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的公德和私德
國人的公德和私德
2016-10-31 海石 經濟冷眼
在公園溜達,見過這樣一件事:一個晨練完的老人,將在展覽的一棵小菊花拔出來,往自己的布袋裡塞。公園管理員聞訊趕來制止,卻被老人一頓好罵,說什麼「展覽快結束,花也快死了,別人都在拔,我怎麼就不行?」最後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你能把我一個老頭怎麼的?」管理員無奈,老頭揚長而去,讓人愕然!
看到這則故事,或許每個人都有感觸!這樣的事在我們周圍並不少見,也許每天都在發生!不僅是武漢有,也許從鄉村到城市,中國的每個腳落時刻都在發生!這是一天獨特的現象!與特定地理、性格、文化、歷史有關!
公園是大眾娛樂的場所,市民的公共生活空間,大家理應遵守公德,一起維護!但將花塞進口袋,實際上是一種將公共物品佔為己有的自私行為!偷花是為了拿回去養,口袋和家都是相對於公共空間的一種私人意向!不管偷花、養花的目的如何高尚,都無礙於我們對這一行為的道德判定:缺乏社會公德。
民國時期一位大家對中國人性格做過這樣一個評論:中國人有私德,沒有公德!言簡意賅,一針見血!孔子倡導仁,孟子主張義,最後在漢、宋理學大家的演繹下發展為「仁義禮智信」的綱常倫理,實際上都是對私德的不斷延伸和完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綱常倫理的每個緯度指向的都是具體對象,沒有作為一種普世價值加以推廣,並不針對全社會;道德的善意只在熟人中實施,對陌生人和公共空間則能例外。
在傳統的農業社會中,人們只有家,而無社會的概念,人際關係以自我為核心,向外自然輻射。血緣成為宗族倫理的一大基礎,宗族宗戚成為社會行為認同的主體;地緣範圍的自然延伸,人們對同鄉同鄰輩感親切,鄰誼鄉情農業社會又一大關係紐帶。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外人,都是圈外可以被忽視的對象,辦事的輕重緩急都能在這種親疏認同上區分開來。家族的榮譽、生息成為核心,其他鰥寡孤獨、哀鴻遍野都與我無關!在這種倫理的推廣下,許多怪事層出不窮。
官員貪污腐敗,將公權私用尋租;企業主侵吞國有財產,製造假冒偽劣產品;社會活動者以公益為名,騙取社會的同情和錢財。一般的民眾更是為這種行為的蔓延提供了廣泛的基礎,為中國人自私性格的培養提供了土壤!我們可以經常看到如下現象:垃圾從家裡掃出來,直接丟棄在馬路上,自家的乾淨是最重要的,其他的管不著;公園的花草任意偷盜,放在自己家裡;公款旅遊、公車私用;單位的辦公用品隨取隨用,饋贈親朋好友;自助餐廳的飲料吃不完的,可以塞進口袋帶回家……
對「公」「私」之間界限的混淆和模糊,讓中國人徹底喪失了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識,導致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私慾的膨脹,迷失在個體狹小空間里。
追根溯源,文化是這些現象的幕後黑手,幾千年的熟人社會,讓中國人培養成了「有私沒有公」「有家沒有國」的家國意識!自己賺取錢財、考取功名是為了光耀門楣;結婚生育也是為了傳宗接代,傳承家族香火,家族私利取代社會公益,成為他們奮鬥價值的首選。這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慈善事業在中國始終滯後,為什麼中國人需要設置見義勇為獎
在中國,一套有效的「公」「私」界定理論框架始終沒有形成,或者說引進了,但沒有進入我們的文化意識中來。西方在在這方面比我們做得好得多。古老的基督教文化形成了西方人特有的敬畏和權責意識,啟蒙運動中萌發的社會契約精神,又為公私之間劃定了一個明確的界限,涇渭分明!國家有什麼權力,私人有哪些自由,明文規定下來!「井水不犯河水」,並行不悖!國家恪守自己的底線,不侵入私人領域;公民也遵守自己的道德原則,不損害公共利益。個人和社會成為對立的兩個實體,獨立存在。
在基督教文明普遍發展的西方現代國家,由於慣性,公共精神幾乎成為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不管我們是否承認,慈善、義工都是西方人的發明,現代社會福利制度、養老保險制度也都首創於西方。雖然商業氣息濃厚,但不能排除其產生的善意和真誠。在人際交往上,他們有自己的法則。即使在親友面前,他們也會AA制付費,不會搶著掏腰包;面對陌生人的求助,他們顯得熱心而真誠。如果說前者可以被誤解為吝嗇,那麼後者又是什麼呢?那是「推己及人」的一種仁愛,是發自內心對同類的憐憫和寬厚,「仁者愛人」,這種仁愛思想發源與中國,但中國人卻很難真正做到!
這樣對比並不是說西方人對親友和對陌生人一視同仁,那當然不可能;而是說在處理熟人和陌生人、私人和公共空間的關係上,他們顯得更加理性平和。相對與中國的熟人交往原則,他們類似等距離的人際關係處理,更能促進一個社會的健康持久運轉,成熟的社會公民應具備這樣的素質。他們在嚴守公共權力對自身侵犯的同時,同樣保持著對公共領域的尊重。在他們看來,在公共場所不能大聲喧嘩、吸煙、隨地亂扔垃圾,用餐時按食量點菜,不能浪費糧食,或者夾帶飲料,在他們看來,這些都是「缺德」行為,更不要說貪污腐敗、公車私用,製造假冒偽劣產品、私拆公共用品帶回家、脫掉鞋搔腳丫了,而這些我們很多人都早已。
除了導致「公德」的缺失外,「公私」界限模糊導致了另外一個極端。就是國家則任意侵犯私人的領域,對住宅權和人身權保護的缺失,讓私人空間顯得脆弱和渺小;老闆可以任意佔用職工私人時間,隨意安排加班;社會可以忽略民眾的意志,強制捐款;政府可以無視市民的疾苦,以公共的名義強拆強建,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這些都是公私混雜的結果。
在中國,集體的就是自己的,所以曾經有人認為:既然企業是國有的,每個人民都有分,我就可以拿回自己在國有企業中應得的一分,國家和公共利益都成為任人割取的肥肉,只要你準備好了刀;在中國,個人的就是國家的,國家利益成為一種圖騰和揮舞的大棒,對任何自身獨立人格、自由的追求都可能遭到強力意志的棒殺,個人成為殉道者!
公私界定不清,怪圈將永世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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