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真一下:奇麟網到底是「傳銷」還是模式創新

較真一下:奇麟網到底是「傳銷」還是模式創新

最近,有一個這樣的平台,以創業基礎服務平台自居,喊著為百姓創業提供精準服務的口號,雖然成立上線剛剛半年不到的時間,還處於前期孵化階段。由於在河南、河北、四川、廣東、黑龍江、內蒙古等多地火熱的推廣,引起了社會對方的關注以及質疑。

無論是網路媒體上,還是坊間的聲音,對奇麟網的評論都是存有兩級態度的:

有的人認為,奇麟網很好啊,有德眾保稅物流中心和德眾大羅塘兩個幾十億的實體作為支撐,足不出門就可以買到品質又好、價格又實惠的進口肉類、水果,還有一部分的進口美妝護膚、母嬰用品,這和傳銷怎麼能掛鉤上去呢?

有的人表示,奇麟網招商合作什麼區域合伙人,品類代理,要交高昂的入門費,還要去拉人合作才能把投資收回來,肯定不能做!

如果將範圍鋪開到全網來看,其實不難發現這幾年新興的一些共享經濟、新零售、創業平台都會飽受爭議,有被法律制裁的如雲聯惠、雲在指尖等,也有從爭議到逐步被大眾接受成為獨角獸的如雲集微店、環球捕手等。關於奇麟,也類似這些平台一樣,是傳銷或者不是傳銷都能夠找到大量的依據和案例來證明這個觀點。好像沒有人能夠有100%確定的答案,那麼為了徹底搞清楚這些事情,我們必須將奇麟從法律角度來做一個剖析。

有律師觀點,我國對傳銷的判定,核心分為兩個方向,一個是本質判斷,是否是一種詐騙行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價值虛高的產品或者壓根就沒有產品,通過拉人頭的方式盈利或者交小錢得大錢的龐氏騙局,總之就是一場赤裸裸的詐騙。

另一個判斷是從行為特徵上判斷,官方認為的傳銷傳銷特徵為三點:

(1)入門費(2)拉人頭獎勵(3)多級分銷,團隊計酬

那麼從這兩個角度,來分析奇麟網的特徵,從本質上來判斷,奇麟網上面銷售的產品以進口的肉類、水果、紅酒、美妝護膚、母嬰、零食為主,基本是市面上流通的商品,而且商品的價格也具備一定的的競爭力。奇麟網自身要承擔:商品採購、倉儲物流、售後服務、APP技術等一系列成本,這個與一般的拉人頭空轉獲利的傳銷騙局還是有本質區別。再者,奇麟網招商合作的區域合伙人以及品類代理,據了解是為了快速佔領市場和整合行業資源的一種方式和手段,而且招商區域合伙人以及代理的形式在傳統營銷甚至電商領域當中已經是一種常見的合作手段。並且奇麟網在與所有的招商合作方都簽有具有法律效應的合作協議以及定貨合同,奇麟網不僅保障合作夥伴的區域合作唯一性,上面還有詳細的退出終止合作機制,這種行為很難與詐騙划上等號。

而可能大多數人,認為奇麟網是傳銷的參考依據是從形式特徵上入手的,覺得奇麟網具備拉人頭的一些特徵,因而判定其實傳銷的性質。奇麟網既然定位於創業平台,那麼擁有利益分配的制度是必然的,這與早年的淘寶客分成並無太大區別。只是結合目前電商社交化的廣泛應用,依賴社群關係鏈來完成商品的轉化與銷售,可以批發也可以零售,可以在線上也可以在線下。似乎與法律上面也並沒有嚴格的衝突,而且隨著拼多多、雲集微店、環球捕手的發展,愈發被公眾所接受。

總而言之,在互聯網的下半場,尤其是在馬雲提出「新零售」的那一刻起,可能每一天都會有新鮮的物種誕生。在流量越來越貴的時代,如何實現流量變革是所有平台將要面臨的新課題。在全新的探索當中,從爭議、質疑到被理解、接受需要一個過程。當然,不排除許多打著「共享經濟、新零售、創業」名義的「李鬼」的出現。

奇麟的未來會是如何,現在還無法預判,姑且祝他們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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