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不出小舅子的名字,華人男子擔保老婆移民加拿大被拒!
來自專欄阿杜說移民護照
我們常說,進入婚姻的前奏離不開夫妻雙方對彼此的了解,包括對彼此的家庭情況和成員狀況有基本理解,但如果夫妻雙方連對方的家庭成員名字都不知道,是不是就說明了一些問題呢?這不,中國移民老吳擔保他在廣東開平認識的妻子及2個子女來加拿大,但擔保兩度被拒,移民部認為他們的婚姻並非基於真誠感情,因為彼此連對方兄弟姐妹的名字都不知道,吳先生向移民部的上訴部門提出上訴,上訴部門最終判決,允許上訴,移民官拒絕的決定就此無效。
吳先生之前有過2次婚姻,不過都沒有子女,而他擔保的女方曾離過婚,有2名子女。2006年4月,吳先生因為工作原因來中國訪問,此時他還沒有離婚,但他的隨行目的是去找個妻子,經過女方的大表姐介紹,他和女方認識,多次去開平找她玩。
之後吳先生回到加拿大,經常用微信或電話和女方互訴衷腸,雙方情愫漸生,2010年吳先生再次從加拿大回到廣州開平,和女方舉辦婚禮。
婚後,吳先生想擔保妻子來加拿大,但兩次申請均遭到移民部的拒絕。2012年12月是他們第一次擔保申請,移民部的官員認為,吳先生雖然說自己在回到加拿大後經常用微信或電話和女方聯繫,卻無法提供此類證據證明,可能存在假結婚真移民的情況,所有拒絕了吳先生的擔保申請;2014年4是他們第二次擔保申請,移民部的官員分別詢問了吳先生和女方的兄弟姐妹姓名,結果吳先生不知道妻子的兄弟叫什麼,吳先生的妻子也不知道吳先生的姐妹叫什麼,吳先生對此的解釋是,因為根據當地的習慣,親戚見面都是喊家庭稱謂,比如大哥、大嫂、小妹之類的,沒有人喊對方的名字,但根據移民部的調查,他們沒有在相關的記錄資料中發現這種習俗,於是拒絕了吳先生的擔保申請。
對於這些拒絕理由,吳先生認為並不合理,他向移民部的上訴部門提出上訴,2017年11月29日,上訴部門舉行聆訊,吳先生和妻子都到場作證,上訴部門的官員指出,對於移民部第一次拒絕吳先生的拒絕擔保理由,他們認為理由不夠充分。雖然沒有直接證明微信或電話的證據,但不能因為就因為吳先生和妻子的婚姻是假的,這二者沒有必然的關係。
而對於第二次的拒絕理由,上訴部門的官員則認為,不管怎麼樣,不能因為不知道對方兄弟姐妹的名字就斷然拒絕他們的擔保申請,說不定他們真的只是忘了而已。
根據上訴部門的現場提問發現,吳先生對於女方開平家的房屋布局,以及女方孩子的姓名、生活狀態都了解,並且連女方的其他家人狀況,都說出了一二。上訴官員表示,雙方對於求婚中的一個細節,都說辭一致,讓人印象深刻,原來當時吳先生求婚時,女方並沒有立刻答應,因為此刻他還沒有完成離婚手續,是吳先生離婚後,二人才結婚了。
上訴部門還調查發現,吳先生曾多次給妻子匯款,早在2012年他第一次進行擔保申請之前,他就開始給女方寄錢,吳先生也提供了2011年到2017年的匯款證據。
綜合來看,上訴部官員認為這是一段真摯感情的婚姻,最終判決允許上訴,移民官拒絕的決定就此無效,移民官員必須按照上訴部門的理據處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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