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凍結本財年中國投資移民申請人EB
美國國務院方面27日向21世紀經濟報道證實,從今年8月23日起,在2014財年的餘下時間,中國的EB-5類別簽證為「不可用」,因為2014年財年內最多可以提供給中國EB-5申請人使用的簽證數量已經到頂。
這意味著面向中國申請人的EB-5簽證要到10月1日,即下個財年開始時才會重新發放。目前美國EB-5項目申請人中有80%來自中國。以往鑒於其他國家申請美國EB-5項目的人數很少,各國多餘的名額最終都可以調整給中國申請者。但今年其他國家申請美國EB-5的需求猛增,導致中國申請者在用完自己的配額之後,無法繼續獲得「補充名額」,EB-5簽證由此遭「凍結」。
EB-5是美國政府對海外投資者設立獲取身份的移民類別簽證。在EB-5項目下,申請人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創造10個就業機會,就有可能獲得美國綠卡。
排隊3-4年才能獲得簽證?
美國史維特斯資金集團首席執行官何利丹(Daniel J.Healy)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美國每個聯邦財政年度最多可在全世界範圍內發放10000個EB-5簽證,(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每個國家最多可以佔用這10000個名額中的7%。中國EB-5申請人的數量已經遠遠超過了這個比例(換算後為700個名額),為了確保其他國家的申請人可以獲得7%的配額,必須叫停中國申請人的簽證發放,等待下年的配額開啟。
不過何利丹表示,凍結暫時並不會對在中國的EB-5申請人簽證產生影響。事實上,即便對已經在等待下個月廣州領事館簽證面試的中國EB-5申請人來說也應該沒有影響,因為廣州領事館應該已預留出簽證名額給安排面試的申請人。即使領事館並沒有預留簽證名額,這些人也可以在9月先進行面試後,他們的簽證將在10月份發放。
但如果「僧多粥少」的局面持續下去,未來來自中國大陸的申請人在遞交申請之後,可能需要苦等3到4年才能最終獲得簽證。「現在的預測是在2015年4月或5月的簽證排期表會公布EB-5簽證的」優先截止日期「。」何利丹說。EB-5領域中的「優先日期」是指移民局開始受理申請人I-526的日期,用來確定簽證批准的優先排列順序。在簽證排期操作中只有申請人的I-526「優先日期」在公布的「優先截止日期」之前,才能在I-526批准後通過在廣州領事館的面試或通過在美國調整移民身份來獲得綠卡。
這意味著落後於「優先截止日期」的申請者,至少將被延遲到下一年度才可能獲得簽證資格。「數據顯示就美國移民局2014年第二個季度收到的I-526申請就有3000份之多,若其中80%的申請者是中國人,可想而知未來的等待會更加漫長。」何利丹說。
中國人扎堆申請EB-5簽證的嚴重後果是,每一年的來自中國的合格申請人數是當年中國所佔名額的三到四倍,在不能佔用其它國家「閑置名額」的情況,排在後面的申請者得等到三四年之後才能獲得簽證。
何利丹認為,中國簽證排期的問題不僅影響到EB-5投資人,也同時影響到很多其它簽證類別的申請人。「每種簽證類別背後都有一群政治上的支持者。」何利丹說。
2012年,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解除多種簽證類別國家簽證配額上限的措施,並在當時受到兩黨的廣泛支持,但這一措施並未能在2012年國會會期內進行表決。直到今天,這一問題仍然因關於美國移民問題大勢的討論而擱置,儘管它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一旦移民提案最終被寫入法律 ,很可能會包含對簽證排期問題的修正,只是立法的時間尚不能確定。」何利丹說。他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也會繼續和主要國會代表密切合作,解決簽證排期及其他EB-5利益相關者所面臨的問題。
謹防簽證延期令申請人子女超齡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美國每年1萬個名額的EB-5簽證並不緊缺。「直至上一個財政年度(截至2013年9月30日),移民局頒發的非中國籍EB-5簽證數量僅為1700個,意味著其餘的配額都可以給中國申請人使用。而今年,峰迴路轉。」何利丹說。
美國簽證中心的數據顯示,從全世界各國湧入的合格EB-5申請已創歷史新高,這使得國務院不得不在2014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個月叫停給中國申請人的EB-5簽證,以確保世界上其他國家的申請人可在法律規定的配額下獲得EB-5簽證。
史維特斯資金集團執行董事侯利君認為EB-5排期可能造成申請人子女的超齡問題,她認為尤其需要關注EB-5主申請人17-20歲的子女。「一旦出現申請遲於排期截止日期(導致在遞交申請之後三四年才獲得簽證),則可能導致子女超齡。」
EB-5法案允許申請人攜帶其配偶以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同時獲得綠卡,而超過21歲的子女若想通過EB-5移民則要自己單獨作為主申請人。雖然申請人子女年齡會在「優先日期」凍結,但一旦獲得I-526申請其年齡就會自動解凍 ,在其年齡到達21周歲時若仍無可用簽證配額,子女將超過年齡限制。
雖然美國有兒童身份保護法,但它並不能完全解決EB-5申請人子女超齡的問題,因為它並不適用於當前簽證配額用完而在等待新簽證配額的情況。「指望用兒童身份保護法來防止子女超齡是不現實的。」侯利君對21世紀經濟報道說。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父母可能需要考慮讓即將到21歲的子女作為EB-5主申請人獲得綠卡。」侯利君說。
目前美國國會正在就一系列移民法案展開討論,其中也涉及對EB-5項目的改革,其中涉及提高投資額度和簽證名額,投資者的家庭成員不佔用每年的簽證額度等。
侯利君表示,需要支持美國國會重新定義關於10000個EB-5簽證配額的解釋,使它只包含於主申請人。在目前的解釋下,每年10000個EB-5配額也包含主申請人的配偶及子女,所以實際上每個財政年度只有3500-4000個主申請人可以拿到EB-5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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