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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象徵:概念、結構和特徵的分析

作者:馬敏  更新時間:2008-10-18 13:34:26  來源:社會科學論壇2004.6  點擊率:787

 

政治象徵是指具有政治意義的象徵。意義和意義的表現是其基本形式要素,而意義的政治性是其本質。政治象徵具有表現的情感性、神聖性和意義的模糊性、爭議性和變化性。在政治過程中,政治象徵是一套意義系統和權力技術,因而是政治分析的重要題域。

「政治象徵」是象徵政治學的核心概念,也是政治文化研究的一個重要題域!。但迄今為止,在學科和主題研究中,一直缺乏對「政治象徵」做出一個一般性的概念界定。這種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已影響到對政治象徵現象做系統化的研究,而已有的研究工作在政治學中也一直處於邊緣性地位"。本文運用結構主義和闡釋學研究方法,對「政治象徵」進行了結構、要素分析和特徵闡釋,旨在為政治象徵的理論研究提供明確、清晰的概念工具,並進而廓清象徵政治學的研究道路。

 

一、「象徵」含義的多樣性及結構分析

 

在文化研究中, 政治象徵屬於複雜多樣的「 社會象徵」中的一類現象。從邏輯上講,政治象徵是「象徵」概念的屬概念。因而,分析政治象徵,必須首先了解「象徵」概念的語言含義以及社會象徵現象所表徵的文化意蘊。然而,多數研究象徵現象的人類學家、社會學家或者政治學家並沒有對他們的研究對象做出精確界定,也有一些學者用其他術語來概括和替代。其原因部分在於「象徵」這一概念存在詞源學上的含義變遷和語義學上的雙義特徵。

 

1、「象徵」 的詞源學和語義學含義。「象徵」,在古希臘語意為「放到一起」,相應的名詞意為「標誌」,即用一事物來表示或代表另一事物。在當時是用來表示主人對客人的友善而贈送的一塊陶瓷或其他物品片塊。這一禮物「象徵」主客兩家從此相連。因而,古希臘語中的「象徵」有強調象徵者與被象徵者之間具有內在聯繫的特點。

 

自中世紀神學及!$世紀神學賦予「象徵」一大堆深奧的含義之後,「象徵」的這種本義已很少有人問津,它與今日所說的象徵含意有很大的區別。今天對象徵的理解,指通過某一特定的具體形象來表示與之相似的或相近的概念、思想和感情。

 

從語言學角度來看,象徵是由詞語符號組成的。英語的symbol,法語的symbole,都是既有「象徵」又指「符號」之義。例如,在英文中,「symbol」的第一種含義是指涉與某種意象或事物本身不同的意義現象,即「image object 」, 第二種是指代具有某種固定含義的標誌和符號,即「mark or sign with a particular meaning」. 如數學符號和邏輯語言符號。在這裡,作為標誌符號的對象與其所代表的意義兩者之間是一種約定不變的關係,而且意義清晰、精確。而在第一種情況下,意義與其被表示的對象的本義是不一致的,兩者的關係富於變化。

 

有些學者較少關注「symbol」一詞的這種雙義特性,籠統地在兩種含義上使用。例如,哈羅德·拉斯韋爾就在「symbol」和「sign」之間進行互換"。一些象徵人類學家和符號互動論者也模糊了在兩種含義上的區分,從而形成了對人類文化和社會行為的一種泛象徵化的闡釋。

 

2、象徵」概念的狹義解釋及與標誌符號的區別。在文化研究中,尤其是在對象徵意義的分析闡釋中,人們主要關注的是「symbol」一詞的第一種語義。這種研究取向也就是要求對「象徵」一詞的含義做狹義的解釋,並注意它與標誌符號的區別。

 

例如,文化人類學家萊斯利·A·懷特將標記和象徵做了區分。他認為,標記是可以規定為一種有形事物或事件,其功能是指示某些其他的事物或事件。如紅燈停、綠燈走,溫度計的汞柱高度標示氣溫等。也就是說,某個事物如字的含義與其實在形態在使用中一致時,這個字就是作為標記而發揮作用。而當某個字關係到其含義與實在形態之間的區別時,它就是一種象徵。比如兒童在遊戲中說的,「讓我們把這塊石頭當成大灰狼」。因而,象徵是人類隨意賦予事物的某種意義的事物或事件,象徵的意義完全是由它的使用者來指定的。

 

政治象徵主義者亞伯納·柯恩則按意義的多寡將象徵和標誌置於符號體系的兩端。意義少而確定的是標誌符號,含義多而模稜兩可的則是象徵符號。「標誌記號和象徵符號的差別,只在於程度不同而已,主要取決於符號本身所具備的含義多寡而已」。

 

闡釋人類學家克利福德·吉爾茲則將所有符號區分為四種:一是用以明喻他物者。如烏雲昭示暴風雨將至,煙指示火。這類可稱為「記號(token)」;二是有明確特指意義的約定性符號。如紅色表示危險或停止,白旗表示投降,這一類是「標誌」或「標識」(sign /icon);三是指稱不易直接表述的、具有間接性和隱喻性的對象,主要是「象徵(symbol)」;四是指代任何一種承擔傳遞概念的中介的客體、行為、事件、性質或關係,也就是符號的意蘊。很明顯,吉爾茲提出的後兩種符號才是具有象徵意義的象徵符號。

 

3、「象徵」的定義、特徵和結構分析。在將象徵與標誌符號進行區分的同時,一些學者對「象徵」也做出了有價值的概念界定。例如,魯道夫·阿萊斯認為:「象徵在其實質上是有意義的現象,它指涉與其自身直接意義完全不同的另一種意義。」昆西·賴特也指出:「作為專門術語的象徵,指稱各種社會實體、過程、勢力和關係,尤其是以某某主義結尾的話語,它們才屬於討論的象徵類型。」卡爾斯·弗蘭克爾認為,象徵具有兩個顯著的特點。第一,象徵指代能夠產生和強化諸如愛與恨、尊崇與輕蔑、熱望與冷漠等情感的任何客體和事件。第二,象徵的終極指向是某事物所代表的那些情感而不是事物本身。一方面,象徵不僅限於指向某事物的存在,而且也指向對某事物產生贊同或反對的態度;另一方面,象徵不能按其自身的原因做價值判斷。著名象徵問題研究專家莫瑞·埃德爾曼對象徵做了更具一般性的定義:「象徵代表與其自身不同的其它東西,它旨在喚起或產生與時空、邏輯或對象徵的想像有關聯的一種態度、一系列印象或者一種行為模式。」

 

學者們對象徵的定義各有偏好,但他們已經抓住了象徵的主要本質和特徵。黑格爾用他的哲學話語表述了這些本質和特徵:「象徵一般是直接呈現於感性觀照的一種現成的外在事物,對這種外在事物並不直接就它本身來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種較為廣泛較普遍的意義來看。因此,我們在象徵里應該分出兩個因素,第一是意義,其次是這意義的表現。意義就是一種觀念或對象,不管它的內容是什麼,表現是一種感性存在或一種形象。」

 

因此,作為專門術語的「象徵」具有兩個形式要素。第一,意義得以存在、表達的客觀形態,即象徵的表現形式。它是意義的棲居地、承載體和表達者,因而是象徵的「載體」。第二,載體承載、表達的「意義」,即象徵意義。象徵是載體和意義的統合體。如果沒有載體,意義就無法存在,也沒有得以表達的途徑和方式;如果沒有意義,象徵載體就被還原到一般認知性的具體物類,它就不再是象徵。因而,沒有無「載體」的象徵,也不存在無「意義」的象徵。意義的多樣性正是象徵與其它標誌符號相區別的本質。

 

結構主義語言學家費迪南·德·索緒爾認為,理解語言符號的價值和它的意義應從兩個層面著手。就是說,既要理解它在這個它能被替換的體系中與其他詞的關係(橫組合),又要理解那個使它能被替換的觀念或概念(縱聚合)。更明顯的是,強調一個範疇(能指)或另一範疇(所指)的語詞之間的特殊關係。

 

這種語言符號的能指與所指關係存在三種遞變情形。例如,當「紅色」一詞指稱由人的視覺反應所代表的一種顏色時,它是語詞的語言學本義。這時,「紅色」的能指性與它的所指性具有清晰、明確的一一對應關係。當「紅色」作為一種警示信號(標誌)時,它的所指性擴大了。新的意義必須將語詞置於某一文化背景中才能獲得理解,這是通過「轉喻」手法表達的文化意義,當「紅色」代表革命、進步或熱情、激昂或血腥、暴力等象徵意義時,它們與詞的原義相距遙遠,表現為一種「隱喻」關係。因而,象徵就其實質,就是語言的隱喻。

 

象徵人類學家埃德蒙·利奇也指出,象徵代表了分屬於不同文化脈絡中的兩個事物,如《聖經》里的蛇在伊甸園是邪惡的象徵,蛇的動物學語境與邪惡的道義語境沒有任何固有的聯繫,這是隱喻的關係。一般說來,標誌符號是意義確定的、轉喻的、在場的、橫組合關係;象徵是多義的、隱喻的、不在場的、縱聚合關係。標誌的轉喻表示鄰近與相似,象徵的隱喻則是遙遠與聯想。

 

二、「政治象徵」概念的界定、要素與特徵

 

1、政治象徵的概念和形式要素。根據對象徵的定義和闡釋,在這裡可以給「政治象徵」做一個寬泛的、一般性的界定:政治象徵是指具有政治意義的象徵,即象徵的政治方面,或者說,政治的象徵方面。

 

這是一種強調意義的定義方法。因為正是意義具有政治性質,才使政治象徵與其他的象徵相區別。因而,意義的政治性是政治象徵的實質所在。另一方面,政治象徵都潛在地具有多種解釋和多種政治意義。它在實際上表現出何種意義,則由其所處的政治情境所決定。

 

在結構上,政治象徵的兩個基本形式要素是載體和政治意義,兩者不可分離地統合於政治象徵之中。在載體方面,政治象徵可以取象徵的各種表現形式;在意義方面,政治性是政治象徵的特有屬性。缺少意義的政治性,政治象徵就可能僅是一般的社會象徵,或者被還原至物類本身。

 

從結構分析上看,載體和意義是同時在場的,兩者不可分離的組合才構成象徵。但從關係分析上看,載體和意義具有相互的獨立性質。進一步講,某一載體既可以表達此種意義也可以表達彼種意義,而某種意義既可以在此載體中表達也可以在彼載體中表達。給定載體以何種意義完全取決於賦予意義的主體。因而,載體與意義的關係是不確定的、可選擇的。這種相互獨立性表現在修辭學上,就是基於聯想和類比所產生的遙遠的「隱喻」關係。政治象徵就其意義來說,就是「政治隱喻」。

 

2、政治象徵的特徵和意義闡釋。政治象徵具有多方面的特徵。這種特徵上的多樣性正是政治象徵在現實世界中複雜多樣的理論表徵。

 

政治象徵的第一個明顯特徵是它的情感性。象徵是意義的濃縮,意義就是價值,而「價值就是慾望」。因此,象徵是表達人的情感、願望的重要形式。一個具體的象徵總是具有潛在地包容像喜歡、熱愛、想往、渴望、尊崇、服從這些情感#或者與它們相反的那些情感。

 

柯恩認為,象徵旨在喚起人們的感情,而後促使人們採取行動。迪爾凱姆更是斷言,沒有象徵,社會情感的存在是不實在的!$#。社會心理學家注意到,人對情感的表達比情感本身更為重要,而且情感通常都會投射到具體、明確和直觀的對象上。因而,人、物、事件和儀式行為等,常常是明顯的象徵表現形式。語言本身就是用來表情達意,它所具有的隱喻特性使得對它的象徵性運用極為普遍。在社會激蕩時期,人的社會情感被環境充分激活,個人在社會中的角色定位和與環境的關係也更加變幻無定。人們必須找尋情感投射的對象,以便確定自我及與周遭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在諸如法國大革命時期或在中國的「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中,會產生出那麼多眼花繚亂的政治象徵物、儀式和政治神話的原因。

 

神聖性是政治象徵的第二個特徵,它與情感性緊密相聯。人類有把自己認為具有價值和意義的對象神聖化的天性,因為這些對象已經濃縮了他們最主要、最關鍵的情感。聖人、聖物、儀式和語言通常是人們情感的投射對象,因而它們所體現的神聖性尤為明顯。政治儀式是人、物、行為和語言同時在場的意義綜合表述,其莊嚴性和神聖性顯而易見。儀式的一項重要功能就是通過時空再造,使人們從平淡的日常生活中進入到一個新的具有神性的環境,引導參與者進入一種「神狂」狀態來達成某些社會與政治目標。

 

政治象徵也是多種意義的濃縮,因而它總是具有意義上的彈性或模糊性。也就是說,同樣一個象徵,對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意義;對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也會有不同的意義。

 

格魯克曼指出,對一個社會而言,最壞的事情莫過於把象徵符號做了精確的定義。惟有拜受象徵符號彈性定義之賜,才有可能出現規律社會生活的方法!%#。如果象徵符號缺少多重涵義這種彈性特點,它就無法發揮出社會功效。因此,政治象徵的意義是不斷地隨政治情景的變化讓人解釋了又解釋。

 

與模糊性密切相關的就是對意義選擇的各種爭議,即它的爭議性。一種新的制度安排通常是不斷爭論之後的結果。即使制度已經確立了,也會受到質疑,就像在美國獨立戰爭或法國大革命中的情形那樣。而用政治語言表述的、以某某主義結尾的那些政治神話,從來就是人們爭論的一個持久性的話題。人、物、政治儀典和政治話語等,所表達的情感最為濃烈,人們對此類象徵的意義必須做出明確的選擇,它們也常常成為社會的「優勢符號」或「主流象徵」。雖然統治精英通常會賦予它們一種佔優勢的或壟斷性的意義,但潛在的對立性解釋從來都沒有消失。政治象徵的爭議性常常是政治不和的誘因,甚至成為戰爭的火藥桶。

 

意義的模糊產生爭議,也因為爭議而產生變化,因而變化性是政治象徵的第五個特徵。從形式要素上看,政治象徵是與人類社會共生共存的一種基本社會現象,它的基本表現形式極為穩定,幾乎沒有什麼變化。而且,在一種穩定的政治情境中,政治象徵的意義也具有很高的穩定性。因為統治精英或主流社會控制著意義的解釋權。但是,政治情境一旦發生變化,政治象徵的意義就會隨之變化。有時它被賦予新的意義而成為新的象徵,有時則被其他的符號所代替。

 

政治象徵所具有的諸多特性,不僅緣於它們本身的複雜多樣性,而且也緣於學者們的分析視角和價值取向上的不同。例如,柯恩和埃德爾曼從功能主義角度上分析,指出政治象徵的工具性特點。即在政治過程中,政治象徵能夠完成諸如像確定自我、區分人我、確立權威、社會記憶和政治社會化等政治整合功能。因而,政治象徵既是一套意義系統,也是一套權力建構的技術策略。它對於政治權力的合法化具有關鍵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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