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管理新規增設Q簽證 華人回國探親最長達5年
05-31
北京9月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中國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介紹,該條例充分考慮到外籍華人的特點,專門設立了Q系列簽證,華人回國探親居留最長達5年。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受訪時表示,在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許多海外華人提出,希望給予海外華人更多的出境入境便利。為此,條例專門設立了Q字簽證,主要發給申請入境探親的海外華人,以便駐外使領館對申請Q字簽證的海外華人簽發有效期、停留期較長的簽證,為其回國探親提供便利。同時,條例還專門設立了團聚類居留證件,主要發給因家庭團聚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海外華人。 其中,申請Q1字簽證,因家庭團聚申請入境居留的,應當提交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和家庭成員關係證明;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的,應當提交委託書等證明材料。Q1字簽證持有人入境後,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家庭團聚類居留證件,居留證件的有效期為180天至5年,外國人可憑此居留證件出境、入境及在華居留。
相對於Q1字簽證,Q2字簽證的簽發對象和簽發條件更加寬鬆,即只要是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之親屬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之親屬,都可申請短期探親簽證,且僅需提供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以及邀請人的有關身份證明信息。Q2字簽證停留期最長可達180天,停留期滿後還可向停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延期。
資料顯示,1986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根據外國人申請來中國的事由,普通簽證分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個具體類別,分別對應定居、工作、學習、訪問、旅遊、過境、乘務、記者等事由。此次新《條例》施行後,中國的普通簽證由原本的8類調整為12類,增加R(人才)、Q(探親)、M(商貿)及S(因私)類簽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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