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首先是一種信仰
法治首先是一種信仰
對法治尊崇的提法蘊含著法治應當成為一種信仰的意謂,唯有作為信仰,法治才有可能成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
國家治理的根基是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和真誠的信仰。離開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護,任何國家治理都是不成功的。從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而言,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也必須發自他們的內心真誠的信仰和服從
習近平總書記最近指出,領導幹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在這裡,他把尊法放在學法用法守法之前,實際上,對法治尊崇的提法蘊含著法治應當成為一種信仰的意謂,唯有作為信仰,法治才有可能成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
法治秩序起源於正義的信仰
真正的法治首先是一種信仰這個論斷,是具有人類法治思想史和社會主義法學基礎理論的學理依據的。
柏拉圖最早在《理想國》中提出法治首先是一種信念或信仰的問題。他講到,一般群眾和遊民的慾望是被少數優秀的人的慾望和智慧所統治著,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在誰應當來統治的問題上具有一致的信念,那也只有我們這個國家了。他的「理想國」強調,建立國家的一條普遍的原則就是,每個人必須在國家裡面執行一種最適合他的天性的職務,正義就是注意自己的事兒不要干涉別人的事。在柏拉圖的意念中,國家的法治秩序起源於信念或正義的信仰。
孟德斯鳩在 《論法的精神》 中開篇明宗地講:法,就最廣的意義來說,就是由萬物的本性派生出來的必然關係;在這個意義之下,一切實體都有它們的法;神有神的法,物質世界有物質世界的法,在人之上的天使有天使的法,禽獸有禽獸的法,人有人的法。他強調,既然我們看到,這個由物質的運動造成的、並無理智的世界是永遠存在的,那麼它的運動就一定有一些不變的法則。在這裡,他強調的是,必須承認公道關係先於確定這些關係的制定法,例如,假定有了人類社會,遵守這些社會的法才是公道的。他相信,有一種原始的理性,法就是這種理性與各種不同的實體之間以及這些不同的實體彼此之間的關係。進而他認為,人作為生活在一個社會中的分子,而社會必須維持,於是有一些處理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的法律,這就是政治法。此外,他們還有一些處理一切公民之間的關係的法律,這就是公民法。孟德斯鳩在這裡,強調的也是法治出自於一種原始的理性或一種先在的公道關係,這種原始理性和公道關係就屬於信仰範疇。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須築牢信仰根基
真正的法治首先是一種信仰,從社會主義法學基礎理論的核心原則來分析也是如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四中全會關於依法治國決定的說明中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如何理解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的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至今未能很好地論證這一結論,主要也是沒有能弄清楚真正的法治首先是一種信仰的緣故。
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紀念現行憲法施行30周年大會上曾明確指出,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障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反之,如果憲法受到漠視、削弱甚至破壞,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挫折。他提出,我們要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在這裡,他強調的是,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理念,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因此,他鄭重地指出,堅持黨的領導,更加註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
特別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這個講話中指明了,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只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所以,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在這裡,習近平以清楚明白的語言告訴人們,國家治理的根基是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和真誠的信仰。離開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護,任何國家治理都是不成功的。在這個意義上講,真正的法治首先是一種信仰。從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而言,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也必須發自他們的內心真誠的信仰和服從。因為離開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對法治的信仰,就會出現「塌方式」的腐敗、「小官大腐」甚至失信於民。
從「報應正義觀」到「互惠正義觀」
最近,有專家提出「法治」意味著政治合法性模式的轉型升級。他們認為,54憲法是一部「美麗」的憲法,它不僅凝聚了共和國偉人們的智慧,也曾寄託了新中國人民的美好理想。它不僅為我國現行憲法提供了正統性的根基,也確立了迄今我們仍在訴求的一些規範摹本。但同時,54憲法卻又是一部短命的憲法,一部曾被無情踐踏、廢棄的憲法。正因為54憲法缺乏如違憲審查機制一類的憲法保障制度,這讓它成為一部沒有「牙齒」的憲法。然而從法治信仰的角度考察,54憲法背後還有一個深層的價值觀滯後的問題,這就是所謂的「報應正義觀」,這是一種古老的「以牙還牙」的正義觀,一般蘊含在早期的刑法當中。報應正義觀在54憲法中體現為對階級壓迫的「反制」,反映了傳統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國家觀,即對人民實行民主,對敵人實行專政。因為資產階級曾經壓迫過我們,我們現在就要反過來對他們實行專政,進行壓迫。這種思想一直到前不久在理論上還很有市場。這種報應正義觀發展到75憲法達到極端,出現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憲法。82憲法的正義觀出現轉型,走向「互惠正義觀」,人民內涵得到了逐步的擴大,強調人的平等,保護人的尊嚴和基本權利。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概念。應該說,互惠正義觀更適合於作為現代國家建設的基礎。強調對抗和階級鬥爭,甚至人為地塑造敵人,國家恐怕永無寧日,發展到特定情況就會出現極端政治。82憲法對54憲法的揚棄,根本表現就是憲法正義觀的轉變。
從「報應正義觀」到「互惠正義觀」的演進是一種歷史的進步,是人類政治文明信仰的一大飛躍。必須懂得,國家不僅是階級壓迫、階級鎮壓的工具,而且在一定條件下也是階級調和、階級妥協的產物。毫無疑問,國家法律反映著一定統治階級意志和社會普遍意志的「公約數」。公正的法治秩序只是人們內心關於公平正義的一種價值嚮往和理想追求,司法不受來自權力領域和政治制度的直接控制和干預的願望也往往被實際存在的司法不公所挫傷,而實際存在的冤假錯案更是破壞了人們對於司法公正的信任和嚮往。但是,人類社會只要存在下去一天,就需要公平正義的價值理想來支撐一天,這就決定了法治秩序和法治精神終究要戰勝司法不公、徇私枉法。規則至上、程序優先的法治意識,畢竟是維護人類社會公正秩序的不二法寶。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的烏雲可能囂張一時,但終究不能遮蔽法治的陽光。建立在公平正義基礎之上的法治理想,就像那太陽一樣,將永遠照亮人們的心房,這就是法治信仰的力量。
正如習近平最近在省部級領導幹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講話所指出的那樣,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因此,形成我國社會主義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制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我們必須持之以恆的法治建設總目標,須臾不能放鬆。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牢固樹立有權力就有責任、有權利就有義務觀念。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特別是領導幹部這些「關鍵少數」的自覺追求和堅實信仰。這就是當前法治信仰必須落實的具體舉措。
(作者:上海社科院鄧小平理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研究員,華東師大馬克思主義學院雙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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