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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八字中地支沖合刑害

一、

炎黃曰:地支六衝包含:子午相衝、丑未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辰戌相衝、巳亥相衝。之所以稱為六衝,乃因為在地支排位中隔六位而互沖,也有說是十二地支分為六對,故為六衝。

炎黃曰:沖之本義, 是一種激烈的相撞的表現,所以沖即為碰撞比如車禍、為打架、為戰爭、為矛盾、為突發事件、突然疾病如腦溢血之類。有沖滅、衝擊、衝動、沖發之意。

沖基本屬於克的延伸,言其基本屬於,乃因為地支四庫土相衝為本氣相衝,而除此以外,相衝均為連沖帶克之過程,所以關鍵還是在於生克。

而四庫土相衝,實際是其中人元發生作用,而人元之作用關鍵,還是在於生克,所以亦屬於生克作用。

炎黃曰:很多人以為八字有沖就是凶,或大運流年沖八字就是凶,其實並非如此。

沖,只是其本象,是激烈的代表,而其是凶是喜, 需要結合五行本身之喜忌來斷。

喜用神沖忌神, 就代表喜, 就是意外之喜, 突然來臨, 比如財喜來沖印, 可能是意外之財, 意外的女子緣, 或好的調動, 等等.

忌神沖用神,則代表災, 常是意外突然之災, 一瞬間導致, 比如車禍, 爆炸等; 而不可能是長久以來慢慢積累造成, 比如你可能是慢慢的生病等. 但可能是病的突然變化, 也可能是動手術等, 因為手術是一下子切除修復等之類, 屬於瞬間完成的事情, 比如拔牙.

沖分為四生相衝, 四庫相衝, 四正相衝. 需要依據地支不同性質來分析.

四正相衝, 由於氣專, 其中的所藏人元也簡單, 沖也很簡單明了, 比如兩個很直率的人, 打架就打架, 只要比較力量強弱, 可分析誰勝誰敗. 四生與四庫由於藏干比較多,所以作用也顯得複雜。

順便提一下, 有些書會寫相衝為一衝一, 三沖一, 而二不沖一, 其實不然, 均可以沖,只是一個應期的問題。

從強弱分析來看,在一般情況下,比如子午相衝,由於水克火,所以我們將子這種克對方稱為主沖方,而將午這種被克的稱為被沖方,同樣情況下,午受傷比較多,所以減力多,子減力少。其他相衝之主沖方均減力少,而被沖方減力多。

炎黃曰:在沖的情況下:

1、最宜喜用神衝剋忌神,用神沖忌神、是喜用神得利而忌神受傷,表示喜來得快而時間短, 突然發富, 意外之喜;但主要注意的是:用神沖忌神,兩者之力量對比不能太懸殊,即用神需要有一定之力量,而忌神不能很強旺;如果忌神很強而用神很弱,沖之不動,比如小孩去撼相撲之選手,忌神無法動搖,而反而驚動了他,比如睡獅被驚醒,所以反容易遭災。

2、不宜忌神衝剋喜用神,忌神沖用神、是忌神得利而喜用神受傷,此沖也可稱之為反吟, 災來得快而時間短。

二、合

炎黃曰:合有六合及三合。

1、六合包含: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十二地支分為六對而合,故為六合。

2、三合包含:申子辰合化水, 亥卯未合化木, 寅午戌合化火, 巳酉丑合化金.

A、三合局比如在八字全部出現,而且順序非常重要,必須按順序排列,可由年到時,也可由時到年,比如申子辰、或辰子申,均可,但不能混亂,比如申辰子,則難成三合局,只有合之氣勢,而力量大減,比如三人雖然欲結黨,然而內部位置不當,比如該為領導的做可副手,為副手的做了領導,則力量不能轉為至強。

B、三合局中間也不能有其他地支,如果有,則三合局也不能完全成功,力量減弱。比如三人結黨,而有一人被擋在門外,無法匯合,自然力量減弱。

3、由三合局可以引伸出半合局,即三合沒有成功,缺少一項,但半合的前提是中神必須存在,中神即指三合局當中之地支。

A、前半合包含:申子半合水, 亥卯半合木, 寅午半合火, 巳酉半合金;此四半合為前半合,乃因為生之為主,加強旺氣。

B、後半合包含:子辰半合, 卯未半合, 午戌半合, 酉丑半合。此四個半合為後半合,有合之意。其中前半合力量強於後半合,因為前半合乃有生之意,唯一巳酉半合金,力量弱於酉丑半合,關鍵仍然在於生克。

C、拱合局包含:申辰拱水, 亥未拱木, 寅戌拱火, 巳丑拱金。此為拱合之局,此四局,均為缺少中神,乃缺少中神,合勢最弱。

D、半合局拱合局一般均為待時而用,到大運流年補足所缺之字,力量乃變強。到大運流年補足所缺之字,三合局成,則喜忌變的明顯。

4、三會局

炎黃曰:所謂三會,即同個方位之地支,匯聚成一股力量。三會局如下:

寅卯辰三會東方木, 巳午未三會南方火, 申酉戌三會西方金, 亥子丑三會北方水.

三會局不屬於合之範圍,乃因為有共同性,放在此節討論。

炎黃曰:合之本義, 代表緊密、代表相連、代表密不可分、代表親密;如果合的不緊,也代表牽連、絆住、纏繞長久之象。忌神合用神,則對用神而言災害較深,且不能擺脫,類似八卦奇門中之伏吟之象, 此為其本象。

人是社會的、群居的,故而八字中顯示的也是一個社會,所以社會群中的現象在八字均會有顯示,包含一個人的單體,兩個人的合作,三個人以上的群體。

一二三理論: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之意。

一:一,即為單體,以獨立的單幹支來代表一個個體,比如一人,是為獨立。八字內每個天干與地支均是獨立的個體,地支藏乾的每一個干也為獨立的個體。

二:二,即為兩人合作。既然有單體,處在社會中,就會發生關係,八字內而以天干五合,地支六合,為兩個干兩個支的相合,代表兩個人的合作關係;在社會中,最常見的類象,就是夫妻,是一種結合的關係,形成一個生活的單位。也有工作上的合作關係,比如生意上的合夥,演出樂隊的兩人組合。

三:三,在易學的意義上,就是群體,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之意。所以以三來代表三人以上的群體。在八字中,三合和三會,均為團體的代表。生活中我們的工作單位,是一個集體的類象,為最常見;也有生意上的多人股份制合作;或演出樂隊的三人或以上的組合。

其中三合乃為有護衛,比如申子辰,申為印比如子之長輩,辰為庫比如倉庫管理員,分工比較明確,所以三合局比較穩定而難破。三會局則是比劫結黨,比如同輩之朋友,兄弟同心一腔熱血,所以力量很大,然而缺少護衛,缺少如三合局中「印類象」之老謀深算人物,所以比較易破,也較難成立,需要順序而無間隔,方才成立。

相合作用:

炎黃曰:在合的作用中,尤其需要關注其中人元,由於八字為干支學,而支為干之發用,干為陽,為作用之關鍵,而支為作用之動力源,所以相合作用,關鍵還是在其中人元天乾的相互作用。

人元天干,必然分用神或忌神,相合併非就為喜,相衝亦非為忌,關鍵之處,還是在於生克用忌之理。合之宜者,在於用神增力或忌神減力,合之不宜,在於用神減力被絆或忌神增力。是為綱領。

1.最宜忌神相合而兩失其用的情況,不宜忌神相合而互相護衛反而增力的情況。

2.最宜用神相合而互相護衛反而增力的情況,不宜用神相合而兩失其用的情況,

3.不宜忌神合用神而使用神受傷, 忌神合用神,就是伏吟, 災來得時間長, 一直有作用.

4.最宜用神合忌神而使忌神受制, 用神合忌神, 就是忌神被牽制, 災不得發作.

5.三合局中,為中神之五行增力,而輔神之五行減力。所以最宜三合用神,最忌三合忌神。以三合局力量為大,因為為群體,所以喜忌尤重。

當然,很多情況下,是用神與忌神相合,此種合,對用神代表類象的六親或身體部分或事物就有害,有拖累之象,而對忌神代表的六親或身體部分或事物就有利,有被救之象。

比如兩個上市公司合併, 一方面臨倒閉而一方上升趨勢, 如果面臨倒閉的公司大而強, 就是包袱重, 可能拖垮上升趨勢的公司, 上升公司大而強, 就是大吃小, 面臨倒閉的公司帶來的災害可以被消化吸收, 重新成一個更大的公司. 合的作用力, 導致支中所藏之乾的力量發生變化。

在六合中,四生方支是自己內部互相相合;而四正方與四庫方支相合。此其中的原因,其實可以從地支本身特性可以了解到。

四正方支屬於專氣,類似生活中性格強硬態度堅決處於領導地位的人,所以,如果也是一個態度生硬的人,則無法與其合作,而要與之相合的,就需要態度老實處於輔從地位的,地支中以四庫方支最處於輔從地位,所以四正方支與四庫方支相合。

而四生方支本是屬於有靈活彈性的人,態度和藹,可以內部自己相合。

以上幾種作用而力量強弱,原則上大致如下:

三會局 > 三合局 > 前半合 > 六合 > 後半合.

三、刑

炎黃曰:相刑包含:

寅刑巳, 巳刑申, 申刑寅, 為無恩之刑.

未刑丑, 丑刑戌, 戌刑未, 為恃勢之刑.

子刑卯. 卯刑子, 為無禮之刑.

辰酉午亥自刑。

相刑,有書說明源於三合與三會,但理論依據不是很足。

源於三合與三會理論說:

寅午戌三合、巳午未三會,故寅和巳爭奪午火而刑;

巳酉丑三合、申酉戌三會,故巳和申爭奪酉金而刑;

如按照此理:

申子辰三合、亥子丑三會,申亥又為何不是爭奪子水而刑?

亥卯未三合、寅卯辰三會,亥寅又為何不是爭奪卯木而刑?

故邏輯上不是一脈相承,有拆東牆補西強之意,不足為憑。

炎黃曰:

三刑之作用關係,關鍵還是藏支之干在發生作用。

古定義之三刑,亦有不足之處。

炎黃有自己修正的刑法。

四、害

炎黃曰:相害包含: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申亥相害、卯辰相害、酉戌相害。

相害源自於相合及相衝, 合自己的與沖自己的為害, 比如子, 合自己為丑, 沖自己為午, 則丑午為害.

表現在生活中, 以秦始皇/荊柯及高漸離為比喻最為恰當.

荊柯為子, 秦始皇為午, 而高漸離就是丑, 子午相衝, 其勢激烈, 所以荊柯之刺秦始皇, 為千古壯烈. 此為沖之本義, 激烈表現也.

丑為子之友, 高漸離為荊柯之友, 因友被害, 而需要為友報仇, 所以害午, 害之意, 為私下暗地之行為, 其勢不如沖之激烈, 沖因為激烈而揚名, 害因為暗損而陰晦, 不顯著, 其之損傷, 總體不如沖, 但傷到用神, 一樣不可小覬. 所以高漸離之擊打秦始皇, 而秦始皇之前瞎高漸離之目, 也為相害, 因為丑為子之友也, 所以害為相互.

如果害傷及用神, 也有不吉之表現, 不吉之癥狀, 按照與八字感應深淺而斷.

相害分析:

子未相害: 未本克子, 不論相害也為克, 所以子受傷重, 八字運年水強的話, 子也可傷未中之丁.

丑午相害: 濕土晦火, 以丑對午, 在於癸克丁, 己泄丁, 辛泄己. 以午對丑, 在於丁克辛, 己克癸. 總體午受傷重, 八字運年火旺, 可以害丑之辛癸. 為相害中明顯一對.

寅巳相害: 總體為木生火, 泄氣, 害力淺, 以寅害巳, 為丙克庚, 以巳害寅, 為庚克甲. 如以巳盜寅氣為害, 在相生相剋中已可明.

申亥相害: 總體為相生, 申害亥, 為庚克甲, 戊克壬. 亥害申, 為甲克戊, 基本可以不論, 如以亥盜申氣為害, 在相生相剋中已可明.

卯辰相害: 總體半會木局, 卯害辰, 就是乙克戊, 又為陰陽有情, 所以害力不強, 可以不論.

酉戌相害: 總體半會金局, 酉害戌, 無所害; 戌害酉, 以丁克辛. 總體害小.

可以發現, 八字相害, 以子未相害及丑午相害比較激烈些, 而同時以子受傷及午受傷比較明顯, 此兩對之所以激烈, 因為水火難容之故.

寅巳相害與申亥相害, 無非相生帶克, 害力不深.

卯辰相害與酉戌相害, 本是半成方局. 害力最淺.

當然, 以八字運年有加強一方的忌神力量而導致害力加強, 需要注意.

地支合沖刑害的表現形式:

其一為原命局有。即八字原局本身有地支發生合、或沖、或刑、或害的關係。

其二為原命局無,而後天流年來作用。即八字原局本身沒有地支發生合、或沖、或刑、或害的關係,而流年出現地支和八字內地支發生合沖刑害的關係。

合沖刑害誤解辨正

很多人對合沖刑害有很強的誤解,即望文生義,認為天干五合、地支六合三合為吉,而六衝、三刑、六害為凶。此在傳統的婚姻合配中尤為常見。

炎黃曰: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比如小孩子看到有大人長的凶,就是壞人;看到大人長的善,就是好人。是類似之意。

屬於易學上的幼兒園水平的看法。

其實合無所謂好壞,沖刑害也無所謂好壞。

真正的吉凶,需要圍繞八字總體生克情況來分析。

比如看一個人好人壞人,不能由孩子的直觀判斷而定類似。如果孩子直觀可定,則公檢法請孩子去即可。

滴天髓》對沖刑穿的看法

命理學巨著《滴天髓》說沖刑穿:「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

炎黃曰:

其原意說:「沖」是一種大的動、而「刑與穿」是出於「動不動」之間的、即動靜之間,有些動、又不是很動的意思,屬於小動,程度上遠不如沖。

炎黃觀點認為:此段原文所言,乃是至理名言,非常認同。

先賢任鐵樵認為,「刑之義無所取」、以為「此皆俗謬」,但對「刑」的態度是「姑置之」。

任鐵樵尤其認為「穿、破」是 「尤屬不經,削之可也。」

炎黃觀點認為:任鐵樵先賢之言,也是非常有理,但稍過偏激,總體來說是非常好的。

炎黃就「刑」的看法是:

「亥辰酉午自刑」, 削之可也。

「子卯刑」, 削之可也。

「戌未丑三刑」,保留之,有用,且增加「辰」進入,為「戌未丑辰四刑」、有沖先論沖,無沖再論刑,此炎黃自我體悟之秘法也;

「寅巳申三刑」 保留之,有用,且增加「亥」進入,為「寅巳申亥四刑」、有沖先論沖,無沖再論刑,此炎黃自我體悟之秘法也;

刑之根本,在於生克、在於人元。此雖為秘,然理顯然也,任鐵樵上文沖即有言。

炎黃就「穿」的看法是:

穿即是害,一物兩名也。

無論沖合刑穿,本質在於生克。

而沖合屬於特殊關係作用,是生克中的特殊者;刑屬於生克的次級特殊者;而對於穿,則本身不特殊,故在八字原局只以正常生克關係論即可。

當然,原局有穿,而流年出現一字與原局穿組合形成沖合,此時穿就比較特殊了。所以,在同時出現衝剋相關地支出現時候可以論,原局單獨的穿則正常生克論即可。

比如八字出現「未子」,原局主要考慮生克即可,古人提出一個「穿」字,主要是對考察流年「午」或者「丑」出現時候的情況。此為針對性運用。

流年「午」出現,則合未又沖子、流年丑出現,則沖未又合子;所以六害在八字出現,主要不是考察八字原局、而是考察後天流年出現特殊沖合字時候的影響。關鍵根本還是在於「沖合」這個特殊的地支作用。

比如「午」火的朋友「未」和「午」火的仇人「子」隔壁而住,如果沒有午火出現,他們本身並無多大仇怨恩情,恩情仇怨和其他地支本無多大區別,因為午火出現,未子才會起特殊反應。所以十二地支中,「沖合」的特殊作用關係是根本。掌握了沖合,自然不必在理會「穿破」之類詞。

沖合的根本,自然還是在生克;生克的對象則在於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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