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如何『敬畏制度』?
中國國內最近發生了「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兩列滿載旅客的動車追尾高速相撞,導致車毀人亡。
事故發生後,有中國官方媒體發表評論稱:「對安全生產運行指令的執行力不夠,是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從公共交通安全,到煤礦安全,再到食品安全,有關安全事故的發生一再表明,安全的理念、制度、程序等等在理論上都沒有問題,但就是不能轉化成為安全的執行力。……中國人,從什麼時候懂得敬畏制度?」
但如此尖銳並同時又頗有些無奈的詰問,不過是老生常談的八股,其無非是想說中國人的素質差,缺乏責任心和職業道德,不懂得嚴守和執行規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公共服務的規章制度,云云。
一遇到事故和問題就跑到民族與文化方面找「國民劣根性」,不敢說一點道理都沒有,但如果就此把其歸之於某種宿命式的東西,反倒可能成了某些人失職與失敗的擋箭牌或替罪羊,所以如此結論和抱怨的結果,往往是沒有什麼結果,事情依舊在錯誤和危險的軌道上前行。
就算「國民劣根性」的論點成立,那麼問題就在如何加以改進和矯正。譬如中國的傳統和教育中確實缺乏邏輯思維與科學方法,怎麼辦呢?西方人也不是天生善邏輯和科學,「黑暗中世紀」還愚民,以後只是靠全社會全民族不斷的意識和精神啟蒙教育與追求,靠發展公民社會對人自覺、自律、自強目標的不斷鼓勵和引導,才有了顯著改進。
而中國呢,傳統政治文化中的一大任務就是愚民,因為人民一旦啟蒙,就不利於國家穩定,威脅統治。統治階層平時熱衷愚民,到國家有難時又宣揚「匹夫有責」。但匹夫平時被剝奪權利和忽悠責任,連什麼是公民概念都不太清楚,關鍵時刻又如何能理智挺身而出,並有效各司其職呢?
譬如清朝1894年甲午海戰失利於日本,如果僅從技術層面總結,「民族劣根性」似乎有理:平時水兵有在艦橋上晾晒衣服的;「定遠」號一開炮先把自己的指揮塔震塌了;魚雷的深度標尺都設定不準,導致關鍵時刻幾次痛失扭轉戰局的良機。每每回顧此段歷史,難道不也讓人發出同樣的浩嘆:「中國人,從什麼時候懂得敬畏制度?」
及至近現代社會,尤其是「五四運動」以來,有識之士終於發現,欲有效改進矯正傳統文化積習的弱點,必須依靠民主和科學:民主從人格層面解放意識和心靈,賦予人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責任;科學從技術層面開啟人的智慧,訓練人的合理思維和複雜技能。而二者的有機結合,乃造就現代的科學精神和公民品德。
然而,發現了真理確實還不能代表就能實現真理。幾千年愚昧和偏見還要想方設法地,有時甚至還以革命和進步的名義出現,來實現對民主科學的阻擊以至扼殺。書面上有憲法可循,實際上卻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直至今日,有人仍忙著慫恿民眾整天喊口號唱小曲,有人甚至公然指責公民社會是「西方設置的陷阱「;而一旦出了事故和問題,也是同樣的人就忙著站出來指責是民眾的素質太低,不懂得「敬畏制度」,這豈不是極端地荒謬和滑稽? 準確地講,與其說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劣根性作祟,不如說是中國政治文化的劣根性昭彰。也就是說,解決中國問題,最後的堡壘只能在政治文化層面。誰說中國人不懂得敬畏制度?關鍵是上樑要正,下樑才不歪,制度才會有權威和尊嚴。譬如中國政治文化一向搞權力終身制,但至鄧小平、江澤民起,誰到了年齡都必須交權退休,至今還沒聽到有敢於公開反對和試圖復辟的。幾千年的積習,這不就開始改變了嗎?
所以中國的問題絕非宿命。「敬畏制度」從我做起,從上做起,就一定可以大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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