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民族主義及其新發展
在思想上,阿拉伯民族主義的先驅是以知識分子為主體形成的現代主義,其代表人物包括埃及的里法阿·塔哈塔維,尤其是賈馬魯丁·阿富汗尼及其弟子穆罕默德·阿卜杜。阿富汗尼主張以理性和科學精神改革伊斯蘭教,吸收西方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古蘭經》為基礎復興宗教,爭取民族獨立、國家富強,並指出穆斯林是一個民族,呼籲伊斯蘭世界的統一。因此,他的思想具有強烈的政治內涵。同時,他對共和制和君主立憲也備加推崇。可見,現代主義的思想一方面存在世俗的資產階級民族主義傾向,另一方面又有返璞歸真、主張回歸原始教義的要求。現代主義由此成為阿拉伯民族主義和伊斯蘭民族主義的起點。阿卜杜進一步發展了阿富汗尼的思想,但其主要精力用於教育改革和司法改革。阿卜杜的弟子、敘利亞人拉希德·里達進一步論證了阿拉伯人在伊斯蘭事業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及其爭取自治鬥爭的意義,同時指出民族復興的歸宿是宗教復興。現代主義從宗教和文明的角度看待東西方的衝突,但從19世紀開始,以敘利亞和埃及的文化復興運動為先導,阿拉伯世界中世俗的民族主義思想開始萌芽。在思想體系上,阿布德·拉赫曼·卡瓦克比繼承了拉希德·里達的思想,成為阿拉伯民族主義的創始人。在埃及和突尼西亞等阿拉伯北非地區,也出現了國家民族主義(又稱「地方民族主義」,阿拉伯語為wataniyya)的萌芽。埃及民族主義的代表人物是祖國黨的創始人穆斯塔法·卡米勒,後者繼承了阿卜杜的教育救國及和平鬥爭的思想。不過,除了在阿拉伯統一還是建立單一民族國家問題上的分歧外,阿拉伯民族主義者和國家民族主義者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在思想上,阿拉伯民族主義具有明顯的文化民族主義屬性。如果說,19世紀阿拉伯民族主義的先行者醉心於法國的自由主義(即政治民族主義)的話,那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法英兩國在西亞委任統治的建立和貝爾福宣言的發表則使阿拉伯知識分子對兩國的希望徹底破滅。19世紀後期,德國人取代法國人負責奧斯曼帝國軍官的培訓,從而將德國的民族主義思想直接散佈於阿拉伯軍官之中,[2]後者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阿拉伯獨立運動的中堅力量之一。因此,從起源上看,阿拉伯民族主義類似於德國和義大利的民族主義。19世紀的德、意兩國處在民族分裂的境地,其民族主義首先強調本民族文化上的同一性,文化復興先於政治統一,故名「文化民族主義」。[3]這與阿拉伯民族主義的情況相似。20世紀前期阿拉伯民族主義者對這一思想的論證也表明了其文化民族主義的屬性。黎巴嫩人阿卜杜拉·阿拉伊利指出,產生民族主義(包括阿拉伯民族主義在內)的因素包括語言、利益關係、地理環境、血緣世系、歷史、風俗習慣及精神修養。阿卜德·拉赫曼·巴扎茲則將伊斯蘭教列為阿拉伯民族主義的內容之一。[4]阿拉伯民族主義的集大成者、敘利亞人薩提·胡斯里猛烈抨擊法國的委任統治,高度讚揚德、意的文化民族主義,認為兩國的統一模式比法國模式更加適和於阿拉伯人。他還激烈地抨擊一些阿拉伯知識分子的全盤西化觀點,強調個人自由必須服從於阿拉伯民族的整體利益。在政治實踐上,青年土耳其革命推動了阿拉伯民族主義的發展。在青年土耳其黨土耳其化政策的刺激下,阿拉伯民族主義者提出了阿拉伯地區自治和參與帝國政治的要求。這一時期出現了許多阿拉伯團體,如阿拉伯祖國聯盟、蓋哈唐協會、青年阿拉伯協會、奧斯曼地方分權黨、盟約社等,參與活動的有軍官、知識分子和地方貴族。由於民族運動缺乏組織,許多民族主義者便把麥加的謝里夫(聖裔)海珊尊為領袖,後者企圖依靠英法的幫助在西亞建立一個統一的阿拉伯—伊斯蘭王國。然而,英法兩國把新月地帶劃分為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外約旦等委任統治地,從而使西亞阿拉伯地區正式分裂。為了安撫海珊家族,英國讓海珊的兩個兒子分別擔任了伊拉克和外約旦的國王,並在20年代伊、敘、黎三國發生民族起義後允許伊、約在形式上獲得獨立。此後,阿拉伯民族主義者分裂為兩派,即溫和派和激進派。溫和派包括各國王室、貴族及其政黨,如伊拉克的謝里夫派軍官(跟隨費薩爾在敘利亞建立民族政權的阿拉伯軍官)、敘利亞的人民黨和民族集團等。它們主張把新月地帶的統一作為長遠目標,而當前目標是爭取當局的讓步以實現漸進的獨立,進行溫和的社會經濟改革,在委任統治地的範圍內鞏固形成中的民族國家,特別是考慮到各國存在著人數眾多的少數民族(伊拉克的庫爾德人)、不同宗教(黎巴嫩和敘利亞的基督教徒)和教派(伊拉克的什葉派等),過分追求阿拉伯統一的目標將危及國家的穩定。[5]但是,它們都一致支持巴勒斯坦人反對猶太人的鬥爭,1936年所有阿拉伯國家的首腦第一次聯合派代表參加了在倫敦舉行的討論巴勒斯坦問題的圓桌會議。這一派得到了有關國家的國家民族主義者的支持。激進派包括中下級軍官、知識分子和個別宗教人士等,其著名領袖有伊拉克的「金方陣」(四名校級軍官)和巴勒斯坦耶路撒冷大穆夫提侯賽尼·阿明。它主張對英國採取強硬政策,積極推動巴勒斯坦人民反對猶太人和殖民當局的鬥爭,儘快實現敘、黎、巴的統一。促使激進派積極推動統一大業的,不僅是對阿拉伯民族思想的認同,而且出於實際的經濟因素,即各國分離對地區市場的打擊(如伊拉克的許多軍官和民族主義者來自該國北部,當地在經濟上與敘利亞和巴勒斯坦聯繫密切)。為了反對英國人,激進派與軸心國建立了秘密聯繫,並於1941年在伊拉克發動了反英起義,但終因勢單力孤而失敗。埃及在這一時期也出現了主張泛阿拉伯主義的激進軍官,其領袖為曾加入青年土耳其黨的統一與進步委員會並創立盟約社的阿齊茲·阿里·米斯里上校。他對德國人也有好感,受其影響埃及軍隊中形成了以納賽爾和薩達特為首的自由軍官組織,軍隊在1948年巴勒斯坦戰爭中的失敗進一步刺激了埃及軍官中泛阿拉伯主義思想的發展。1952年,自由軍官組織一舉推翻了君主制度。令人矚目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臨近結束時,以伊拉克首相努里·賽義德和外約旦國王阿卜杜拉為代表的溫和派正式提出了建立阿拉伯國家聯合組織的設想,並得到急於在戰後尋求阿拉伯人善意的英國的支持。兩國力主敘、黎、約、巴組成哈希姆家族治下的統一君主制國家,而後與其他阿拉伯國家組成聯邦。但是,埃及、沙特和黎巴嫩堅決反對這一「肥沃新月計劃」,而敘利亞則以維持共和製作為統一的前提。顯然,共和主義與君主主義、埃及和沙特對哈希姆家族的懷疑及敵視最終決定了阿拉伯國家聯合的必然失敗。基於埃及和沙特構想的阿拉伯國家聯盟的建立,標誌著阿拉伯統一運動已經從謀求建立統一國家決定性地轉向國家間的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聯合。兩次大戰之間,國家民族主義繼續流行於黎巴嫩和北非國家。其中,北非諸國因長期處於英法的統治下而致力於爭取本國獨立,儘管也存在著地區聯合的思想,如馬格里布國家聯盟及尼羅河流域(埃及、蘇丹)的統一。在黎巴嫩,馬龍派政黨「民族集團」要求建立基督教國家;占伊拉克人口1/4的庫爾德人也反對阿拉伯統一,並拒絕伊拉克為「阿拉伯國家」的提法。他們的主張與溫和的阿拉伯民族主義者接近,尤其是黎巴嫩的馬龍派政黨「立憲集團」最終說服穆斯林民族主義者,使之放棄回歸敘利亞的主張,而維持作為阿拉伯國家的黎巴嫩的統一。概而言之,阿拉伯民族主義的主要目標包括五個方面,即民族獨立、阿拉伯統一、社會政治民主化、經濟文化發展和世俗化。其中,前兩個目標最為重要和明確,而後三個則存在較多分歧、因而不太突出。從前兩個目標看,由於阿拉伯地區的分裂,爭取獨立的鬥爭基本上圍繞著不同的民族國家進行,而統一更多地是一種理想。注重政治獨立和統一而忽視社會經濟發展成為戰前阿拉伯民族主義的顯著特徵。另外,阿拉伯民族主義的社會基礎主要是貴族、地主、民族資產階級上層和軍人,因而溫和派佔有優勢,這表現在政治主張和鬥爭方式上。但是,激進派的勢力在穩步增長。 第二節 戰後阿拉伯民族主義的發展 戰後阿拉伯民族主義面臨著新的國際環境,同時其自身的社會基礎、內容、重點等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其發展的主要特點如下。(一)阿拉伯民族主義的範圍正式從西亞發展到包括北非在內的整個中東地區,埃及取代敘利亞成為它的中心。戰後獲得獨立的北非國家真正意識到了自己的民族屬性,馬格里布國家於50年代末開始加入阿拉伯國家聯盟,而埃及則成為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的領袖。納賽爾的泛阿拉伯傾向明顯地表現在他在1953年發表的《革命哲學》一書中,該書提出了著名的三個圈子理論,即阿拉伯圈、非洲圈和伊斯蘭圈,其中阿拉伯圈的地位最為重要。1956年埃及憲法明確宣布:埃及屬於阿拉伯國家。1962年發表的《全國行動憲章》最後確定了納賽爾主義的內涵,並將復興黨的口號加以修改而提出了「自由、社會主義和統一」的口號。不但如此,由於阿盟的建立依據的是埃及和沙特、而非伊拉克和約旦的方案,作為阿拉伯國家中人口和軍隊最多、經濟文化較為發達、地處歐亞非三大洲樞紐的埃及自然成為阿盟的中心。阿盟的總部和許多下屬機構均設於開羅,而埃及人也在阿盟秘書長等關鍵職位的人選方面佔有優勢,並對阿盟政策有較大影響。埃及在蘇伊士運河戰爭和十月戰爭中的勝利進一步鞏固了自己在阿拉伯世界中的領袖地位,直到戴維營協議簽訂後這種局面才開始暫時扭轉。一些阿拉伯領袖關於阿拉伯人的定義反映了上述這種變化:「凡是生活在我們的國土上、說我們的語言、受過我們文化的熏陶,並以我們的光榮而自豪者,就是我們之中的一員。」[6]
(二)社會基礎發生重大變化。
在埃及、敘利亞、伊拉克等國,以軍人和小資產階級為代表的激進派取代貴族、地主等溫和派勢力成為民運的領導力量。上述各國幾乎都是通過軍人革命或政變奪取政權,並建立了共和國。革命勝利後,儘管這些國家進行了軍隊職業化的工作,但軍隊仍然是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其次是小資產階級的興起。小資產階級包括知識分子、公務員、自由職業者、小商人、手工業者等。其興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現代教育的發展、政府機構的擴大和服務業的迅速發展等。例如,復興社會主義的形成就是與激進知識分子的崛起分不開的。獨立後各國現代化的發展進一步推動了社會結構的變化。同時,無論在共和國還是在君主國,民族資產階級勢力都在不斷壯大。在君主國,王室、酋長和地主通過投資工業、服務業及經營現代農場而逐漸向資產階級轉化,以王室和宗教上層為主的統治精英逐漸向知識分子開放,70年代以後尤其明顯。在奉行阿拉伯社會主義的國家,國有化對大資產階級造成了壓力,但70年代以來實施的開放政策恢復了資產階級的活力。民族資產階級勢力的壯大推動了中東民主化與改革開放的發展。社會基礎的變化造成阿拉伯民族主義的激進化。從激進程度上看,戰後中東的民族主義經歷了一個馬鞍型的變化。戰後初期,開始了小資產階級領導的激進民族主義取代舊貴族領導的溫和民族主義的過程,由此形成了一個阿拉伯社會主義體系。至此,絕大多數中東國家最終贏得了民族獨立,並走上發展民族經濟、進行社會改造的道路,共和主義與君主主義的矛盾凸顯。然而,到1967年,阿拉伯社會主義開始走下坡路,隨之而來的是更為激進的巴勒斯坦民族主義和伊斯蘭民族主義的興起,同時以沙特為代表的溫和的君主制產油國在阿拉伯政治的舞台上也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三)阿拉伯統一運動形式的變化。阿盟建立後,統一阿拉伯國家的夢想被束之高閣,取而代之的是獨立的阿拉伯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和外交等各個領域的全面合作。阿盟因此下設有阿拉伯經濟理事會、阿拉伯教科文組織等附屬機構,有關成員國還簽署了有關集體安全、教育、文化等事務的公約。除了阿盟以外,阿拉伯世界還建立了一系列組織,其中包括:軍事集團,如有埃及、沙特、敘利亞和葉門參加的阿拉伯軍事集團(1956年);行業性組織,如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1968年),阿拉伯經濟社會發展基金(1972年),阿拉伯貨幣基金(1977年)。但是,一些阿拉伯國家從未放棄建立聯合國家的企圖,像埃及與敘利亞、敘利亞與伊拉克、埃及與利比亞等均進行過聯合的嘗試,然而無一成功。在外交領域,最突出的問題是反對殖民主義,實現阿拉伯團結。這表現在對尚未獨立的阿拉伯地區的大力支持上,如50-60年代的阿爾及利亞、南葉門。在70年代,隨著英國撤出波斯灣,9個受英國保護的酋長國宣布獨立,經過艱苦的談判,其中7國聯合為一個國家,即阿聯酋,這是本世紀阿拉伯統一國家的第一個成功實例。但是,巴勒斯坦問題一直是阿拉伯國家普遍關注的中心問題,而對巴勒斯坦問題的態度成為衡量這些國家對阿拉伯事業立場的試金石。在許多國家,阿拉伯民族主義實際上已成為有關政府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內容之一。雖然各國政府主要關心的是國家利益,但至少在口頭上仍須大力鼓吹阿拉伯團結的思想,支持巴勒斯坦解放運動。像沙烏地阿拉伯和科威特等國均對巴解組織提供了大量財政援助,這成為它們平衡其親美外交、維持王朝統治的重要方法。政治獨立將經濟獨立提上議事日程,經濟合作隨之展開。然而,由於阿拉伯國家經濟互補性差以及在諸方面的矛盾,經濟合作進展遲緩。[7]1953年9月,9個阿拉伯國家簽訂一項貿易和過境協定,規定減少締約國之間的關稅,這只是走向自由貿易區的第一步。1957年6月,阿拉伯經濟統一委員會成立,1964年埃及、敘利亞、伊拉克和約旦又成立阿拉伯共同市場。同年,上述四國相互間的進出口貿易分別僅占其進出口總額的2.0%和3.8%,到1973年分別為3.4%和1.9%。1973年四國對所有阿拉伯國家的進出口貿易也分別僅占其進出口總額的8.0%和6.2%!此外,阿拉伯國家接受的外援也主要來自東西方集團。60年代以後,阿拉伯國家的經濟合作開始全方位發展,涉及金融、資源、生產和勞務等領域。阿盟成立了阿拉伯勞工理事會、阿拉伯工業發展中心、阿拉伯國家民航委員會、阿拉伯標準化與度量組織和阿拉伯國家農業發展組織等機構。戰後阿拉伯世界的國際經濟地位發生重大變化,即以海灣地區為中心的阿拉伯產油國在世界石油、從而在世界能源供應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這導致世界上第一個、也是最成功的原料輸出國組織——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建立。阿拉伯世界第一次擁有了制約西方的經濟能力,以及加快經濟發展、鞏固經濟獨立、消彌地區發展不平衡的潛在可能,而阿拉伯統一顯然是保證上述目標實現的必要條件。但事實上,人口稀少的阿拉伯產油國成為人均高收入的富國,從而與人口眾多的非產油國逐漸拉開差距,多數為君主制、對阿拉伯統一缺乏興趣的產油國與多數為共和制、奉行阿拉伯社會主義的非產油國的意識形態分歧加深了雙方的隔閡。儘管非產油國通過爭取產油國的財政援助和勞務輸出部分分享了石油資源的好處,但非產油國並不以此為足。因此,產油國以石油美元作為武器,有效地擴大了自己在阿拉伯地區政治中的影響,阿拉伯世界的力量平衡開始改變。顯然,隨著阿拉伯國家的獨立,民族利益的考慮日益突出,各國在意識形態、政治制度、王室家族、領袖個人恩怨、地區霸權、水資源、石油資源、領土、教派等方面的矛盾妨礙了統一的實現和有效的政治外交合作的發展。同時,由於專業化分工和經濟互補性差以及其他原因,阿拉伯國家在經濟合作尤其是地區貿易方面的合作上進展緩慢。與此相聯繫的是,一些原本主張阿拉伯統一的黨派開始強調本國利益,而弱化對統一的訴求。70年代以後,阿拉伯復興主義降低了調門,同為復興黨掌權的敘利亞和伊拉克成為冤家仇人,其思想傾向也向國家民族主義發展。在伊拉克,復興黨政府開始向美索不達米亞的輝煌過去尋求靈感,在1970年新命名的8個省中,摩蘇爾省和希拉省分別更名為「尼尼微省」和「巴比倫省」;在一幅名為「從尼布甲尼撒到薩達姆:巴比倫重新崛起」的宣傳畫中,新巴比倫皇帝尼布甲尼撒二世向站在巴比倫城頭的薩達姆招手致意。[8]同時,巴勒斯坦的激進民族主義似乎取代復興主義成為阿拉伯世界最堅決要求統一的派別。法塔赫即認為巴勒斯坦的解放鬥爭將推動阿拉伯統一,而更為激進的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和解放巴勒斯坦民主人民陣線宣稱巴勒斯坦解放鬥爭是「反對帝國主義及其附庸(指阿拉伯國家的統治者)的阿拉伯革命的一個組成部分」,呼籲推翻阿拉伯國家保守的當權者;閃電和阿拉伯解放陣線還分別主張巴勒斯坦併入以敘利亞或伊拉克為首的阿拉伯統一國家。不過,法塔赫同時堅持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強烈反對其他阿拉伯國家干涉巴勒斯坦事務。(四)積極中立的外交政策。戰後影響世界局勢的重要事件之一是冷戰,東西方因此在中東展開激烈的爭奪,這加劇了中東國家的分裂和對峙,以及各國內部不同政治勢力間的矛盾。50年代中期以前,美國一直努力建立包括阿拉伯世界在內、由西方主宰的中東軍事聯盟,但這一計劃遭到失敗。其原因主要有:第一,阿拉伯國家反對加入有以色列參加的任何軍事集團。第二,阿拉伯國家認為主要的地區威脅並非東方集團,而是以色列,這和與蘇聯發生邊界、外交衝突的北層國家意見相左。有鑒於此,西方建立了巴格達條約組織,伊拉克是唯一加入的阿拉伯國家。這一行動立即遭到許多阿拉伯國家的強烈抨擊。埃及認為,伊拉克的行為分裂了阿拉伯世界,並且將對開羅在阿拉伯事務中的領袖地位構成挑戰(如果其他阿拉伯國家追隨巴格達的話);與哈希姆王室素來有隙的沙特則認為,伊拉克與英國的接近將使自己進一步陷入哈希姆王室(伊拉克和約旦)及親英的海灣國家的包圍中。1956年,上述兩國和葉門建立了阿拉伯南層聯盟,與巴格達條約組織相對抗。
顯然,反對西方殖民主義、維護國家獨立和阿拉伯世界的團結、避免陷入冷戰、執行積極中立的不結盟政策成為戰後初期阿拉伯國家對外政策的共同特點。埃及因此與印度和南斯拉夫成為不結盟運動的創始國。相反,親西方的伊拉克和利比亞君主政權先後倒台,而與西方保持密切聯繫的沙特等海灣國家和約旦不得不適當調整自己的對外政策。同時,埃及、敘利亞、葉門和革命後的伊拉克也積極發展與東方集團國家的政治、經濟和軍事關係。因此,阿拉伯世界積極中立的外交政策與北層國家努力加入西方主導的軍事聯盟的做法形成了鮮明對比,儘管阿拉伯國家內部也存在著激進派與溫和派兩大陣營。(五)共和主義的發展。戰前,阿拉伯世界的唯一政體是君主制,多數君主制政權在民族主義和現代化運動中發揮了相對積極的作用,屬於民族主義的溫和派。同時,西方宗主國在委任統治地還建立了所謂的代議制機構。但是,君主制國家以漸進方式爭取獨立,政治上實行獨裁,經濟上致力於鞏固統治階層的地位,經濟發展較慢,兩極分化嚴重。因此,激進的民族主義開始提出建立共和制的問題,加上法國依賴直接統治的殖民政策傳統,在敘利亞和黎巴嫩並未出現如同英國的委任統治地約旦和伊拉克那樣的君主政權。戰後,上述兩國建立了阿拉伯世界最早的共和國。戰後的阿拉伯君主國進一步面臨著合法性的挑戰,在內政方面表現為改革與穩定、民主與集權、現代化與維護傳統文化的矛盾,外交方面表現為支持地區性民族主義與維持王朝統治、捍衛獨立與依賴東西方之間的矛盾。[9]在埃及、伊拉克、利比亞和葉門四國,保守的君主政權對西方的依賴和日趨尖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矛盾終於導致與激進民族主義的衝突,50-60年代四國的社會中下層力量在激進軍官的領導下推翻了君主制。另外,同一時期獲得獨立的蘇丹、突尼西亞、毛里塔里亞、索馬利亞、阿爾及利亞和南葉門也都建立了共和國。這是戰後中東規模最大、影響最為深遠的一次共和主義浪潮,凡奉行阿拉伯社會主義的國家均為共和國。但是,在多數阿拉伯共和國,政治權力高度集中,往往出現一個政黨、軍官集團或第一代民族主義領袖長期執政的局面。只有在黎巴嫩,才建立了真正的資產階級多黨政治和代議制,經濟相對自由化。其原因之一是因為國內不存在大地主階級及其政治經濟壟斷(黎巴嫩的多山地形使小地主的統治得以長期延續)以及知識階層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相對強大,黎巴嫩還有多種宗教、教派勢均力敵的特點。海灣阿拉伯君主國、約旦和摩洛哥的情況有所不同。這八國執行親西方的對外政策,同時有限地支持阿拉伯民族主義,經濟發展大多取得顯著成效(海灣六國為產油國),福利事業發達;在政治上,由於它們保留了較多部落家族因素,因而實行一定限度的開明專制,並保持烏萊瑪的社會地位與伊斯蘭教的重要作用。再加上西方國家的支持,八國能夠維持君主制至今。從葉門內戰開始,以埃及為代表的共和主義和與沙特為代表的君主主義矛盾日益加深,1962年沙特正式建立穆斯林聯盟,以泛伊斯蘭主義為大旗與埃及的阿拉伯民族主義對抗。1969年,沙特更發起成立了伊斯蘭會議組織,它成為國際上最重要的泛伊斯蘭主義組織。1967年阿以戰爭的失利緩和了埃及等前線國家與沙特的關係,雙方恢復了政治、經濟上的合作,這尤其表現在1973年的十月戰爭中。(六)對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的高度重視。戰前阿拉伯民族主義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強調獨立和阿拉伯統一而忽視社會經濟問題,這是溫和派最終在一些國家喪失政權的原因。此外,如果說早期的民族主義者從文明衝突的角度看待西方的殖民侵略的話,那麼戰後他們開始從現代化、經濟發展和世界經濟秩序等不同視野來對待這個問題。因此,激進派高度重視社會經濟問題,復興黨即為一例。1947年,阿拉伯復興黨創建於敘利亞,1954年與社會黨合併後改稱阿拉伯復興社會黨。復興社會黨的創始人米歇爾·阿弗拉克的理論核心是「統一、自由和社會主義」。他主張把社會主義與伊斯蘭教和阿拉伯民族主義結合起來,實行激進的社會改革,其具體措施包括國有化、土地改革和實施經濟計劃等。50年代以後,阿拉伯社會主義風行一時,成為阿拉伯民族主義的主流。其主要類型有埃及和蘇丹的納賽爾主義、敘利亞和伊拉克的復興社會主義、阿爾及利亞的「自管社會主義」、突尼西亞的「憲政社會主義」、利比亞的伊斯蘭社會主義等。上述國家的「社會主義」實質上是一種小資產階級的「民族社會主義」,其具體政策有:第一,經濟領域對外資、有時也對國內大資本實施國有化,推行土地改革和農業合作化,確立國家對經濟資源、基礎工業、金融、外貿、公用事業等部門以及工資、價格、稅收、信貸、外匯的控制,頒布經濟計劃,實施國家干預經濟和內向式的經濟發展戰略;第二,政治上實行一黨專政,軍隊在政治、社會、經濟領域發揮重要作用(只有埃及和阿爾及利亞軍隊的作用相對弱一些);第三,社會領域大力推行世俗化,但保留伊斯蘭教的一定影響;第四,文化領域大力發展民族教育,實行受教育人才充分就業政策;第五,外交上主張阿拉伯統一,對西方持強硬態度,並奉行「積極中立」和不結盟的政策。阿拉伯共和國之所以實施上述政策,主要是出於第三世界國家發展經濟所面臨的共同環境:打破舊的國際分工體系、實現工業化、建立獨立的國民經濟體系、追趕發達國家的需要;加速經濟積累,有效地實現經濟資源的動員和利用,及其大規模重新配置;殖民主義時代遺留的單一經濟結構決定了必須由國家控制外貿出口;保障社會正義的需要;蘇聯和西方國家提供的外援只能由政府接受和利用,等等。另外,從國際和國內看還有兩個原因,即蘇聯社會主義的先例和伊斯蘭教的影響。有趣的是,奉行市場經濟和自由化的阿拉伯君主國也大力推行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這一方面是因為作為不發達國家,其經濟發展的需要與阿拉伯共和國具有共同性,另一方面則是因為這些國家作為產油國的特殊性。幾乎取之不盡的石油收入為君主國迅速發展經濟、建立福利國家提供了前提,同時無須從社會獲取更多的積累。用經濟學的術語說,阿拉伯共和國的做法是調整「存量」,而阿拉伯君主國則是擴大「增量」。正是以巨額石油美元為基礎,君主國對經濟生活進行了廣泛的干預。(七)世俗主義的傾向。雖然阿拉伯民族主義在總體上是世俗的,但它仍與伊斯蘭教存在著不解之緣。首先,伊斯蘭教是構成阿拉伯人主體的穆斯林的宗教。其次,伊斯蘭教與阿拉伯民族存在歷史和語言的聯繫。納比赫因此直截了當地宣稱:「先知的誕生即是阿拉伯民族主義的誕生。」再次,伊斯蘭教是兩世兼重的宗教,與政治生活密不可分。復興社會主義的奠基人米歇爾·阿弗拉克也將伊斯蘭教稱為阿拉伯民族的「靈魂」。這影響到戰後阿拉伯社會政治的發展。在獨立後的阿拉伯國家,政府進行了程度不一的世俗化改革。這些改革包括如下方面:第一,宗教改革。如將宗教界的權力限制在純宗教事務上,剝奪教產,把宗教人員納入公務員體系等。第二,司法改革。主要是頒布了一系列現代法規,如民法、刑法、商法、公司法、勞工法、交通法等,同時建立相應的世俗法院。最激烈的改革即是與婦女有關的家庭法(即個人身份法,涉及婚姻、子女監護和財產繼承)改革,絕大多數阿拉伯共和國和摩洛哥等君主國都頒布了家庭法,從而徹底取代了伊斯蘭教法。第三,社會改革。如鼓勵婦女就業、廢棄婦女面紗、允許婦女參政、土地改革及在服飾、曆法、貴族頭銜等方面的改革。第四,教育改革。例如發展現代教育和女子教育、改革傳統的宗教教育。第五,文化改革。包括發展阿拉伯語、開展本民族歷史的研究、發展圖書館及博物館事業等。[10]但與土耳其凱末爾完全西化的改革不同,阿拉伯國家的世俗化改革保留了伊斯蘭的因素。例如,絕大多數國家均將伊斯蘭教規定為國教。在司法改革方面,以西方法律和教法同時作為法律的淵源。同時,各國政府也利用伊斯蘭教服務於國家利益。如埃及和約旦等國的宗教人士以《古蘭經》的有關語句證明計劃生育的合法性。在對外政策中,埃及也設立了「伊斯蘭之聲」廣播電台,在非洲國家建立清真寺、伊斯蘭文化中心和學校。至於沙特等實行政教合一的海灣國家,伊斯蘭教在社會政治生活中仍然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第三節 阿拉伯民族主義與社會發展的互動關係 到70年代初,奉行阿拉伯民族主義的國家在社會經濟發展、文教衛生等領域取得了重大進步。但是,這些國家也開始面臨一些共同問題,其中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第一,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的失誤。具體表現在:(1)人口增加過快,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經濟發展的成果,結果人均產值受影響,糧食嚴重依賴進口。(2)人口的迅速增加、農村無地農民無法獲得土地(土改中獲得土地的主要是佃農)、城市的吸引力等原因造成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移民,一些非產油國出現大批城市貧民。(3)有限的國內市場、國有企業的低下效益和僵化管理、外匯短缺、過度的貿易保護政策、創新能力的缺乏等妨礙了工業的發展。(4)教育的迅速發展和城市就業的低增長迫使政府擴大公務員隊伍,以吸納大中學畢業生,導致機關臃腫和公務員的低工資。(5)對基本日用品的補貼消耗了大量財政收入,並造成一些商品的浪費性消費。另外,阿拉伯前線國家龐大的軍費開支也對國民經濟構成沉重壓力,加上各共和國普遍缺乏石油資源,它們的經濟發展受到制約。當然,阿拉伯共和國的經濟問題多數屬於結構性的,一些阿拉伯君主國和其他第三世界國家也存在類似情況。但是,國家發展戰略的失誤同樣負有責任,而這些失誤對有關國家政權的合法性帶來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第二,民族國家構建上的困難。儘管許多阿拉伯國家有悠久的歷史,但它們的邊界線多半是由宗主國劃定的,後者往往奉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在這些古老而年輕的阿拉伯國家裡,阿拉伯民族主義面臨著新舊觀念的挑戰,如國家民族主義、宗教觀念、教派觀念、部落觀念、民族分離主義和共產主義等,而現代化的發展並沒有完全消除傳統觀念的影響。另外,阿拉伯民族主義本身的特點決定了它往往「把非阿拉伯人排除在具有充分資格參與政治體制的人群之外」[11]因此,這一思想遭到了非阿拉伯少數民族如庫爾德人、蘇丹黑人的反對,只有國家民族主義的適當形式可以彌合上述缺陷,維持民族國家的生存。必須指出,在埃及、伊拉克和敘利亞,君主制時期曾經對少數民族奉行較為溫和的政策,非穆斯林、非阿拉伯人和非遜尼派人士甚至擔任過總理、議長職務,而在激進的共和國時期,上述局面不復存在,像埃及自由軍官組織的所有成員均為穆斯林。在伊拉克,1958年以後庫爾德人的起義幾乎從未停止。黎巴嫩則於1975年爆發了穆斯林與基督徒武裝之間的內戰。不過,即使少數群體的內部凝聚力也相當脆弱。在黎巴嫩內戰中,什葉派和遜尼派穆斯林因相互廝殺而死亡的人數多於兩派穆斯林殺死的基督徒的總和,而因什葉派內部衝突喪身的穆斯林人數也超過了該教派殺死的遜尼派和德魯茲派穆斯林人數。顯然,在獲得獨立幾十年之後,阿拉伯國家的社會結構仍表現出相當程度的「破碎性」,民族國家的構建任重道遠。第三,遙遙無期的政治民主化。復興社會黨的三大口號是「統一、自由和社會主義」,其中「自由」指的是該黨的理想政治主張。一旦實現了阿拉伯民族的統一和覺醒,個人利益和集團利益將會相互協調,「為國效力和受惠於國不存在衝突」。但是,它認為只有少數人意識到了阿拉伯民族的重任,因此現階段必須實行復興黨一黨政治。所以,多數阿拉伯共和國建立了較為集中的政治體制,個別國家對少數民族的自治運動、反對派和人權組織無情鎮壓,從而激化了社會矛盾。正如黎巴嫩學者安托萬·梅薩拉所說的:「沒有一個阿拉伯政權不是既有一個嚴重的少數民族問題,又有一個多數人的嚴重問題。」[12] 第四,世俗化運動的過失。儘管阿拉伯國家宗教政策、社會政策的世俗化色彩遠不如土耳其,但個別國家的某些措施仍然相當過激,像布爾吉巴領導下的突尼西亞竟然一度廢除了齋月。同時,各國政府也憑藉國家機器的實力壓制烏萊瑪,迫使它們頒布符合於政府需要的宗教法令。在伊拉克,由遜尼派主導的政府實施的世俗化舉措往往是針對較為保守的什葉派的,這反映出教派歧視的政策。因此,各國政府的世俗化政策引起了虔誠穆斯林的不滿。另一方面,社會經濟的現代化使農村人口大量移民城市,而封閉落後的農村在交通運輸、通訊、教育方面也得到一定發展,與外界的接觸增加。其後果,是具有保守傾向、出身農牧民和小資產階級家庭的大中學校畢業生迅速增加,其中許多人面臨著就業困難,或者身為低薪的公務員。他們從傳統的伊斯蘭教中尋求答案,運用自己的知識加以理論化,於是成為伊斯蘭復興的主力。在國際上,沙特等富裕的海灣產油國以石油美元資助伊斯蘭教復興,更推動了這一運動的發展。如果說,近代以瓦哈比運動為代表的復古主義的領導者是烏萊瑪、蘇非派首領或貴族,而其傳播範圍以農牧區為主的話,那麼當代伊斯蘭復興的領導力量則是以知識分子為主的城市小資產階級和部分資產階級,其基地在城市,成員範圍廣泛,並擁有現代的組織形式和運作手段。他們成為挑戰世俗化政權(包括君主制政權)的重要力量。
第五,阿以衝突的失利。儘管阿拉伯世界在人力、資源方面遠勝於小小的以色列,並且埃及、敘利亞等國經歷了革命的「洗禮」(君主制被認為對1948年戰爭的失敗負有責任),但阿拉伯國家在歷次阿以戰爭中均以失敗而告終。究其原因,既有內部的,如阿拉伯國家的意見分歧、個別國家圖謀私利(像外約旦在巴勒斯坦戰爭中吞併領土)、武器裝備、訓練和戰略戰術思想的落後、軍事行動缺乏協調、沒有有效的情報系統等;也有外部的,如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以色列的支持,蘇聯為其全球利益面犧牲阿拉伯國家利益等。無論原因何在,眾多的阿拉伯國家不能對付人口、資源只有其幾十分之一的猶太小邦,這使各國的阿拉伯民族主義政權丟盡了臉面。尤其是1967年的「六五」戰爭,使埃及和敘利亞軍隊遭受重創,更在阿拉伯人的心中刻下了深深的傷痕,這場戰爭被稱為「泛阿拉伯主義的滑鐵盧」。[13]由於巴勒斯坦鬥爭在阿拉伯事業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這一軍事鬥爭的失利具有不同尋常的政治份量。
最後,阿拉伯統一進展遲緩。雖然阿盟在阿拉伯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合作方面取得了諸多成績,但問題也不少。前文已論及貿易和建立地區集團方面進展的遲緩,勞務輸出也是一個例子。在海灣產油國有大批來自非產油的阿拉伯國家的外籍人員,擔任教師、醫生、公務員、藍領人員等工作。雖然同為阿拉伯人,這些外籍人員卻往往待遇較低,並在旅行、居留、攜眷、歸化等方面受到限制。[14]在國際關係方面,一些阿拉伯國家或組織之間因意識形態分歧、領土爭端、地區霸權等屢有衝突,包括武裝衝突。在巴勒斯坦問題上,阿拉伯前線國家擔心與以色列衝突而極力限制巴解在境內的活動,並想方設法組織自己的巴勒斯坦抵抗組織以控制巴解,1970年約旦甚至出兵進攻巴解部隊。1982年黎巴嫩戰爭中,巴解單獨對抗強大的以色列,沒有一個阿拉伯國家給予軍事支持,巴解不得不悲壯地撤出貝魯特。顯然,阿拉伯民族主義作為中產階級的意識形態,它代表了執政的阿拉伯國家上層精英。作為在反帝反殖鬥爭中興起的政治思潮和現代化意識形態,阿拉伯民族主義勢必帶有強烈的反西方色彩和工業化情結,從而在社會經濟發展上表現出脫離國情、盲目追求工業化的傾向。另一方面,阿拉伯國家共和制的建立往往是通過軍隊政變實現的,儘管它們被冠以「革命」的頭銜,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政治變動,與經過廣泛的政治動員和人民戰爭實現的革命不可同日而語。因此,革命對舊政權和舊社會的改革是有限的,各國土改的情況足資證明。同時,阿拉伯民族主義對下層群眾的影響也是有限的,即使在現代化不斷發展的條件之下,一般民眾仍然受到各種傳統觀念的影響。一旦這一思想在實踐中遭受挫折,民眾的冷漠更是在所難免。總之,面對國內外形勢的變化和實踐中的問題,70年代初以後阿拉伯共和國開始了一系列意義深遠的政治、經濟和外交改革,80年代產油的君主制國家也開始了經濟改革。它們大體上涉及以下五個方面。第一,經濟上實行改革開放。具體措施有推進私人資本發展、改革國有企業、積極引進外資、減少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大力發展勞務輸出和服務業、建立自由港和自由加工區等。同時,阿拉伯國家積極發展與鄰近的歐洲共同體的關係,一些國家與其簽署了聯繫協定。進入80年代,阿拉伯國家的區域合作進入新階段。1981年5月,海灣合作委員會成立,它在經濟、政治、外交和軍事方面展開了合作。1989年2月,埃及、伊拉克、約旦、阿拉伯葉門四國成立阿拉伯合作委員會。同月,北非五國成立了阿拉伯大馬格里布統一組織。第二,政治上實行有限的民主化。這在北非最為明顯,如埃及、阿爾及利亞和突尼西亞等國。上述國家逐步開放黨禁、允許成立反對黨,甚至舉行多黨選舉,個別競選失敗的領導人因此退出政壇(像布爾吉巴);放鬆言論自由,允許反對派出版報刊;減少對民間團體控制(如埃及對穆斯林兄弟會的政策)。但敘利亞和伊拉克兩個復興黨政權仍保持了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其程度甚至超過科威特這樣的君主制國家。第三,宗教限制適當放寬。埃及的薩達特政府要求電台和電視台每天5次播送祈禱詞,並在1971年修改憲法時寫入「沙里亞是國家立法的一個主要來源」,在民法中加入教法條款。在利比亞,卡扎菲在70年代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這些改革重新肯定了利比亞的阿拉伯—伊斯蘭文化遺產,從而用伊斯蘭教來支撐利比亞的民族意識形態和阿拉伯民族主義/社會主義。」[15]第四,緩和與西方和以色列的關係。1973年十月戰爭以後,埃及率先走上政治解決的道路,通過美國施壓與以色列簽署戴維營協議,收回了西奈半島,並與以色列建交。埃及由此成為阿拉伯世界的溫和派國家之一,它接受的美國經援僅次於以色列。但戴維營協議導致了阿拉伯國家的分裂,以敘利亞為首的激進國家建立了拒絕陣線,阿盟總部遷出了開羅。80年代以後,政治解決成為大勢所趨,沙特提出「非斯方案」,含蓄承認了以色列的存在,這得到了許多阿拉伯國家的認可。
顯然,70-80年代阿拉伯民族主義發生重大變化。反映其主要特徵的激進政策逐漸被放棄,阿拉伯共和國的內外政策均開始程度不一地接近阿拉伯君主國,雙方間的關係得到改善。作為阿拉伯領袖的薩達特和阿薩德因而被稱為泛阿拉伯主義的「修正主義者」或「糾正主義者」。不過事實上,激進民族主義的非意識形態化是第三世界的普遍傾向,這是與同一時期歐亞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改革相一致的,反映出世界發展的潮流。 第四節 海灣戰爭以後阿拉伯民族主義的發展趨勢和前景 90年代初,阿拉伯世界的國際環境和地區形勢均出現新的重大變化。首先,在國際政治方面,作為超級大國的蘇聯解體,冷戰結束,美國成為唯一的超級大國。其結果,激進的阿拉伯國家和組織失去前蘇聯的經濟、軍事和外交支持,而實力大為削弱的俄羅斯沒有能力和足夠的意願捲入阿拉伯事務。相反,以色列繼續得到美國的大力支持,而華盛頓開始在中東尋找新的敵人。所謂「文明衝突論」的出籠將伊斯蘭文明與儒家文明列為西方基督教文明在冷戰後的主要對手,「綠色威脅取代了紅色威脅」,以伊斯蘭教為主要宗教的阿拉伯國家面臨著壓力。[16]在國際經濟方面,全球化、區域化和信息化迅速發展,與阿拉伯國家隔海相望的歐洲建成統一大市場,阿拉伯世界面臨新的挑戰。在地區形勢方面,盛產石油、擁有百萬之師的阿拉伯海灣大國伊拉克於1990年一舉吞併科威特,首開戰後阿拉伯國家相互兼并的先例。此舉震驚了阿拉伯世界,被稱為類似於「蘇聯震動」的「阿拉伯震動」。它和隨後的海灣戰爭使阿拉伯民族主義遭遇到「六五」戰爭以來最嚴重的危機,其影響表現在下述方面。(1)阿拉伯世界無力解決海灣危機,嚴重分裂,不得不依靠外部勢力以武力解決。危機爆發後,埃及、沙特等國先後調解,阿盟要求伊拉克撤軍,但均告失敗。在阿拉伯國家內部,明顯分裂為兩個陣營。其中,海灣合作委員會五國、埃及、敘利亞、摩洛哥等大多數國家主張伊拉克撤軍、恢復科威特的獨立和主權,而阿拉伯葉門、約旦、巴解則支持巴格達。最終,沙特等海灣五國向西方提供了軍事基地,沙特並與埃及、敘利亞、摩洛哥等阿拉伯國家派兵參加了多國部隊對伊作戰。這在當代阿拉伯國家歷史上是史無前例的。當然,危機之後因戴維營協議而長期遭受孤立的埃及與多數阿拉伯國家的關係完全緩和,阿盟的總部遷回開羅,埃及前外長埃斯梅特·阿卜杜勒·馬吉德出任阿盟秘書長。因此,解決科威特問題的主要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與以往羞羞答答地依賴西方的做法不同,這次海灣國家公開接受西方軍隊進駐,並提供軍隊和物資支持,而美國也通過戰爭及戰後的一系列安排完全打跨了地區大國伊拉克,控制了海灣地區,遏制了以巴解為首的阿拉伯激進勢力,緩和了與敘利亞的關係,這是它夢寐以求的。 (2)阿拉伯世界的社會經濟矛盾進一步凸顯。70年代以來,阿拉伯產油國與非產油國的經濟差距大大加深,原先經濟落後的海灣國家一躍領先於非產油國。但是,通過對後者的財政援助和輸入勞工,雙方的鴻溝有所彌補。在70年代末埃及與利比亞和拒絕陣線國家關係惡化之時,後者並未驅逐國內的埃及勞工。然而,海灣危機爆發後,對立雙方立即把移民作為政治武器,海灣國家大批驅逐巴勒斯坦、葉門和約旦勞工,而伊拉克則驅逐本國和科威特境內的埃及等國勞工。同時,在葉門、約旦等一些國家的民間,許多阿拉伯人支持薩達姆,認為富裕的產油國無意大力援助貧窮的「阿拉伯同胞」,違反了同胞情誼和伊斯蘭教義,科威特是罪有應得。伊拉克也通過援助阿拉伯非產油國的許諾爭取輿論支持。(3)剛剛展開的阿拉伯區域化進程嚴重受挫。作為海灣合作委員會成員的科威特喪失獨立,阿拉伯合作委員會實際上已經解體。不過,阿拉伯反伊聯盟在戰後建立了大馬士革八國聯盟,即海灣六國與埃及、敘利亞的聯盟。這是一個包括產油國與非產油國的經濟、軍事集團,蘊藏著發展的潛力。但是,由於埃、敘與六國在意識形態、國家實力、移民等問題上的差距和矛盾,其合作並未取得進展。只是海灣合作委員會在科威特解放後吸取了教訓,在一體化方面有重大的進展。
(4)巴勒斯坦作為泛阿拉伯事業中心問題的地位下降。這是一個長期發展的必然結果,蘇聯解體更使巴解失去一個重要的外援。在海灣危機中,在被佔領土內外的巴勒斯坦人民廣泛支持薩達姆,阿拉法特身不由己地站在伊拉克一邊。同時,危機證明阿拉伯國家的內部矛盾成為阿拉伯世界和中東的新熱點,而日趨緩和的阿以衝突的地位相對下降。海灣戰後,巴解更加孤立,海灣國家的援助全部中止,而以哈馬斯為首的伊斯蘭激進勢力構成對巴解的強勁挑戰。巴解終於被迫放棄了阿拉伯國家的統一政策,即對以色列不承認、不締和、不談判的「三不」政策,率先走上與以色列秘密談判的道路。正因為如此,許多西方和阿拉伯學者、政治家公開宣稱海灣戰爭標誌著阿拉伯民族主義的終結。美國的《經濟學家》評論指出:「海灣戰爭給阿拉伯世界帶來的最深刻的變化可能最終是這一觀念(指泛阿拉伯觀念——作者)的永遠破產」。[17]在1992年9月號的阿文《Majallat al-Dirasat al-Filistiniya》雜誌中,兩位阿拉伯作者斷言:「阿拉伯民族主義潮流的消退……和領土及地方傾向的開始」是當前地區政治的主要特徵。其他人士則用「邊緣化」、「無足輕重」、「困境」和「危機—災難」之類術語來描述阿拉伯世界的局勢。(轉引自Karawan前引文)在阿拉伯激進勢力嚴重受挫的形勢下,美國主導的阿以和談取得重大突破。1991年在華盛頓展開了有敘利亞、黎巴嫩、約旦和巴解參加的阿以雙邊會談。1993年,巴以簽署奧斯陸協議,結束了戰後持續近50年的流血衝突。儘管巴解明顯違反了不單獨締和的政策,絕大多數阿拉伯國家仍對協議表示歡迎,並且約旦隨後也與以色列簽訂和約、建立外交關係,阿拉伯世界與猶太國的關係大大改善。阿以關係的突破為地區合作開拓了新的舞台。阿拉伯國家開始削弱對以色列產品的抵制,並參加了有美國、俄羅斯、歐共體和其他中東及地區外國家、國際組織參加的中東北非經濟首腦會議,就本地區的基礎設施、水資源、能源、旅遊、移民、環境、金融和信息技術等領域的合作進行討論,並成立了中東北非開發銀行。同時,在歐盟提出新地中海戰略的背景下,埃及、約旦、黎巴嫩、敘利亞和海灣國家與歐盟開始了有關新的聯繫協定的談判,約旦還與美國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埃及、科威特、阿聯酋和卡達則先後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阿拉伯國家在改革國營企業、金融外匯體制、資本市場、推進私有化及建立自由貿易區、加工出口區、降低關稅、發展信息技術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新措施,從而在經濟外向化、全球化方面邁出了一大步。在加強與西方聯繫和經濟開放的同時,阿拉伯世界也加強了內部集團化的步伐,如海灣合作委員會在經濟、政治、軍事方面的一體化大大加速。但是,由於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價值觀念的差異以及在意識形態、社會政治制度等各個方面存在諸多矛盾,阿拉伯世界的經濟合作發展仍然不盡人意。1996年利庫德集團上台後,中東和平進程出現倒退,阿以之間的經濟合作出現停滯。另外,由於伊拉克經濟遭到戰爭嚴重破壞,以及國際社會的長期經濟制裁,其經濟倒退了幾十年,基本日用品和藥品缺乏,人民普遍營養不良,嬰兒死亡率急劇上升。伊拉克人民的不幸遭遇得到了阿拉伯世界的廣泛同情,昔日的反伊聯盟已不復存在。相反,美英的禁飛區政策和制裁政策受到抨擊,尤其是1998年未經聯合國授權對伊進行的「沙漠之狐」打擊更引發激烈反對。2000年下半年,約旦、黎巴嫩、埃及、敘利亞、葉門等許多阿拉伯國家不顧美國的禁令,先後組織飛機向巴格達運送人道主義物資。此外,約旦外長首度訪問伊拉克,埃及重新派駐了大使,阿聯酋、阿曼、巴林、卡達等海灣國家也恢復了在伊的代表處,伊拉克和敘利亞還同意重開兩國間的輸油管。同年10月,伊拉克首次被邀請參加在開羅舉行的阿盟首腦會議,並與埃及簽訂了阿拉伯世界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這是走向建立阿拉伯共同市場的步驟之一。因此,海灣戰後阿拉伯世界出現的分裂已有所彌和。1999年工黨巴拉克政府上台,但此後以巴談判並未取得突破,而阿拉伯世界輿論普遍認為擔任和談調解人的美國偏袒以色列,尤其是美國國會決定將駐以使館遷往耶路撒冷以後。2000年秋,由於和談長期未獲進展而悲觀失望的巴勒斯坦人對沙龍造訪阿克薩清真寺極為憤怒,爆發了1992年以來的新的起義。以軍使用坦克、直升機、導彈等現代化武器殘酷鎮壓起義,美國在巴勒斯坦和伊拉克問題上奉行的「雙重標準」,激起了阿拉伯世界的一片抗議,一些國家恢復了對以色列的經濟抵制。伊拉克抓住時機,向巴勒斯坦提供大量物資援助,並一再聲稱將向以色列發射中程導彈。人們不難看出,世紀之交的上述事件證明了阿拉伯民族主義仍然具有的潛在影響。綜上所述,阿拉伯民族主義是起源於19世紀、興盛於20世紀的中東泛民族主義的重要形式之一。寧騷在《民族與國家》一書中指出:「當民族主義主張超越民族國家的界限,在宗教共同體、傳統文化共同體、語言或語族共同體、種族共同體、地理單元的基礎上,形成聯盟、邦聯、聯邦甚至統一的國家的時候,它(指民族主義——引者注)就變成了泛民族主義」。[18]在近現代歷史上,泛民族主義的具體形式有泛斯拉夫主義、泛日耳曼主義、泛突厥主義、泛阿拉伯主義、泛伊斯蘭主義、泛黑人主義、泛非主義、泛美主義、泛歐洲主義等。在第三世界,與阿拉伯民族主義(即泛阿拉伯主義)最為接近的思潮應是泛黑人主義和玻利瓦爾倡導的大陸主義(後演變為泛美主義),因為它們均涉及各自的共同語言、文化、種族、宗教和地域,而阿拉伯民族主義與大陸主義還各有共同的歷史(阿拉伯帝國和西班牙美洲)。從近現代世界史看,泛民族主義在建立統一的邦聯、聯邦或國家方面無一成功。但在第三世界,它們仍然發揮了進步的歷史作用,這至少可以列出兩點。第一,推動了各自地區的地方民族主義或國家民族主義的崛起和發展。可以說,正是在泛民族主義充分發展的背景下,有關地區的民族獨立運動才蓬蓬勃勃而不可阻擋。在拉美,反對西班牙殖民統治的地區性解放戰爭先於各國的獨立;而在新月地帶,阿拉伯大起義揭開了現代阿拉伯獨立運動的序幕。第二,推動了地區性組織的形成和發展。例如阿盟、美洲國家組織、泛非大會與非洲統一組織、伊斯蘭會議組織等。這些組織對推動各地區國家間在各領域的合作和整個第三世界的合作發揮了程度不同的積極作用。但是無庸諱言,泛民族主義與國家民族主義之間必然存在著矛盾。在阿拉伯世界,這一矛盾貫穿於整個20世紀,而且如前所述,其總趨勢是國家民族主義的逐漸興盛。不過,全球化和集團化是當今世界發展的潮流,是大勢所趨。阿拉伯國家的經濟私有化、市場化和政治、思想上的非意識形態化實質上正是全球化的表現。同時,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國家主權日益受到侵蝕,此即所謂的「非民族國家化」,而「國際政治的道德化」為後冷戰時期西方國家干涉他國事務提供了借口,文化全球化則為西方文化進一步湧入阿拉伯世界創造了條件。從有利的方面看,全球化將促使阿拉伯國家在經濟上進一步融入世界市場,在政治上進一步開放和民主化。從不利的方面看,除了西方政治、軍事干涉的潛在可能和文化的進一步滲透外,阿拉伯國家面臨著一個重大課題,即在民族國家構建問題上的困境。如前所述,許多阿拉伯國家在這方面存在諸多障礙,而現在它們在完善民族國家構建的同時,還必須解決融入全球化潮流的問題。民族國家的構建要求加強民族的認同和凝聚力,而全球化則傾向於民族國家的解構,實現兩個階段的跨越構成一個政治悖論,這是對阿拉伯世界的真正挑戰。但是,全球化並不意味著地區組織的終結。西方學者羅蘭·羅伯遜一再指出,全球化也意味著區域化,因而提出「全球區域化」的概念。烏爾里希·貝克宣稱:「國際組織是國際合作得以進行的不可或缺的結構和根源。」[19]因此,為了對付由於全球化而加劇的南北衝突,共同解決影響地區經濟發展問題,以及在以巴衝突持續不斷的局勢下保持對以色列的壓力等地區性政治問題,維護阿拉伯民族文化,阿拉伯世界的團結仍具有不可低估的意義。但是,阿拉伯國家必須同時解決本國民族構建和政治民主化等方面的問題,非此不能促進阿拉伯區域合作的發展。因此,未來的阿拉伯民族主義仍將保持其生命力,但在阿拉伯國家聯合的道路上還會有重重困難和障礙。 (摘自王京烈主編《當代中東政治思潮》,當代世界出版社2003年,第三章)[1] 參見黃民興:《中東民族主義的源流和類型探析》,見肖憲主編:《世紀之交看中東》,時事出版社1998年版。
[2] Reeva S. Simon. Iraq between the Two World Wars: The Cre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 Nationalist Ideology. New York, 1986, pp.16-19.
[3] 李宏圖:《西歐近代民族主義思潮研究》,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7年版。
[4] 彭樹智:《東方民族主義思潮》,西北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349-353和359-360頁。
[5] 參見黃民興:《1900~1941年伊拉克民族主義的發展》,《西北大學學報》,1996年第4期;《試析伊拉克哈希姆王朝的歷史地位》,載王鐵錚主編:《中東南亞研究》,西北大學史學叢刊第3輯,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
[6] 黃運發、黃民興:《中東畫卷——阿拉伯人的社會生活》,遼寧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頁。[7] 彭樹智主編:《二十世紀中東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7章。
[8] Amatzia Baram. Culture, History and Ideology in the Formation of Ba"thist Iraq. New York, 1991.
[9] 參見黃民興:《論20世紀中東君主制的興衰》,《西亞非洲》1997年第3期。
[10] 參見彭樹智主編:《伊斯蘭教與中東現代化進程》,西北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三章第二節。[11] 薩阿德·埃丁·易卜拉欣:《阿拉伯世界中的民族衝突與建國》,《國際社會科學雜誌》(中文版),1999年5月刊。
[12] 轉引自易卜拉欣前引文。
[13] F. Ajami. "The end of pan-Arabism", Foreign Affairs, Winter, 1978/79.
[14] 參見黃民興:《沙烏地阿拉伯——一個產油國人力資源的發展》,西北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四章第二節。
[15] [美]J.L.埃斯波西托:《伊斯蘭威脅——神話還是現實?》,東方曉等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第103頁。
[16] Ibrahim A. Karawan. "Arab Dilemmas in the 1990s: Breaking Taboos and Searching for Signposts", The Middle East Journal, vol.48, no.3, 1994.
[17] "A New Arab Order. Nationalism vs. Unity", The Economist, vol.320, no.7726, 1991.
[18] 寧騷:《民族與國家——民族關係與民族政策的國際比較》,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90頁。
[19] [德]烏·貝克、哈貝馬斯等:《全球化與政治》,王學東等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版,第56和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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