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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之外,夏夢的智慧更讓人讚歎

拒絕金庸的追求,是她美麗人生里的一個智慧決定

木易,通過文字和電影,理解生活~

今日早晨六點零六分,主持人曹可凡通過其個人微博發布了一則消息,悼念香港著名的電影演員、製片人夏夢。他在微博中寫道:夏夢如燕子遠行,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這大概是網路上關於夏夢辭世的最早信源,不久後,許多官方媒體的微博也做了報道,確認夏夢辭世,享年 83 歲。

也許,對於年輕一代而言,夏夢的名字聽起來還有些陌生。但對於老一輩影迷,尤其是對香港早期電影有所了解的影迷來說,夏夢是香港電影一個時代的代表,是最早的銀幕「女神」,是有著「絕代美人」、「東方奧黛麗·赫本」等稱號的女明星。

有趣的是,比起她個人在演藝事業上的成就,人們最為津津樂道的,是關於金庸如何如何迷戀並追求她,卻被她拒絕的那段往事。時至今日,仍然有不少人覺得惋惜,認為夏夢應該和金庸在一起,才子配佳人,理應成為佳話。

然而,在我看來,夏夢拒絕金庸的追求,是她美麗人生的諸多決定里,最智慧的一個。

1、「仲夏夜之夢」

夏夢的原名叫楊濛,1933 年生於上海,祖籍江蘇蘇州,是一位正宗的「江南女子」。

她的父母愛好戲曲,算得上是一個「文藝之家」,在耳濡目染中,幼小的楊濛受到了不少藝術的熏陶,因此也十分熱衷於戲劇表演。

1947 年,年少的楊濛隨家人遷居香港,就讀於香港瑪麗諾女書院。在課餘時間裡,她喜歡看電影,喜歡唱歌跳舞,也喜歡演話劇。這使得她成了校園裡頗為引人關注的文藝骨幹。

1950 年,有一個叫袁仰安的導演要拍一部電影,問及女兒的同學裡是否有適合演戲的。袁仰安的女兒毛妹剛好和楊濛是同班同學,便把容貌姣好且擅長文藝表演的她推薦給了父親。

袁仰安邀請楊濛加盟長城電影公司,並基於莎士比亞《仲夏夜之夢》的靈感給楊濛起了一個藝名:夏夢。從此,銀幕上就開始有了一個叫夏夢的,擁有著一雙丹鳳眼、五官精緻且獨具古典美女氣質的演員。

進入長城電影公司之後,夏夢憑藉著自己的容貌以及對表演的獨到理解,迅速成長為公司的頭號明星。

第一部電影就被當時的導演李萍倩起用,與男演員韓非主演了《禁婚記》。在這部夏夢的處女作里,她飾演了一個少婦角色,儘管與年齡有些不符,仍然被她演繹得非常生動,給觀眾留下了深刻印象。

《禁婚記》上映之後,受到了觀眾的歡迎,讓夏夢迅速成名。公司趁熱打鐵,極力培養夏夢,讓她主演了《娘惹》、《都會交響曲》、《白日夢》、《孽海花》、《姊妹曲》等影片。

她出演的電影基本都獲得了成功,她個人也成為了當時影壇的一顆大明星。她與石慧、陳思思並稱為「長城三公主」,而她是公認的「長城大公主」。

在五、六十年代,香港電影也才起步沒多久,明星的光環可能沒有現在那般的耀眼,但夏夢的影響力,卻早已衝出了香港,蔓延到大陸、新加坡等地。各個雜誌、報刊,都經常以她作封面,深受讀者喜愛。

夏夢從 18 歲參演第一部電影,到 35 歲告別影壇,十七年的從影經歷里,共主演了三十八部影片。儘管那個時代的電影不乏一些京劇、粵劇等戲曲類型的作品,但在角色上,類型是非常多樣的。

夏夢扮演過許多不同的角色,無論是典雅端莊的大家閨秀、幽榮華貴的宮廷少女、活潑可愛的居家姑娘,還是淪落風塵的多情女郎或屢遭不幸的哀怨少婦,都被她演繹得恰到好處,給觀眾們塑造了不少經典的銀幕形象。

許多影迷甚至導演都為她的驚人美貌所折服,但對於她個人而言,相貌並非她最注重的,她在參與每一部電影的演出時,最關注的,還是角色本身。她對表演有一個自己的理解,那就是認為演員是講天賦的,而並不是只看外表。

就像董橋說的那樣:「夏夢像演員不像明星,是在講故事不是在擺姿態……戲台上銀幕里一出出悲歡離合終歸如夢似幻,只剩夏夢依舊」。

2、美麗而不乏智慧的人生

像所有對明星,尤其是對女明星抱有某種偏見的人所認為的那樣,夏夢也經常被認為是一個可以靠臉吃飯的人。

儘管那個年代看起來沒有現在這般浮華喧囂,但在演藝圈裡,女明星的私生活也常常被公眾所密切關注著。大多數人都覺得,夏夢是一個可以憑藉美貌去享受榮華富貴的人,甚至也不乏有人覺得她會是一個比較膚淺的人。

但實際上,夏夢比大多數人所想的要有智慧得多。

大概是出身於文藝家庭,自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使得夏夢無論是出名前還是出名後,都有著非常高的素養。舉止得體,待人接物,都不乏優雅。在經營自己的人生方面,獨具美麗的她,同樣具備令人稱讚的智慧。

十八、九歲成名,她沒有沉浸在名利中失去自我,反倒保持著謙卑與學習的姿態,努力往更好的方向提升自己。

二十一歲,在最黃金的年齡,作為一個已經聲名遠揚的明星,她嫁給了一個叫林葆誠的商人。

在許多人眼裡,和一個商人結婚,就是一種膚淺的「嫁入豪門」的行為。但實際上,夏夢嫁給的是愛情。她和林葆誠的婚姻並非單純的基於美貌、名聲或者財富,而是基於彼此的情感和彼此的理解。

誠然,林葆誠的顏值算不上多麼帥氣,甚至因為「商人」的標籤,總會被理解為是那種財大氣粗毫無素養的人。但夏夢嫁給的這個男人,並非那麼「配不上」,多年以後,人們便會發現,她選擇那麼早地嫁給這個男人,是對的。

林葆誠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從事紡織生意,儘管經商,卻對藝術有著濃厚的興趣。和夏夢的相識,源於一次偶然。喜歡看電影的他前往《姊妹曲》的拍攝現場,恰巧劇組缺一個扮演教師的演員,他就毛遂自薦客串演出。該片主演剛好是夏夢,而他早就對夏夢有所欽慕,通過這個短暫的演出,與夏夢相識。

令他歡喜的是,在片場見到夏夢本人,不僅真的美若天仙,還絲毫沒有大明星的架子,對任何人都禮貌相待,這給他留下了深刻的記憶。之後,他便和夏夢展開了追求並最終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這聽起來似乎還是會讓不少人覺得有些「不般配」,甚至會有人覺得夏夢的選擇是奔著財富去的。不管如何,這樣的評價往往在智慧的人眼裡,不值一提。因為幸福或不幸福,只有夏夢自己最清楚。

他當然可以給她提供衣食無憂的物質條件,但他更能給她提供生命的呵護與事業的幫助。1967 年,夏夢正式對外宣布息影,這對於許多觀眾而言,實在太突然,不少人還覺得,像夏夢這麼紅的女明星,退出影壇算不上是一個「明智之舉」。

但只要你對當時的時代環境有所理解,就會認同夏夢是個有智慧的人了,也會認同她的丈夫是個不錯的男人。當時,大陸正處於一個「文化運動」開始熱火朝天地進行的年代,許多演藝人士或多或少都受到了衝擊。35 歲的夏夢通過對時局的判斷以及對身邊朋友親身經歷的事情的認知,果斷決定息影。

林葆誠和她經過一番細緻的商榷後,選擇支持她的決定,並通過機場的關係,迅速給她辦理遠赴加拿大的相關手續。他支持妻子的決定,並為他提供最踏實的保障,讓夏夢的息影決定,變得順利而平靜。

移居加拿大一段時間之後,夏夢再次回到香港,投身自己所熱衷的事業。

一方面,她繼續在電影領域開展自己的事業,成立了青鳥電影公司,先後監製了《投奔怒海》、《似水年華》和《自古英雄出少年》三部影片。作為製片人的她,心繫社會,當時恰逢許多越戰難民移民到香港,於是決定拍一部越戰題材的電影,找到了導演許鞍華。多年以後,許鞍華回顧和夏夢的合作,感慨道:「我很感謝她,讓我拍了可能是我這輩子拍得最好的一部電影。」

一方面,她還積极參与各種與文化有關的活動,無論是有政治屬性的文化交流,還是純粹藝術性的文化活動,她都十分熱心地貢獻自己的力量。即便是到了八十一歲的高齡,她也還積极參与電影相關的活動。2014 年,夏夢從影 65 周年紀念,她回到上海,和老友影迷共同慶祝。

如今,她已經永遠地離開了,但從她的一生中不難看到,她的美麗,她的智慧。

3、拒絕金庸是一個明智的決定

如前面提到的那樣,每次提到夏夢,大多數人都會津津樂道於一代武俠作家金庸當年追求她、被她拒絕卻又依舊痴情於她的故事。

這還得回溯到上世紀五十年代。彼時的金庸已經小有名氣了,但他非常喜歡夏夢,對銀幕上的夏夢抱有一種痴情。為了接近夏夢,金庸化名為林歡,加盟長城電影公司,為他們寫劇本。他委身自己做一個小小編劇,目的就是為了能近距離的接觸到夏夢,痴情程度可見一斑。

但還不止於此,除了以給長城電影公司撰寫劇本的方式接近夏夢,金庸還特意執導了一部專門給夏夢製作的電影:《王老虎搶親》。儘管這部電影很一般,但在追求夏夢所做出的努力上看,金庸真的是費盡了心思。

他約夏夢吃飯,給夏夢寫浪漫的文字,還將自己對夏夢的痴愛,化為筆下的俠女。《射鵰英雄傳》里聰明機靈的黃蓉,《神鵰俠侶》里遙不可及的小龍女,都含有著金庸對夏夢的感情。金庸對夏夢的美貌說過的一句話廣為流傳,他說:「西施怎樣美麗,誰也沒見過,我想她應該像夏夢才名不虛傳。」

在小說里快意恩仇的金庸在現實里也非常勇敢,他直截了當地向夏夢表白,卻遭遇了夏夢的拒絕。已然結婚的夏夢委婉地告訴金庸:「恨不相逢未嫁時」。

這簡單的幾個字,既表達了夏夢對金庸才華的欣賞和對他人品的認可,也表達了自己堅守婚姻的原則。如前所述,那時候的夏夢已經和林葆誠結婚,她對丈夫的情感非常深厚,兩人的婚姻也比較甜蜜,對於金庸的求愛,她選擇了拒絕。

(《王老虎搶親》劇照)

許多人對夏夢的拒絕感到惋惜,尤其是那些欽佩金庸才華的讀者,都非常地希望夏夢這樣的佳人,能和金庸這樣的才子結為連理,成就「才子佳人」的美好。甚至有不少人覺得,以金庸的浪漫才情和俠義氣質,會給夏夢帶來更好的幸福——至少比「商人」帶來的幸福要有格調很多。

但其實,如果我們用現實的眼光來衡量一下夏夢的這個決定,便不難發現,她拒絕金庸是很明智的。

首先,我們從最基本的物質條件來考量,林葆誠的財富顯然要比金庸的實力要強勁很多。倒不是說財富越大就越能帶來幸福,而是基於當時的時代背景以及夏夢自身的職業而言,足夠的財富能夠給她帶來足夠的保障。

女演員不可能靠演戲過一輩子,尤其是對自己的人生有想法的女演員而言,演員這個職業終歸不是長久之計。夏夢在三十五歲的時候因為一定的時局原因而退出影壇,移居加拿大,再回到香港,創立自己的事業,每一個步驟,都需要一定的財富支撐。金庸或許可以給得到,但肯定沒有林葆誠給的那麼輕鬆。

(上了年紀的夏夢,依舊光彩奪目)

其次,從夏夢個人的事業而言,丈夫林葆誠給的支撐能夠讓她更為自由。她可以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可以創辦自己的電影公司,當製片人,實現自己的某些事業上的理想。金庸有自己的事業,跟夏夢喜愛的電影也有重合,但開電影公司需要的資金、資源,遠比普通想像要難得多。

最後,我們雖然都很欽慕金庸先生的作品及成就,感激他給我們帶來的武俠記憶,也還是要誠實地認識到,他在對待感情方面,並不完美。

金庸一生有三任妻子,早在追求夏夢的時候,他就已經和第一任妻子結婚了。只是在那時候,金庸和妻子到香港不久,正是需要努力為事業奮鬥的階段,金庸常常忙於工作,無暇顧家,導致了夫妻感情的破裂。這其中的原因眾說紛紜,我們也不好去做判斷,但有一點可以看到的是,那個時候追求夏夢,某種意義上而言,是不大得體的。

(金庸與第一任妻子杜冶芬)

而在後來的感情生活里,金庸在處理夫妻關係和經營婚姻方面,做得也不是很好。第二任妻子屬於事業型的,為他提供了不少幫助,但金庸在愛上第三任妻子之後,就對第二任妻子冷淡了起來。這還不是最差的情況,事實上,當第二任妻子和他離婚之後,金庸對她的態度也顯得過於薄情。他和第二任妻子的離婚,甚至還導致了大兒子的自殺。儘管金庸後來表達過愧疚,但也並未付出太多實際行動。

(金庸與第三任妻子林樂怡)

這裡不是要給金庸做什麼道德上的評價,實際上,無論怎樣,那都是他的權利。只是,我們可以理解藝術家在處理感情方面存在的一些「異於常人」的行為,也可以理解金庸作為一個武俠小說大師的某些風流與多情,但從女性一生的幸福去看,金庸顯然不大適合想要追求穩穩的幸福的人。而夏夢剛好又是那種傾向於安穩幸福的人。

沒錯,和有才華的人談一場戀愛,是浪漫的;但若是和一個在感情上不是很靠譜的人步入婚姻,則含有風險。即使用現代的觀念去考量,夏夢拒絕金庸的追求,也還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多年以後,還是有人會和夏夢提起金庸,但她沒有說太多,只是簡單地說一句:「我和金庸,其實不如不說」

她說自己不會說話,所以盡量少說。但其實,夏夢簡單一句話的背後,是她的人生智慧:對她而言,故事都是別人的,她選擇的是兢兢業業的工作與踏踏實實的家庭。

大多數女人可能真的愛慕虛榮,但有更多的女人,希望能幸福安穩地過一生。

夏夢用她的方式,度過了美麗而富有智慧的一生,挺好的。

再見,夏夢。

PS:文字為作者原創,圖片均源於網路,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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