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陰陽五行八字預知學8——10章

第八章  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時旺衰

第一節  支藏人元(地支藏天干)

    一、天地人三才的意義——邵子皇極經世云:「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干支配天地之用也」;是故自古以來的命理學者均一致認為:「天干代表天的才能,地支代表地的才能,人頂天立地,其才能藏於地支而顯於天干」。由是我們可知,天干可以代表天象,也可代表事物之上層或表面,地支可以代表地象,也可代表事物之下層或內涵。    聖哲創設干支,本來只用來記述地球在天體空間中運行的時間推遷現象而已,干支本身其實並不具備任何「生命」之機能;但是,因為時空可以影響生命的生存發展,故而我們對能以時間的符號(干支)來推測人命了。先賢發現「人」頂天立地,需同時秉受著天地之精氣始克生存發展;另一方面先賢又領悟「天道」,如無人類的智慧溝通交流就不彰顯,「地道」若無人類的精力研探拓墾就不文明;前者就是中國著名的「天人合一」之哲學思想,後者則為「地人合一」的哲學思想,於是再由這兩種思想導引出中國獨一無二的「天地人三才合一」的思想理論。    既然天干代表天,地支代表地,那麼,應該用何種符號來代表「人」呢?歷代命家均認為再沒有任何符號比用天干來代表「人」更恰當的了,因為人乃秉受天的氣息而生,如果沒有了「天」,也就沒有所謂「人」的存在,所以用天干來代表「人」的單元(簡稱人元)是符合「天人合一」之哲理的。現在既知人元的代號,就可再根據「地人合一」的哲理,將人元分置在地支之中,因為人亦澤承地的精蘊而生,如果沒有了「地」,人類也無所寄存;人元流傳著天干之特性並布養於地支之中,使其既能仰承天之才能,又得以俯領地之氣質,這就是「天地人三才合一」的哲理應用於八字學的濫觴。    二、地支藏人元的情形——人元分藏於地支,依其五行性能之差異各有不同,而且尚有全陰、全陽及陰陽混合之區別。支藏人元對日後推命的人事判斷方面相當重要,大家務須背念,現將其歌訣列出如下:    子宮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寅宮甲木兼丙戊,卯宮乙木獨相逢;    辰有乙木與戊癸,巳中庚金丙戊從;午中丁火併己土,未宮丁乙己共宗;    申位庚金壬水戊,酉宮辛金自豐隆;戌宮辛金及丁戊,亥藏壬甲是真蹤。    上述歌訣的意思是說:子中藏癸水。丑中藏已、辛、癸。寅中藏甲、丙、戊。卯中藏乙木。辰中藏戊、癸、乙。巳中藏丙、庚、戊。午中藏丁、己。未中藏己、乙、丁。申中庚、壬、戊。酉中藏辛金。戌中藏戊、丁、辛。亥中藏壬、甲。    地支分藏人元的依據,乃是由十天乾的十二長生歷程而來,其中子、午、卯、酉(亦稱四正,因其均屬四方之正位)四個地支所藏的人元皆取該支本身臨官(本氣)之天干;丙寅、申、巳、亥(亦稱四王,因其均屬五行之長生)四個地支所藏的人元皆取該支本身長生及臨官之天干;另辰、戌、丑、未(亦稱四庫,因其均屬五行之墓庫)四個地支所藏的人元皆取該支本身的「本氣」。庫藏」及「季節餘氣」。茲詳述如下:    「子」為癸水臨官(即建祿)之地,故子中藏癸水。    「午」為丁己臨官建祿之地,故午中藏丁己。    「卯」為乙木臨官建祿之地,故卯中藏乙木。    「酉」為辛金臨官建祿之地,故酉中藏辛金。    「寅」為甲木臨官及丙戊長生之地,故寅中藏甲丙戊。    「申」為庚金臨官及壬水長生之地,故申中藏庚壬。   「巳」為丙火臨官及庚戊長生之地,故已中藏丙庚戊。  .「亥」為壬水臨官及甲木長生之地,故亥中藏壬甲。    「辰」屬陽土,又為水庫,復兼有春木之餘氣,故辰中藏戊癸乙。    「戌」屬陽土。又為火庫,復兼有秋金之餘氣,故戌中藏戊丁辛。    「丑」屬陰土,又為金庫,復兼有冬水之餘氣,故丑中藏己辛癸。    「未」屬陰土,又為木庫,復兼有夏火之餘氣,故未中藏己乙丁。    至於申中藏戊土,古來各家命書皆未能確切闡釋其源由;有人認為戊土寄隅於四生之地,然查四生之亥中並無藏土;又有人認為四生所藏之人元皆應為臨官及長生之干,而申中所藏的「戊土」並不長生於申,故應刪去不用,但又另有人認為既然申中藏庚、壬、戊已使用千餘年,必有其理由,在尚未找出更合理的反證之前,實不能輕言廢除……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據我反覆思索,認為寅申巳亥四生之地所藏人元取臨官及長生之干其理無誤,但不論其臨官、長生之干為何,另外尚需在四生之地各加上一陽土及(戊土)。因為寅申巳亥均分別排在四季土之後,而土將金、木、水、火之母(太極土衍生金木水火四象,故土為四象之母),是以寅申巳亥理應留存母土之部份餘氣;這就如同人母雖已去逝,人子卻仍仰承其部份遺風一樣,但其中難免會有例外之情形,譬如有些人子的個性或作風常與母樣極端相反,故而人母去逝之後,人子完全沒有人母其遺風。這在命學上就像寅、巳、申三支都留存有母土的餘氣,而「亥」支卻例外一般,因為亥中所藏的壬甲,其性能均與戊土極端相反(互相衝克排斥)之故。    所以,寅、巳、申中之所以藏有戊土,乃是由於承繼土的餘氣而來,卻竟恰巧戊土又和丙火同時臨官子巳,且同時長生於寅,因此讓人產生混淆與誤解,其實這僅能說是巧合罷了;又因四長生皆為至陽之地(四正方為至陰之地),其人元所藏均需屬陽,故而四生均藏戊土而不藏己土。    三、支藏人元的勢力比較——我們都知道,人類有群居的習性,人無法個別生存繁衍下去;也由於人類的群居習性,遂產生家庭、部落、社會、種族、國家等等團體,其相互牽連影響的情形層層擴大益超複雜。    命理學也一樣,一組干支的對應關係較為單純,但多組干支排人四柱八字時,其互相間就會因天干、地支和人元的陰陽五行性能、節令氣候的變化、及沖合會刑穿等等因素的影響,而產生各種複雜的吉凶順逆現象。    現在暫且不以四柱八字多組干支組合排列的狀況加以說明,謹單就各地支所藏諸人元的個別勢力,在不受其它因素干擾下作一約略性之比較:    』甲——寅屬春季陽木,故甲木為其當令本氣,力量最強,約佔60%勢力。 丙——夏火在初春長生,有繼續壯大的趨向,故丙火力量次強約佔25%勢力。戊——戊屬冬土的餘氣,留存在寅中,力量最弱,約佔15%勢力。(以上為寅宮)卯——乙——卯屬春季陰木,故乙木為其當令本氣,獨佔100%勢力。(以上為卯宮)戊——戊屬春季陽土,故戊土為其當令本氣,力量最強,約佔60%勢力。乙——乙屬春木的餘氣,因乃三春旺木聯結之餘氣,故力量次強,約佔25%勢力。    癸——癸屬冬水欲蓋之氣,庫藏於辰中,力量最弱,約佔15%勢力。(以上為辰宮)丙——巳屬夏季陽火,故丙火為其當令本氣,力量最強,約佔60%勢力。  庚——秋金在初夏長生,有繼續壯大的趨向,故庚金力量次強,約佔25%勢力。戊——戊屬春土的餘氣,留存在已中,力量最弱,約佔15%勢力。 (以上為辰宮)丁——午屬夏陰火,故丁火為當令本氣;力量最強,約佔70%勢力。

  己——己土和丁火同進臨官建祿在午,但因已土並非夏火本氣,力量稍遜,佔30%勢力。

(以上為午宮)

己——木屬夏季陰土,故己土為其當今本氣,力量強,佔60%勢力。

  丁——丁屬夏火的餘氣,因乃三夏旺火聯結之餘氣,故力量次強,約佔25%勢力。

乙——乙屬春木欲蓋之氣,庫藏於未中,力量最弱,約佔15%勢力。

(以上為午宮)

庚——申屬秋季陽金,故庚金為其當令本氣,力量最強,約佔60%勢力。

  壬——冬水在初秋長生,有繼續壯大趨向,故壬水力量次強。約佔x%勢力。

戊——戊屬夏土的餘氣,留存在申申,力量最弱,約佔15%勢力。

(以上為申宮)

辛——酉屬秋季陰金,故辛金為其當令本氣,獨佔100%勢力。

(以上為酉宮)

戊——戌屬秋季陽土,故戊土為其當今本氣,力量最強,約佔60%勢力。

辛——辛屬秋金的餘氣,囚乃三秋旺金聯結之餘氣,故力量次強。約佔25%勢力。

丁——丁屬夏火欲蓋之氣,庫藏在戌中,力量最弱,約佔15%勢力。

(以上為戌宮)

壬——亥屬冬季陽水,故壬水為其當令本氣,力量最強.約佔70%勢力。

甲——春木在初冬長生,有繼續壯大的趨向,故甲木力量亦不弱,約佔30%勢力。

(以上為亥宮)

子——癸——子屬冬季陰水,故癸水為其當令本氣,獨佔100%勢力。

(以上為子宮)

己——丑屬冬季陰土,故己土為其當令本氣,力量最強,約佔60%勢力。癸——癸屬冬水的餘氣,因乃三冬旺水聯結之餘氣,故力量次強,約佔25%勢力。辛——辛屬秋金欲盡之氣,庫藏在丑申,力量最弱,約佔15%勢力。    (以上為丑宮)

以上所列只不過就個別地支所藏人元加以分析比較而已,且其勢力所佔之百分比也是為了幫助大家的了解而勉強加以區分的,不能視為規則,因為一旦多組干支配合在一個八字里之後,就會因天乾的生克制化、地支的沖合會刑穿、及四時節氣變化等因素的相互影響,而隨時左右其力量之強弱,這些非常複雜,等以後再詳為解說。茲將人元寄藏於地支的情形列表歸內於後(須背念):   支藏人元表地支寅卯辰巳午未

人元甲 丙 戊乙戊 乙 癸丙 庚 戊丁 己未 丁 乙

勢力60%25%15%100%60%25%15%60%25%15%70%30%60%25%15%

地支申酉戌亥子丑

人元庚 壬 戊辛戊 辛 丁壬 甲癸己 癸 辛

勢力60%25%15%100%60%25%15%70%30%100%60%25%15%

 

 第二節  五行用事及四時旺衰    一、五行用事的情形——五行就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交互衍替運行的不同機能,既然是交互衍替運行,便會產生何行在何時主事,何行在何時休退的情形。五行在一年十二個月當中,因受季節氣候的變化影響,所以每一行在各個季節里所能發揮的能量和效率皆不相同,古來的命理學者均一致認定:    ①甲、乙、寅、卯木於春季得時得勢,最能發揮木的能量和效率。    ②丙、丁、巳、午火於夏季得時得勢,最能發揮火的能量和效率。    ③庚、辛、申、酉金於秋季得時得勢,最能發揮金的能量和效率。    ④壬、癸、亥、子水於冬季得時得勢,最能發揮水的能量和效率。    ⑤戊、己、辰、戌、丑、未土則於每年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簡稱四立)以前十八日內得時得勢,土在上述這些時間內最能發揮它的能量和效率。    至於土為何會分別旺於四季呢?這是因為土乃四季之母,也就是木、火、金、水之母;土好比地球,設便沒有了地球,四季就無由產生,而木火金水由勢將無所依歸了。所以在四季的交替中,均須仰賴土來承轉調節,才不致引發驟然異變所導致的激蕩磨擦;土的功能就如同車輪里的軸承鋼珠一樣,可以減輕輪與軸的磨擦,幫助其順利運轉。白虎通義說:「土所以王(旺)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染,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歷成其道」,亦可作為參考。    由於一年的日數共有三六八五又四分之一日,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平均各占約九十一日又八小時,然其中土行各旺於四立前十八日,合計七十二日,如果扣除這個屬土所旺的七十二日,剩餘的日數再讓四季平分,則每季各旺的七十三日又八小時,以上只是假定地球繞日軌跡為正圓時,一年四季日數皆相同的平均值。    然而地球繞日之軌跡並非正圓而呈橢圓,且地球本身的自轉又有傾斜度,故而實際上一年四季每季的日數均不太一致,其較為接近正准數值的統計如下:    ①春水(甲、乙、寅;卯)所旺日數——立春後七十二日又九小時以內。    ②夏火(丙、丁、巳、午)所旺日數——立夏後的七十六日以內。    ③秋金(庚、辛、申、酉)所旺日數——立秋後七十三日又十小時以內。    ④冬水(壬、癸、亥、子)所旺日數——立冬後七十日又八小時以內。    ⑤四季土(戊、己、辰、戌、丑、未)所旺日數——四立以前各十八日內,合計七十二日。    上列各季五行的用事日數,希望各位能予領會,以為日後測度八字五行各月強度之用。    二、四時五行旺衰的認識——前章我們談到十天乾的十二長生歷程,那是由木、火、土、金、水五行各予細分陰陽順逆而得的。木行細分陰陽,便化生甲和乙;火行細分陰陽,便化生丙和丁;土行細分陰陽,便化生戊和己;金行細分陰陽,便化生庚和辛,水行細分陰陽,便化生壬和癸,五行共計可細分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陰陽天干,這十個天干各有其不同的生、旺、死、絕等之生存發展過程,故而我們簡稱為十乾的「生死歷程」或「長生歷程」。    人之處世與治事,對同一件事物在不同的時空下或對相異事物在同一時空下的處理方式,常會有精、簡、輕、重或明細與扼妥之分;譬如商賈售賣貨物,對外人多錙銖必較、斤兩確實,而對親友則多馬虎交易、少計零頭;又如對同一學校內之學生而言,在發配教科書時可以男女不分,但在發配校服時,就必須區別陰陽男女了。這種現象在命理學上也是有的,對於命學者而言,有時推論吉凶事件的過程,必須以其十乾的陰陽性能分別詳為測度,但有時對某些事件卻也可以僅用五行的旺衰狀況來測度,而不必應用到五行細分十干陰陽的生死歷程了。    五行的旺衰共分五種層次,歷來命學多以「旺、相、休、囚、死」構之。五行中每一行在不同的時空狀態下皆有此五種旺衰層次,五行的這五種旺衰層次,比較十乾的十二個生死歷程簡約得多,故甚為一般命學者所樂用;然而,由於大家竟相依賴慣用簡便的五行旺衰層次,往往疏忽了更精細的十干生死歷程之認識與妙用,遂導致凡事大而化之,不求精解的論命陋習,命學之日漸式微,實良有以也!所以,此後我們應該特別留意,五行旺衰層次雖有其甚多簡易方便之優點,然卻絕不能忽略比五行旺衰層次更精密可靠的十干陰陽順逆生死歷程。    五行的旺衰,在地球上來講,必然與季節氣候有所關連(即與太陽的電磁、熱能有關連)。譬如說在春季的時候,一定是「木行」最旺,因為春天乃木行當令掌權用事之時,然而這時的其它火、土、金、水四行強弱盛衰的情形又是如何呢?三命通會說:「春木旺,旺則生火,火乃木之子,子承父業,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水為木之父母),今子嗣(木)得時,登高明顯赫之地,而生我者常知退矣,故水休……火克金,金乃木之鬼(克我者為鬼),被火克制,不能設施,故金囚。……草木發生,土氣散漫,所以春木克土則死」。    傾言之,凡在季節中當令者為「旺」,被旺所生者為「相」,生助旺者為「休」,克犯旺者為「囚」,遭旺所克者為「死」。所謂的「旺」,就如同皇帝君王(旺通王)當權掌令一樣。今仍取春木為例權作比方:春季乃「木」當皇帝,一位皇帝登基掌權後,其父母(水)就需退居幕後休養,所以春季的水為「休」;皇帝既登基治事,必須擇其所信任鍾愛或能仰承君意的人為其宰輔將相,而火受木生,即表示火能得木君之鐘愛信賴且能仰承其恩澤,故春季的火為「相」;又皇帝當令勢強,威震四夷(木旺於春,力量最強,其餘火、土、金、水比之四夷,均臣服於旺木之聲威下),今如有不自量力之夷邦貿然背叛來犯強王,必定不敵而遭擒拿囚禁,而金能克木,有若叛夷之犯強王,反遭所囚(春金柔弱難適當令旺木),故而春季的金甚「囚」;又皇帝君威隆天,如遭其下令斬殺之庶民,必死無疑,而木能克主,土遭木克就如同庶民遭皇帝下令處死一樣,故春季的土屬「死」。    以春季的旺木為例說明五行在冬季旺衰的層次,有如上述,至於其它四行,亦可以同樣方式闡釋,請各位試予自行演練,不再詳述。    三、五行四時旺衰的歸納整理——五行的旺、相、休、囚、死,在每個季節中,都是同時存在並進行的。當某一行由旺變衰的時候,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衰轉旺;又當某一行由休變囚的時候,亦必有另一行在同時由休轉囚。不過,在同一季節或同一時間裡,只能有一行為「旺」,其他四行則分別處於「相、休、囚、死」四種不同的衰旺地位,絕不可能在同一季節時間內,同時出現兩行或三行同時均為「旺」或均為「相」……的情形。茲為使大家容易明了及記憶,特將五行在四時四季中的旺、相、休、囚、死歸納整理成一表列之於後,並加以補註說明。四時五行旺衰表 五行四時木火土金水

春旺①相②死⑤囚④休③

夏休③旺①相②死⑤囚④

秋死⑤囚④休③旺①相②

冬相②死⑤囚④休③旺①

季囚④休③旺①相②死⑤

 

    注一:上表中所加入的①~②之數字,乃代表各季里五行盛衰力量之比較層次;①代表最強、②代表次強、③代表衰、④代表次衰、⑤代表最衰。    注二:我當令則我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注三:「季」乃指四季土,也就是指四立前十八日之內。    注四:上表可以直讀,也可橫讀——    (1)直讀: 春天~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天~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秋天~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冬天~水旺、木相、火死、土囚、金休;季土~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2)橫讀:木行~春旺、夏休、秋死、冬相、季囚。             火行~夏旺、秋囚、冬死、季休、春相。             土行~季旺、春死、夏相、秋休、冬囚。             金行~秋旺、冬休、季相、春囚、夏死。             水行~冬旺、季死、春休、夏囚、秋相。注五:表應先予熟讀,適當時機最好能予默記。

 

第九章  年月日時的再認識

第一節  年月干支的循環重覆現象

    一、干支紀年之循環性——我們在第一章即已談過,干支的發明應用,始於黃帝時代,以黃帝開國那一年(民前四六〇八年)為甲子年,次年為乙丑年,第三年為丙寅年……,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年,到了第六十年恰好用完六十組干支,這叫做「第一周甲子」,一般人則稱之為「一甲子」或「一天元」或「一花甲」,亦有籠統之為「六十甲子」的。

    當六十組干支用完之後,又需從第一組干支重覆開始,所以黃帝開國後的第六十一年又將為甲子年,第六十二年又為乙丑年,按序復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年,迨至第一百二十一年又為甲子年,第一百二十二年又為乙丑年……。這樣年復一年的循環不絕使用,中途從未間斷地直到今日,至民國七十二年癸亥年,算是「第七十八周甲子」的最後一年(第六十組干支),而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已算是「第七十九周甲子」的第一年,也就是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一年,今年(民國七十四年)乙丑年則屬黃帝開國後的第四六八二年。

    二、干支記月之循環性——六十甲子用來記月,就是以黃帝開國該年的該月為甲子月(即目前農曆的十一月,亦即黃帝開國的第一個月),次月為乙丑月,第三月為丙寅月……,如此按序以一組干支代表一個月,一年十二個月恰好用掉最前首的十二組干支(甲子~~乙亥),到了第二年的全年月份就會使用到第13~~24時組的干支(丙子~~丁亥),到了第三年的全年月份則會使用到第25~~36組的干支(戊子~~己亥),到了第四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37~~48組的干支(庚子~辛亥),到了第五年的全年月份會用到第49~~60組的干支(壬子~~癸亥)。由此可知,干支用來記月,每五年恰好用完六十組干支,至第六年或第十一年又會從頭循環不絕地使用下去;直到民國七十二年農曆十月(癸亥月)就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一年(癸亥年)的第十二個月,而該年的農曆十一月(甲子月)則應算是黃帝開國後第四六八二年(甲子年)的第一個月了。

三、月份干支的循環公式——如前所述,每年十二個月按序使用十二組干支,則每滿五年恰用六十組干支(即一周甲子),至第六年時,其記月干支又會與第一年的記月干支重覆相同,同理可推第二年與第七年、第三年與第八年、第四年與第九年、第五年與第十年的記月干支亦分別會重覆相同。據聞這就是易經河圖所暗示的「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為朋,四九為友,五十同途」之原理,依照這種原理,我們若將十天干按序編號: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7、辛8、壬9、癸10,則可歸納出五組通則——

①凡是甲年或己年(一六共宗),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②凡是乙年或庚年(二七同道),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丙子、丁丑、戊寅、已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辰、丁』亥。

    ③凡是丙年或辛年(三八為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④凡是丁年或壬年(四九為友),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已酉、庚戌、辛亥。

    ⑤凡是戊年或癸年(五十同途),其全年各月干支均同為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因為六十甲子是以十個天乾和十二個地支上下互相配合格成(奇配奇,偶配偶),故而我們如果以十天干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天干必各轄有六組「甲子」(每組各為六年);反之,若以十二地支去除六十甲子,則每個地支必各轄有五組甲子(每組各為五年)。

    古代命家常將各「天干」分別所轄的六組甲子簡稱為「六甲」、「六庚」、「六辛」、「六壬」、「六癸」等,茲特都列於後。

    六甲年——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

    六乙年——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

    六丙年——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

    六丁年——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

    六戊年——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

    六已年——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已酉、己未。

    六庚年——庚午、庚辰、庚寅、庚子、庚戌、庚申。

    六辛年——辛未、辛巳、辛卯、辛丑、辛亥、辛酉。

    六壬年——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

    六癸年——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

    本來,黃帝開國於甲子年的甲子月,那時的曆法應屬「建子」歷,亦即以「子」月為「正」月,但後來歷代皇朝曾有多次變更曆法,像夏朝以丑月為正月,稱「建丑」歷;秦朝以亥月為正月,稱「建亥」歷。如果以「子」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一月(子月)就應改稱正月:十二月(丑月)應稱二月……,如果以「丑」月為正月,則我們現在所稱的農曆十二月就成為「正」月,而正月就成為「二」月,二月就成「三」月……。

    然而,不管每年月份建「子」或建「丑」或建「亥」或建「寅」,這些都只是人為(行政)上的稱謂改變而已,並不影響四季節氣的更替運作,也就是說,不管你將春天稱為幾月,春天還是春天;而你若將冬天稱為五、六、七月也或未可,但冬天仍舊是冬天。這就好比一個人取名字一樣,如果某人原名叫「張三」,日後亦可更名為「李四」或「王五」,然不管某人如何改變名字,卻一點也不影響某人的本質。

    雖然黃帝時代及夏代、秦代等皇朝均曾使用過不同的「月建」,但自漢代以來,二千年來我們各朝均採用「正月建寅」的曆法(即今日之舊曆農曆);因此,我們為配合曆法與民俗習尚,八字學上的記月應以寅月為正月,按序卯為二月,辰為三月,巳為四月,午為五月,未為六月,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戌為九月,亥為十月,子為十一月,丑為十二月。據此再核對前列五組記月通則,便可查知每組通則的正月(寅月)天干之所屬;向來命家就有一首從年干遁出月乾的歌訣(簡稱五虎遁),茲列出於後(須背念):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必定尋庚起,

丁壬壬位順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覓,甲寅之上好追求。

    簡化訣一:

    甲己丙作首,乙庚戊為頭,丙辛尋庚起,丁壬順壬流,戊癸申上求。

    簡化訣二:

    甲己起丙寅,乙庚起戊寅,丙辛起庚寅,丁壬起壬寅,戊癸起甲寅。

    這就是說,若以目前的曆法計算,甲年或己年必從丙加寅上(丙寅)起算正月,依序二月為丁卯,三月為戊辰,四月為己巳,五月為庚午,六月為辛未,七月為壬申,八月為癸酉,九月為甲戌,十月為乙亥,十一月為丙子,十二月為丁丑。同理,乙年或庚年的正月,必從戊加寅上(戊寅)算起,依序二月為己卯,三月為庚辰,四月為辛巳……;以下類推。不再贅述。

    惟需注意的是,八字學的記月乃以陽曆的廿四節氣為像歸,取立春為正月之始,然而我們目前所使用的「舊曆」,實為陰陽合曆;其中廿四節氣屬「陽曆」,而記載月、日的數字則屬「陰曆」。因是之故,每年的立春(陽曆)並不一定會剛巧落在陰曆的正月初一日,有時會延後數日或提前數日(即前一年的十二月中),這是因為陽曆和陰曆周期不同所造成的差異;假段立春落在正月初一日之前,則應就前一年十二月何時立春起算農曆的寅月(正月)。例如:民國七十一年陰曆十二月廿二日時立春,那麼,從該日時起,就應算是次年七十二年的正月庚寅月了;又如民國七十三年陰曆十二月十五日卯時立春,則從該日時起,就應算是次年七十四年的正月丙寅月了。其它各月亦均以「節」,為月首,以「氣」為月中;如二月起始於驚蟄(節),中界於春分(氣),三月起始於清明(節),中界於穀雨(氣)……,余請自行翻開萬年曆求證。茲為使大家便於查閱對照起見,特將年上起月的所有干支詳列於後以供參考:

 

 

 

建生

 

氣甲

年乙

年丙

年丁

年戊

月寅立春

雨水丙

寅戊

寅庚

寅壬

寅甲

月卯驚蟄

春分丁

卯己

卯辛

卯癸

卯乙

月辰清明

穀雨戊

辰庚

辰壬

辰甲

辰丙

月巳立夏

小滿己

巳辛

巳癸

巳乙

巳丁

月午芒種

夏至庚

午壬

午甲

午丙

午戊

月未大暑

小暑辛

未癸

未乙

未丁

未己

月申立秋

處暑壬

申甲

申丙

申戊

申庚

月酉白露

秋分癸

酉乙

酉丁

酉己

酉辛

月戌寒露

霜降甲

戌丙

戌戊

戌庚

戌壬

月亥立冬

小雪乙

亥丁

亥己

亥辛

亥癸

月子大雪

冬至丙

子戊

子庚

子壬

子甲

月丑小寒

大寒丁

丑己

丑辛

丑癸

丑乙

 

 四、年上起月之其它法訣——歷史告訴我們,日本民族乃中國古代難民移徙外島之一支,是故其文化習俗多半因承於中國,近代日本受西風薰陶,培養出特殊的科學管理方式,往往將中國傳統的文化加以改良創新,雖不免有畫虎類犬之弊端,然其敬業精神卻值得吾輩學習。

    日本的命學界曾將年上起月法訣用數字簡化,其法大致如下:

    (一)生年天干方面

    (1)天干五合代號——

①甲己之年代號為2。 ②乙庚之年代號為4。 ③丙辛之年代號為6。

④丁壬之年代號為8。 ⑤戊癸之年代號為10。

    (2)天幹個別代號——

    甲1、乙2、丙3、丁4、戊5、 已6、庚7、辛8、壬9、癸10。

    (二)生月地支方面(生月地支代號)

    寅月代號為l,卯月代號為2,辰月代號為3,巳月代號為4,午月代號為5,未月代號為6,申月代號為7,酉月代號為8,戌月代號為9,亥月代號為l0,子月代號為11,丑月代號為12。

  (三)推算方法    !

  以生年天干五合代號加上八字生月地支代號,取其和數之個位數為天干之個別代號,而此天幹個別代號即為生月之天干,茲舉兩例說明之——

例一:某人生於甲年午月,其生月(年月)天干之求法則為——

l、(生年甲干之五合代號2)加(生月午支代號5),得出其和數為7。

2、7乃天干「庚」的個別代號,故「庚」即為某人生月(午月)之天干。

3、由是可知,甲年的午月必為「庚午」月。

例二:某人生於辛年戌月,其生月(戌月)天干之求法應為——

1、(生年辛干之五合代號6)加(生月戌支代號9),得出其和數為15。

2、取和數15之個位數「5」為天干之個別代號,而查「5」所代表的天干為「戊」,故「戊」即為某人生月(戌月)之天干。

3、由是可知,辛年的戌月必為「戊戌」月。

 

第二節  日時干支的查對及五鼠遁

    一、記日天乾的查法——六十甲子用來記日,就是以黃帝開國那一天的甲子日為第一日,按序第二日為乙丑日,第三日為丙寅……,如此循環不絕使用,每六十天用完「一周甲子」,至第六十一天酌記日干支又會與第一天相同,第六十二天的記日子支則會與第二天相同。記日干支從黃帝時代一直循環使用到今天,已曆數千年,總計一百七十萬八千六百餘日,在古代均欽天監詳考天文頒布曆書以為根據,近代則多由天文室或氣象局測定公布。目前坊間所售的萬年曆,大致上分為三種:一種是依政府天文氣象部門所測量者為測而印行,一種是依古法由清代曆書延伸計測而印行,第三種是以個人豐富之天文常識自行測度而印行;三種測度法差別不甚大,其差額最多約在一小時之內。

    由於每月之日數有些為廿八日,有些為廿九日,有些為三十日,並不恆然固定,所以記日的干支無法用簡易的公式求出(除非背誦瞎子算命一掌金訣,然卻須下一番苦功,明眼命家有萬年曆可查,大可不必如此)。如果我們欲得知每日所屬的干支,最快的方法就是查對萬年曆,而一般萬年曆又有分「簡化型」與「精細型」兩類,初學命理者最好購買後者(精細型)較為易查。

精細型萬年曆是將每年三百六十五日逐日詳列其干支,並同時對照洋歷月日、陰曆月日及農曆廿四節氣,一看即通,甚是方便。至簡化型的萬年曆,查對上較甚複雜,故而近年來一般年輕的命學者不太樂於採用,然而因其可縮印成小冊,對長需外出求福之命家於隨身攜帶上甚稱便利,故仍有稍加介紹之必要,茲特舉例說明簡化萬年曆之使用法如下:

以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為例——(請參後頁表格)

子   正             二             三           四

   月             月             月           月

   大             小             大           大

   丙             丙             乙           乙

   寅             甲             丙           未

 子  戌         午  辰         亥  酉         己卯  卯

初  大         初  十         初  二         初廿  廿

三  八         三  八         四  十         五一  一

戊  癸         戊  癸         戊  甲         乙乙  乙

辰  未         戌  丑         辰  申         亥卯  卯

夜  戌         酉  酉         亥  卯         申初  卯

子  初         初  正         正  初         正初  初

初  一         一  一         一  二         初初  初

一  亥         刻  亥         刻  刻         刻刻  刻

亥  三         十  七         十  十         二七  七

十  分         一  分         一  分         分分  分

四  分         分             分                  .

 

立  雨      驚  春           清  谷      立   小

春  水      蟄  分           明  雨      夏   滿

西 太

歷 歲

一  

九 姓

八 金

四 名

年 赤

新   歷

366  日

舊   歷

384  日

國  合

歷  朔二  二        三  三        四  一      五  一

月            月            月          月

閏  日        大  日        小  日      大  日

 

 

上例之表內第一行之所寫「正月大」乃表示正月為大月,有三十天;第二行所寫「二月小」乃表示二月為小月,有廿九天。「正月大」之下又寫丙寅、子、戌,此處的丙是指日干,寅、子、戌是指日支,其意乃表示「丙寅」為正月初一日,「丙子」為正月十一日,「丙戌」為正月廿一日;再往下又寫「初三戊辰夜子某刻某分立春,及十八癸未戌某刻某分雨水」,此乃表示正月初三該日為戊辰日,而立春恰落在該日的夜子時,另正月十八該日為癸末日,而雨水恰落在該日的戌時,最下面又寫「二月閏二日」(國曆合朔欄),此乃表示舊曆的正月初一日恰為國曆(洋歷)的二月二日,而該年國曆的二月屬閏月,有廿九日(如寫平月則有廿八日)。

    第二行「二月小」之下寫丙申、午、辰,此乃表示「丙申」為二月初一日,「丙午」為二月十一日,「丙辰」為二月廿一日;往下又寫「初三戊戌酉初某刻某分驚蟄,十八癸丑酉正某刻某分春分」,此乃表示在二月初三戊戌日那天的酉時交驚蟄,另在二月十八癸丑日那天的酉時交春分;最下面的「三月大三日」,則表示農曆的二月初一日恰為國曆的三月三日,而該年國曆的三月屬大月,有三十一日(如寫小月則有三十日)。

    上例表內尚寫有某刻某分交「節」,某刻某分交「氣」,這是沿襲古代的計時方式(請參前述第六章第一節),將一時辰(兩小時)分為前後兩半段,前半段一小時稱「初時」,後半段一小時稱「正時」;前段初時的第一刻鐘(十五分鐘)稱「初初刻」,第二刻鐘稱「初一刻」,第三刻鐘稱「初二刻」,第四刻鐘稱「初三刻」。後段正時的第一刻鐘稱「正初刻」,第二刻鐘稱「正一刻」,第三刻鐘稱』正二刻」,第四刻鐘稱「正三刻」。茲權以「卯」時為例再予詳釋:

    卯時代表清晨五~~七點(五點屬時頭,六點屆時正,七點屬時尾),是則萬年曆上若寫「卯初初刻」,即指清晨五點正;若寫「卯初初刻七分」,即指清晨五點七分;若寫「卯初一刻」,即指清晨五點十五分;若寫「卯初一刻九分」,即指清晨五點廿四分(十五分加九分為廿四分)……;若寫「卯正初刻」,即指清晨六點正;若寫「卯正初刻十三分」;即指清晨六點十三分;若寫「卯正初三刻「,即指清晨六點四十五分;若寫「卯正初三刻六分」,即指清晨六點五十一分(四十五分加六分屬五十一分);……余類推。

    二、記時干支的循環性——前節已述,由於每年的月份均固定恆為十二個,故而每隔一定的時間(每滿五年)它的記月干支又會重覆輪迴使用不絕,古代智者即據此特發明了一套能迅速由年干求出月乾的「簡訣」,如以現代的術語來講,也可稱之為「公式」,那就是十五虎(寅)遁月訣」。同樣的,因為每日之時辰亦恆固定為十二個,每日十二時辰用掉十二組干支,剛好滿五天時會用完六十組干支,至第六天起,其全日各時的干支又會與第一日各時的干支一樣;由於此種重覆輪迴的現象跟記月干支的情形異常類似,因是我們應該亦可將其設定出一個簡便公式,以幫助記憶及推算。自古先賢即已發明了一首從日干求出時乾的歌訣,今列之於後(須背念):

甲已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土。

丁壬庚子宿。戊癸何方覓。壬子是真途。

    因每日時辰的起算是以「子時」為首,故而上列歌訣的意思是說:甲日或己日的干時,必為甲子時,依序可推丑時的天干必為乙(乙丑),寅時的天干必為丙(丙寅)……。而乙日或庚日的子時,必為丙子時,依序可推丑時的天干必為丁(丁丑),寅時的天干必為戊(戊寅)……。丙日或辛日的子時,必為戊子時,依序可推丑時的天干必為已(己丑),寅時的天干必為庚(庚寅)……。丁日或壬日的子時必為庚子時,依序可推丑時的天干必為辛(辛丑),寅時的天干必為壬(壬寅)……。戊日或癸日的子時必為壬子時,依序可推丑時的天干必為癸(癸丑),寅時的天干必為甲(甲寅)……。在十二生肖裡面,「子」乃代表鼠,所以前列日干求時歌訣也有人稱之為「五鼠遁時訣」,我們可再將其簡化如下:

    甲已起甲子。乙庚起丙子。丙辛起戊子。丁壬起庚子。戊癸起壬子。

三、日上起時的其它法訣一一「生日天干五合代號」與「生時天幹個別代號」比照前節所述日本命界法則備用,惟「生時地支代號」略有不同,須另行背誦:

  {一)生時地支代號——

  子時代號為1,丑時代號為2,寅時代號為3,

  卯時代號為4,辰時代號為5,巳時代號為6,

  午時代號為7,未時代號為8,申時代號為9,

  酉時代號為10,戌時代號為11,亥時代號為12。

  (二)推算方法——

  以生日天干五合代號加上八字生時地支代號,將其相加之和數再減去2,取其餘數的個位數為天干之個別代號,則該天幹個別代號即為生時之天干;為何須將和數再減去2呢?這是因為生時所代表的第1號地支(子)較生月所代表的第1號地支(寅)提前二數之故(於在寅前2位)。茲舉兩例說明如下:

例一、某人生於乙日子時,其生時(干時)天干之求法應為

1、(生日乙干之五合代號4)加(生時子女代號1),得出和數為5。

  2、再將和數減去2,其餘數為3,「3」乃天干「丙」的個別代號,故「丙」即為生時之天干。

  3、由是可知,乙日的子時必為「丙子」時。

  例二:某人生於壬日戌時,其生時(戌時)天干之求法應為

1、(生日壬干之五合代號8)加(生時戌支代號11),得出和數為19。

  2、再將和數19減去2,其餘數為17,取餘數之個位數「7」為天幹個別之代號,而7乃代表天干「庚」,故「庚」即為生時之天干。

  3、由是可知,壬日的戌時必為「庚戌」時。

 

第三節  早子夜子與真太陽時

一、早子與夜子的區分——一日的十二時辰當中,從半夜廿三時(即下午十一點)至次日凌晨一時這中間的兩小時,我們稱之為「子時」。由於午夜十二點(零時)是前後兩日的分界點(通常均稱「正子」或」子正」),故而子時的前半個時辰(一小時)被割分為本日的「夜子」,子時的後半時辰被割分為明日的「早子」;也就是說,在同一日內,凌晨零時至一時為「本日」的早子時,半夜廿三時至零時為 「本日」的夜子時。

既然子正零時為前後兩日之分界點,那麼依理記日的干支(日柱)當然也是要在此時交換;然而,同一個子時的干支,卻須分由前後兩日使用,於是便會產生同一日內早子時與夜子時之輪值天干各不相同的情形,這是因為把時的干支,乃自黃帝時代依照六十甲子的順序,不斷循環輪值的,從來不曾中斷過,此即所謂「時光千古流轉,歲月永不間斷」之義,因以用來記時的干支符號,也是依循時間之推造而輪值,絲毫不受「人為分日」之影響。

譬如今夜子時的天干輪到「甲」,我們便稱之為「甲子時」,而這個「甲」干乃是負責管轄子時的完整兩小時的,不管我們如何從「子正零時」去將日子分開,也僅是觀念上的中分而已,並非真的將日、時予以斷然切割,更無法改變甲干統轄「子」時的完整兩小之事實,我們至多只能在觀念上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屬於今天,後半段早子時屬於明天」,或說成「前半段的夜子時已屬昨日,後半段的早子時已屬今日」,而前後兩半段的子時仍屬同一個時辰,其當值的天干亦為同一個天干。基於以上陳述可知,在同一日之內,因其「本日」早子(凌晨零時至一時)和「本日」夜子(半夜廿三時至零時)必間隔十一個時辰(廿二小時),故亦必會使用到不同輪值的兩個相異子時之天干,茲特將此現象作一扼要整理,較易使大家明了:

1、凡甲日或已日的早子時為「甲子時」,夜子時為「丙子時」。

2、凡乙日或庚日的早子時為「丙子時」,夜子時為「戊子時」。

3、凡丙日或辛日的早子時為「戊子時」,夜子時為「庚子時」。

4、凡丁日或壬日的早子時為「庚子時」,夜子時為「壬子時」。

5、凡戊日或癸日的早子時力「壬子時」,夜子時為「甲子時」。

如果我們欲應用五鼠遁時訣求時干時,則應注意:「早子時應使用本日子時之天干(如甲、乙兩日的早子用本訣之甲子時),夜子時使用訣中次日子時之天干(如甲、己兩日的夜子用次訣之丙子)」。茲為使大家便於查閱對照起見,特將日上起時的所有干支列於後以供參考:

二、真太陽時的計算——所謂真太陽時,就是指不管太陽之位置為何,地球上任意一點對應於太陽所產生之真確時間;譬如居住在同一城市的人,雖然都使用同一時間,可是這種時間乃是人為的 「平均太陽時」,並非精確的「真太陽時」;因為任何相異的空間,如果對應於同一計時主體,則它們的時間必定相異,所以倘就某城市言之,「城東」的時間跟「城西」的時間並不絕對相同;即使在一間小小的住宅裡面,嚴格地說來,「宅東」與「宅西」的時間也有些微之差別。理論上,東邊的時間先到,西邊的時間遲到。    :

    目前世界各國為了交流溝通上的方便,均同時混合實行「平均太陽時」和「區域標準時」,除了科學上的研究及命理學需要外,一般人絕少使用「真太陽時」,甚至有許多人根本不知有這種計時與名稱。那麼,何謂「平均太陽時」與「區域標準時」呢?簡言之,平均太陽時就是以機械式的人工計時器(古代以沙漏器為主,現代以鐘錶為主)將逐日長短不同的真太陽時、硬性平分成一日廿四小時,一小時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區域標準時」簡言之就是以通過英國格林威治天文台的該條經線為標準,沿地球表面縱向劃分三百六十度,格林威治該條經線為零度,以東有一百八十度,稍為 「東經」,以西也有一百八十度,稱為「西經」,東西經合計三百六十度,每隔十五經度劃為一時區,共劃為廿四時區,第二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一小時,第三時區和第一時區的時間相差二小時……余類推,凡是住在同一時區里的人,其計時鐘點均必須相同,以求統一便利。 

    由於前述可知,我們日常所使用的時間,實乃「平均時」和「標準時」的混合,並非科學與命理學上所要求的「真太陽時」。此外,我國政府曾於某些年度頒布夏令時間,在晝長夜短的夏秋季節里,將全國的鐘錶撥快一小時;所以,當我們在排定八字時辰之前,除了應把鐘錶時間(即平均時和標準時)加以增減計算以求出「真太陽時」之外,如遇到有夏令時間的月份也要予以扣掉一小時,茲詳細說明於後:

    ①像準時的加減換算——我國因疆域幅員廣大,東區與西區的差甚巨,故自民國八年便將全國分為五大時區:(1)長白時區(2)中原時區(3)隴蜀時區(4)崑崙時區(5)回藏時區

    長白時區以京經一二七.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中原時區以東經一二○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隴蜀時區以東經一○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崑崙時區以東經九○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回藏時區以東經八二.五度之時刻為該區之共同時刻。

    因此,只要查知出生地點的所屬時區及正確經度,再對照該時區共用時刻(標準時)之經度。法取「東加西減」,即可求出其「平均太陽時」。根據十五經度為一時區,可知每小度相差四分鐘,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再折算成分鐘數,然後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加上此分鐘數,所得的時間即為該地的平均太陽時。同理,凡出生在標準時經度以西之地點者,則須減去其與標準時經度所相距的經度數並折算成分鐘數,再就政府所播報的標準時減去此分鐘數,所得時間即為該地的平均太陽時。

    今以台灣省台北市為例加以說明:台灣省屬「中原時區」所轄,其標準時經度為「東經一二○度」,而台北市的經度為「東經一二一.五度」,兩者相差約一.五度,一度之時差為四分鐘,則一.五度之時差為六分鐘,所以凡在台北市出生者,其正確的平均太陽時就政府播報的「中原標準時間」再加上六分鐘(東加西減),比如當台灣的電台播報說:「現在時刻是中原標準時間中午十二點正」,那麼這時台北市的平均太陽時已為十二時六分了。

   ②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前面第六章第一節曾經談到平均太陽時與真太陽時的差別,並且尚特地繪出一個逐月時差圖表。當我們將「地方標準時」換算成「地方平均時」之後,就必須再將這個地方平均時依照上述「逐月時差表」所顯示的季節性時差另予加減換算一次,如此即可得出「真太陽時」,也就是命理上所要求的正確時辰。現在舉例以問答方式作一綜合解說。問:有某人於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三日下午五點三分(酉時)出生在台灣高雄,請問此人正確的命理時辰(即真太陽時)為何?

答:(1)先查夏令時間。民國四十一年國曆三月一日至十月卅一日台灣實施夏令時間,故此人之生辰應先扣掉一小時,成為「四點三分」。

(2)其次換算標準時為平均時。查高雄的經度約為東經一二一度,其與中原標準時經度(東經一二○度)相差約一度,一度即四分鐘,又高雄乃位於標準時經度之 「東」,故應將四點三分再加四分(東加西減),成為「四點七分」,此稱地方平均時。

    (3)最後將平均時換算成「真太陽時」。查逐月時差表顯示國曆三月三日之時差約在負十三分鐘左右,故應以四點七分減去十三分,而成「三點五十四分」,此乃為真正太陽時,亦即正確之命理時辰 (申時)。

    ③標準時區與夏令時間圖表——茲為使大家便於參考,特將世界標準時區之劃分情形繪圖於後,並另將中國版圖部分放大,至於我國自民國卅四年以來所實施的夏令時間亦一併列表加以說明之。除此之外,尚有一點需要解釋的是,我國雖然於清光緒廿八年(民前十年)即已採用世界區域標準時,但當時大致局限於沿海各港口,迨至民國八年才正式頒行「中國五大標準時區」,彼時台灣尚屬日據。由此可知,凡於民國八年以後在大陸上出生者,即適用我國區域標準時,而台灣地區則需延至民國卅四年光復之後始實施我國區域標準時。

上述標準時或平均時的加減換算又僅只適用於在出生當時當地有使用鐘錶計時的城市或鄉鎮,其它不使用鐘錶的偏遠地帶或山區,則仍以當地民俗所測的視動時(以太陽方位目視定時的計時法)為準,有時,視動計時反較鐘錶針客觀準確。

 

(1)   世界標準時區劃分圖

 

 

(2)   中國五大標準時經圖

(3)我國曆年夏令時件實施表

 

年代起迄月日夏令時間之緣由

民國

30~~40年陽曆五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夏令時間亦稱「日光節約時間」,首由英國眾議會於一九。八年提案,建議政府在每年盡長夜短之夏、秋季節,將標準時按快一小時,但分鐘與秒數不變,俟至秋未或冬初之季再予按回原來標準時,使一般民眾早睡早起。因早睡可節省油、電能源,早起可呼吸新鮮空氣,增進國民健康,並帶動生產辦事效率,藉以當時英國國會並未通過採行此一議案。

    一九一六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因戰時急迫需要更高之經濟效率,遂率先實施「經濟時」一即日光節約時間;爾後世界各國(包括英國)亦皆隨之相繼實施。

    我國遲至民國三十四年(即一九四五年)才開始實始「日光節約時」,連續實施了十七年(卅四年一五十年),然每年的起訖月日並不完全一致。嗣後由於國內眾多學者專家反對,謂此種「時制」易使正常計時體系陷於混亂,故我國遂於民國五十一年以後,停止實施夏令時間。   

迨民國六十三、六十四及六十八年,多次爆發世界性石油能源危機,情勢特殊,政府為了節約能源,厚存國力,乃再度於上述三年中恢復實施夏令時間,然而,自民國六十九年之後,因能源名危機逐漸緩和,故又停止實施訖今。

民國41年陽曆三月一日

至十月卅一日

民國

42~~43年陽曆四月一日

至十月卅一日

民國

44~~45年陽曆四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國

46~~48年陽曆四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國

49~~50年陽曆六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國

51~~62年停止實施

民國

63~~64年陽曆四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國

65~~67年停止實施

 

民國68年陽曆七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

民國

69~~74年停止實施

 

第十章 八字的排法及年始點之確定

第一節  四柱八字的排列組合

              我們都知道,宇宙萬事萬物均有本末、因果、始終及主從之分, 譬如植物的根干為「本」,枝葉為:「末」;花蕊為「因」,果實為「果」。又如動物的生命有開始也有終結;人類的社會有君與臣、父與子、師與生、官與民、司機與乘客等等因果主從關係,而天體運轉的周期 (時間)也是有這些現象存在的。

              一年是個大周期,統領十二個月份;每個月份又是一個中周期,統領廿八~~三十個日子;每個日子又是一個小周期,統領十二個時辰(廿四小時)。太陽年的起迄,以冬至點始至下個冬至點終,太陽月的起迄,以每月立節點始至下月立節點終;日的起迄,以子正點 (半夜零時)始至下個子正點終;時的起迄,以每個時間頭零分始至下個時頭零分終。

              由以上所述可知,「年」與「月」或「月」與「日」或「日」與「時」,甚或 「年與「月、日、時」等,均互有本末因果之關係;因為,沒有了「年」,就不會有「月」,沒有了「月」,就不會有「日」,沒有了「日」,就不會有 「時」;也就是說,沒有了「年」,根本就無法產生月、日、時的對應區分。  

所以,古代的命理學者便根據時間的這種因果始終特性,將人命生辰依年、月、日、時的順序以「干支」排列組合起來,取年的干支為第一柱,月的干支為第二柱,日的干支為第三柱,時的干支為第四柱,合稱「四柱」;又因四柱每柱各有天干一個字及地支一個字,四柱總計共有八個字,故亦有人簡稱之為「八字」。

在四柱八字當中,一般多以年柱比喻為植物的「根本」,以月柱比喻為植物的「苗枝」,以日柱比喻為植物的「花蕾」,以時柱比喻為植物的「果實」。 (請參考上圖),按序則成「根、苗、花、果」。將上述比喻延伸之於人命,則年柱可代表人命的「祖先」,月柱可代表人命的「父母」,日柱可代表人命之本身及配偶(夫妻之匹配,如同植物之開花交配),時柱可代表人命的子息(夫妻匹配後生子,如同植物開花交配後結出果實)。

將上述比喻再予延伸,則年柱亦可代表人命的宗族長輩,月柱亦可代表人命的師父、長官或直系血親的兄弟姐妹,日柱亦可代表人命婚後家庭狀況及配偶對方的家庭狀況,時柱亦可代表人命的學生、徒佣、晚輩及各人的生殖機能。如果我們再不厭其煩地將上述比喻予以延伸,則年柱尚可代表人命的童年階段,月柱尚可代表人命的青年階段,日柱尚可代表人命的中年階段,時柱尚可代表人命的晚年階段。

              當然,僅用寥寥四柱的八個字要來推論複雜萬端的人命,勢必需要將八字干支作更多層面的含射及影射,這些理論相當繁紊,我會在後面課程中繼續詳為解說。茲將四柱八字的排列方法舉實例闡述如下:

 

例一:某命造 出生於民國廿八年農曆四月十一日辰時,請排其正確之四柱八字——

              (1)翻閱萬年曆,首先查生年干支;(若不用萬年曆,則需先詢問對方之歲數及生肖,再以掌訣推算,亦甚簡捷)。經查民國廿八年為己卯年,於是便在紙上書寫:  

己卯(年柱)——根

              (2)次查農曆生月干支,經查農曆四月十一日系在立夏(巳月)之後,芒種(午月)之前,其記月地支必屬巳月,而由年上起月歌訣計共有八個字,(即五虎遁)推知,己年之巳月,必為己巳月,於是又在紙上書寫:

己卯(年柱)——根

己巳(月柱)——苗

       (3)再查生日干支,經查四月十一日為丙寅日,於是續在紙上書寫:

己卯(年柱)—— 根

己巳(月柱) ——苗

丙寅(日柱) ——花

               (4)最後查生時干支,由日上起時歌訣(即五鼠遁)推知,丙日之辰時,必為壬辰時,於是再在紙上書寫:

己卯(年柱) ——根

己巳(月柱) ——苗

丙寅(日柱) ——花

壬辰(時柱) ——果

              

例二:某命造出生於民國四十六年農曆八月十四日午時,請排其正確之四柱八字——

(1)經查民國四十六年的記年干支(亦稱太歲或流年)為「丁酉」年。

(2)再查農曆八月十四日在立秋(七月十三日)之後,白露(八月十五日)之前,故應仍屬「申」月,由年上起月訣推知丁年之申月,必為「戊申」月。

(3)又查十四日之記日干支(亦稱流日)為「壬午」日。

(4)最後由日上起時訣推知,壬日之午時,必為「丙午」時。故而此造之四柱八字應為:

年——丁酉——祖先(根)

月——戊申——父母(苗)

日——壬午——夫妻(花)

時——丙午——子息(果)

 

例三:某命造於民國三十四年農曆九月初三日夜子時出生,請排其正確之四柱八字——

(1)經查民國三十四年的太歲為「乙酉」年。

(2)再查該年農曆九月初三日的夜子時恰交寒露,故知其生月應屬 「戌」月,由五虎遁(年上起月訣)推知,乙年戌月,必為「丙戌」月。

(3)又查此造出生子夜子時(半夜23時——零時),故其日柱干支不變,仍屬九月初三日,該日為「庚戌」日。

(4)最後審查此造雖出生於九月初三日,然其生時為「夜子」時,應取用次日子時的天干,(即日柱仍用初三日,而夜子時的天干則用初四日早子時的天干),經查九月初四日為「辛亥」日,由五鼠遁(日上起時訣)推知,辛日之子時必為「戊子」時。故而此造之四柱八字應為:

祖先——乙酉——根、年柱(幼年)

父母——丙戌——苗、月柱(青年)

夫妻——庚戌——花、日柱(中年)——辛亥

子息——戊子——果、時柱(晚年)——戊子

 

              例四:某命造於民國二十年農曆正月二十日早子時出生,請排其正確之四柱八字——

(1)經查民國二十年之太歲為「辛未」年。

(2)再查正月二十一日在驚蟄之後清明之前,應屬「卯」月(命理上的二月),由五虎遁推知,辛年之卯月,必為「辛卯」月。

(3)又查二十一日之流日干支為「癸亥」日(4)最後由五鼠遁推知,癸日之子時為「壬子」時。故而此造的四柱八字應為:

祖先——辛未——長輩、年根(幼年、少年)

父母——辛卯——兄弟、月支(青年、成年)

本身——癸亥——配偶、日花(壯年、中年)

子息——壬子——晚輩、時果(晚年、老年)

 

第二節  年柱干支的更換

    一、有關年始點的爭議——干支用來排四柱推人命的理論最初奠始於何人,因已無充分而又確鑿之文獻可考,故而至今仍是一個謎;但至少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它的創始必在漢代以後,理由很簡單,因為自唐代賢人李虛中及宋初賢人徐子平以降:千餘年來的命書及命家,均是以立春點(寅月)為年首(即每年正月之開始);而中國乃是從漢代才恢復使用「建寅」歷(也是夏代之曆法,故建寅歷亦稱夏曆),一直迄今都為後代諸朝所沿用,大約也有兩千年了。

然而,漢代之前的秦代乃是使用「建亥」歷,建亥應是以我們目前的農曆十月為正月,每年自亥月(十月)就須更換年柱干支,故而據此推測,四柱八字的推命體系並非建立於秦代以前,而是建立於漢代之後迄無疑義。按秦始皇焚書坑儒,下令焚毀許多重要經世文學及科學資料,得以倖免的僅存四書五經與山醫命相等非經世之學,據此推論,倘使秦代之前已有八字推命之學術,從無專書問世,然其片言隻語的資料必可散見於三代(夏、商、周)及春秋戰國時代的諸家非經世典籍之中,可是由目前之史料顯示,秦代以前之五術界僅盛行卜筮、巫祝、相術、修道及醫術等,獨缺八字理論之記載,故知秦代以前雖有夏代「建寅」及同代「建子」之曆法,而彼時卻尚未發明四柱推命學,至於後人所謂的「子平法系源出於戰國時代的珞琭子」,恐為穿鑒附會之說。

我們如今繼續沿用夏曆,雖以立春寅月為年首正月,然而這個 「立春寅月」是否就是真正的「太陽年」之起始點?則由於近二十餘年來天文科學日漸發達,此問題遂引起某些命學研究者之注意,其中最早提出質疑及修正者首推近賢吳若萍先生,他在民國五十一年出版的《命理新論》一書中說:「千餘年來古今命書,有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以立春點(寅始)為年柱干支更換的終始點(這是一個算命不準的重大原因)。須知干支創設及與天地定位早在四千多年前,以後歷代因曆法不同,正月有時建亥,有時建子,有時建丑,有時建寅,這不過是一種行政上的法令,它只能使一般人四時作業更能與氣候適應,並不能改變太陽和地球的運行,所以對原來與天地配合的干支和其運轉流行,實在沒有什麼可以改變的理由:我為糾正千餘年來的錯誤,經十餘年的反覆思維與求證,認定從今以後,年柱干支必須自冬至(正子)點之時辰開始更換,千萬不可拘泥舊說,仍以立春點之時辰,為年柱干支更換的終始點」。

吳賢又說:「冬至點雖為年柱干支的分界點,但是「六十甲子」按序代表逐月的干支,並沒有改變,因此冬至前後半個月(合計為一個月)的干支,仍是同一個」。吳賢的見解,大膽推翻了相承千餘年的年始點觀念,其認真治學之精神與突破舊說之勇氣委實令人敬佩。然而,以立春點換年乃是歷代命家一致相沿認同的習慣,而且也已使用了近兩千年,若想徹底扭轉改變此種根深蒂固的觀念與習慣,絕非一朝一夕之功可臻。是故,當吳賢發表了更換年始點的新見解之後,曾引起許多命學賢達的爭議。茲擇其要者分述於後:

近賢王德薰說:「以立春為歲首,這是易經從洛書演變來的……,坤、艮相對,坤是立秋,艮是立春,易經說卦傳有云:「帝出乎震 (按帝乃指太陽,震乃指八卦廿四方向的甲、卯、乙三方),齊乎巽(巽卦包含辰、異、巳三方),相見乎離(離卦包含丙、午、丁三方),致役乎坤(坤卦包含未、坤、申三方),說言乎兌(兌卦包含庚、酉、辛三方),戰乎乾(乾卦包含戍、乾、亥三方);勞乎坤(坤卦包含壬、子、癸三方),成言乎艮(艮卦包含丑、艮、寅三方)。如將八卦廿四方按序配上一年廿四節氣,那麼坤卦值當立秋(申月),艮卦值當立春(寅月),八卦既帝出於震而乙於艮,艮者止也,艮裡面包含了丑、艮、寅三宮,丑是去年的十二月,寅是今年的正月,也就是說,丑、寅之交的艮乃一年的結束,亦是一年的開始……。吳俊民(按即吳若萍氏)寫的命理新論,主張冬至是正月的開始,那是不通的,因為不能統一;他或許也不甚了解易經的道理及夏曆的背景來源等……。」(以上為略義之摘錄)。

近賢司瑩居士也說:「吳俊民老師在《命理新編》中提及,年柱干支必須自冬至點開始更換,與傳統之立春交界不同,引致命學界一片討論研究之風。現愚依事實管見提出探討,命造若更換年柱(以下司瑩氏舉出一「民國四十一年正月初五日寅時生」之命造為例說明),則命理上之官訟必然常見(指該例命造若更換年柱之後而言),不僅須常作證上法院,衙門似廚房,牢獄之災在辛酉年壬辰月節有臨身,而且禁錮就不止區區十七天。一字之差,或排列不同,所發生事故之差別,就完全不同……,更證明立春交界之論點及傳統大運排列法之無誤」。

近賢了無居士亦說:「原則上說,一個程式的設計,必是設計者嘔心瀝血;千錘百鍊;方告完成,科學如此,文學,如此,哲學更是如此。八字祿命法是怎樣設計的,我不是李虛中,也非徐居易(按即徐子平),當然不得而知,而由於資料缺乏,我們也無法考據當初設計的動機和理念。我們只知道,李徐師徒(按傳聞李虛中與徐子乎乃為師徒關係,然無法確定(在這個祿命程式完成之前,必定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來試驗,我們讀「李虛中命書」時,就有這種感覺。既然八字祿命法到李徐之後,才告完成,那麼,我們應考慮到一件事:不管李徐之前如何論命(即用年柱也好、納音也好,五星也好),反正是,在李徐之後;程式已改,這套程式,應是李徐發明的,若頒給專利權,非李徐師徒莫屬。剛才說過,李徐如何製作八字祿命法,已不可考,但我們以為既是他們所創,論命規則,必須遵循,不能另開蹊徑,因為另開蹊徑,論命便不準矣。李徐發明的祿命法,自有其固定的推演格式,這個格式是獨立的,無論黃帝建元以來建寅歷如何變更,都絲毫不受影響,我相信李徐師徒早巳把類似的差異考慮在內。因此,不論黃帝以後,歷代如何建寅,只要李徐認為正月就是寅,而宋朝以後不變,我們就得以寅為正月,否則論命便不準矣。同理,李徐當初設計年柱更換的終起點為立春,後輩學者就必須使用立春交換年柱,否則,論命便不準矣。我在古籍中,從未發現有「冬至更換年柱」的記載,而明清以來的八字祿命,固始終遵循立春交換年柱,所以我們肯定立春為年柱更換的準點,是當初李徐所制無誤。吳俊民先生提出八卦理論,太陽緯度,以及三元命卦等等假設,固然有理,在我以為,完全與八字祿命程式無關。

綜合上述諸賢的見解可知,目前命學界對於年的起始點;有分新、舊兩種見解,而且尚在爭議不止中,這是一種好現象,因為任何一門專業學術或理論,若想更進步完善,更風行久遠,那就需要眾多有心人不斷的去質疑、探討及修正,但在爭議之肘,最好能以客觀的立場就事論事,如非必要(譬如對方素行不端或欺世盜名等),當應盡量避免作人身之攻擊,庶應純正治學者之超然素養。

二、年始點的確定——為了符合天體運轉之事實及方便溝通現代命研者所應具備的科學共識,今後本講義將採用「冬至點更換年柱」的排演算法,雖然會增加些許麻煩,但希望大家多予練習求證,時間一久自然能熟以生巧。幸好,出生在冬至——立春之間的人,所佔比率並不太多(約12%),大致上一百人中只有十二人左右。為何我們要採用冬至換年之理論呢?其理由有如下幾點:

①以天文學對太陽系的研究證據為由——近代天文學上確實證明地球「太陽年」的終始點在冬至點,中界點在夏至點(以北半球而言)。如將太阻視為定體而言,則所謂的一年,乃是指地球繞日一周的公轉時間(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日);如將地球視為定體而言,則所謂的一年,乃是陽光直射地球南北表面往複一次的時間(其實是地球本身上下擺動一回之時間),而陽光直射地球表面的範圍,最北至北回歸線(即夏至點)止,最南至南回歸線(即冬至點)止。

當陽光由北半球往南半球直射到南回歸線的冬至點時,由於已達地球本身搖擺幅度(二十三度半)之盡頭,故而它必再由南半球往北半球慢慢直射而回,對北半球的人來講,這個「冬至點」就是一年的盡頭:也是新的一年之開端。同理,當陽光直射到北回歸的夏至點時,它必會再往南半球的冬至點方向折回,故而可知夏至點是一年的中界點(轉折點),是夏天的「至中心」,冬至點則是一年的終始點,也是冬天的「至中心」。

②以與正子時分日之相較為由——我們在第九章第三節曾經提過,半夜正子時(零時)是前後兩月的分界點:雖然子時有兩小時,且時間具有連續不可分割性,但因正子時乃日的交換點,故而我們不得已仍須勉強在作業觀念上將子時硬於切割分屬兩日使用。那又為何日的交換點須以正子(也可說成「子正」)時為準呢?這是因為子正乃夜晚的至中心處,也是五行的陰之極,陰之極則為陽之初,也即是說,正子是為今日的盡頭,亦為明日之開端。夜晚的正子時恰與白天的正午時成一百八十度直線相對(參下圖),一日中的「子」時相當於一年中的十一月,一日中的「午」時則相當於一年中的五月。

 

而現在我們要談的「冬至點換年」,其道理便跟「正子時換日」一模一樣;冬至點並非「立節」而是「中氣」(正子時亦非時頭而是時中),乃農曆十一月的「至中心」,也是冬季的至中心,冬季始於立冬,界於冬至,終於立春,共計三個月,從立冬到冬至的前一個半月冬季,屬當年所轄,從冬至到立春的後一個半月冬季,則屬次年所轄,就如同子時的前半時辰(0時——l時)屬次日所管一般,因此,年柱的更換以冬至點為準,可以日柱的更換道理求得反證。

③以干支始創之歷史背景為由——本講義開宗明義第一章即已言及,古來命理學者大多認為干支用來記載年、月、日、時乃創始於黃帝時代(道教大辭典則謂干支系傳為天皇氏所創,至黃帝時始以干支配作甲子),據聞當時由黃帝命其太監官大撓氏依天地周期造設足用萬世而不誤的記時符號及曆法,遂有今日六十甲子干支流行之濫(通濫外記云:「帝命大撓氏探五行之情,占斗里所建,始作、甲子」),然彼時黃帝尚未統一中原。

迄後黃帝出兵討伐暴君蚩尤,久戰不下,漸有敗象,不幸又為長期雨霧所困,情況至為危急,於是發明指南車配合十干十二支方位,始將蚩尤降服,自此平定江山,統一中原。時值寒冬深夜,雲霧瀰漫,星月無光,一俟蚩尤被擒,霎時天降異象,雲消霧散,北斗當空,萬星拱照,天五月而竟大明如晝,目睹此一奇景,不由得軍民共樂,聚家勝歡。黃帝見強寇己除,天下太平,乃頒令該日 (其實是該夜)將為開國紀念日,並命大撓氏以其所發明之記時干支值數為黃帝曆元,是即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亦即是甲子年冬季月冬至日正子時(此種四甲子的巧合或屬天意也說不定,由當時天垂異象可知)。

既然中國的干支記載年月日時從「甲子」開始,而一年中的月份數與一日中的時辰數又屬固定,那麼,「年」必定曾從「正子月」開始更換,「日」必定會從「正子時」開始更換,才能符合當初智者創設干支用以記載時間的發明本義,及符合中國近五千年之一貫炎黃帝統,這就如同目前政府所強調的「憲法之法統正溯」一樣,絕對苟且不得。茲將有關黃帝的部分史料列出於後供為參考:

大荒北經說:「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應龍』畜水,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中華古今說:「蚩尤兄弟八十一人,並獻身,銅頭鐵額食砂石子,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史記說:「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淮南子說:「炎帝為火災,故黃帝擒之(按炎帝即蚩尤)」。宋徐大升說:「究以奸詐生,妖怪出,黃帝時有蚩尤神作亂。當是之時,黃帝甚憂民之苦,遂戰蚩尤於涿鹿之野,流血百里,不能治之。黃帝於是齊戒,築壇祀天,方丘禮地,天乃降十干十二支,帝乃將十干圓布象天形,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始以干為天,支為地,合光仰職門放之,然後乃能治也」。

四、以八字學取真太陽曆之推命依歸為由——中國的預知理論多達數十種,但其中僅有八字推命學與紫微斗數兩種須使用完整的太陽曆或太陰曆(即年月日時全用),其它像卜卦、筮術、堪輿、周易、手面相、六壬神課、奇門遁甲、五星九星、太乙神數、鐵板神數等預知術,有完全不用曆法為其理論之要件者(如卜卦、筮術、心易,堪輿,手面相等);有一部分則或僅使用流年,或僅使用月建,或僅使用流月,或僅使用流時,無有年月日時悉備為其理論之要件者,且多以太陰曆為主(如六壬、遁甲、九星、太乙、鐵板等)。

紫微斗數(簡稱紫斗或斗數)是以太陰曆(即月亮周期)為主要依據,再配合其它星宿的周期而推論人命;四柱八字學則是以太陽曆(即太陽周期)為主要依據,再配合事物陰陽的周期而推論人命。斗數學的排列命盤用陰曆,年柱從陰曆正月初一開始更換,月柱從每月初一開始更換,日柱從半夜十一點(子初)開始更換,時柱的更換與八字學相同,從每個時辰的時頭(時初)開始更換。八字學的排列命造則用陽曆,不用陰曆,是以其年柱理當從「真太陽終始點——冬至點」開始更換,月柱從每月的立節點開始更換,日柱從每日的子正零時(午夜廿四點)開始更換,時柱的更換與斗數學相同,從每個時辰的時頭開始更換。

五、以歐美諸國陽曆過年之實證為由——眾所皆知,我們現行的「國曆」即為歐美之「洋歷」,所謂洋歷,也就是指「太陽曆」而言;太陽曆必以真太陽年的始終為終始,亦即以冬至點為年的更換點,所以,按理推論,凡是真正使用「陽曆」的國家或民族,其元旦(正月初一)或過年的日期必會在冬至點的前後數天內。

今觀歐美諸國,凡傳統上使用真正陽曆者(非舶來洋歷),均在聖誕節(陽曆十二月廿五日)左右過年,我們查閱萬年曆,得知每年日曆的十二月廿五日聖誕年節,確在冬至後的五天內(按冬至必在每年陽曆的十二月廿一、廿二或廿三日),而其元旦亦確在冬至後的十天之內。    。

由上可證,凡以太陽曆為依歸的曆法或學術,定須在冬至點換年,然因各國古今測度太陽周期的角度與計算方式不盡相同,故其元旦年始點的落點均會略有數日之差距,惟大體多在我國冬至點的前後十日內,甚少有超通十五日者。

六、以帝元四甲子中甲年必有甲子月為由——三命通會說:「天地之運,如環無端,運周一元(一過甲子),磨硅之轉,獨不再始手?周十二時,天之運,獨不再子乎?一元之上,安知其不有一元耶?況曆元之度,牛斗之愛,歲差速矣!後世之歷,各自為據,以求合時爾,古歷之法,隨世亡矣,安能算而合之?今之言甲乙者,必曰實有木氣生之,而今日木,明日火,後日土,不亦誣乎!或曰大撓占斗柄而造甲子,必能遠溯天地之始,故以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甲子

為曆元;不思古斗柄,止可定十二月,天地初開闢,日月如合壁,五星 (金星、水星、木星、火星、土星)如連珠,俱起於牽牛之初,而後可以定夜半之多至,此乃死法(定法),故孟子以為千簾之歷,可坐而致之乙。

上面三命通會言及大撓氏占斗柄遠溯天地之始而進甲子,並以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簡稱四甲子)為曆元。我在《命理點睛》書中也會談論:「四柱干支的起源,姑不論它是否黃帝時代大撓氏所創,或是更久遠年代的祖先所創,總之,我們四柱干支的第一組是從四甲子開始排列而來的,一直沿用到今天,從來不會有任何更變,因此今天我們所使用的各年、各月、各日,各時的干支,實際上就是從數千年前(甚至更久遠)最原始的第一組甲子干支依順序排列而來。如果細心一點的人一眼即可從五虎遁月歌訣中查出甲子年中並無甲子月,但是甲子年的前一年癸亥年卻有甲子月,由是我們知道所謂甲子年中的甲子月,實乃癸亥年的十一月冬至月,而從癸亥年的十一月甲子月的冬至點開始後,其年柱就更改為甲子年了。

這是說,我們既知干支用來記錄年、月、日、時啟基於四甲子,那麼,不用說凡是到「甲年或已年」必定會有「甲子月」才對,也就是說,「甲子」月必須屬於甲年或己年。然而詳觀我們目前所使用的以立春為年始點之「建寅」月,其甲年或己年並無甲子月,這個「甲子月」須從甲、已之年往前逆推二個月(亦即前一年癸、戊之年的十一月)才找得到;因是之故,若由黃帝曆元四甲子之角度來看,真正的 「甲」年實應從目前的癸年之十一月正中心點(子正冬三點)算起始稱切確。

七、以專業學術初創之理論未必無瑕為由——美國芝加哥大學,前諾貝爾獎得主尤里博士(harold nrey)和他的學生米勒(Sttn—leymilier),曾經做了一個有名的實驗,那就是以原始大氣合成人工胺基酸,在此實驗之前,世界上沒有人能確定生命是從「無中生有」還是從「有中變生」而來。

主張生命從無中生有之學者乃著名的「無生源說」擁護者,主張生命從有中變生之學者亦是著名的「生源說」擁護者。前者之代表性人物有希臘的大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英國的尼丹、法國的蒲歇等人,後者之代表性人物有瑞廷、喬伯羅、史巴蘭贊尼、及法國科學院的巴斯德。

生源說與無生源說引發了長達三百多年的生物界爭論與攻汗,最後在一八六四年終於由巴斯德以密封玻璃實驗證明,麥沸的酵母菌溶液永不生細菌而擊敗了他的對手蒲歇的無生源實驗,並因此獲得諾貝爾獎。巴斯德的該項精彩實驗,直到今天尚為生物界所津津樂道,而「生源論」也間接推動了近代食品加工業的輝煌成果。   

然而,經過一百年後,尤里與米勒氏卻又僅以純凈無菌的四種氣體(沼氣、氨氣、氫氣及水蒸氣),即成功地製造出胺基酸,而胺基酸乃是構成生物體不可或缺之基本單位,只有在生物體內始能產生,絕不發生於無生界中,因此證明了「生源論」仍有某些漏洞與暇疵。

再如,英國最偉大的物理學家牛頓,他於年少時,曾因坐在樹下讀書遭到一顆掉落的蘋果擊中頭部,遂道致其日後發明了地心引力與萬有引力之理論,進而更於一六八六年陸續發明聞名全世的「微積分法及牛頓三大運動定律」。

牛頓定律直至今日仍為傲視群倫的科學理論,依牛頓當初之實驗結果,其三大運動定律可以解釋一切物理運動(即所謂的「力」)的現象,小至蘋果落地,大至星球星系之運轉,理莫一同;不過,今天的科學家已經發現,牛頓定律雖仍可順利計算地球上或星球間的諸多物理運動現象,然當其用來計算量子力學與相對論的特殊力場向量以及其它微分子的運動周期,卻又會產生不少誤差。

由上可知,一個偉大理論發明之初,常由於當時主觀或客觀因素之局限或約束,致未必能達到百分之百、萬無一失的周詳思意,命理學的創造發明也未嘗不無此種可能,縱令八字推命理論果真為唐宋賢哲李虛中與徐子平所發明,且其偉大理論至今仍能適用於絕大多數的命造(如同生源說與牛頓定律),然當他們剛開始有「利用年、月、日、時的四柱干支或許可以推命」這個理念甚或實驗之初,難保不受當時行政曆法及此曆法流行慣性之影響,所以自然而然地使用當時的年觀念(即立春換年之觀念)來排列四柱程式。又由於立春點和冬至點僅相差約四十五日,在此段時間(冬至~~立春)出生者之比率只佔全部人口的10—12%,故其偏頗並不十分顯著,李徐二賢極有可能未注意及此,或難注意到了卻末予深究,蓋若以當時的年觀念來推命,其成功率可高達約百分之九十(按成功率系指四柱結構的正確性而言,非指準確率,這百分之九十的驚人成果著實己能令人與興奮異常了)。

換言之,有可能當初發明八字推命理論的先賢,只發現「用年月日時四柱」來排八字論人命是確實可行的,於是便實地用此理念去排算,後來更發現其成功率竟達百分之九十(90%),遂深信不疑而將此學術予以推廣,對於其中些許的誤差率並未十分注意或根本未予發覺,就像前面所說的許多科學上初創學術理論之瑕疵一樣。

 

第三節  冬至換年及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

一、冬至換年的排演算法一一

①年柱干支須自冬至點開始更換。例如:民國四十年的太歲干支為辛卯,這個辛卯年柱,應開始於三十九年農曆十一月十四日酉時的冬至點,終於四十年農曆十一月二十五日子時的冬至點。又如:民國五十七年的太歲干支為戊申,這個戊申年柱,應該始於五十六年農曆十一月二十一日亥時的冬至點,終於五十七年農曆十一月初三日寅時的冬至點。

②子月分屬兩年所轄而其記月干支不變。例如:民國四十年辛卯年農曆十一月的干支為「庚子」,其前半個月(大雪——冬至)應仍屬同年辛卯年的「庚子」月,而其後半個月(冬至——小寒)則應屬次年壬辰年(即民國四十一年)的「庚子」月。又如: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為「壬子」月,而這個壬子月的前半個月應屬當年的壬辰年所轄,其後半個月應屬次年的癸巳年所轄。綜上兩例所述可知,民國四十一年壬辰年的農曆十一月子月乃「分列於該年的年首與年尾各半個月」,年首的半個子月即前一年民國四十年的「庚子月後半段」,年尾的半個子月即當年民國四十年的「壬子月前半段」,而這個 「庚子月後半段」與「壬子月前半段」合計為一個月,且共同屬於壬辰年所轄。

二、陰陽五行干支的參考資料——易經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陰陽),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夫太極未分之先,天地人物無有也,沖穆兆聯,惟有一氣耳?一氣既分,經清者為天,重濁者為地。清氣之精,上而日月星宿,濁氣之精,下而為山河草木,陽變陰合,五氣以生,五氣流行(五行)……而有太陽、少陽、太陰、少陰之名,而生水火金木土」。

近代偉人蔣中正先生說:「中國哲學,不僅是窮究宇宙,調理萬物,而且是闡明天人合一,萬物一理的至高學問,(其中心思想)就是 「太極」。太極兩字,如果拿現代的用語來說,就是一切人為法則與自然法則的最高哲理,也就是宇宙真善美的唯一極則,而為一切宇宙歷史現象與自然現象共具的本質,」。蔣先生又說:「……再進一步研究,就要講到太極與陰陽的學說了」。

先賢沈孝瞻說:「天地之間,一氣而巳,惟有動靜,逐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極靜之時,是將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先賢萬育吾說:「五行者,往來乎天地之間而不窮者也,故謂之行……。五行相生相剋之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運六氣,歲月日時,皆自此立,更相為用。在天則為氣,寒、暑、燥、溫、風;在地則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原其妙用,可謂無窮矣!」。

    近賢袁樹珊說:「五行,氣也。氣不可見,不可量,不可狀;欲其易知,則姑以性情相似之水木火金土為名。老子所謂「道不可道,無以名之,強名為道」是也。執泥於實物,妄求其開合,是為不知神化;拘泥於偏見,武斷其虛無,是為未測高深。天地之氣,蘊而未顯者,鄉矣!蠡測管窺,寧知廣大?彼冷光死光未發現以前,又何嘗可見可量可狀耶」?

    星平大成說:「子正者,今日之早,非昨日之晚也。夜子者,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觀十二生肖陰陽可知:牛、兔、羊、雞、豬(丑、卯、未、酉、亥)屬陰,其蹄爪雙偶,蛇(巳)陰甚,不見足;虎、龍、馬、猴、犬(寅、辰、午、申、戌)屬陽,其蹄爪單奇,獨鼠(子)前兩隻腳陰四爪(雙數屬阻),後兩隻腳屬陽五爪(單數屬陽)。故夜子時屬陰,而早子時屑陽」。

    近賢王德薰說:「古人從三十六種地球上的靈禽,選出十二種生肖配十二地支;所謂肖者,像也!肖像就是說極為酷似相象。那為何以鼠肖子?因為「子」是陰死陽生的交界處,前半段屬陰,後半段屬陽,又「子」也是半夜的時候,而老鼠正是半夜活動之物,且其前雙腳為四爪屬陰,後雙腳為五爪屬陽,非常肖像「子」的特性,故以鼠肖子。不但如此,因為「子」在易經的代表,乃一陽再生(陰盡陽生之初端)之義,它只有六分之一的陽;這個陽代表「目」,所以老鼠只有寸目(近視),僅看得見近處,瞧不見遠處,完全靠聽覺,是以老鼠的聽覺非常靈敏,而視覺非常衰退;聽覺靈敏叫「聽」,視覺靈敏叫「明」。兩件具備叫做「聰明」,由此可知老鼠乃是聰而不明。因「子」屬水,又代表人體的腎臟及生殖機能(以干支診斷病理後面會討論),在動物界中,繁殖力最強的要算是老鼠,故而,古人以鼠肖「子」。王賢又說:「至於丑肖牛,是因為牛屬偶蹄,又「子」代表天,「丑」代表地,天地相合就能化育萬物,所以在地支六合局中「子」和「丑」相合;丑既代表大地,而動物之中,只有牛能耕地,且地上生物多朝天(朝上)生長拓展,玄的是「牛」竟只有下齒而無上牙(按上尖者為牙,下純者為齒或臼),其齒完全由下往上生長,故「牛」最能代表「丑」土大地的特徵,因是古人遂以「牛」肖丑。又說:「老虎有頸而無項,沒有脖子,無法轉頭只能轉身;兔子缺唇,雌雄不分,龍無耳朵,用角來聽,龍若長有耳朵就成聾子;蛇沒有足,卻行得快;馬無膽,稍警即赫,故而站立睡覺;羊眼無瞳子,死了眼睛不合(按羊亦為草食動物,與牛一樣有復胃,且亦僅生下齒而無上牙),猴無脾,喜歡吃水果;雞無腎,性慾不能節制;狗無胃,故食臟物而狂吠(按狗有胃而無小腸),豬足有筋而慢無筋,故橫躺斕「眠」。(以上為略義摘錄)。

     石天基傳家寶云:「日出卯時日入酉,五、十前後不同輪。出、茶、齊、正,斜,角、落、萬載千年此是真」。這是說:在平常的月份里,一般日出皆在卯時,日落皆在酉時;但到了農曆五月日長,則日出在寅時,日入在戌時;農曆十月日短,則日出在辰時,日入在申時。從太陽東升至西,中間經過了茶、齊、正、斜;角五個階段;茶就是「辰時」,齊就是「巳時」,正就是「午時」,斜就是「未時」,角就是「申時」。 (以上乃古代以日定時之方法)。

    傳家寶又云:「三辰五巳八午升,初十齣未十三申,十五酉時十八戌,二十亥上記其神,廿三子時廿六丑,廿八寅時終卯輪。出茶齊正斜角落,萬載千年此是真」。這是說:若以月亮之升來定時,那麼每月初三月出於辰時,初五月出於巳時,初八月出午時,初十月出於未時,十三出於申時,十五齣於酉時,十八出於戌時,二十齣於亥時,二十三出於子時,二十六齣於醜時,二十八出於寅時,三十或初一則為月晦(亦稱朔日,即月亮全陰之時),其過程也可用出、茶、齊、正、斜、角、落來區分。(以上乃古代以月定時之方法)。

濯纓筆記說:「子平姓徐名居易,子平其字也。東海人,別號沙滌先生,又稱蓬萊叟;隱於太華西棠峰洞。子平之法,以人所生年月日時,惟其祿命,無有不中;其源蓋出於戰國珞琭子(按此係為傳)世有三命消息賦一篇(詳參「三命通會」卷十一),謂其所作(謂珞琭子所作),然觀其文,殆後人為撰,非珞琭子之本真也。珞琭子同時有鬼谷子,漢有董仲舒,司馬季主,東方朔,嚴君平;三國時有管輅,晉有郭璞,北齊有魏定;唐有袁天罡,僧一行(即一行禪師),李泌,李虛中之徒(之輩),皆祖其術。泌嘗出遊,得管洛天陽訣,又得一行所親授銅須要旨,占人吉凶,泌以是傳之李虛中,推衍以用之;珞琭以年,虛中以日;其法至是一變。五代時有麻衣道者、希夷先生(即斗數鼻祖陳搏)及子平輩;子平得虛中之術,以損益之,專主五行不主納音,至是其法又一變也。子平歿後,宋孝宗淳熙時,有淮南術士,號沖虛子者,精於此術,當世重之;時有僧道洪者,密受其傳,《三命淵源》,《定真論》等,皆其所著,以是本書變易書矣」!

    近賢李叔遠說:「太極,陰陽也,而天地萬物所由生;人身小天地也,故亦由太極所組成。命元之干支陰陽,即如太極之兩儀,由命元而生四柱,即兩儀生四象;四象又成八字,即四象生八卦也。由此四柱八字之「陰陽五行」,而推演通變於無窮,其理實根源於「太極」也! 倡之者,世傳為戰國之珞琭子,鬼谷子,而繼之者,則為漢之司馬季主、董仲舒、東方朔、嚴君平、焦延壽、鄭康成;三國之諸葛亮、管輅、何晏,晉之葛洪、郭璞,南北朝之臨孝恭、陶弘景、魏定,唐之袁天罡、僧一行、桑道茂、李泌、李虛中,五代之陳希夷、徐子平、周樂,宋之周濂溪、邵康節(後世尊為邵子)、僧道洪、徐大升、京圖,明之劉伯溫(劉基)、宋景濂、萬麒、王全、萬育吾、張神峰(張楠),清之陳素庵、沈孝瞻、俞曲園、沈塗山諸氏,皆究斯理,精於星卜,而為人推命,悉著神念,且多著作關於星命之書傳世,今之星命學者仍宗之。至專據星盤及納音以談命之法,則因時代之變革而淘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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