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
《娼妓》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
在人間且珍惜 2017-03-17 10:33
我國娼妓之起源,大概胚胎於周襄王時代,齊國管仲之設女閭,即始作者。《戰國策》二卷「東周」引周文君云:「齊桓公宮中女市女閭七百。按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則一閭為二十五家。管仲設女閭七百,為一萬七千五百家。管仲設女閭,等於後世之有花捐也。......我國娼妓制度,既自「女閭」開其端,自此以後,無代無之。
《周禮》上提到的「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其實都是指供帝王淫樂的女性。這種妓女統一被稱作官妓,但是我一直認為官妓並不是傳統意義上妓女,其實她們是奴隸,和其他奴隸不同的是她們的工作只是獻身和獻技而已。
到了春秋齊桓公的時候,我們熟悉的管仲改變了這一切,他單獨把妓女列為一項職業。
《戰國策·東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師藉》一文中,寫了這麼一段話:齊桓公宮中女市七,女閭七百。」閭」是門的意思,齊國常常在宮中以門為市,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在齊桓公的宮中,一共擁有七個做性交易的市場和七百多個倚門而站的妓女。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妓女和交易相聯繫的記錄。從這裡看,關於妓院的記載要比西方早上五十多年,在這種事情上,泱泱中華,也絕對不輸給外夷。而這個「天才」想法的創始人,就是被孔子和諸葛亮奉若神明的齊桓公的大管家管仲。
清朝的褚學稼《堅瓠集續集》說:「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現代學者黃現璠著的《唐代社會概略》也持有這種觀點。以上不僅證明了這些女人不但成了交易的商品,而且她們還要把自己性交易所得的一部分交稅,這是一種典型的性服務合法化。
古代娼妓又稱青樓女子、風塵女子,她們大多數屬於奴隸身份,如宮妓、官妓、家妓等,多是罪犯、罪犯家屬、販賣人口或戰俘,她們是不能獲得報酬的。由於她們完全沒有人身自由,除了極少部分外,沒有改變身份的任何可能,因此古代的娼妓與現代的性工作者是有很大的差別的。而且由於古代提供性服務的人群多提供舞蹈表演、吹拉彈唱、詩詞歌賦等內容,因此娼妓在古代的文化發展中起到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許多文學作品是在妓院(古稱青樓、勾欄)中產生的。
青樓,無疑是古代社會滋生的一個特殊行當,但也正是由於青樓妓女的存在,才推動了中國音樂歌舞的快速發展,並在文學、政治等領域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古代社會沒有報紙、電視、書刊等傳播媒體,許多文人的作品大都是靠青樓女子給彈出來唱出來的。 許多達官貴人士大夫每逢家有喜事,常會邀請當地青樓名妓前去彈唱助興,這時妓女的彈唱歌舞便起了傳播文化的作用。宋代詞人柳永在他那個時代之所以家喻戶曉,無人不知,就是因為柳永時常混跡青樓,以致於其詞被傳唱得到了 「凡井水邊,皆能歌柳詞」的程度。而明末清初的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也是緣起青樓名妓陳圓圓。而當時的秦淮名妓柳如是、董小婉、李香君等人的風流故事同樣成為千古絕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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