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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二)》白話選(上)

02、灤陽消夏錄(二)

  49.易位

  我的曾伯祖光吉公,康熙初年做鎮番守備。據他說,有位李太學,妻子經常虐待妾,一發怒就扒光妾下身的衣服用皮鞭抽打,幾乎沒有一天不打。當地有位老婦人,能往返冥間,就是人們所稱的「走無常」者。老婦人規勸太學妻說:「娘子與這個妾有前世之冤,但她僅應該償還你二百鞭。你現在妒心太盛,打她的鞭數幾乎超過了十多倍,反而又欠下她的債。況且,良家婦女受刑,就是官府大堂也規定不許剝去衣服。可娘子卻一定要讓她裸露以表示羞辱,事情做得太過份,就冒犯了鬼神的禁忌。娘子與我交情厚,我看見過冥間檔案,不敢不告訴你知道這一利害關係。」太學妻冷笑說:「死老婆子胡謅謊言!是要我祈禱消災而從中取錢吧?」不久,李太學經略莫洛,遭遇了王輔臣叛亂。亂黨蜂起,李太學死於兵禍,太學妾為副將韓公所得。韓公愛她聰明智慧,獨佔寵愛。韓公又沒正妻,家政大權就由太學妾掌握。而太學妻在兵荒中被賊黨掠走,賊破以後,俘虜分賞將士,太學妻恰好分給韓公。太學妾接收太學妻做韓門奴婢。讓她跪在堂前,對她說:「你如能接受我的指揮,每天早晨起床後,先跪在梳妝台前,自己對鏡脫去下身衣服,伏地受我五鞭,然後供我使喚,就饒你不死。否則的話,你是作為賊黨妻室來到這裡的,無論殺你砍你都不會有人出面干涉,我要一寸一寸地割下你的肉來去喂狗。」太學妻怕死,失去志氣,叩頭表示願意服從指揮。不過,太學妾不想讓太學妻很快死去,鞭打的時候用力不狠,只是讓她感到疼痛的滋味而已。一年多後,太學妻因為其他疾病死去。計算她所受的鞭數,正好與她所欠太學妾的鞭數相等。這個太學妻真是頑鈍無恥啊!也是由於受鬼神忌恨,所以陰司勾取了她的魂魄。這件事情韓公自己不隱諱,並且常拿來舉例說明因果報應的道理,因此人們能夠詳知其情。韓公又說:這如同明顯地互相調換了位置。明朝末年,我曾行遊歷襄陽、鄧州一帶,與術士張鴛湖同舍居住。鴛湖熟知房舍主人的妻子過份虐待妾,甚為不平,對韓公私語說:「道家有一借人軀體的法術,名叫「借形法」,凡是修鍊沒有成功,氣血已經衰退,不能夠合成仙丹得到成功的,就借用一個年輕力壯人的軀體,乘其人入睡時,同他互相調換。我曾經學過這一法術,姑且在這家妻妾中間試用一下。」第二天,家人忽聽妻在妾的房中說話,妾在妻的房中說話。等到她們走出門來,作妻說話的人是妾,作妾說話的人是妻。妾得到妻身只是默坐無語,妻換為妾身卻很不甘心,紛紜爭執,親屬和宗族誰也不能判斷。事情報到官府,官府以此事怪異荒誕而發怒,將做丈夫的鞭打一頓,轟出門來。眾人全都無可奈何。然而根據形體而論,妻子實在是妾,因她不在正妻的地位,所以威風也就不能施展,最後只好妻妾分房各住而罷。這事情更加奇特了。

  50.因果

  先父姚安公生性嚴厲,家中沒有雜七雜八的賓客。一天,姚安公同一個衣衫破爛的人說話,呼喚我們兄弟輩向其行禮。說:「這是宋曼殊的曾孫,不通消息很久了,現今才見到。明末兵亂,你們的曾祖父年十一歲,在戰亂中流浪,靠著宋曼殊才活了下來。」於是想方設法替他謀求生計,並告誡我們兄弟說:「道義所應當報答的,不必談論因果報應,但是因果確實也不差。過去某公受人重生的恩惠,富貴了以後,看到恩人的子孫零落,他竟淡漠得像個陌路之人。後來某公生病困頓,正在吃藥,恍恍惚惚看到恩人親手交給他兩封信,都沒有封口。一看,則是當年乞求救援的信。某公把杯子打翻在地上說:『我死得晚了!』這天晚上死去。」

  52.硯銘

  沈椒園先生任鰲峰書院山長時,拿出一方高邑人趙宗毅的舊硯給我看。硯額上有「東方未明之硯」六個字,硯背有銘文,寫道:「殘月淡淡,太白星閃閃。雞叫三遍,更敲五聲,這時寫奏疏彈劾大宦官。事情成功就記你一功,不成功則和你一起遭貶。」大概在彈劾魏忠賢時,用這塊硯研磨書寫奏疏。末尾有一行小字,題道:「門人王鐸書。」這一行字遺漏沒有刻,但黑色痕迹深入硯中,硯台干時看不見。用水一浸,這五個字就清楚了。相傳開始讓王鐸寫這段銘文,還沒來得及刻,趙忠毅便被貶了。後來趙忠毅在貶所刻了這段銘文,告訴刻工末一行不刻。然而過了一百多年,這一行字還沒有被洗去,這事也極反常。有人說趙忠毅嫉惡如仇十分嚴格。漁洋山人筆記中說王鐸人品日下,書品也日下。而趙忠毅已先自察覺了,去掉他的名字,即擯棄他的意思。但他的名字仍洗不去,是為了顯示他曾為趙忠毅所擯棄。天地鬼神,常在一件事中偶然顯露出其機巧,以使人有所警醒。這件事也許就是這樣的吧!

  53.二格

  乾隆十五年,官庫玉器被盜。官吏逐個搜查各個苑戶,苑戶常明受審時,忽然發出孩童的聲音,說:「玉器沒偷,人倒是殺了。殺的就是我,我是死魂。」官吏大驚,遂扭送常明到刑部接受訊問。審理此案的人是姚安公,這時做江蘇司郎中,和余文儀等一齊辦案。鬼魂先說:「我叫二格,十四歲,家住海淀,父親名叫李星望。去年正月十五,常明帶我看花燈,回來時,夜深人靜,常明調戲我,我全力掙扎並說要告訴我父親。常明惱羞成怒,解下衣帶把我勒死,埋在河岸邊。父親懷疑常明把我藏了,控告至巡城御史那,因未找到證據,案件移送到刑部,決定另外緝拿真兇。我的靈魂常跟著常明,不過不能近他的身體,只要相距四五尺,便覺得他熾熱如火焰一般讓我熱得難受。後來,他的熱力稍微減弱了些,漸漸靠近到二三尺,又漸漸靠近到一尺左右,昨天,竟然一點兒也覺不到熱,於是趕快附在他上。」又說初次審訊時,魂也隨著到了刑部。並指著廣西司的那個門,按照所說的月份日子,果然查得原來的案卷。問他的屍體,說在河岸邊第幾棵柳樹旁邊。挖開一看,果見屍體仍未曾腐爛。他的父親來辨認後,大聲痛苦說:「我可憐的兒子啊!」這樣,一場虛幻的案子,終於查證屬實。訊問時,鬼魂叫常明的名字,則好象他忽然夢醒象活人一樣,說話也是常明的聲調;而叫二格的名字時,又好象昏死過去,又變成了二格的聲音。就這樣,兩種聲調互相辯論了一會兒,常明終於理屈詞窮,只好服罪。另外,父子倆敘說家事,皆條理分明。到此,本案已無可疑之處,於是呈報實情於上,依法判決。判決令下達之日,鬼魂異常高興。二格生前以賣糕為生,這時,忽然高聲吆喝道:「賣糕!賣糕!」聽到這熟悉的聲音,父親又高興又難過地說:「兒啊,好久沒聽到你的叫賣聲了,和活著時一模一樣!兒啊,你要上哪兒去呀?」鬼魂回答:「父親,我也不知道,我走了,我走了!」此後再問常明,就不能發出二格的音調了。

  54.治獄可畏

  張受長副使,南皮人,做河南開歸道道員時,曾夜裡閱讀一份斷獄的案卷。他思考著自言自語地說:「用刀割頸自殺死的,刀痕應當進去重而出來輕,現在進去輕而出來重,為什麼呢?」忽然聽到背後嘆息一聲說:「您還算懂事。」他回頭觀看,卻並沒一人。唉的嘆了口氣說:「多麼厲害,審理案件真可怕啊!這次幸而不錯,怎麼能夠保證別的日子不錯呢?」於是上書稱病而歸。

  55.玉馬精變

  先叔母高宜人的父親名叫高榮祉,在山西陵川做縣令。他得到一古舊玉馬,玉馬的質理不很白潔,而且血跡斑斑,沖洗不掉。他用紫檀木為玉馬製成一個底座,常放在書案上。玉馬的前腿本來是雙跪欲起的狀態,一天忽然左腿伸出了座外。高公大驚,全衙署傳觀這一怪物,說:「程朱主張『格物』,可這個物件他們也不能推知啊。」一個師爺說:「大凡物件,年深日久就可興妖作怪。得到人的精氣過多也能興妖作怪,這個道理很明白,不足為奇。」眾人議論將玉馬擊碎,一時猶豫未決。第二天,玉馬左腿又屈入座內恢復了原形。高公說:「還真成精了。」便將玉馬投入火爐中,玉馬在火爐中好似有「呦呦」的叫聲,從此以後,沒有發生任何其他怪異。但是高氏從此漸漸衰敗。高宜人說玉馬燒了三天,裂成兩截,他還見到過燒毀的半個身子。還有,武清王慶垞曹家大廳的柱子,忽然長出兩朵牡丹花。一朵紫色,一朵碧綠色,花瓣中的脈絡好象金絲,花葉繁茂下垂,過了七八天才枯萎謝落。花的根從柱生出,紋理與柱相連;靠近柱子二寸光景,還是枯木,往上才漸漸發青。先母太夫人是曹氏的外甥女,小時親眼見過廳柱的牡丹,當時都認為是吉祥徵兆。我的外祖雪峰先生說:「反常的物就是妖,哪有什麼吉祥徵兆?」後來曹氏門庭也衰落了。

  57.鏡中之影

  外祖父張雪峰先生,品性高潔,尤喜藏書。書房裡文房四寶齊全,圖書史料整齊有序。他出去時常鎖門,沒有他來,誰也不準開。書房前的院子里花木茂盛,地上青苔爭綠,丫環們沒有他的命令,誰也不敢越雷池一步。舅舅健亭公十二三歲時,趁我祖父外出,偷偷溜到院里樹下乘涼,聽見書房裡好象有人走動。他懷疑是外祖父回來了,於是屏息觀看,但見竹椅上坐著一個女子,濃妝艷抹,漂亮得象畫中美人一樣。椅子對面有一塊大鏡子,高五尺,鏡子里照出來的卻是一隻狐狸。健亭公怕得不敢動,偷偷看狐狸要幹什麼。這女子忽然看見鏡中的影像,急忙繞著鏡子呵氣。頓時,鏡面上昏暗如霧,一片模糊。好一會兒,狐狸才又坐回椅子上。鏡子上的氣霧慢慢消去,再看鏡中,又變成了一個漂亮女子了。健亭公害怕被發現,輕手輕腳縮了回來。後來,他暗中告訴了姚安公。姚安公曾給幾個孫子講《大學》中《修身》那一章,舉例說:「明鏡上空白無物,所以影像無處躲藏。但是一旦被妖氣所遮蔽,尚且失去真實的形狀,何況因私心偏向,先有所遮蔽的呢?」又說:「不但私心可以遮蔽,公心也可蒙住眼睛。正人君子,被小人乘機加以反激,如果固執專斷,有可能導致顛倒是非的。過去包孝肅的屬吏假裝弄權的樣子,使本應挨打的囚犯免於挨打,這也是妖氣掩蓋了鏡子呵。所以要誠意誠心,正直無邪,必須先廣泛接觸生活,推究事物的原理而獲取真知。」

  58.貞狐

  有一個賣花老婦說:京城有一所住宅靠近空的園地,園中本來多狐。有一個美麗的女人夜裡越過矮牆同鄰家少年親昵,因害怕事情泄漏,就開始假託姓名。後來歡愛漸漸和洽,估計不至於相拋棄,就自己冒充是園中的狐女。少年喜歡她的美色,也不疑心拒絕。很久以後,忽然這個女人家的屋上有瓦片擲來,聽到罵聲說:「我居住園中長久了,小兒女們戲耍拋擲磚頭石塊,驚動了鄰里,或者是有的。實在沒有放蕩迷惑人的事,你為什麼污辱我?」事情才泄露出來。怪啊!狐狸精的誘惑常常假託於人,這個女人竟假託於狐狸精。善於誘惑的人被比作狐狸精,這個狐狸精竟然比人還要堅貞。

  64.夢中作詩

  滄州人張鉉耳先生在夢中作了一首絕句說:「秋天江中潮水拍著岸,夜裡孤舟泊著已近三更。十二座紅樓遍地垂楊,何處吹簫伴著明月。」他自己題寫跋語道:「夢假如不是曾想過的,怎麼能成詩;夢如果是曾想過的,那麼從未到過江南,怎麼會有這樣的印象?不知這是什麼原因,暫且記錄下來存著。桐城人姚別峰,我以前並不認識。他剛從江南來,聚談於李銳巔家。他說新刻印的近作,其中就有這首詩。問寫作的年月,則在我做夢之後的一年多。我打開箱子拿出舊詩稿給他看,大家都感到驚異,世上真有不可解釋的事情!宋代儒生事事都講究理,不知這個理又從哪裡推求?」又,海陽人李漱六,名叫承芳,是我在乾隆十二年丁卯科鄉試的同年。我廳堂上掛著一幅《陶淵明採菊圖》,是藍田叔畫的。董曲江說:「畫中人怎麼這麼像李漱六!」我審視了一下,確實如此。後來李漱六進京參加會試,把這幅畫要了去。說平生所作的小照,都不及這一張畫。這事也不可解釋。(易白按:這些事頗像黃庭堅前後世故事,其原因大概總不出佛家轉世之說。)

  65.周某

  景城西郊有幾座荒墳,幾乎與地面一樣平了。小時路過這,僕人施祥指著荒墳對我說:「這兒埋的是周某的子孫,因為他做了一件善事,延嗣了三代子孫。」那是在明代崇禎末年,河南、山東連遭旱災、蟲災,最後連樹皮草根也吃光了,於是發生了人吃人的事,官吏也不能禁止。婦女小孩被綁到市場去賣,這叫做菜人。屠戶買去,像宰殺豬羊一樣。周某的祖先去東昌做生意回來,在這酒店吃飯。屠夫說:「客官,肉沒了,請稍等。」一會兒,只見他拉了兩個女子進了廚房,招呼道:「客人久等了,趕快先砍個蹄膀來。」周某的祖上還沒弄明白是怎麼回事,只聽一聲長長的慘叫,一個女子的右臂已落地,疼得在地上打滾。另一個嚇得渾身顫抖,面無人色。她們看到周,就一起哀叫,一個求快點死,一個求救命。周動了惻隱之心,就出錢把她們贖了出來。一個已經沒有生存的希望,只好馬上當胸把她刺死;另一個帶回去,自己又沒兒子,於是收他為妾。這個妾為他生了個兒子,右臂有一條紅線,從胳肢窩繞過肩胛,活脫脫是那個斷臂女。從此周氏傳了三代香火。人們都說,周某的祖上命中注定本來不會有兒子,卻因為做了件大善事而傳了三代人。

  66.農家少婦

  青縣的一位農家少婦,性情輕佻,隨夫勞動,形影不離。夫妻常相對嬉笑,打情罵俏,不避忌別人,有時夏天傍晚還共同睡在菜園裡。村人都很看不起她,認為她淫蕩不軌。但少婦對待別的男人,卻是面如冰鐵。如果有人向她挑情,必定遭到嚴厲拒絕。後來,少婦遭遇強盜搶劫,身上挨了七刀,仍在堅持破口大罵,終於沒有受到強盜玷污,英烈而死,事過以後,村民們又都對她的忠貞壯烈感到十分驚奇。老儒劉君琢說:「這就是所謂本質好而沒受教育的人。由於忠貞於夫妻愛情,所以寧死不背丈夫。由於不懂禮教,所以情慾的感受表現於儀貌容態,親密的隱私流露在言談舉止。」辛彤甫先生說:「程子有句話:『凡避嫌者,皆中不足。』(凡是躲避嫌疑的,都是內心有所不足。)這個婦人心中沒有其他雜念,不懷疑自己有錯誤,坦坦蕩蕩,正大光明按自己的心愿支配自己的行動,所以她能以死守節。那些道貌岸然,自高自傲的人,完全是虛偽的。」先父姚安公說:「劉先生是正統的評論,辛先生的評論稍有偏激。」後來,少婦的丈夫在夜間看守豆田,一個人睡在田間臨時搭成的圓形草屋裡,忽然見其妻走進來,象平常一樣與他親熱。告訴他說:「冥司因為我是貞節烈婦,判來世取中鄉試榜,做官當縣令。我思念郎君,不想去,乞求辭去官祿當遊魂,長隨郎君。冥司官員同情我,允許了我的請求。」丈夫感動得掉下淚來,發誓不再另娶。從此,少婦晝隱夜來,過了大約二十年。有的兒童曾經偷偷看見過這位少婦的鬼魂。這是康熙末年發生的事情,當初姚安公能說出他們的姓名地址,可我現在卻已經忘了。

  67.韓生

  獻縣的老儒生韓某,性情剛正,做什麼事都遵守禮法,所以全鄉人都推尊他為德高望重的祭酒,有一天,他得了寒病,恍惚之間,看見一個鬼站在面前說:「城隍神召喚你。」韓某想,氣運盡了就應當死,抗拒也無益,便隨著去了。到了一處官署,城隍神查驗了名冊,說:「因為姓一樣,弄錯了。」把鬼打了二十棍,叫把韓某送回去。韓某心中不平,上前問道:「人命關天,神為什麼派這麼個糊塗鬼,以致抓錯了人。倘若沒查驗出來,我不是冤死了么?還說什麼聰明正直?」神笑道:「聽說你倔強,今天一看果然不錯,要知道天時的運行,各年間尚且不能沒有差異,何況是鬼神呢?有錯馬上就能察覺,這就叫聰明;察覺了而不袒護,就叫正直。你怎麼能知道這些道理。念你言行沒有過失,暫且饒恕你,以後不要再這樣急躁亂來了。」韓某一下子蘇醒了過來。這是韓章美說的。

  68.大月

  先祖有個小奴僕,叫大月,年紀十三四歲。他曾經跟隨村裡人到河裡罩魚,捉到一條大魚,長約二尺。大月剛用手舉起給大家看,魚忽然撥剌一聲調轉尾巴,擊中他的左面臉頰,向前倒在水裡。大家見他躺在水裡不起,很奇怪,去扶他,卻見縷縷血液浮出水。有一塊鋒利的碗片嵌在泥中,刺中他的太陽穴,死了。這以前,他母親夢見他被人綁在砧板上,象屠宰豬羊一樣,屠夫好像與他似的兀自恨恨不已。醒來後憂心忡忡,所以常提醒兒子不要惹是非和別人打架,想不到被魚擊中而死。按佛家的說法,這是他前輩子欠了魚一條命。

  69.嫁禍於神

  禮部侍郎劉青垣說:有一對中表兄妹,涉及到元稹《會真記》里所寫的那種嫌疑,女方有了孕,被母親所覺察。女子謊稱夜裡經常有一個巨人來壓,身體很重而顏色黑黑的。母親說:「這個必定是泥塑的神像興妖作怪。」給了她一根彩色的絲線,叫她等那巨人來的時候,暗地裡系在他的腳上。這女的偷偷地把彩色絲線給了她的情人,繫到了關帝祠周將軍的腳上。母親尋覓發現了,把那周將軍的腳幾乎打斷了。後來中表兄妹再度幽會,忽然見到周將軍來擊打他們的腰,男女一起直僵僵地躺著不能起來。人們都說:「這是污衊神靈的報應啊!」要知道獨得其利而嫁禍於人,這方法夠巧妙了。巧是造物主所忌的,算盡了萬種機關,反而算到了自家身上,這就是天道。神憎恨他們用心險惡,而不是憎恨他們的污衊。

  70.羅兩峰畫鬼

  揚州人羅兩峰,雙眼有奇異功能,能夠看見各種鬼魂。他說:「凡是有人的地方都有鬼。橫死的厲鬼,多年逗留不去,一般多在閑宅深屋中,人不可接近這種鬼,接近就要受害。往來遊盪的鬼,因中午之前陽氣旺盛,多在牆的陰面;中午以後陰氣旺盛,多四處遊盪。這些鬼可以穿牆而過,不走門戶,遇見人則避開讓路,因為害怕陽氣,遊盪鬼隨處都有。並不害人。」他又說:「鬼的聚集場所,常在人煙稠密的地方,僻地曠野中的鬼特別稀少。鬼喜歡圍繞在廚灶旁,似乎想接近食氣。又喜歡進入廁所,不明其中原因,也許是人跡罕到那裡造成的。」羅兩峰還畫有《鬼趣圖》,很令人懷疑他是按照自己的主觀意識捏造的。圖中有一鬼,頭大於身體幾十倍,尤其近乎荒唐虛幻。然而,我曾聽先父姚安公說:瑤涇人陳公,夏天夜晚掛起窗來卧床休息,窗有一丈寬。忽然有一副巨形面孔在窗外向室內窺視,面寬與窗相等,不知身子在哪裡。陳公急忙掣劍刺擊巨面怪物的左眼,巨面應手消失。對面房中的一位老僕人也目睹了這個巨面怪。據老僕人說,巨面怪是從窗下的地中湧現出來的。人們掘地一丈多深,什麼也沒發現。由此看來,就真有這種大頭鬼了。這類渺茫暗昧的事情,我到哪裡去詢問呢!

  71.劉四

  奴僕劉四,在乾隆三十七年夏天請假回去探父母。他自己趕著牛車,載著妻子走。走到離父母家三四十里的時候,已近半夜。牛忽然不走了,妻子在車中驚叫說:「有一個鬼,頭大得像罈子,在牛車前。」劉四仔細一看,是一個矮黑女人,頭戴著一個破雞籠,邊舞邊叫說:「來!來!」劉四驚恐地調轉車頭,但鬼又跳到牛車前面,叫:「來!來!」就這麼轉來轉去地一直折騰到雞叫。鬼忽然站住笑道:「夜裡涼快無事可做,借你們夫婦消遣消遣,開開玩笑。我走後不要罵我,要是罵我的話,我還來。雞籠是前村某某家的,請你捎帶著還給他。」說完,便把雞籠扔在車上走了。天亮後到了家,夫婦兩人都昏昏地好像喝醉了似的。妻子不久便病死了,劉四也四處飄零沒個人樣。大概鬼就是趁著他們的氣數將盡才欺負他們的。

  72.陳雙

  《獻縣誌》記載,劉武周的墓在景城。劉武周是太行山北馬邑人,墓不應在這,所以懷疑是隋代劉炫的墓。因為劉炫是景城人。另見《一統志》記載,劉武周的墓在獻縣東八十里。景城離縣城八十七里,大約相當於這裡。過去墓里住著狐狸,常戲弄醉鬼。鄉里有個陳雙聽說後憤憤地說:「妖獸膽敢如此!」他到了墓地,邊數落邊罵。當時滿地都是幹活的人,都看見陳雙的父親坐在墓邊,怒氣沖沖。陳雙跺腳大罵。大夥走過來呵斥他:「你醉成這樣,還罵父親!」陳雙仔細一看,真的是父親,嚇得趕緊叩頭拜了一拜,父親沒理他,往回走了。陳雙哀求父親不要走,到了村外才追上。他趴在地上說明原委,忽聽一夥婦女笑道:「陳雙,為什麼拜你的妻子?」陳雙抬頭一看,果然是妻子。他呆住了,妻子也徑直回去了。陳雙失意地回了家,知道父妻二人根本沒出去過,這才知道是狐精幻變嬉弄他。羞慚得好幾天不敢出門。聽到這事的人無不笑得前仰後合。我認為,陳雙自作自受,不罵狐狸,何至於此?狐狸如果不戲耍人,何至於遭陳雙謾罵。狐狸也是自作自受!恩怨糾紛,顛倒錯亂,皆因一念之差。所以佛說:一切生靈,千萬不要惹是生非,製造麻煩(起因)。

  74.狐居

  庶子芮鐵的宅院中有一樓房,狐狸居住樓上,日常上鎖,沒人去管。狐妖有時在廚房做飯,在齋中宴請賓客,家人司空見慣,也不驚訝。凡是盜賊、火燭一類事,都能夠替主人呵禁護衛,長期以來,人狐和平共處,相安無事。後來將宅院轉賣給學士李廉衣。李學士一向不信妖邪,親自上樓開門審看,見樓屋三楹,都清潔得一塵不染,中央有一片席子大的地方鋪著木板,象床幾一樣整齊,其他也沒看到什麼異常情況。李學士當時要修建新居,就連同此樓拆毀,使狐狸無處居住。樓毀後也沒發生異常情況。到新居剛剛竣工這天,突然烈火四起,頃刻之間新居化為灰燼,沒留半寸椽木。而鄰屋卻連一根草都沒被燒,人們都說這是狐妖放的火。少宗伯劉青垣說:「這處房宅的命數該當這天焚燒,如果命數不該焚燒,狐妖哪敢放火呢?」我認為:如果狐精鬼魅都能夠一一遵守天界的律條,那麼老天就不會有用暴雷誅殺的事了。人間王法禁止殺人,結果不敢殺人的占多數,殺人抵罪的人也時常有。這類事情,本來就無從知道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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