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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之「不愛不苟且」

有人說「沒有愛情的婚姻就是耍流氓」,如果拿這句話去對號入座,只怕大多數人的婚姻都是耍流氓。大多數人的婚姻,都會有一方不愛另一方的時候,也會有互不相愛的時候,還有些婚姻從來就沒有擦出過愛情的火花,可依然還是要一起生活、一起生兒育女……誰能做到不在婚姻里耍流氓呢?別的人我不敢說,但我覺得魯迅先生還算是一個不在婚姻里耍流氓的人。

1907年,當魯迅從日本匆匆趕回,以為是母親病重,卻成了自己要迎娶一位新娘,新娘就是朱安。

魯迅與朱安,愛情離他們是非常遙遠的事。        

朱安清瘦的體格、白凈微黃的面色、薄薄的嘴唇、飽滿略寬的額頭,不算丑,在別的男人眼裡,很可能就是一個嫻雅、素凈的優美女人,可魯迅一點也不愛看,看都不想看。因此,兩個人造成了41年的無性婚姻。

在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舊中國,人的天性、人的自然情感被一大堆規矩約束著、壓制著,談情說愛都有傷風雅,婚姻完全成了家長說了算。魯迅作為一個當代思想的前沿者,能乖乖順從這樣的舊俗嗎?能容忍這樣一場婚姻在自己身上發生嗎?

可是,他也沒有辦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堂都拜了,想離婚都沒有一個合法的途徑。魯迅是希望朱安改嫁的,所以才非常負責任地碰都沒碰過她。如果魯迅不是魯迅,估計朱安早就懷孕生子,可魯迅是個靈魂與肉體並軌的人,不愛就不睡,絕不苟且。這就是魯迅,靈魂的高度令人難以企及。

列夫·托爾斯泰,世界文壇的泰斗,《復活》《安娜·卡列尼娜》的作者,一生大部分時光都活在一場矛盾的婚姻里。1862年托爾斯泰與索菲亞結婚,結婚之初兩個人是相愛的,但沒過幾年托爾斯泰就不再愛索菲亞,托爾斯泰極度厭惡索菲亞的世俗與虛榮,厭惡到不想跟她說話,可即使這種感情狀態,托爾斯泰夜裡還是離不開索菲亞的陪伴。這種矛盾一直延續到托爾斯泰的晚年。1910年10月,托爾斯泰與索菲亞徹底決裂,托爾斯泰從家中出走,這一年托爾斯泰82歲。這就是一個人漫長的靈魂與肉體的脫軌,靈魂在純美的高空,肉身卻傾扎在世俗的凡間。

徐志摩是我國近代著名詩人,是我國現代詩的先驅,他愛林徽因,愛到痴迷,卻還忍不住要和夫人張幼儀同居一室。張幼儀懷孕了,徐志摩提出要跟張幼儀離婚,還叫她去墮胎。這是徐志摩人生的一段灰色履歷,也可能是林徽因最終沒有和徐志摩在一起的重要原因。徐志摩的這種表現,就是靈魂與肉體的脫軌,這對兩個女人都是重重的傷害。

張幼儀那時沒捨得去墮胎,也沒有簽離婚協議。徐志摩一氣之下走了,張幼儀帶著身孕去了德國,她生下了這個孩子。當張幼儀帶著剛出生沒幾天的孩子從醫院回家時,半年多杳無音信的徐志摩露面了,又來找她簽離婚協議,張幼儀這一次簽了。這是中國歷史上依據《民法》的第一樁西式文明離婚案。這一年是1922年。這一年離魯迅與朱安拜堂成婚已經過去了十五年。這一年的魯迅除了有朱安一個原配夫人,跟別的女人並沒有什麼緋聞。

1927年1月,魯迅到中山大學任教,許廣平是中山大學的一名助教,兩人因此結緣。1927年10月,魯迅與許廣平一起到上海並正式同居,這一年魯迅46歲。一位大學教授、一位當時已經聞名華內的文學家,沒有水性楊花,沒有逢場作戲,等到46歲,才有了一場「因愛而同居」的男女關係。這在當時,並沒有引起大家的非議,因為那是一個容許「一夫多妻」的時代。

魯迅多麼希望朱安願意跟自己離婚哪!那樣,他就可以給自己所愛的女人一個更好的婚姻狀況,但他終生都沒有等到實現。朱安有一次託人寫信給魯迅,信中建議魯迅納妾,理由是:一來生活有人照應,二來也希望能生下一男半女延續香火。魯迅收到這封信,內心非常反感,他在日記中無奈地斥之為「頗謬」。是啊!這難道還不荒謬嗎?為什麼不是同意離婚而是建議納妾?兩個人結婚多年、從未同過房,為什麼還要堅持一個妻子的名分?魯迅想要娶的是一個與自己相愛的妻子,而不是一個小妾。

魯迅與朱安,一場無奈的婚姻,兩個精神世界完全不同的人,愛情不能強求,離婚也不能強求。如果魯迅要強行跟朱安離婚,結果會怎樣?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朱安可能會自殺,可能會活得更加凄慘,也可能會活得更加幸福。但朱安不會有別的選擇,她只想從一而終。

朱安是個被封建禮教完全馴化了的女人,從一而終是捆綁她一生的理念。不管魯迅怎麼不喜歡她,不管魯迅怎麼讓她活守寡,對她來說,她是魯迅夫人的名分是不能丟的,丟了,她就更難活下去。    

或許朱安是愛魯迅的,又或許不是,朱安的心就像她那雙被裹過的腳一樣,失去了自我,用朱安自己的話來說「我是不知道什麼愛不愛的」。生逢亂世,又生在新舊文化交接之際,「愛情是什麼」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個時代,一個人能過上有吃有穿的安穩日子就是極大的幸福,談何愛情?也只有魯迅這樣的精神巨人才能執著於愛情,朱安無法企及,眾人也都難以企及。

相比於那個時代的很多其他人,朱安也不算太不幸。因為魯迅從來沒有不管她,而是把她當成了自己的親人,終生供養,終生都做自家人。

按照現代婚姻法來講,一對夫妻,兩年未同居,就可以單方解除婚約。像魯迅與朱安這樣,從未同過居,而且四十一年未同居,還能算是夫妻嗎?但是這個理,魯迅在那個年代找不到地方去說。應該說,在這場婚姻里,魯迅與朱安,都是受害者。

他們受害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是封建舊思想。為什麼女人就應該從一而終,而男人就可以三妻六妾?為什麼女人要無才便是德,而男人卻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入仕高?……這些都是騙人的,專門設計出來騙女人的,為的就是讓女人服服帖帖、乖乖地順從男人,維護社會的男權。

朱安是可憐的,是封建舊思想把她馴化成了一個連自己基本權益都不要的女人。

此時,我不由想起魯迅先生寫的《葯》,茶館老闆以為人血饅頭可以治好自己孩子的病,就把自己掙的一點錢拿去買人血饅頭,茶館老闆兩口子非常感激那位介紹自己去買人血饅頭的人,結果生病的孩子吃了好幾次人血饅頭,錢花了很多,不久還是死了。

人因為思想落後、學識見識太窄,就會犯無知、愚昧的錯誤,就會乖乖地被他人欺詐,還會對欺詐自己的人感恩戴德,這就是《葯》這篇文章的思想主題。在那個時代,在中華大地,人的無知、愚昧廣泛存在,而愚弄欺詐還冠冕堂皇地成了社會的禮儀規矩。從一而終、三從四德、三綱五常……就是男人給女人定製的禮儀規矩,那個時代的女人要是接受了這些禮儀規矩的教育,很可能就會把這些禮儀規矩當作救命稻草一樣死守著不放,並且還以此為榮。

沒有人能喚醒沉迷在舊思想里的朱安,魯迅用《吶喊》喚醒了許多國民,卻喚醒不了自己的夫人,所以,無可奈何,只好仍然給她一個夫人的名分。

對朱安來說,這個夫人的名分是最最重要的,也是切切不可丟掉的。

魯迅與朱安,誰對誰錯?應該說兩個人都沒有錯吧!這是一場新思想與舊理念的較量,這是一場真性情與僵規矩的較量,兩個人都很頑強,於是就給後人留下了這樣的談資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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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余連,江西籍許昌人,生命體驗者,走過很多路,做過很多事,最終戀上了文字。代表作有小說《夜路》《男人四十一枝花》散文《愛情,很多時候都是一個人的事》《做一個美美的女人》《情濃情淡都是朋友》《關於「活得明白」》詩歌《我心雲遊》《做一個欣賞風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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