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宏: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中的王權主義學派(2)

  王權主義。這是傳統政治文化的核心,其特點是宣揚君權至上;君主是全社會的最高主宰,神聖不可侵犯。王權主義的形成是中國古代社會君主政治的需要;反過來,王權主義鞏固和強化了君主專制統治。在政治運行過程中,王權主義直接促進君主專制政治系統的建立和完善,是指導政治輸入和輸出體系,即政令法規的制定與實施的理論依據。王權主義的表現形式以理論形態為主,本質上是統治階級的政治價值體系。在長期的社會政治實踐中,王權主義通過多種社會化渠道,直接控制和影響著人們的政治意識。[劉澤華、葛荃:《王權主義的剛柔結構與政治意識》,《論中國傳統政治文化》,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87年;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史集》第3卷,第24頁]

  劉澤華這一時期政治思想史研究中使用「王權主義」概念,是對中國政治思想或政治文化主題的概括或表述,或者說是「政治權力支配社會」理論在思想史研究中所形成的一個必然性結論。

  從政治權力支配社會,到王權決定思想的形成而概括出「王權主義」,劉澤華觀察一切歷史的中心點越發明確地指向一個核心,即王權

  對一切歷史的決定性支配作用,於是,他終於走向對中國歷史的最高概括,即超越了思想史解釋範疇的王權主義理論。在劉澤華的學術思想體系中,「王權主義」概念終於從表述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術語演變成對整個中國古代社會核心本質的理論抽象。這一理論轉變,最早見於1998年的《王權主義:中國文化的歷史定位》一文。他說:

  這種王權是基於社會經濟又超乎社會經濟的一種特殊存在。它是社會經濟運動中非經濟方式吞噬經濟的產物,是武力爭奪的結果……這種靠武力為基礎形成的王權統治的社會,就總體而言,不是經濟力量決定著權力分配,而是權力分配決定著社會經濟分配,社會經濟關係的主體是權力分配的產物;在社會結構諸多因素中,王權體系同時又是一種社會結構,並在社會的諸種結構中居於主導地位;在社會諸種權力中,王權是最高的權力;在日常的社會運轉中,王權起著樞紐作用;社會與政治動蕩的結局,最終還是回復到王權秩序;王權崇拜是思想文化的核心,而「王道」則是社會理性、道德、正義、公正的體現,等等。過去我們通常用經濟關係去解釋社會現象,這無疑是有意義的;然而從更直接的意義上說,我認為從王權去解釋傳統社會更為具體,更為恰當。[劉澤華:《王權主義:中國文化的歷史定位》,《天津社會科學》1998年第3期。但是,該文也同時聲明:「我所說的王權主義既不是指社會形態,也不限於通常所說的權力系統,而是指社會的一種控制和運行機制。大致說來又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以王權為中心的權力系統;二是以這種權力系統為骨架形成的社會結構;三是與上述狀況相應的觀念體系。」 劉澤華:《王權主義:中國文化的歷史定位》,《天津社會科學》1998年第3期。但是,該文也同時聲明:「我所說的王權主義既不是指社會形態,也不限於通常所說的權力系統,而是指社會的一種控制和運行機制。大致說來又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以王權為中心的權力系統;二是以這種權力系統為骨架形成的社會結構;三是與上述狀況相應的觀念體系。」]

  很顯然,此時的劉澤華用「王權」來取代了他原來使用的行政權力、專制權力、國家權力等概念。並且,王權主義也不再是單一的指稱專制權力控制下的文化觀念體系,而指稱整個古代社會的運行機制、社會體制。這樣,「王權主義」就完成了一個概念轉換,變成了一個如同封建主義或資本主義一樣的表示社會屬性的理論術語。

  2008年,劉澤華在一篇文章中,對自己的王權主義理論做了自我總結,除了強調王權主義的三個層次之外,又總結王權主義的具體內容為八個方面[參見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之思路》,《學術月刊》2008年第2期。按:此文即氏著《中國政治思想史集》之「總序」]。我們當然有理由認為,劉澤華自己總結的王權主義的這三個層次、八個方面,是對王權主義理論內涵最全面也最權威的說明。不過,不同的是,筆者則傾向於認為,劉澤華所講的王權主義,實際上就是一個社會形態概念,或者說是一個歷史觀。王權主義既是社會的運行機制,也是社會的存在形態,更是社會存在的中樞和基礎,是關於中國古代社會屬性和本質的理論抽象。認識了這一點,也就認識了中國歷史的基本問題。劉澤華所以要聲明它不是「社會形態」,是不是仍然蜷縮在防禦性思維之中,出於一種自我保護的考慮呢?

  2.解讀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特質的「陰陽組合結構」說

  在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劉澤華髮現了一個很有意思也很普遍的現象,即中國古代的政治思想命題,往往都是一種組合式的存在,很少有將一個單一的命題做無限制推演,而任何一個命題也都必有一個相對應的命題來對之限定或修正。他對這種思想史上的奇特現象,有時稱之為「混沌性」,有時稱之為「陰陽結構」,有時稱之為「主輔組合命題」[劉澤華主編:《中國傳統政治哲學與社會整合?前言》,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第2頁],也很正式地使用過「剛柔結構」來概括,其代表作便是他和葛荃合寫的《王權主義的剛柔結構與政治意識》一文[劉澤華、葛荃:《王權主義的剛柔結構與政治意識》,《論中國傳統政治文化》,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87年;又見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史集》第3卷,第23-38頁]。此文認為,「王權主義的體系龐大而完備,它的內在構成呈一種剛柔二元結構。剛是指王權主義的絕對性而言,柔指的是王權主義的內在調節機制」。從王權主義的絕對性上說,王是溝通天人的中樞,擁有統屬社會一切的巨大權力,是認識的最高權威和終極裁決者,這是王權主義的絕對性的一面;而傳統思想在肯定王權的絕對性的同時,為了防範王權走向極端而失控,又提出了一系列調節王權的理論,比如天譴說、從道說、聖人和尊師說、社稷和尚公說、納諫說等等。該文寫道:

  王權主義的絕對化理論與調節理論有機地融為一體,呈現出一種剛柔互補狀態。其中,維護君權至上的剛性原則是王權主義的主體,這些原則是堅定不移,不可動搖的……王權主義的原則是永恆的。調節王權理論本質上是對王權絕對性的理論補充,其立論的前提無一不是對君權的肯定……調節並不觸犯君主政治制度本身,調節的對象是那些倒行逆施、背離原則、有損於統治階級整體利益的昏君暗主。王權調節理論的出發點和歸結點只能是使君主政治體制更加鞏固。[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史集》第3卷,第34頁]

  這的確是一個重大的學術發現,它不僅提醒我們認識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複雜性,也給予某些緊緊抓住古代思想的某一單個命題大做文章的偏執者以當頭棒喝!近代以來,甚至在當代,也不乏有傳統文化的衛道士抓住古代思想中的某些略帶積極性的命題肆意演繹,單向推理,似乎一下子就在傳統思想中挖掘出了一個可以挽救當代中國的救世法寶,而他們卻不知道握在手中的那些所謂積極性命題,也都僅僅是傳統思想剛柔結構中的配角和輔料,其實質也僅僅是為著維護君權的目的性存在,它們內在地組合在傳統政治思想的結構之中,而且也毫無保留地隸屬於已經過去了的歷史時代!

  1980年代之後,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劉澤華把原來的「混沌性」、「主輔組合命題」、「剛柔二元結構」等提法,統一為一個「陰陽組合結構」概念,並對之屬性和內涵又做了更為清晰的界定。2006年,他對「陰陽組合結構」新的表述如下:

  我們的先哲幾乎都不從一個理論元點來推導自己的理論,而是在「陰陽組合結構」中進行思維和闡明道理。這裡不妨先開列一些具體的陰陽組合命題,諸如:天人合一與天王合一;聖人與聖王;道高於君與君道同體;天下為公與王有天下;尊君與罪君;正統與革命;民本與君本;人為貴與貴賤有序;等級與均平;納諫(聽眾)與獨斷……在上述組合關係中有對立統一的因素,但與對立統一又有原則的不同,對立統一包含著對立面的轉化,但陰陽之間不能轉化,特別是在政治與政治觀念領域,居於陽位的君、父、夫與居於陰位的臣、子、婦,其間相對而不能轉化,否則便是錯位。因此陰陽組合結構只是對立統一的一種形式和狀態,兩者不是等同的。我上邊羅列的各個命題,都是陰陽組合關係,主輔不能錯位。[劉澤華:《傳統政治思維的陰陽組合結構》,《南開大學學報》2006年第5期]

  仔細想來,「陰陽組合結構」說實際上是王權主義理論在思想史研究中的自然演化,它內在地包含在王權主義的理論體系之中。「陰陽組合結構」中的輔命題,是對主命題的矯正和緩衝,是為著修復主命題的脆性而提出的,而其本質屬性,是屬於主命題的附屬物,主輔命題共同構成王權主義的意識形態體系。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研究,必須有這樣的眼光,才不至於被某些單一命題的表面意義所迷惑,而失去對其思想本質的考察。

  劉澤華所提出的「陰陽組合結構」說,既突出了王權主義的思想主題,又凸顯了中國古代思想複雜而圓潤的中庸特點,對於認識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複雜現象,的確是一個很好的解釋工具,一種邏輯清晰的方法論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論價值。最近一些年來,現代新儒家以及有些國學熱的倡導者,每每抓住傳統思想文化中的某些論題大做文章,大肆渲染中國古代思想中的民主性因素,以抵制西方民主思想的傳播,如果這些學者都是真誠的話,則就是缺乏對中國古代思想史的深入了解,暗於古代陰陽組合的思想史事實,不懂得那些思想命題的輔命題屬性。只要明了中國古代思想命題的陰陽組合屬性,我們就不會再犯那些幼稚或偏執的錯誤,不會再被思想史的表面現象所迷惑。可以說,提出「陰陽組合結構」說,是劉澤華對中國古代思想史研究的一大貢獻。

  3.關於中國傳統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整體擘畫

  劉澤華學術研究的重點在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領域,他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就對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內容和範圍有一個整體性的擘畫,極大地拓寬了政治思想史研究領域,並奠定了其後他和弟子們學術研究的基本方向。

  (1)打破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傳統格局,提出政治思想有超階級的一面

  按照傳統的看法,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對象是歷史上各個階級和政治集團對社會政治制度、國家政權組織以及各階級相互關係所形成的觀點和理論體系;各種不同政治思想流派之間的鬥爭、演變和更替的具休歷史過程;各種不同政治思想對現實社會政治發展的影響和作用等幾個方面,最主要的是各個階級對待國家政權的態度和主張,即關於國家的產生、性質和作用,以及如何維持國家政權的理論觀點和政治主張。劉澤華認為,這樣規定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對象顯得過於狹窄,政治思想史除了研究國家和法的理論外,還有不少問題可以納入它的範圍。他提出還應該研究的主要問題有:政治哲學問題、關於社會模式的理論、治國的方略和政策、倫理道德問題、政治實施理論以及政治權術理論等。根據這些問題,他把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對象表述為:「研究歷史上不同階級、不同階層、不同學派和不同人物關於國家和社會制度、社會改造、以及通過國家機關和強力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和人與人的關係的理想、理論、方針和政策,研究這些理想、理淪、方針和政策提出的社會背景及其對實際政治的影響,研究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及其發展、演變的過程和規律。」[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對象和方法問題初探》,《天津社會科學》1985年第2期。按:此文是劉澤華《先秦政治思想史》一書「前言」的擴充和改寫]也就是說,從他出版第一本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著作開始,就把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內容和範圍,做了有別於傳統研究的極大拓展。

  不過,最能表現劉澤華的學識和勇氣的,則是他對階級分析方法的突破。在以往的政治思想史研究中,階級性被看作是政治思想的基本屬性,甚至是唯一屬性。而劉澤華則提出,政治思想也有超階級的社會屬性。在當時的學術語境中,他不能直接否認政治思想的階級性問題,而只能說除了有階級性的一面,還有非階級性或超階級性的一面。他寫道:「在階級社會,政治思想的核心部分具有最明顯的階級性質。但從政治思想的總體看,又不能全部歸入階級範疇。」「也有一些超出了一個階級的範圍。」「雖然每個人都無法遊離於階級生活之外,但在觀念上,並不妨礙某些人會提出超階級的理論和主張。」「在政治思想史的研究中,一定要堅持階級分析,但階級分析方法並不是要求人們簡單地把每一個人和每一個思想命題都統統編排到階級的行列中。」「即使在政治思想史範圍內,也不能把每一種思想命題統統還原為階級的命題。」[劉澤華:《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對象和方法問題初探》,《天津社會科學》1985年第2期]於是,從他研究中國政治思想史的早期階段開始,就突破了階級分析的藩籬,開始向思想史的本真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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