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饅頭說」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背後,袁世凱真是「賣國賊」嗎?

今天是2018年5月9日

這是饅頭說第 255 篇文章

關於這份條約,有很多形容詞

最多的一個形容詞,是「喪權辱國」

簽署這份條約的袁世凱,也由此開始有了「賣國賊」的身份

百年之後,再回過頭看

條約依舊是「喪權辱國」

但背後的故事,可能並非我們當初想的那麼簡單


【今日由頭】

1915年5月9日

袁世凱被迫接受「二十一條」

1

1915年5月9日,袁世凱坐立難安。

在他的同意下,中華民國外交總長陸徵祥、次長曹汝霖以及中方談判代表施履本,將一份條約的最後修訂本,交給了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

沒有找到關於當天袁世凱心情的記錄。

但曹汝霖事後有回憶:

「當時,我心感凄涼,有一種親遞降表的感覺。」

那份協議,不是一份降表,但從某種程度上,確實和降表無異。

那是一份日本強迫中國簽訂的協議,叫做《中日民四條約》。

但現在,很多人還是習慣把這個條約,叫做「中日二十一條」。

2

要說「二十一條」的背景,就先要回溯到1914年。

在這一年,一直覬覦中國的日本,終於等到了一個機會——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英軍傷亡90萬人以上,法軍傷亡120萬人以上,元氣大傷

當傳統的英法俄三強在歐洲與德國和奧匈帝國陷入血肉磨坊一般的苦戰時,日本在8月23日向德國宣戰,隨即派出了2萬多名海軍陸戰隊在中國山東的龍口登陸。

沒錯,日本雖然向德國宣戰,但卻不派一兵一卒去歐洲。

他們要的,是德國在中國山東的權益。

但問題是,日本登陸的地界,是中國的國土,日本在之前根本沒有和中國政府打過任何招呼。而且,中國當時已經聲明保持中立,日本這樣的舉動,是公然違背國際法的。

於是,一場緊急會議在中華民國的總統府召開,所有的內閣部長都必須出席。

據當時也在會上的顧維鈞(時任外交部參事)回憶,大家在會上紛紛認為日本這樣做是違反了國際法,但卻拿不出什麼對策。最終,是袁世凱本人拿著一張小紙條發言,認為只能參照1904年至1905年間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日俄戰爭」,划出一條「交戰走廊」——走廊內,日本可以進攻德國,走廊外,中國保持中立。

這是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但當中國政府通報給日本之後,根本就沒有得到任何回復。

由於日軍在人數上大大多於德軍,所以在山東境內如入無人之境。很快,日軍就佔領了膠濟鐵路全線和沿線的各個礦山,所有路礦的中國員工全部被驅逐,改為日本人管理。

誰管你什麼中立不中立?

日本在一戰爆發後迅速派兵佔領青島。在整個一戰期間,日本作為戰後的「五大戰勝國」,一共只死了300個士兵,都是在中國進攻德國租界時的傷亡。

在屢次抗議無效後,袁世凱政府最終正式照會日本和英國兩國公使(因為當時英國和日本結成聯軍進攻在山東的德國,以日軍為主),要求兩個國家在中國撤軍。

但袁世凱政府實在是太小看日本的野心了。

事實上,一戰一爆發,日本國內就認為,這是日本獲取東亞權力的天賜良機,而進佔中國的青島乃至山東,只是第一步而已。

就在袁世凱政府等待日本給出「撤軍」答覆的時候,1915年1月18日,日本駐華大使日置益直接拜會了袁世凱。

但他帶來的不是撤軍的公文。

是要袁世凱限期簽字的「中日二十一條」。

3

縱是見多識廣的袁世凱,在看到「二十一條」具體條文時,也傻眼了。

因為這基本上就是一份亡國的條約。

歸納來說,「二十一條」的內容分總共有五號文件:

第一號文件有四條,要求中國承認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由日本繼承,山東全省不能再租借給其他國家。

第二號文件有七條,要求在滿洲南部,蒙古東部,中國政府必須允諾日本人的居住、往來、經營工商業和開礦等一系列特權,並且將旅順和大連以及南滿、安奉兩條鐵路的租借期限,延展至99年。

第三號文件有兩條,要求漢冶萍公司(註:由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江西萍鄉煤礦組成,是當時中國重工業的命脈)改為中日合辦,附近的礦山不準公司以外的人開採。

第四號文件只有一條,要求中國所有沿海的港灣、島嶼都不準租借給其他國家。

第五號文件有七條,要求中國中央政府以下,都必須聘用日本人作為政治、軍事、財政等顧問;中國的部分地方警察局改為中日合辦,或聘請多數日本人;中國的兵工廠要改為中日合辦;日本人在中國開設的學校、醫院、寺廟擁有土地所有權;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間各鐵路建築權讓與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開礦、建築海港和船廠及築路的優先權。

日本公使日置益提二十一條漢譯原件 (資料來源:中國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

其中的任何一點,都足以讓每一個有愛國心的中國人看得心驚肉跳——尤其是第五號文件,如果答應之後,中國已等同於日本的附庸國。

事實上,日本當年將朝鮮完全變為附庸國,靠的也是第五號文件的內容。

現在,這份條約擺到了袁世凱的面前。按照日本大使日置益的說法,是要求中國政府必須嚴守秘密,並且儘快答覆。

袁世凱到底簽,還是不簽?

袁世凱

4

1月18日當天晚上,袁世凱就召開了緊急會議。

這場會議,由國務卿徐世昌、陸軍總長段祺瑞、秘書長梁士詒、政事堂左丞楊士琦、外交總長孫寶琦、次長曹汝霖等出席。

從1月18日到21日,連開四天。

與會人士的觀點首先很一致:這完全就是一份會導致中國亡國的條約。

袁世凱尤其指出第五號文件,認為這和當時日本將朝鮮淪為附庸國的手段是一模一樣的——袁世凱的起家就是在朝鮮,對日本的手段可謂是一清二楚。

那麼,如何回復日本?

外交總長孫寶琦(後辭職,陸徵祥接位)和次長曹汝霖都認為,已經沒有餘地了,只能接受。

梁士詒和陸徵祥認為,不管結果如何,必須要先談判,不談判就接受,外交上沒有這種先例。

那麼,難道只能談和接受?沒有第三條路?

陸軍總長段祺瑞,表示可以武力抗爭,甚至不惜與日本開戰,阻止日本進入山東內地。

段祺瑞,當時號稱「北洋之虎」

袁世凱直接就問段祺瑞:

「如果開戰,能堅持多少時間?」

段祺瑞回答:

「可以堅持48小時。」

袁世凱問:

「那48小時之後呢?」

段祺瑞回答:

「聽候總統指示……」

袁世凱思考良久,決定派團和日本人談判。

5

關於這場談判,袁世凱花了不少心思。

一個核心關鍵字,就是「拖」。

袁世凱換了外交總長的人選,讓比較會應對外國人的陸徵祥代替了孫寶琦。這樣做可能還有另外兩點考慮:陸徵祥新官上任,可以有「很多事情需要交接」作為理由拖延時間;第二,陸徵祥不懂日語,需要翻譯,這樣又可以拖延不少時間。

中日關於「二十一條」的談判,在1915年2月2日正式開始。

雙方談判的照片。左一為曹汝霖,左側居中為陸徵祥,右側居中為日置益

對袁世凱心思瞭然於胸的陸徵祥,開始使出渾身解數,與日本代表團開始了一場「拖延戰」。

根據顧維鈞後來的回憶,按照日本大使日置益的想法,是雙方代表團天天談,談全天,儘快結束談判,以免夜長夢多,引起列強幹預。但陸徵祥堅決不同意天天談,以「公務繁忙」為由,硬是改成一周談三次,每次從下午2點開始,談到5點結束。

但即便是在三個小時的談判時間裡,陸徵祥也想盡一切辦法。比如開會前一定要發表禮節性的開場白,噓寒問暖,能有多長就多長。然後命令侍者上茶,敬煙,點煙,整個程序一絲不苟,能有多長就多長。一般正式開始談判,已經是下午3點了。

然後在談判過程中,因為陸徵祥不懂日語,所以先要中譯日,然後再日譯中,然後陸徵祥有時會故意講得很輕讓翻譯聽不清反覆確認,有時候又說聽不懂翻譯的話要重複幾次,總之是能拖就拖。

還有,陸徵祥一碰到稍微棘手的問題,就說「我必須稟告大總統,等他親自判斷」。事實上,整場談判的台前人是陸徵祥,背後一直是袁世凱在一手操控,他對「二十一條」的很多條款,都做出過批示。

袁世凱對日方「二十一條」的部分批示。資料來源:《駱寶善評點袁世凱函版》嶽麓書社2006年版,引自《袁世凱因「二十一條」被罵賣國賊有點冤》(騰訊歷史頻道,於瀚製圖)

這個從2月份就開始的談判,楞是給陸徵祥拖到了5月份。

那麼,在「拖」出來的這三個月里,中國政府究竟在幹什麼呢?

6

在這三個月里,袁世凱倒還真的沒少幹事。

首先,袁世凱開始派人去日本刺探和遊說。

刺探的目的,是要摸清日本的底牌,比如最要命的第五號文件,日本人到底有多大決心要執行到底。而遊說則是要說服日本政府做出讓步。

為此,袁世凱派出了自己的日本籍顧問有賀長雄趕赴日本,和日本的元老派溝通聯絡。有賀長雄出於長遠考慮(倒不是為中國,其實也是為日本),確實認為第五號文件如果達成,會大大加重中國國民對日本的怨氣,不宜長期發展,且會讓袁世凱很難簽字。

結果,有賀長雄還真的說服了一批日本的元老去和日本外相加藤溝通取消第五號文件,而在國內得到消息的中國政府,則在第五號文件上堅決不肯讓步。

袁世凱的外籍專家顧問團,前排老者為有賀長雄。他在1913年開始成為袁世凱顧問,對袁世凱後來的稱帝也起到關鍵作用

第二,自然就是求助英美俄列強的干預。

由於英國深陷歐洲戰場,袁世凱第一個找的是還沒戰火燒身的美國。顧維鈞每次和日本代表團開完會後,都會去見美國公使,通報會談情況。但美國的關注點只是在自己在華的利益不受損,當「二十一條」中涉及美國的利益被保證後,美國隨即和日本站在了一條戰壕里,而且還是那個「門戶開放」的老調調:其他國家有的權益,美國也要享有。

袁世凱同樣沒放棄英國。每次與日本談判之後,顧維鈞也會向英國大使朱爾典通報情況。但英國的問題是在一戰中與日本是盟友,而且無暇分身的英國在亞洲的一些利益,比如香港、新加坡等地,還需要日本提供保護。為此,英國除了對日本要求自身利益不能受損之外,也沒有動力來幫中國出頭。

袁世凱還派人去找過俄國,事實證明這完全是「飲鳩止渴」。俄國做出的唯一表態就是:日本在滿洲和內蒙古獲得的一切權益,俄國也一定要享有。

英國公使朱爾典

無奈之下,袁世凱只能冒險使出第三招:將條約內容捅給國內媒體。

日本政府為了怕條約泄密,專門與中國簽訂了保密條款,並嚴囑內容不能外泄。但袁世凱卻安排身邊的人,將「二十一條」的內容根據不同的情況,不同程度地透露給美、英、俄三國記者,以及國內的一些報社。

一時之間,國內輿論大嘩,全國各地開始出現示威遊行,以及自發組織「抵制日貨」的行動,海外華僑、留學生的捐款也紛紛匯來,要求堅決頂住日本的壓力。就連當時被袁世凱通緝的黃興、陳炯明等革命黨人,都呼籲「暫停革命」,共同抵制日本。

當然,必須指出的是,袁世凱也深知「民心可用」是一把雙刃劍——萬一民情高漲,矛頭很快就會轉向自己。所以,他每天都密令相關人員嚴密監控各地輿情,有些報道一出格就立刻被禁止,有些聚會影響一大就會被取締。

不過,通過全國上下踴躍的民意,在談判桌上談判的陸徵祥畢竟還是獲得了一些籌碼,在拒絕日本代表團要求的時候,陸徵祥終於可以用「我國民意不允」這樣的詞句了。

時間一轉眼,就到了1915年的5月7日。

日本人失去耐心了。

7

歷經整整三個月,日本人自己也覺得苗頭不對了。

一方面,中國國內的民情越來越激憤,另一方面,歐洲列強雖然沒有明顯干涉,但也越來越重視中日談判的進程。而在日本國內,由於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的大隈重信內閣並沒有通過御前會議的首肯,壓力也越來越大。

終於,在1915年5月7日,日本向中國下了最後通牒:

限48小時之內做出答覆,不然就很可能兵戎相見。

5月8日,袁世凱召開國務會議,發表講話:

「此次日人乘歐戰方殷,欺我國積弱之時,提出苛酷條款。經外部與日使交涉,歷時三月有餘,會議至二十餘次,始終委曲求全,冀達和平解決之目的。但日本不諒,強詞奪理,終以最後通牒,迫我承認。

……我國國力未充,目前尚難以兵戎相見。英朱使關切中國,情殊可感,為權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使何等痛心!何等恥辱!」

袁世凱最終決定在協議上簽字。

5月9日,消息一出,舉國大嘩,「袁賊賣國」之聲在大街小巷不絕於耳。

事實上,中日雙方在5月9日簽訂的是《中日民四條約》,嚴格意義上已經不是日本當時提出的「二十一條」了。

在這個版本中,最嚴重的第五號文件七條經中方力爭,全部去除,第四號文件全部刪除,第三號刪去一條,最終只簽訂了原來二十一條中的十二條,且很多條款都加了限制條件和「留待日後協商」的字眼。

但是,從整個條約來看,確實依舊是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

1915年的5月9日,由此被中國人稱為「國恥日」。

而同意這個日子稱號並要求寫入教科書的,其實是袁世凱。

【饅頭說】

小時候看書,最恨的就是「二十一條」,恥辱感猶勝「馬關條約」。

但長大後了解得多了,也算是明白,原來不是日本人條約一來,我們的人就點頭哈腰,搖尾乞憐地接受了。

袁世凱不喜歡日本人。他起家在朝鮮,靠的就是不停粉碎日本人吞併朝鮮的野心而獲得了清廷的信賴。當然,日本人也不喜歡袁世凱,只是因為袁世凱權傾朝野沒有辦法,只能把他選作自己在中國的代言人。

事實上,袁世凱後來被迫簽字,也有一個原因,是日本人威脅如果不簽字,就資助孫中山等革命黨人推翻他的政府。日本不希望中國出現一個大集權的強人,這個邏輯也是可以理解的。

這並不是一篇想為袁世凱翻案的文章,但從這一點上說,袁世凱也有他不容易的地方。

不敢說在當時的環境下,他已經做得最好了,但至少他還是努力過的。

現在回看,當時積貧積弱的中國在世界列強的夾縫中求生存,除了做拆東牆補西牆,拉南虎壓北熊的事情之外,好像真的是沒有什麼籌碼可以用了。

所以,說一千道一萬,還是那個道理:

落後就要挨打,吾輩當生生世世,自強不息。

本文參考:

1、《袁世凱因「二十一條」被罵賣國賊有點冤》,(騰訊歷史,責編 於瀚)

2、《真正內幕:二十一條簽訂的前因後果》,(多個百度百家號,來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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