙古、定西藏,用將無不隨心所欲,即使八旗貴族、帝王后裔,如不利於戰事,則即時罷免,八旗不敢異議,於是漸成慣例。聖祖一生英明,在子孫問題上處理卻不盡人意,太子立而又廢,廢而又立,最後又廢之,為爭皇位,其眾多兒子互相爭鬥,世宗繼位後,更是屠戮兄弟,狠辣相當罕見。因為八旗捲入了世宗和兄弟爭奪權力,尤其是旗員忠於旗主而不忠於皇帝的情況時有出現,世宗有鑒於此,為鞏固皇權,不得不痛下決心,除挾帝王權勢威逼之外,更篡改祖宗創立八旗之本意,又教訓以儒家學說孔子之道,把八旗的體制進行調整,使八旗再無自立能力,從而徹底顛覆太祖之制。《東華錄》:又,雍正四年五月十四日,諭有云:「當時伊等見二阿哥廢黜,以為伊等奸計之所致,邪黨愈加堅固,公然欲仗邪黨之力,以東宮之位,為可唾手而得。慢無忌憚,競有敢與皇考相抗之意,此實朝廷之大患,國家之深憂,是以朕即位以來,百凡經理,費盡苦心。乃三年之久,頑邪尚來盡化,風俗尚未丕變,爾等滿洲大臣,急宜醒悟。當日世祖章皇帝御極,正在沖齡,睿親王輔政,大權在握,一日以黃色衣示在廷大臣,問可否衣著,而此時大臣尚力爭以為不可。凡滿洲耆舊內,此等行事,不可枚舉。剛方正直之風,權勢所不能奪者,歷歷可考。當時上三旗風俗,只知有君上。後因下五旗之人與上三旗之人並用,遂染下五旗卑微之習。然從前下五旗之人,雖各有該管之主,而其心亦只知有君上,不知有管主也。何以至於今日,遂苟且卑靡。一至於此?如昨日都統五格,在朕前奏對,尚將獲罪肖削籍之允(礻唐),稱之為主。五格乃一無知武夫。此則風俗頹壞。大義不明之故也。孟子云:『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朕事事效法祖宗,願爾等亦效法爾之祖宗,忠誠自矢,一念不移。古人云:『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臣子之於君上,乃天經地義,苟懷二心而存游移瞻顧之念,即為亂臣賊子。天理國法豈能容乎。如阿靈阿、鄂倫岱等之奸惡,不明大義,其存心行事,爾等當以為戒。當日滿洲風俗醇樸,尊君親上之心,最為肫篤,雖遇天潢宗室,未嘗不加禮敬,而君臣之大義必明,金石之心腸不渝。聯今日之諄諄訓誡,不憚反覆周詳者,無非欲正人心,化風俗,使國家永享昇平之福耳。」雍正之諭,既強調前輩之八旗,只知君上,不知管主,其實是故意歪曲事實,所謂上三旗之例,只不過是旗主即皇帝,自當尊為主。雍正明明顛覆八旗之制,卻大言自己事事效仿祖宗,乃欺眾人之不明舊事,只不過雍正加以孔孟之道訓斥,其時儒家理念深入人心,所以無人敢於非議。不過也因此可見,儒家學說,對於滿洲從野蠻走向文明,確有非凡功效,國家以孔孟名義而納入正軌,即所謂萬世師法也。後世評價儒家之毒害,卻忘記了曾經的教化之功。天子之威,祖宗之制,孔孟之道,有了這三件武器,世宗就可以對太祖的八旗制度進行徹底顛覆了。世宗是個精明而刻薄的人,做事周到細緻,於八旗制度之弊端頗受其困擾,遂顛覆其制尤為重視,規定繁多,全面限制旗主權力,將旗中屬人和朝廷官員嚴格分開,抬高旗員地位抑止旗主之尊,把旗中行政事務悉歸公有,十分詳盡,本文則不一一羅列,僅錄兩則有頗有代表性之變革如下。《東華錄》:又。雍正元年七月十六日,奉上諭:「滿洲御吏,事務無多。八旗各派御史二員。亦照稽察部院衙門之例。一應事務,令其稽察。如下有應密奏及應題參事件。俱著密行具奏。再五旗諸王,有不按定例,使令旗人,及濫行治罪者,亦著查參。這所派監察御史,著調旗分派。特諭。」此為派朝廷官員監督八旗之內部事務,將八旗納入朝廷體系。《東華錄》:又。雍正三年五月二十日奉上諭:「旗下所存之官房。若令各該旗辦理,參領等或有作弊之處,亦未可定。相應調旗管理為:鑲一黃旗之房,著白自旗管理;正白旗之房,著鑲黃旗管理;鑲白旗之房,著正藍旗管理;正藍旗之房,著鑲白旗管理;正黃旗之房,著正紅旗管理;正紅旗之房,著正黃旗管理;鑲紅旗之房,著鑲藍旗管理;攘藍旗之房,著鑲紅旗管理。特諭。」此處孟森先生評價道:雖一房屋之微,亦不能由各旗自為窟穴,太祖所命八固山各自為主之制,可雲摧滅無餘也。6. 小結對於八旗制度的變遷,孟森先生評價說:以八分立國,根本涉於理想,子孫世世能矯正之,於親屬為寡恩,於數典為忘祖,然為國家長久計,亦有不得已處,此亦貽謀之不善也。太祖、太宗、世祖、聖祖到世宗五代,八旗制度從草創至變革,到最終之顛覆,可算是走過了一段生死之輪迴,但因此成就的,是中國歷史上疆域廣闊的大國。其形勢複雜,其過程曲折,然當國者的作為頗有可取之處,其功過得失,亦可為後世之鑒也。
推薦閱讀:

儒家思想是東亞的良心——大家對這一觀點有什麼意見?
怎樣看待《舊制度與大革命》中的托克維爾悖論?
為什麼「中美一樣」的觀點十分普遍?
馬道立:裁決無關法律的議題並非法官職責

TAG:制度 | 八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