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雲聯惠死忠粉再不自首就遲了!丨無路可套
來自專欄無路可套
套哥按: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
投資理財怕套路
套哥指路你致富
各位好。
告訴大家一個非(xi)常(wen)恐(le)怖(jian)的消息:
今天,是參與雲聯惠犯罪活動的人員爭取從寬處理投案自首的最後一天啦!
(圖片來源網路)
也就是說,過了今天,參與雲聯惠犯罪活動的人員,將失去從寬處理的機會。
這個機會有多重要?
可能還有很多人不知道。
下面套哥為你剖析一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重點在下面一句: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犯罪較輕的話,是可以免除處罰的哦。
辣么,問題來了:怎樣才算是犯罪較輕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你只是頭腦一熱,加入了雲聯惠,然後為了返利,把你的家人或幾個好友拉下水,這個只會被警方教育一頓,然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如果你發展了三十號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那「恭喜」你,你達到了立案的標準。
當然,由於傳銷往往會在熟人社會裡傳播,很多時候,加害者和受害者往往有著各種複雜的關係。
在傳銷崩盤之後,很大概率會發生互相隱瞞,下線拒絕舉報上線的情況。
因此,在認定你到底發展了多少下線的時候,警方很難得到一個真實的數字。
也就是說,如果你拉的人頭不算太過分,通過這個寬限期的投案自首,說不定還能夠免除處罰,人生不用留污點。
當然,如果你發展了超多人,遠遠超出立案的標準的時候,套哥也建議你儘快自首!
因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既然,遲早你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那麼,何不爭取一下寬大處理的機會呢?
最後,套哥想把一句經常說給國足的話送給那些參與雲聯惠犯罪活動的人員:
留給你們的時間不多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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