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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方禾城說「法」

賀衛方禾城說「法」

整理 陳 蘇 金筱昀 

演講一開場,賀衛方先生對嘉興近代文化名人如數家珍,讓人倍感親切,而當他即興大段背誦朱生豪翻譯的莎士比亞戲劇台詞時,大家無不被他的博學折服。整台演講,反響熱烈;互動階段,提問踴躍。今擷取部分精要以饗讀者。

  【談嘉興文化】

  嘉興為什麼自明清以後文化那麼發達?

  我想主要是中國自明代甚至從南宋以後,中國文化中心南移。北方為胡人佔據,文化受到摧殘。其次,近代以來,在西學東漸的過程中,上海無疑是個中心,而嘉興正在這個西學輻射圈之內。

  另外,水土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一到嘉興,發現這裡真正是魚米之鄉,湖光水色,給人一種非常靈通的感覺。古羅馬人說:山使人塞,水使人通,孔子也講,仁者樂山,智者樂水,所以這個地方智者就出得比較多。比如王國維、徐志摩,比如朱生豪、沈鈞儒,我覺得這些人都是在近代以來這樣一個文化風潮影響下成長起來的非常傑出的人才。

  王國維,我覺得特別了不得,只有一年在日本學習的機會,但據錢鍾書先生說他對於西方文化,尤其是叔本華哲學的領悟,超過了那些有過豐富西方留學經歷的人。徐志摩,他的西學功底是相當深的,他曾經研究過政治學,非常有造詣,不只是個詩人。似乎大家都太過關注他的那些個婚姻和愛情以及八卦信息,今後應該多關注徐志摩一些更深刻的東西。

上午,我去了朱生豪先生故居和沈鈞儒先生故居。我在讀大學和讀研究生的時候,惡補過西洋文學,當時就涉獵過莎士比亞戲劇,關注莎士比亞就不能不關注到朱生豪。記得1984年我在北京買過一套人民文學出版社的朱生豪翻譯的《莎士比亞全集》,11卷精裝本,花了20多塊錢,當時算是巨額的花銷了,但毫不猶豫。因為特別喜歡朱生豪的翻譯,有時還會稍微背誦一點翻譯得特別漂亮的語言。後來我還在給別人寫的序里引用過朱先生譯文里的精彩話語。朱生豪先生的翻譯確實非常精彩。

【精彩語錄】

▲我們引進外來文化的過程常常是一種雙向改造的過程。我們用外來的文化改造我們的本土文化,與此同時,我們也在改造引進來的東西,使它們變得跟原生的狀態不一樣。戲劇就是這個樣子,我們有悠久的戲劇歷史,有特殊的審美觀,特殊的寫作套路。莎士比亞戲劇到中國的舞台上似乎也不能倖免於這樣的一種命運。戲劇受到文化的制約。文化改造的力量非常強大。

▲不僅是戲劇,本土文化對引進來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的影響,可以說極其深遠。文化是什麼?是我們潛移默化接受來的東西。孩提時代,我們不知不覺間就受到父母的影響,周邊人的影響,我們就變成了一個中國人。不同國家的文化就這麼一代一代潛移默化遺傳下來。文化很難斷裂。

▲我們要建立法治,不僅僅依賴於法律規範,依賴於制定好的法律或者說素質良好的法律官員群體,可能法律之外的很多東西很重要,那就是我們是不是真正的有所敬畏,是不是在法律之外需要一些道德性的力量,或者宗教性的力量,使這個社會建立一種良好的秩序。這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我們需要更好地理解法律職業以及法律職業需要的某種環境,比如說程序正義。這是中國建立良好的司法制度面對的非常重要的問題,比如訴訟時效,比如當事人對於程序正義的了解。從歷史文化的角度來講,我們這個民族相當匱乏,我們太喜歡實質性的正義。

【現場互動】

  問:我是嘉興學院學法律的學生,也許在未來的幾十年里,我們這一代人對中國的法制有更深遠的影響。您有什麼想對我們說的嗎?

  答:非常高興看到嘉興學院的學生。我想最重要的是,對於你們這些學法律的莘莘學子,趕上這個時代是非常難能可貴的。我們趕上了一個加強法治的時代,對於學法律的每一個人來說都是特別幸運的,是我們可以找到用武之地的時代。中國現在的法律教育規模非常大,在校讀法律的人已經達到30多萬,還只是本科生。我上大學的時候全國學法律的只有700多人。我覺得法律教育四年最重要的還是要培育一個人的thinking like a lawyer,就是像法律人一樣地去思考問題。不見得你背誦了很多東西,而是你法律的觀念,法律的方法,我們這個職業對這個社會意味著什麼,這些基本的職業社會責任,還有職業倫理的樹立特別重要。這樣一種觀念和方法的樹立能夠長久地保持你一種良好的職業能力。這是我的一點建議。

  問:賀老師您好,我是您的忠實粉絲,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我這裡有兩個問題:目前,做律師我尚感不足,而我的一些同學,很年輕,已經走上了法官、檢察官崗位,這是不是理想的模式,是不是像美國那樣從事長時間的律師和檢察官之後再來從事法官職業,更有信服力更理想?法律服務行業中除律師外,還有法律工作者,現在法官、檢察官的素質已經提高,法律工作者還有必要存在嗎?

  答:我先回答第二個問題。很長時間我沒有太關注法律工作者這個群體。現在律師比較嚮往大城市、大都市,在那裡,律師的機會更多,收入也更多。在鄉鎮這個層面上,是否需要有某種填補空白的群體?他們受過一定的法律訓練,但又不是從事商業律師這樣的群體,可能是有這樣一種空白需要他們去填補。目前法律學生那麼多,通過司法考試比例不高的情況下,許多法律畢業生在畢業後做什麼?他們是否也可以有發揮的空間?

  第一個問題,多年前,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肖揚也曾經嘗試推動從資深的律師和優秀的學者中間選任法官。法官這個職業,在西方諺語中說:法官老的好,律師少的俏。法官判斷人間是非,需要一種在閱歷基礎之上的判斷力,所以過於年輕的法官往往使當事人不信賴。我前些年去美國,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平均年齡是72歲,最高80多歲還沒有退休。但在中國實行這樣的制度挺難的。第一,法官獨立性不足,這個職業缺乏吸引力。第二是收入的問題,法官這個職業就應該給他高薪,讓他感覺自己的職業的確很榮耀,但是出問題的話也要受到嚴厲處罰。但現在我們法官收入比律師低得多,因此別說在優秀的律師中間選法官,很多優秀的法官都跑去做了律師。第三,美國有100萬名律師,但是聯邦法院法官加上州法院法官卻只有6萬多,中國律師不到20萬,法官25萬以上,從一個小的律師基數裡面選更多法官,這不大可能。所以我認為現在還是重點讓法官的素質、權力和待遇普遍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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