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現金名表回加拿大未申報 華裔挨罰3300元

據世界日報訊,住在列治文的華裔居民去年10月從上海返回溫哥華機場(YVR)時,攜帶7萬元現金及價值3萬5000元的名表未如實申報,日前遭法院判罰3300元。

據世界日報訊,住在列治文的華裔居民去年10月從上海返回溫哥華機場(YVR)時,攜帶7萬元現金及價值3萬5000元的名表未如實申報,日前遭法院判罰3300元,由於法庭相信他的金錢來源並無不法,因此可在繳納民事罰款後申請歸還。海關表示,YVR每年查獲數千萬元旅客未申報現金,其中不乏黑錢。

現住列治文的華裔居民宋顧君(譯音,Gu Jun Song)去年10月29日從上海搭機返回溫哥華國際機場時,遭海關查獲口袋及行李箱中夾帶大量未申報現金,總數達7萬元。且手中一枚閃閃發亮的Vacheron Constantin名表,價值3萬5000元,也是此行在海外購買,亦未申報。

日前他在列治文省級法庭承認申報不實,遭法庭罰款3300元。所幸當局採納他對這些現金來源的說法,證明並非不法所得,因此在繳納民事罰款後可申請歸還。

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表示,攜帶超過1萬元以上現金出入國境並非不法,只要如實申報,填寫表格即可。 事實上類似事件層出不窮,去年底一名旅客在溫哥華機場準備搭機前往德國法蘭克福時,也被當局查獲行李箱中藏有10萬元左右現金,案件目前尚在法庭審理中。

儘管警方調查顯示這兩起攜帶超額現金闖關事件均與犯罪集團無關,但近年來CBSA屢屢破獲一些利用關卡攜帶現金洗黑錢的活動。從2007年至今太平洋區(Pacific Region)海關已截獲約650萬元可疑金錢,不法之徒可能藉由攜帶紙鈔、股票、債券等方式洗錢,其中98%是在溫哥華國際機場查獲。

2009年共查獲270萬元犯罪所得,其中有八起金額超過5萬元;同年另有21起查扣金額超過5萬元的案件,因事後證實金錢來源合法,與犯罪活動無關,因此歸還給旅客。

2007年查獲170萬元黑錢,2008年則有210萬元,顯示不法之徒透過邊境攜帶現金洗錢的活動,愈來愈猖獗。

CBSA發言人馬紅妮(Hannah Mohoney)表示,從2007年至今本地海關所查獲的攜帶現金未申報案件總數達3229起,總金額高達5200萬元,其中大多數在調查後證實與不法活動無關,因此歸還旅客。不過她強調,CBSA已將預防及打擊攜帶超額現金闖關視為重點工作。

去年底海關官員也在加美和平門(Peach Arch)邊境關卡,查獲一名外國人士企圖走私100萬元現金及一盎斯純金金幣進入加拿大。

就全國範圍而言,截至2009會計年度,海關共查獲4萬2000起攜帶超額現金闖關事件,較上一年度增加50%,查獲金額超過4億2000萬元,甚至超過10億元以上。

其中一起案例是家中三名成員連續將價值25萬元的歐元現金帶到美國,再換成美金後匯到國外洗錢。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預估,目前每年國際洗錢規模可達5000億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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