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 張德江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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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 張德江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
分享到: 15 51 2017-05-27 11:20:24 字型大小:A- A A+ 來源:中國網等 關鍵字: 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中央香港香港高度自治張德江香港梁振英政協副主席香港一國兩制一國兩制基本法
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年來,香港特區在中央大力支持下,逐步實施了「一國兩制」的方針和以之為核心內容的香港基本法。據新華社報道,為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於今日(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言人介紹,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部分主要官員、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人、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成員、從事基本法研究的專家學者出席座談會。
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還將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紀念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研討會,內地及香港從事基本法研究的專家學者將參加研討。
據中國網、中國人大網直播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講話中回顧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制定和實施的不凡歷程,總結了香港基本法實踐的重要經驗,對深入推進基本法貫徹實施提出了希望。
張德江強調要牢牢把握「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時特別指出,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在此基礎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了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管治權的方式,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高度自治權。
他表示,在「一國兩制」下,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而不是分權關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
他說,近年來,香港社會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謂「固有權力」、「自主權力」,甚至宣揚什麼「本土自決」、「香港獨立」,其要害是不承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這一事實,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其實質是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把香港從國家中分裂出去。對此,我們絕對不能視若無睹。
張德江還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切實履行基本法關於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責任,堅決遏制任何危害國家統一的行為和活動,真正擔負起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責任,維護特別行政區的長治久安。」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張德江最後提出四點希望,他表示,有「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各界人士在以行政長官為首的特別行政區政府領導下,一定會努力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良好局面,緊緊抓住國家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精誠團結,奮發進取,與內地人民一道,共同譜寫祖國內地與香港發展的新篇章!香港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一國兩制」事業一定更加輝煌!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言也談到。《基本法》的條文切合落實「一國兩制」實際,務實性強。
梁振英說,香港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並不是主權國家,因此香港的民主和民主選舉,只可以和一般的地方政府比較,而不可以和主權國家比較。在民主國家地方選舉產生的地方政府,沒有類似香港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全面的財政支配權,自治權較香港低。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由於中央的額外授權,所以中央保留了對行政長官當選人的任命權。這是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制度設計的例子之一。
以下為中國網直播:
主持人 王晨
出席座談會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同志;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出席座談會並發表講話。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統戰部部長孫春蘭同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同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嚴雋琪同志;
國務委員楊潔篪同志;
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先生;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
圖為座談會會場。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出席今天座談會的還有:
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成員,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部分委員,原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部分委員,部分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部分主要官員和立法機構、司法機構的代表,以及內地和香港的專家學者。
5月27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圖為座談會即將開始。中國人大網 馬冬瀟 攝
圖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主持座談會。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梁愛詩:
尊敬的張德江委員長、各位領導、各位委員、先生們、女士們:
1997年7月1日早晨,五星紅旗在香港升起,向世界宣告香港回歸祖國的程序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開始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的實踐,也正式開始。如今轉眼20年,究竟這20年基本法的實施情況如何,值得我們總結。
評估這20年的成敗,必定不忘初衷。特區成立的目的,載於基本法的序言里,即:「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實證明,這個目的,已完全落實。
圖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發言。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1)無縫交接,平穩過渡。1996年12月11日,首任行政長官順利依法選出。雖然原來的直通車計劃被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的政制改革拆去路軌,臨時立法會在1996年12月按籌委會的決定而產生,目的在通過必不可少的法律,作出必不可少的決定,直至第一屆立法會選出,立法機關能正常運作為止。基本法第93條確保特區成立前的法官均可留任,而終審法院在1997年7月1日正式成立。因此,1997年7月1日,政府架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都可以正式運作。籌備政府在短短的三個月里,審議了13件法例,包括經諮詢公眾後通過的《公安條例》和《社團條例》的修訂,在1997年7月1日通過的《香港回歸條例》確認。該條例並確認了終審法院法官等的任命、法律的延續和詮釋的原則、司法機構的設立、法律程序及司法體系, 公務人員體系的延續、若干財產及權利的轉移及擁有權,和法律責任的承擔。1997年2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除了香港法例中的24件,因全部或部份抵觸基本法不被採用外,原有法律都被採用為特區的法律。全國性法律共11件被納入附件三在港實施,而在隨後短短几年,通過法律適應化,特區刪除法例中帶有殖民地色彩的字眼,使之符合特區的法律地位。多個殖民地終結都發生暴亂、革命、流血等,香港的順利過渡,是因為有基本法作藍圖,而它的內容,為市民所接納,故此能達至無縫交接(seamless transition) ,平穩過渡。
(2)維持繁榮穩定,資本主義制度不變。按照基本法第5, 6, 105, 106-119條,特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保護私有財產,中央政府不在香港徵稅;特區政府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和自由港的地位,不實行外匯管制,實行低稅制,促進位造業、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和服務性行業等的發展。香港自1995年起,連續23年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 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系;從1997年至2016年,本地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為3.2%,財政儲備增長98.5%,外匯儲備增加3.16倍,失業率在3.3%上下。回歸後香港經歷過兩場金融風暴,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衝擊,泡沫經濟爆破,工業衰退,周邊競爭力強,依然有這個成績,是得力於根基穩固,法治健全,政府廉潔,投資環境好,更重要的是,香港為內地企業提供良好的融資市場,也得到國家政策的支持,例如CEPA, 自由行,人民幣離岸結算業務,滬港通,深港通等等,讓香港能得到國家經濟強勁之利,兩制運作靈活之便。因此,從保持資本主義經濟和繁榮穩定而言,「一國兩制」為香港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
(3)生活方式不變,人權和自由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基本法第三章保障了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它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通訊、遷徙、信仰、職業、學術、文化活動、婚姻和生育的自由,法律諮詢和代理、行政訴訟、社會福利和勞工的權利、及原居民的合法權益都受到保障。《種族歧視條例》、《最低工資條例》,免費教育從九年增加到十二年,婦女事務委員會和扶貧委員會等都是回歸以後改善民生、保障人權的措施。加拿大的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 發表的2016年人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榜首,這也是自2008年起一連六年的排名。 1997-2016年,香港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在20年內增加3.8歲,是全球最高壽的地方;社會福利開支增長超過兩倍。生活方式能夠不變,是由於基本法給予的保障,以及法治顯彰的成果。
(4)法治健全,司法獨立。基本法提供了很好的司法制度,包括法官任免機制,讓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干預。任何人嘗試影響法官的判決,會受到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的刑事制裁,而經過試用期後,法官只可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經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調查屬實,方可予以免職,因此法官可以履行就職時的宣誓: 無懼、無偏、無私、無欺地行使職權。香港有獨立和專業的檢控和法律人才,熟識法治原則,不但向當事人問責,還以法庭從屬員(Officer of the Court)的身份向法院負責。市民在符合相關條件下能獲得法律援助、當值律師、免費法律諮詢等服務,有助取得司法公正。特區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不得與基本法以及基本法保障人權的條文有所抵觸,因而在法律上、制度上和措施上,都能保障法治和司法獨立。回歸後世界經濟論壇的環球競爭力報告,一直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的評價,都是名列前茅的。基本法第35條給予香港居民秘密法律諮詢、選擇律師保護合法權益,向法庭尋求司法補救,並就行政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20年來,司法複核案件大幅增加,顯示市民對司法機關的信任,以及有充分爭取司法公義的機會。
(5)民主發展,循序漸進。近四任行政長官(1997-2017年)的選舉,從一個經4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改為由800人組成乃至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六屆立法會的直選議席,從1/3增加至1/2。自2012年起,從有些選民只有投一票權而有些有投兩票權,改為每名選民都有投兩票權,在普選上達至平等。可見按照基本法45條和68條及循序漸進的原則,選舉不斷增加民主成分。很遺憾的是,受到反對派捆縛式的阻撓,2015年的政改沒有成功,否則特區已達到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的目的。這二十年里,市民對民主制度有充分探索的機會,為日後政制發展累積了不少的經驗。
(6)對外事務,發展良好。回歸以後,香港按照基本法第150條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參加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活動,和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以地區為單位的國際活動;大約200項公約及協議回歸後繼續在香港實施,並新增了100項左右。119個國家和半官方機構在香港設有領館或辦事處。150個國家給予香港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香港還承辦了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和2008年奧運會馬術比賽等國際活動。這些對外交往,讓香港有更好的條件,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計劃」的發展機遇。
因此,二十年來,基本法在香港的實踐,落實了「一國兩制」的構想,打穩了中央和香港的關係,明確了特區的法律地位,符合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目的。然而,和任何新事物一樣,在實踐的過程,必然遇到各種的挑戰,加以時勢不斷的變化,避免不了爭議和矛盾。例如,全球都面對貧富懸殊、收入分配不均、住屋置業困難的問題、全球經濟一體化帶來的競爭、本土主義的倡議等,造成社會分化,轉而對政府不滿。在殖民管治時期,市民對國家觀念薄弱,回歸後未充分接受國民身份的轉變和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政黨政治未成熟,對行政主導未能足夠支撐;對基本法條文和意義認識未夠深入,除熟識的原有的種種制度外,對憲制上的新規定,例如中央和特區的關係、中央對香港事務的權責、香港的法律地位、基本法的解釋權等等的抗拒,每每由此引起爭議,甚至以「佔中」、「占旺」等違法手段表達不滿。這些問題,特區政府都一一沉著應付,以確保「一國兩制」的實踐,不動搖、不走樣、不變形,不忘初衷。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成立以來,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認真履行香港基本法第18條、第158條規定的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的職責,3次就增加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5次就解釋香港基本法有關條款,共召開8次全體會議,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有關報告。5次釋法分別涉及居港權、政制發展、行政長官剩餘任期、國家豁免原則適用、法定公職人員任職及宣誓等問題。此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還召開36次內部會議,每次換任前都要對五年的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書面報告,換任後要討論和完善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就今後工作做出規劃。在每屆任期內,委員會都密切關注基本法在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就落實基本法涉及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根據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深入分析其中的法律問題。內地委員和香港委員依據共同討論形成的共識,以某些方式在有關方面討論相關問題時發表法律意見和看法,起到了準確理解和正確宣傳基本法有關規定的作用。多年來,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成員積极參加社會各方面舉辦的基本法論壇、研討會和學術研究活動,積極宣傳和普及基本法。
二十年過去,希望不要以香港遇到多少挑戰和困難來衡量特區的成敗,而是看我們如何應付這些挑戰,能否克服困難,吸取經驗。大浪淘沙,始見真金。在新一屆政府成立之際,讓我們以最大的勇氣、信心和決心,團結一致,把「一國兩制」落實得更成功。
主持人 王晨:
下面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宋哲同志發言。
宋哲:
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同志們、朋友們:
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香港從此進入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歷史新紀元。
20年來,中央政府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團結帶領香港社會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經過共同努力,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有效運作,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全面發展,「一國兩制」由科學構想變為生動現實,並日益深入人心。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功實踐深刻揭示,基本法是「一國兩制」事業的法律保障。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準確理解基本法,嚴格執行基本法,充分用好基本法。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宋哲發言。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一、貫徹「一國兩制」根本宗旨,必須準確理解基本法
「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貫徹「一國兩制」根本宗旨,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首先就要準確理解基本法。尤其要正確把握以下三點:
一是「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體現在基本法中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在此前提下,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二是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我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基本法規定,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除了國防和外交權之外,還包括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修改權,以及對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的實質任命權等。基本法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本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中央的授予,並受中央監督。
三是香港法律地位與基本制度的關係。基本法確立了香港的法律地位。根據基本法並從符合「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出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不搞「三權分立」。在這一制度下,行政長官既是特區政府的首長、也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既要對特區政府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具有「雙首長、雙負責」的法律地位。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這些都須正確理解、認真貫徹並切實維護。
二、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必須嚴格執行基本法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依法辦事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是實現香港特別行政區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基本法體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憲制性法律地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行為都必須符合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個人以及一切組織和團體都必須以基本法為活動準則。維護香港長治久安,首先要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對於符合基本法規定,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事情,應積極予以支持。反之,則堅決依法處理。本著這一原則,中央政府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處置違法「佔中」活動,捍衛法治,維護穩定。本著這一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明確了依法宣誓的有關含義和要求,立規明矩,打擊「港獨」勢力,維護國家安全。這些都彰顯了中央依法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擁護。
三、促進香港繁榮發展,必須善用基本法賦予的制度優勢
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之內享有「兩制」之利。一方面,國家強大的綜合國力,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對各種困難與挑戰,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堅強後盾。另一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繼續保持不變,法律基本不變,這使其在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得以佔有獨特地位、發揮特殊作用。20年來,內地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香港與內地的交流合作日益緊密,並從中獲得了鞏固與提升自身競爭優勢的強勁動力、廣闊空間和寶貴機遇。目前,內地與香港基本實現貿易自由化,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人員往來大幅增長。香港是內地最大的外資來源地、最大的融資平台、第四大貿易夥伴、第三大出口市場,是內地在境外最大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是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國家金融開放的首發站。
需要強調的是,中央政府一直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十二五」規劃首次將涉港澳內容單獨成章,進一步明確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十三五」規劃強調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個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中央政府還出台了一系列「挺港」、「惠港」政策措施。得益於基本法提供的制度優勢和得天獨厚的地緣優勢,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年來,儘管接連遇到亞洲金融危機、非典疫情和國際金融危機等風浪的衝擊,但經濟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從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由1.37萬億港元增至2.49萬億港元,特區政府的財政儲備由4575億港元增至9083億港元。香港已連續23年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營商環境和競爭力長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在歷經風雨洗禮之後,今日的香港依然生機勃勃。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進一步用好香港基本法提供的獨特製度優勢,未來的香港將會更加美好!
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同志們、朋友們: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功實踐來之不易。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在基本法軌道上繼續前行,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任重道遠,需要我們戮力同心、團結奮進。作為港澳工作部門,我們將依法履責,全力以赴,繼續為此作出應有的貢獻。
主持人 王晨:
下面請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髮言。
梁振英:
委員長、各位領導、各位嘉賓:
今天,我們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紀念座談會,我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參與《基本法》起草和諮詢工作的委員、中央官員、秘書處人員,和其他各界人士所作的貢獻,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經過二十年的實踐,我想談談對《基本法》在四個方面的體會:權威性、全面性、務實性和生命力。
權威性方面:《基本法》是根據國家憲法訂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法律,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全國上下,包括香港,都有責任認真和全面地遵守和落實《基本法》。《基本法》的權威性,也體現在它嚴謹和細緻的起草過程中:歷時將近五年,在香港廣泛地徵求意見,吸納了社會各界別和各階層的意見,而且先後兩次就《徵求意見稿》和《草案》進行了全面和深入的諮詢。
全面性方面:《基本法》不僅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針以法律形式訂明,而且在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以及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民生、居民的權利和義務等各方面,都有具體的規定,因此《基本法》是一份完整和全面的憲制文件。
圖為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言。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務實性方面:《基本法》的條文切合落實「一國兩制」的實際情況,務實性強。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實質性任命權。香港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並不是主權國家,因此香港的民主和民主選舉,只可以和一般的地方政府比較,而不可以和主權國家比較。在民主國家地方選舉產生的地方政府,沒有類似香港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全面的財政支配權,自治權較香港低。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由於中央的額外授權,所以中央保留了對行政長官當選人的任命權。這是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制度設計的例子之一。
生命力方面:《基本法》實施二十年來,驗證了「一國兩制」的可行性和強大生命力。例如《基本法》第111條規定的「一個國家」、「兩種貨幣」,當年就有不少人擔心是否可行。事實證明,「一國兩幣」不但是可行的,更讓香港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中心,為人民幣的國際化、為國家的金融改革貢獻力量。
「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更體現在香港「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上。
我國是全世界發展最快的主要經濟體,國際地位也不斷提升。在「一國」下,香港更得到中央和內地省市的支持,因此相比起外國城市,香港有明顯的「一國」優勢。我們能夠乘搭國家發展的快車,也能夠積极參与國家的重大發展戰略,包括「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相比內地城市,香港與國際接軌,有「兩制」的優勢。《基本法》規定香港使用中英文為正式語文。在中央政府的授權下,香港可以自行處理對外事務。我們可以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份,或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簽訂貿易協定等等。這些都確定了香港作為國家最開放和最國際化城市的地位,可以成為連接國內外的「超級聯繫人」。
一個多星期前,國家舉辦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盛況空前,世界各地的政府、地方、企業達成了二百七十多項具體成果,意義重大。今年三月,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這些國家發展的大戰略為全國、包括香港,帶來新的和龐大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契機:就是在恪守《基本法》的前提下,作出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充分發揮香港「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進一步推動香港和內地、包括香港和大灣區城市群的合作與共同發展。
在《基本法》下,香港實行不同於內地的制度,但我們完全可以在符合《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下,通過制度和機制創新,讓香港和內地能夠達成跨地區、跨制度的合作。香港和內地已經積累了這樣的經驗,例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滬港通」、「深港通」和不久前宣布的「債券通」等等。未來,香港會與內地城市研究在制度和機制上創新,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等生產和生活要素的流通。
香港可以在「一帶一路」和大灣區的建設中,發揮《基本法》賦予的「一國」之利,「兩制」之便,把外地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引進來」,也可以與內地企業一起「走出去」,攜手參與國際合作。香港的聯繫功能,現在已不限於金融、貿易、物流,也在於科技、專業服務、文化、教育、青年交流等方面。舉例來說,有二百年歷史、每年選出諾貝爾獎的生理學及醫學獎的瑞典卡羅琳醫學院,就選擇在香港成立第一個海外研究中心。又比如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也是看準香港「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落戶香港,面向中國,香港作為能吸引國際人才和技術的創新中心,可以負責「從零到一」的工作;深圳作為產品原型的製造地,可以負責「從一到一百」的工作;珠江三角洲作為批量生產的基地,可以負責「從一百到一百萬」的工作。
香港與內地的協調發展、共同發展,不但能提升兩地的整體競爭力,更可向世界提供跨制度區域合作的新經驗,為「一國兩制」的實踐賦予新的意義。
委員長、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是對香港和國家最好的憲制安排。香港會繼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以及「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方針,用好「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掌握國家的發展機遇,推動自身的發展,也為國家的建設貢獻力量。
謝謝。
主持人 王晨:
下面請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馬興瑞同志發言。
馬興瑞:
尊敬的張德江委員長,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十分及時、非常重要。香港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憲法為依據、以「一國兩制」為指導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憲制性地位。香港回歸祖國20年來,基本法為香港實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為推動粵港合作、惠及兩地民生福祉注入了強大動力。
深化粵港合作,是中央支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舉措,也是中央交給廣東的重要責任。香港回歸祖國20年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廣東省委、省政府認真落實中央賦予粵港合作的定位要求和各項政策,全面落實CEPA和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深入推進粵港服務貿易自由化,粵港合作在制度層面、基礎設施建設、平台建設、科技合作、經貿合作、民生領域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合作體制體系日益健全。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粵港合作機制日益完善、創新政策不斷推出。2008年,中央在CEPA框架下出台在廣東先行先試政策;2010年,粵港雙方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14年,粵港率先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兩地在政府層面建立了高層會晤、聯席會議、專責小組等合作機制,合作模式不斷拓展。
二是合作平台建設取得重大進展。2010年在深圳前海建設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15年,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獲批設立,成為粵港合作新的高水平平台;2016年,「深港通」正式開通;今年1月,與香港簽署《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合作建設港深創新及科技園。
三是重大跨境基礎設施建設全面鋪開。港珠澳大橋主體橋樑工程順利合龍,廣深港客運專線內地段建成通車,深圳東部過境高速公路等加快推進。口岸建設和通關便利化取得重大突破,深圳灣口岸、福田地鐵口岸等順利建成投入使用,口岸自助查驗模式全面推行,全面落實內地居民赴港「個人游」等便利政策。兩地要素流動越來越便捷,2016年粵港兩地人員往來超過2億人次,日均往來人員超過60萬人次。
四是經貿科教人才交流合作不斷深化。依託粵港服務貿易自由化政策,兩地服務貿易合作迅猛發展,一大批香港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機構在粵設立分支機構。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建成開學,6所香港院校在我省設立8家研發中心。支持香港青年到內地創新創業,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等平台加快發展,有力促進了粵港雙創資源的融合、開放和共享。青少年交流合作廣泛開展,打造了粵港暑期實習計劃、香港青年服務團、粵港姊妹學校、香港青少年國防體驗營等一批品牌項目。實施粵港創新領域聯合資助計劃,對粵港聯合科技創新項目予以支持。
五是民生合作務實有效。圍繞建設粵港澳優質生活圈,兩地深入推進珠三角空氣質量聯防聯控、東江水質保護等合作,區域環境質量穩步改善。醫療衛生合作成效明顯,全省共有港資醫療機構30家,粵港共同有效應對H7N9、登革熱等疫情。東深供水工程安全運行52年,廣東供港食品農產品連續19年優質、安全、穩定供應。體育、養老、消防等社會民生領域全面拓展,合作成果更廣泛惠及兩地民眾。
回顧香港回歸20年的歷程,粵港合作成效顯著,為兩地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注入強大動力,得到兩地民眾的高度認同和社會各界的積极參与。實踐充分證明,中央香港工作的決策部署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是完全正確的,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實施是卓有成效的。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粵港合作正面臨新的重要機遇。中央對粵港合作高度重視,今年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今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對廣東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明確要求廣東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改革開放,為全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提供支撐,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廣東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批示精神和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嚴格依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各界人士一道,全面深化粵港各領域更緊密合作。
一是圍繞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城市群的目標,深入實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進一步完善合作機制,拓展合作領域,攜手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
二是加強兩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突出抓好港珠澳大橋、粵澳新通道等跨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推動口岸通關創新,加快形成粵港澳1小時經濟圈。
三是以改善社會民生為重點,加強兩地水、大氣環境協同治理,建設國家級森林城市群,打造國際化教育高地,全面深化粵港兩地科技創新、醫療衛生等領域合作,使粵港合作成果更多惠及兩地民眾,更好促進粵港共贏發展。謝謝大家!
主持人 王晨:
下面請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譚耀宗先生髮言。
譚耀宗:
時間過得真快,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已經成立20年了。回顧起來,我有幸參加了整個過渡期的工作,特別是基本法的起草,令我畢生難忘,歷歷在目。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批准中英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同時決定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開展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有59名委員,來自內地與香港。香港的23名委員來自社會各界,可謂香港社會的一個縮影。我當年35歲,是所有草委中最年輕的,也是唯一來自勞工基層的香港委員。內地委員中,有不少知名專家學者,如費孝通先生是我國社會學大師,錢偉長先生是著名科學家。至於許崇德、肖蔚雲、吳建璠、邵天任則是內地著名法學專家,後來更被稱為基本法「四大護法」,廣為港人熟悉。值得一提的是,王漢斌、胡繩、張友漁、肖蔚雲、許崇德與項淳一這些內地委員都曾經參與1982年中國憲法的大規模修改工作,是名符其實的憲法專家。
圖為原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譚耀宗發言。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工作過程中十分看重香港社會的意見。委員會在1985年7月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決定委託在香港的委員發起籌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咨委人數約200人,比草委人數多很多,社會代表性更廣,可以讓港人意見更有效地反映到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中。另外,起草委員會也十分重視信息公開透明,每次會議之後都舉行記者發布會,由內地與香港兩地的小組召集人共同向傳媒介紹會議情況、討論的內容等,這在當時內地的立法工作中是罕見的。值得一提的是,因為基本法不僅是香港的基本大法,也是一部全國適用的法律,因此委員會選擇在內地不同城市舉行會議,如昆明、廈門、廣州、珠海等,目的是向內地人民宣傳基本法的重要性。
起草基本法前後用了近五年時間,三上三下,進行了三次大規模全國性諮詢,一步一步開展。起草工作的第一步是在香港進行廣泛的調研,通過座談和訪問,了解社會各界意見。然後由秘書處擬出《基本法結構草案》,列出各個章節的大致內容。經過認真討論和反覆修改,起草委員會在1986年4月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通過了《基本法結構草案》。其後起草委員會成立五個專題小組,分別負責中央與特區關係、政治體制、居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經濟以及教育科學文化五個部分條文的起草工作。
各專題小組先後共舉行了73次小組會議,並廣泛諮詢香港社會各界意見,起草出基本法各部分的具體條文,然後再由總體工作小組進行修改調整,最後形成了《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並在1988年4月的起草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通過。
《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發表後,起草委員會用了五個月的時間在全國範圍徵求意見,對條文修改超過100處,涉及實質內容修改有80多處,其中有50多項修改是來自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收集的意見。1989年1月,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基本法(草案)》,當時條文是逐項以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的,除了第19條外,所有條文都是獲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多數支持通過。
同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基本法(草案)》,並繼續在香港和內地廣泛徵求意見。起草委員會在1990年2月第九次全體會議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了對基本法草案的二十四個修改提案,包括對第19條的修正案,確定了草案的最後定稿。1990年4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基本法。當時的輿論顯示,香港社會是普遍滿意這部未來特區的憲制性文件的。
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起實施,至今已經20年。在這20年里,儘管遇到一些問題,但全面客觀地評價,基本法的落實是成功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照基本法行使行政管理權、立法權,以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特區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比回歸前有過之而無不及。特區政府還可以在經貿文化等領域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協議。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也得到保持。今天香港仍然是世界公認最自由的經濟體,國際都會和金融中心的地位十分穩固。
總結基本法的起草和實施,我們可以說,「一國兩制」的構想得到了實現,以和平方式解決國與國之間的分歧,讓香港順利回歸,促進了國家統一。「一國兩制」也妥善地解決了一個國家之內製度和經濟差異的問題,讓香港和內地能夠共同發展。在「一國兩制」的實踐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香港在困難的時候,例如亞洲金融危機和非典期間,得到國家的全力支持;香港在尋求發展機遇的時候,也有緊靠內地的先天優勢,例如在推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以及發展離岸人民幣中心等方面。可以說,以基本法為基礎的「一國兩制」,是一項偉大的制度創新,它既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也充分照顧香港的特殊情況和港人利益,並有力地促進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基本法的實踐證明,「一國兩制」不但現實可行,而且是對香港最好的制度安排,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是如此。
任何制度創新在實踐中都不會一帆風順。「一國兩制」亦然,而很多問題源自對基本法條文的不同理解,例如一些人質疑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作出解釋。就這一點來說,我們必須理解,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是特區憲制的一個重要部分。我們也可以看到,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十分慎重小心,總是在香港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時才出手,而且嚴格依據基本法條文和立法原意,無論是關於居留權爭議、政改程序、行政長官任期,以及公職人員宣誓規定等,都能有效地維護基本法的完整性,幫助香港社會解決爭議,走出困局。
落實「一國兩制」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過去我們遇到過問題,將來也難免會有新的問題,但我們可以在基本法的起草過程里找到克服困難分歧的經驗。基本法起草工作面對不同方面的關注和訴求,涉及問題的爭議程度絕不低於今天,但基本法的起草過程體現了包容和協商解決問題的精神。我想舉三個例子來加以說明。
第一個例子是關於政制發展。在起草基本法的時候,政制發展一直是引起最多討論、最多爭議的章節。有意見認為要儘快進行雙普選,即行政長官普選產生、立法機關普選產生,但也有意見認為要循序漸進,取得實踐經驗後逐步推進。這兩種相差甚遠的意見怎樣解決呢?結果草委們通過集體智慧,用了一個時間表的方式,在基本法內規定特區成立後十年內政制發展的步伐,十年後即2007年進行檢討,決定日後的安排,同時寫上最終目標是達至兩個普選。用這個方式來處理政制問題,得到當時香港社會的認同,解決了最有爭議的章節。
第二個例子是基本法第23條。它規定由特區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是一個減少港人疑慮的做法。另外,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同時賦權特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解釋基本法,也是一個例子。
在1990年基本法通過的時候,香港的GDP在全國的佔比高達20%,兩地經濟發展差異巨大,回歸前不少港人對97後前途缺乏信心。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仍然可以依靠包容和協商,制定基本法,並實現了香港順利回歸。回歸以來,內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水平大幅度提高,今天北京、上海、廣州三大內地城市GDP已經超越香港,兩地發展差異不斷縮窄,可以說,未來「一國兩制」實踐的客觀條件只會越來越好。對香港來說,「一國兩制」是最好的制度安排,不但應該五十年不變,五十年後也應堅持下去,而回歸前後的歷史充分證明,中央對「一國兩制」這項長期國策是堅定不移的。因此,我們應該堅定信心,堅持包容和協商的精神,全力確保「一國兩制」的長期成功。謝謝大家!
主持人 王晨:
下面請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教授發言。
韓大元:
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也是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香港基本法實施20年來取得的成就令世界矚目,不僅保障了香港社會的繁榮與穩定,同時也為世界法治的發展提供了新鮮的中國經驗。其中,基於憲法的國家認同是基本法制定和成功實踐的核心價值,也是凝聚社會共識,使香港社會引以為豪的法治持續發展的保障。在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時,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國家認同對基本法實施的重要意義,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思考如何在未來基本法實踐中進一步增強國家認同。
圖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發言。中國人大網 李傑 攝
《聯合聲明》的簽訂和基本法的起草體現了高度的國家認同。國家認同是現代主權國家的基本特徵,也是每個公民最低限度的政治倫理,具體體現在作為國家根本法的憲法之中。在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中,國家主權、國家意識以及國家觀念是基本的共識與哲學。1982年9月22日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24日鄧小平就指出,「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中第31條授權設立特別行政區,並確認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大以法律規定。1984年12月19日,中英政府正式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其中第3條明確規定: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與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樣,在複雜的中英談判中,憲法思維是貫穿始終的。通過憲法,將國家主權、國家意識融入即將創建的特區憲制秩序之中,維護了國家核心利益與民族尊嚴。
基本法的合憲性宣告進一步將國家認同法律化。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由於不同體制、不同法律傳統、不同生活經歷等因素,部分港人對國家、對憲法是比較陌生的,對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存在著一些模糊認識。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的原則,對有爭議的一些意見,以國家元素加以整合與平衡,使維護國家主權成為最大公約數。針對憲法31條的地位與含義、以及憲法與基本法關係上的不同認識,為了回應部分港人的顧慮,全國人大在通過基本法時,同時以一份專門決定,正式宣告「香港基本法是符合憲法的」,這就明確了香港基本法的合憲性,使基本法擁有了更強的憲法正當性,也鞏固了香港特區在國家憲法體制中的地位。
基於憲法的國家認同,確保了「一個國家」與「兩種制度」的憲法基礎。我們應當承認,內地與香港在制度上、生活方式上有差異,要成功維護「一個國家」,並且在國家根本利益上保持一致,必須堅持共同的國家認同。憲法確認「一國兩制」方針,以憲法形式包容不同制度之間的和平共存,使憲法成為國家認同的立足點。香港居民和內地居民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基於公民在憲法上的忠誠義務,我們必須首先認同「一個國家」,樹立國家意識。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國家認同有了新的拓展,內涵了一種具有包容性的國家概念。在今天,追求法治、人權與自由價值的國家憲法為兩地之間的溝通與融合又創造了新的空間,國家的發展也為兩地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國家認同已經變得越來越實在了。
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準確把握,必須依託於正確的國家觀念。在憲法上,國家是整體的,是統一的,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要維護國家的整體性,必須維護國家的憲法體制。香港與內地之間確有差異,但不應刻意放大、操弄差異,兩地在維護國家核心利益上是一致的。「一國兩制」的前提是「一國」,即國家主權與國家認同,「一國」受損,「兩制」自然失去前提。我們要認識國家,親近國家,維護國家尊嚴。只要回到公民的基本倫理,回到國家憲法體制,回到基本法的規定,我們可以凝聚共識,通過法治的方式解決面臨的問題。
20年來基本法實施的實踐告訴我們,實施好基本法必須維護憲法權威。在基本法實踐中,中央在必要的時候、在合適的時機,完全可以運用法治的方式,展現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基本法行使解釋權,彌合社會隔閡,使國家認同得到了維護。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基本法》104條的解釋, 明確了104條有關規定的含義,體現了國家主權的憲法意志,使「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為公職人員必須履行的一種憲制義務,是對公然宣揚「港獨」的言行的明確的、積極的,同時也是最有效的法律回應,捍衛了國家主權與核心利益。
總之,基於憲法的國家認同是基本法實踐成功的基礎,也是基本法實施20年來積累的寶貴經驗。能否在國家認同上尋求高度共識,將直接影響未來基本法的實施效果。因此,我們必須從憲法高度認識基本法,深刻認識並堅持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憲制基礎」的原則,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加強憲法教育,特別是在特區學校教育中積極開展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與公民教育,塑造國家意識,使憲法成為香港社會繁榮、穩定與可持續發展的有力保障。
謝謝大家。
主持人 王晨:
最後,請大家以熱烈的掌聲歡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同志發表重要講話。
張德江:
同志們,朋友們:
20年前,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正式實施。這是維護國家主權、實現祖國統一,從而彪炳中華民族史冊的一件大事。從那時起,香港進入了歷史發展的新紀元,香港同胞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共享做中國人的尊嚴和榮耀,共創香港的光明未來。
今天,我們在這裡隆重召開紀念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回顧「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成功實踐,總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的寶貴經驗,進一步堅定推進「一國兩制」偉大事業的信心,繼續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面貫徹落實,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剛才,梁愛詩女士、宋哲同志、梁振英先生、馬興瑞同志、譚耀宗先生、韓大元教授結合各自的工作與經歷,從不同角度,作了很好的發言。下面,我談幾點認識和意見。
澎湃新聞圖
一、深刻銘記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制定和實施的不凡歷程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是偉大時代的非凡創造。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以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為起始,我國開啟了實行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征程。面對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的三大任務,鄧小平同志站在歷史和全局的高度,以共產黨人的宏偉氣魄和非凡膽識,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科學構想,並首先運用於解決香港問題,開闢了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嶄新道路。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根據憲法規定,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現了「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化、法律化、制度化。這部憲制性法律把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和特別行政區制度確定下來,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下的法律地位,明確了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權力關係,規定了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規定了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以及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等。當年,鄧小平同志就指出,「這個基本法很重要。世界歷史上還沒有這樣一個法,這是一個新事物」「我們的『一國兩制』能不能夠真正成功,要體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裡面」。在沒有先例可循的情況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科學地解決了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與個別地區實行資本主義、中央擁有全面管治權與特別行政區獲得高度自治的授權等一系列複雜問題。鄧小平同志高度評價它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創造性傑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充分凝聚了包括廣大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起草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一項史無前例的工作。1985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由來自內地和香港各方面的人士和專家組成,其中香港同胞佔了很大的比例。為更廣泛地徵集民意,在香港還成立了包括社會各界代表及有關外籍人士在內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被譽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具規模和代表性的諮詢組織」。同時,起草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全文公布基本法草案,面向香港和全國各地廣泛徵詢意見,僅從香港方面就收到近八萬份意見和建議。為切實凝聚共識,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對載入基本法草案的所有條文、附件和相關文件,都採取全體委員以無記名的方式逐條逐件進行表決,需三分之二多數贊成才能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條文中幾乎每一處文字和標點符號都是經過反覆討論才最後敲定,以至整部法律起草時間長達四年零八個月。正是在這樣全面、細緻、深入的民主協商過程中,各方面的利益得以兼顧,各方面的共識得以凝聚。形象地說,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就是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群體的最大公約數,也是內地與香港的最大公約數。這個最大公約數來之不易,值得我們倍加珍惜。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經歷了實踐的充分檢驗,展現出強大生命力。從國家層面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年來,中央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堅定守護者,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全面進步的積極支持者,是香港同胞合法權益的忠實維護者。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效行使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先後任命五任行政長官和歷屆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接受特別行政區任免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備案,負責管理與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行使外交權,組建駐港部隊履行維護防務職責,並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釋權、重大事項決定權、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權、全國性法律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決定權等。特別是近些年,中央人民政府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全面闡述了「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及其實踐取得的巨大成功,起到了正本清源、激濁揚清的作用;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嚴格依照基本法,作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決定,循序漸進地推進特別行政區的民主發展;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置非法「佔中」活動,維護了香港社會的法律秩序和大局穩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明確了參選和宣誓就任特別行政區法定職務的法定條件和要求,堅決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維護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權威。
從香港層面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保持原有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居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了經濟穩定增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不斷邁上新台階。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運行順利,特別行政區的管治始終維持良好水準。世界銀行發布的數據顯示,香港在政治穩定、政府效能、規管品質、社會法治、貪腐控制、公民表達及問責等方面的指標,都遠遠高於回歸前。特別是大家最為關注的法治水平一項,香港在全球的排名從1996年的60多位大幅躍升至2015年的第11位,比不少西方大國排名都要靠前。
從國際層面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維護了香港中外經濟交融、中西文化交匯的特色,香港始終保持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並連續多年被有關國際機構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和最具競爭力地區。目前,香港不僅仍是內地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和內地企業最大的境外融資中心,還日益成為人民幣國際化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戰略平台。到香港設立總部的外國公司持續增加,有更多的外籍人士和海外華人在港定居、工作。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的對外交往進一步擴大,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對於「一國兩制」在香港取得的成功,國際社會給予了普遍認可和高度評價。
總而言之,香港回歸以來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已經充分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符合國家和香港實際情況的一部好法律,是能夠為「一國兩制」偉大事業提供根本保障的一部好法律,是經得起實踐檢驗的一部好法律。
二、認真總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踐經驗
「一國兩制」是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這就決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踐也必然是一個探索完善的過程。20年來,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不斷應對和處理各種新情況和新問題的過程中,取得了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踐的許多規律性認識與有益經驗,值得我們認真總結並繼續堅持和發揚。在這裡,我想重點強調四個方面:
第一,要牢牢把握「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繼續推進「一國兩制」事業,必須牢牢把握「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這其中包含著一個非常重要的提示,就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是有機統一的兩個方面,不僅要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而且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序言第一句即「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正文第一條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以這一規定為出發點。可以說,牢固樹立國家觀念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的核心要求,離開了這個基本前提,一切都無從談起。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在此基礎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了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管治權的方式,即規定了一部分權力由中央政權機構直接行使,一部分權力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高度自治權。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就是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來源。還需要指出的是,在「一國兩制」下,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而不是分權關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正確理解和把握這一點,是維護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良好關係的關鍵。近年來,香港社會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謂「固有權力」、「自主權力」,甚至宣揚什麼「本土自決」、「香港獨立」,其要害是不承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這一事實,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其實質是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把香港從國家中分裂出去。對此,我們絕對不能視若無睹。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切實履行基本法關於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責任,堅決遏制任何危害國家統一的行為和活動,真正擔負起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責任,維護特別行政區的長治久安。
第二,要堅定維護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礎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法治港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依法治港首先是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治港。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標誌著香港的憲制基礎和法律地位發生了根本性改變。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和根據憲法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政治運作、社會治理體系的憲制基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憲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國各項事業的總章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憲制性法律,在特別行政區法律體系中處於頂端位置,特別行政區任何法律,包括普通法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在理解與適用上都必須以基本法為依據,均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施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職權,行使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所作出的解釋具有最終性,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須得到一體遵循。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作出的有關決定,在特別行政區具有法律約束力。迄今為止,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作出過五次解釋,並對涉及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問題作出過四次決定,有效發揮了定分止爭、釋疑解惑的作用,積極促進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法治的完善。
第三,要始終堅持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也不是「立法主導」或「司法主導」,而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這一特殊的設計,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央人民政府直轄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適應香港作為國際性工商業大都會對於政府效能的實際需要,並保留了香港原有政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是最有利於香港發展的制度安排。在此體制中,行政長官作為特別行政區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雙首長」,要對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雙負責」,是連接中央與特別行政區、「一國」和「兩制」的重要樞紐,必然要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機構的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與此同時,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各個政權機關依照基本法規定的許可權共同維護行政主導體制的正常運作。將來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發展和完善,也必須符合行政主導的基本原則。還需要特彆強調的是,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產生的特別行政區管治團隊,必須由尊重中華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愛國者組成。尤其是處於政治體制核心位置的行政長官,要符合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的標準。中央對特別行政區法定公職人員是否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否效忠國家和特別行政區,負有監督責任。
三、深入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貫徹實施
「一國兩制」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內容。在「一國兩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生動實踐20年後的今天,我們要站在新的時代高度,以更深遠的歷史視野,堅定不移地推動「一國兩制」偉大事業繼續前進,努力爭取更大的輝煌。在這裡,我想提幾點希望:
第一,面對風險和挑戰,要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一國兩制」事業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依循,在前進的道路上不可避免會遇到各種新情況和新問題。當前,香港正處在關鍵的經濟轉型期,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逐步顯現。這些問題反映出香港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點,有其複雜的歷史和社會根源,也與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資本主義制度固有矛盾緊密相關。這個階段既有挑戰和風險,又充滿機遇和希望。面對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對「一國兩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模糊認識,內外有些勢力也藉機加勁抹黑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政府,抹黑「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在這種關係香港前途的重大問題上,我們絕不能動搖對「一國兩制」的信心,要用辯證的思維,以發展的眼光去看待香港現階段出現的各種矛盾,堅定對「一國兩制」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我們要以更加堅定的立場,以強大的法律武器和勇於開拓的創新精神去解決遇到的各種問題,攻堅克難,砥礪前行,繼續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和發展。
第二,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宣傳教育,維護基本法的權威。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我們要在香港社會普遍樹立起國家意識和法治意識,使廣大香港同胞自覺地尊重基本法、遵守基本法、捍衛基本法。我們要在全社會範圍內開展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教育,堅持正本清源、匡正祛邪,糾正對基本法的「另類」詮釋,堅決地同歪曲、挑戰甚至違反基本法的言行作鬥爭,樹立基本法不可動搖的權威。中央政府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都要帶頭認真學習基本法,嚴格遵守基本法,大力宣傳基本法。要將學習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為特別行政區任用和評價公職人員的重要標準,努力提升管治團隊的國家觀、大局觀和法治觀。要格外重視和切實加強對香港青少年的國情教育和法治教育,從小培養他們正確的國家觀念、民族觀念和法治觀念,將他們塑造成為愛國愛港、遵紀守法、奮發有為的新時代人才。
第三,完善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用實用好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憲制性法律,它規定了「一國兩制」和特別行政區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則,對全面覆蓋特別行政區的各種關係和事務作出憲制性安排。這部充滿生命力的法律,要隨實踐的發展釋放其定向把關的規範作用。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踐情況看,今後要從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中央授予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兩個方面,繼續夯實制度基礎,完善制度建設,用實用好基本法的科學頂層設計,健全基本法實施的監督和保障機制。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等,要充分尊重並切實予以保障。對於屬於中央的權力,在完善有關法律法規,保障直接行使外交、國防等權力的同時,圍繞對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權、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權、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問題決定權、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以及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和報告權等,要制定和細化有關規定,健全落實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機制,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第四,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理論研究,健全基本法理論體系。理論是實踐的燈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正確的法治理論引領,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法治實踐」。「一國兩制」越發展,基本法實踐越深入,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越多,對理論指導的需求越迫切。這就要求我們緊扣基本法實施中的重點難點,深入研究問題的本質與根源,不斷提煉和深化規律性認識,努力探索破解之道,致力於建構一套適應「一國兩制」要求、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核心、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的理論體系,更好地指導我們的實踐。尤其要加強基本法研究人才培養,加大對研究工作的投入和保障,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研究隊伍,不斷推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為推進「一國兩制」事業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論支撐。
同志們,朋友們!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國家統一、民族復興,是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共同理想和歷史使命,是中國共產黨人的矢志追求。今日的中國充滿生機與活力,國家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大幅提升,國際地位空前提高。當前,全國各族人民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昂首闊步邁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康庄大道上。我們的祖國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讓我們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全面準確貫徹實施「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把「一國兩制」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我相信,有「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各界人士在以行政長官為首的特別行政區政府領導下,一定會努力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良好局面,緊緊抓住國家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精誠團結,奮發進取,與內地人民一道,共同譜寫祖國內地與香港發展的新篇章!香港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一國兩制」事業一定更加輝煌!
謝謝大家。
主持人 王晨:
同志們、朋友們:
剛才梁愛詩女士、宋哲同志、梁振英先生、馬興瑞同志、譚耀宗先生、韓大元教授先後作了發言,張德江委員長發表了重要講話。張德江委員長的重要講話,回顧了香港基本法制定和實施的不凡歷程,總結了香港基本法實踐的重要經驗,對深入推進香港基本法貫徹實施提出了希望。講話高度評價了香港基本法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方面的歷史功績,深刻闡述了香港基本法實踐中應當認真總結和繼續堅持的規律性認識,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決心和信心,為香港同胞與全國人民一道繼續發展「一國兩制」偉大實踐指明了方向。我們要認真領會張德江委員長的講話精神,按照張德江委員長提出的要求與希望,在各自的崗位上,開拓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紮實推進港澳工作,努力為「一國兩制」事業取得更大成功作出新的貢獻!
座談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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