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構 法治和問責

國家建構  法治和問責

——《政治秩序的起源》讀後感

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從古至今,從世界各地的案例論述各式各樣的政治模式,敘述了很多歷史事實,為什麼西方和東方國家的政治模式有著天壤之別,走過的路徑又是如此不同,會明白現在豐富多彩的世界為什麼是這樣的。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中,福山力圖從三個維度,即「國家建構、法治和問責」來考察政治模式。在他看來,一個成功的政府是三者之間的平衡,但他格外強調「國家建構」,這就有了從世界各國的歷史中去尋根求源。他在書中強調「我把中國作為國家建構的原型,追問為何其他文明沒有複製這一模式」。因為早在秦朝,「中國就獨自創造了韋伯意義上的現代國家,成功發展出了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的官僚政府,去治理廣大的疆域與人口」。 非常新穎的是,他將中國當作國家形成的範本,是第一個從正面肯定中國「國家建構」的西方學者。

但是,以前的福山與現在的福山從表面上看似乎是不同的,因為在上世紀90年代出版的《歷史的終結與最後的人》中,福山的結論是:自由民主制代表了人類政治文明最後的形態。從當時的境況看,隨著蘇東劇變,第三波民主浪潮風起雲湧,似乎歷史就要終結了。然而,二十多年過去了,自由民主制卻未能征服世界。

當小布希強力橫掃薩達姆政權,入侵阿富汗,移植了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後來又有利比亞卡扎菲的倒台,中東的政治強人一個接一個倒下,中東成了一團亂局,人為的自由民主制在中東水土不服。到現在,美國卻深陷泥潭。從輸出西方的民主制到現在的全面收縮,從小布希到特朗普,產生了180度的大拐彎,特朗普一味的「美國第一」導致了美國「領導」地位的式微。

人類社會進入到了21世紀後,國家與社會的發展不像福山所預料的那樣發展,尤其是中國的快速崛起,給了福山審視歷史新的視野和角度。福山考證歷史發展的眼光也經歷了深刻的變化,那就是從關注「同一性」走向關注「多樣性」,從關注「終結」走向關注「起源」。 歷史並未終結,其中包括政治制度的多樣性,所以《政治秩序的起源》是對福山以前結論的修正。也許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他更多的是以不偏不倚的語調論述各種政治制度的對與錯,優與劣,幾乎對世界各地種族各異、信仰不同的各種政治模式進行了描述,從早期中國及儒教文化圈,到歐洲「經典」的英國、法國,還有丹麥甚至匈牙利,以及拉丁美洲、非洲的國家,使讀者有一種雖然是概略,但卻是全面的認識,為什麼丹麥發展成了如此美好的國度,而石油豐富的委內瑞拉守著豐富的自然資源卻成了瀕臨破產的國家,俄羅斯專制主義歷史導致了今日俄羅斯現狀。

他沒有推銷「民主」,而是將民主放在國家建構、法治之後,同時也強調三者的關係缺一不可。他將國家建構—也就是國家能力放在問題的主要方面上,這是經過多年的觀察得出的答案。二十多年來,由於民主化過程造成了不少問題,所以,他更強調國家建構,因為沒有一定的國家能力去執行法律,法治只是一紙空文,同樣,沒有一定的國家能力去維持基本秩序,民主很可能成為民粹的狂歡。概而言之,國家能力的薄弱會使民主化過程成為失序化過程。 從現在看,福山的基本觀點是一以貫之的,只不過更加全面了。理性的分析使他意識到,國家建構、法治和問責制達到平衡時,這才是一個理想的國家制度。「一個沒有法治和問責制的強國家相當於專制。它越現代和制度化,其專制就越有效」。如果一個國家的「國家能力過強」,而「法治與問責不足」,「推斷有問責體制的社會會最終戰勝那些沒有它的社會,有一個重要原因:政治問責給制度的適應性變遷提供了一個和平的路徑。在王朝時代,中國的政治體系始終無法解決一個問題,即『壞皇帝』的問題,……在對上而不是對下負責的當代中國,這個問題仍然至關重要」。

「中國早熟出世的強大國家,始終能夠完成印度所做不到的任務,從建造阻擋游牧入侵者的長城,到興建21世紀的大型水電工程。」與印度比較,最令國人自豪的是,中國的高效率印度不可比,我們只要一決定高鐵線路,立馬征地就可建造,而印度的基礎設施建設則會陷入各種宗教勢力、政治力量無休無止的爭論。但是,「中國沒有基於宗教的法治的歷史基礎。中國的傳統以法家思想為基石,中國人心目中的法律主要是制定法,也就是皇帝所頒布的王法。」國家能力過強,而法治與問責不足,它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中國強大的國家從來不受法制的約束,」這樣的傳承似乎還在繼續下去。如前些年的征地強拆,是以犧牲國民個體的利益來進行城市建設。將征地強拆低價得來的土地高價賣出,以此來籌措資金進行城市建設,同時又推高了房價。造成城市周邊的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還產生了一個付產品就是官員尋租的巨量腐敗。這樣,老百姓無形中為城市建設買單。同樣是前些年,唯GDP的發展模式使我們走上了一條以前發達國家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各級基層政府官員幾乎普遍的認同是,先發展,既使有污染也在所不辭,造成了生態環境的破壞和惡化。

雖然國家能力是法治和民主得以發展的前提,但是法治和問責也是國家能力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國家建設要把握好「度」,應該有個邊界,這個邊界就是法治秩序和民主問責。城市建設不能以國民個體的付出來實現,GDP的增長不能以犧牲和惡化生態環境來實現,否則就會造成社會的不公、腐敗的發生和我們賴以生存環境的破壞。(吳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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