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暉:公民文化、制度轉型與死磕精神

謝暉:公民文化、制度轉型與死磕精神 http://longfu.fyfz.cn/b/812103——「青年刑辯律師論壇」(長沙站)閉幕總結

流浪者按:本文是6月7日在長沙舉辦的「青年刑辯律師論壇」閉幕式上我應邀所作的總結髮言。由相關律師根據錄音整理,我在錄音基礎上做了適當修改。

各位與會者好!

徐昕教授這是給我做了個額外的安排,我事先並不知道,今天會議的議程我本來就不太清楚。早上在火車上看到海松的微信(或微博),後來按圖索驥,搜來搜去,在QQ上看到徐老師的相關微博,我才知道今天會議的整個議程,所以對這個會議總結,我思考的很不夠。

今天的會議是輕鬆而又沉重的。從8:30開始——儘管我來晚了半個小時——到現在已經整整進行了8個小時。8個小時如流水般過去了,我想一方面,大家都是比較輕鬆的,我相信大家都會認可今天談及的話題沒有讓人感到枯燥,大家的發言都是非常生動有趣的。從早上各位律師一開始,到剛才各位嘉賓和旁聽者的親自參與、互動,都是非常生動有趣的。當然,另一方面,今天的話題又是非常沉重的。聽到今天的話題,我想大家又會在輕鬆中深感到一種沉重。沉重什麼呢?沉重我們國家的法治建設,沉重我們中國的政治走向,沉重我們律師未來的使命,沉重我們公民將來能夠享受何等的人權和秩序。

我剛才做了個小統計,今天主題發言的人有13位,自由發言的人有12位,回應的人有6位。無論哪類發言,在語言風格、甚至選題內容上都顯得輕鬆和引人入勝,但是整個話題研討的過程和落腳點又不得不讓人沉重地思考。從這一點講,我認為今天的討論是非常好的,會議既具有輕喜劇的效果,讓人感覺很熱鬧,但最後絕非空空蕩蕩、無所收穫。我相信今天的會議儘管輕鬆,但大家都會有滿滿的收穫——不僅收穫研討內容,而且對有些人甚至可能收穫的是人生航向的改變——尤其對於在座的在校學生和年輕律師而言,他們可能收穫的就是如何把握或改變未來從業的人生航向問題。這點,有多位青年律師和學生髮言時已經提到。

對我這個已經整整50歲的人而言,也有一個非常巨大的收穫,即對死磕精神的進一步認識。前些天,在浦志強律師被捕後,我寫了一篇文章,名為《善待律師,善待法學》,應當說具有一定反響。也可能是當時法學界就這一事件寫的為數不多的文章。網上刊出之後有一個網站作了專門推薦,當時我正好在南下的火車上,也看到推薦了。後來有網友給我打電話說,謝老師,你的文章剛剛推薦了怎麼又被取消推薦了?據我所知,這是那個網站很少有的舉動。我推測,該網站的主辦方或許遇到壓力了。如果這個推測沒錯,說明什麼問題呢?說明我們這個國家確實面臨著很多值得特別認真反思的重大問題。大家知道,在社會反思和行動中,律師、特別是那些為法治而死磕的律師已站在了時代的風口浪尖上。

各位,我國正面臨著三千年未有的社會大轉型。社會轉型的說法業已成為當局意識形態意義上的口頭禪了。政府這樣講,當然百姓也這樣講。更重要的是,我們在實踐中也明顯有社會正在轉型的感受。但是系統些講,社會轉型究竟轉什麼呢?我想這至少有如下幾點:第一個是文化轉型,我們必須要建立一種新文化,儘管這種新文化不能拋棄傳統文化的滋養和支援,但是毫無疑問我們需要培養一種全新的文化,這種新文化是前無古人的,它一言以蔽之就是「公民文化」。今天在座的好多朋友都談到了公民問題,談到了人權問題,其實這些都是和公民文化緊密相關的話題。所以,概而言之,我們將要建立的文化叫什麼呢?就叫公民文化。這樣一種公民文化的體認,實際上不是從今天才開始的,大概從魏源——一位湖南人那個時代就已經開始了吧?梁啟超專門撰有名著《新民說》。最近廣西師大出版社就出版了一套叢書,名叫「新民說(醒獅叢書)」。因此,在文化轉型中,我們擬建立的文化,是一反傳統宮廷文化、官僚文化、王侯將相文化的公民文化。

第二個轉型,就是市場轉型,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之前在我的講演中,我特別談到了市場轉型中我們可能建立的新倫理、新信仰、新價值觀,以及新的工作機制、交往體制等問題。可以說,市場自身天然具有極大、極強的塑造力,對這種塑造力,如果我們能夠充分地去體認並發揮它,那麼,就不需要政府耗資靡費,花那麼大的精力心思去普法。進言之,只要當局充分相信每位公民都可以成為市場主體,並把每位公民的市場潛能調動和發揮出來,那麼,市場自身具有天然的規範形塑功能。市場(商品)不僅是天生的平等派,而且是天生的法治排、憲政派。這是我講的第二個轉型。

第三點轉型,也是最重要的轉型,那就是制度轉型。不論是公民文化也罷,市場經濟也罷,歸根結底就是要實現制度轉型。這一點當局認識到了,當局對當今中國強調製度轉型的一批人特別地、格外地予以「照顧」。「照顧」到什麼程度呢?前些天我聽一位從中央黨校學習歸來的朋友講,我國專門主管網路工作的重要負責人——當然不是國家最高領袖,是網路辦主任——在中央黨校的一個報告中這樣講:目前網路監管要重點關注三類人,一是法學院院長和著名法學教授,理應包括徐昕這樣的著名法學教授吧?二是新聞記者,或許包括坐在我旁邊的《瀟湘晨報》的著名記者吧?三是律師。他們重點關注、或者說重點防範的這三類人,都是為制度轉型鼓與呼的人。其中兩類人是法律、法學職業人。眾所周知,這些人在近些年來更是特別關注以法治和憲政為目標實現制度轉型的人群,其中法學學者用口和筆呼籲憲政、倡言法治;而律師則直接用行動、用腳和口來為這樣的制度轉型奔走呼號。特別是這兩年被逮進監獄的一些著名律師,像許志永——既是學者又是律師、浦志強——一位堅定的為法治而死磕的律師,就更是用行動推助制度轉型的人。所以我聽到如上消息後,非但不悲,反而覺得有些開心、有些自豪,它印證了黃仁宇當年說的未來若干年是中國法律人的黃金時代的看法,我想這樣的制度變革、制度轉型毫無疑問就是法律人的黃金時代,對此當局自然意識到了。正因為他們意識到了,所以一方面,他們要「照顧」你、「引導」你。據說在講演中,這位負責人提到他們已經關心過賀衛方教授了;另一方面,他們自然不僅僅要「照顧」這些人,也要防範他們。當局不但敏銳地意識到了制度轉型,而且要儘可能地影響制度轉型的群體,可見,當局對制度轉型的思路、對策、目的和學者們的相關思路、對策、目的往往是大相徑庭的。

從其他社會主體來講,首先是相當多的學者也充分也意識到了法治、憲政對社會轉型的決定性。這從微博世界和這些年我國所發生的一些政治案件中,大家可以明顯感受到。微博上很多學者並不修法學,但是他們越來越關注法治、憲政建設和制度轉型問題。正在監獄裡蹲著的XXX,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位文學評論家,但是他卻並非因為文學評論而入獄,而是因為憲政入獄的,因為制度轉型問題而入獄的。再如中國人民大學的張鳴教授,一位歷史學家;社科院的雷頤教授,也是一位歷史學家,他們都非常關注以憲政為主線的制度轉型問題;還如社科院的於建嶸教授,一位社會學家;社科院的前研究人員劉軍寧教授,一位政治學家,他們也都非常關注以憲政為主軸的制度轉型問題。這些都說明,從社會層面來看,人們越來越關注制度轉型在整個中國未來轉型中的關鍵性、決定性。

我曾經這樣講過:在人類的三種文明——物質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制度文明是溝通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橋樑,是塑造並保障公民文化的關鍵。沒有制度文明做橋樑,沒有制度文明打通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那麼,所有有關公民權利的陳詞,就僅僅是宣教意義上的,而不是實行意義上的。今天在我們的會場里,在座的不僅有律師、法學者等法律人,而且還有社會學家,還有普通公民。特別是在場的普通公民,在自身利益受侵犯的切身體會中,或許已經深深感到了法律人、尤其是死磕律師的可依賴性,否則的話大熱的天他們跑來幹什麼?剛才我們已經聽到幾位「冤案」的當事人,他們的陳述既令人沉重又叫人感動。沉重的是作為「冤案」的話題本身,感動的是律師所從事的職業,法律人所從事的工作越來越被社會所接受、所體認。這裡事實上也體現了另一點:在制度轉型當中,最重要的角色是誰呢?毫無疑問,最重要的角色是普通公民。他們用他們的權利感,用他們的民主意識,用他們的參與精神,用他們正在形成的公民文化,直接地呼籲並推動著我們這個社會的發展。如果沒有那麼多的拆遷戶為其權利而抗議,沒有那麼多失地農民為其權利而鬥爭,沒有那麼多小商小販為其權利而交涉,沒有那麼多的「冤案」當事人為了洗冤而聲辯……那麼,也就不可能培育出著名的刑事辯護律師們來,就不可能產生刑辯律師的所謂死磕精神來。所以「死磕派」的律師們,他們死磕的精神基礎是我們人民日益增長的權利思想和正在成長的公民文化。這些都是中國社會—制度轉型的最珍貴的資源。

有了公民的覺醒這樣一個前提,律師的引導就能有的放矢。從社會—制度轉型的引導或從推動動因講,我認為律師是一個真正行動的階層,尤其「死磕派」律師,更是善於行動的一群公民文化的引領者。這也是我為什麼對「死磕派」律師這麼關注、這麼感興趣的緣由——儘管在微博上,我更喜歡用學理說話,因為我本身是一位學術中人,用學術語言來說話是我的本職所在。它可能打動不了很多讀者,但是符合我的職業要求。死磕的行動說明,在當下中國,要實現制度轉型,僅僅按照中國政法大學蔣立山教授的說法——中國的法治現代化是政府推進型、政府主導型的——顯然不夠,事實上,這種情形已然在悄悄的轉型——即從政府主導型漸漸變為社會策動型。每一個重大案件都可能成為我國制度轉型的重要環節,我想這就是徐昕教授為什麼講要「用個案來改變社會」的原因吧?我相信徐教授的這個見解,我也相信在未來我國的實踐中會不斷展現這一點。

不但如此,而且刑辯律師、特別是「死磕派」刑辯律師所注重的核心是用法律解決問題,是為法律而死磕,而我在這裡講的制度轉型所要強調的是什麼呢?一言以蔽之,它所強調的就是把過去用政治來解決社會問題,轉型到未來用法律來規範政治問題。這是制度轉型的核心問題、關鍵所在。大家知道,過去我們是用政治來統帥一切,包括用政治來統帥法律的。曾經有一個著名口號,就叫「政治挂帥、思想領先」。而所謂政治,在這裡卻主要是講話政治、指示政治,和法律規範的政治毫不相關。大家知道,法官和律師,檢察官和律師,本來具有職業的家族相似性,都屬於法律人。但為什麼現在律師和法官、檢察官間的矛盾就這麼深,像今天早上萬瓊律師所談到的那樣,矛盾深到律師必須在語言上將其推向對立面才「解恨」的程度?我想,其緣由怕不在於具體的法官個人及其素質,而在於自從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們就是一個政治決定、規範法律的國家,而不是由法律來規範政治的國家,所以到今天為止,我們根本就不是一個法治國家。在這樣的國家,法官在究竟遵從法律、依法裁判,還是政治正確、勾兌法律之間會常常處於痛苦的精神障礙和人格分裂中。而相對自由的律師、特別是「死磕派」律師在這方面的困擾則要小得多。

所以,我們還遠不是一個法治國家,儘管當局應對國外指責時總是說我們是法治國家。如果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那就意味著我們的制度現代化或制度轉型已經完成了。我在《價值重建與規範選擇》這本書中講,法制現代化完成的標誌是就是司法獨立和權力受制,即一切權力受法律規制,可今天我國遠不是如此!可見,制度轉型任務之艱巨。總之,我國的社會轉型,核心是制度轉型,而制度轉型的關鍵就是要用法律來規範政治,就是要用法律來檢驗包括最高領導人在內的所有人的言行究竟符不符合法律。我曾針對某位領導人的言論寫了好幾條微博,發現新浪微博的員工們非常的敬業,只要我的微博涉及到的是反駁這位領導人的,肯定會及時地把它屏蔽,並很溫馨地給你一條私信提示:您這條微博「不宜公開」。好的一點是,他們只屏蔽,不刪除。這說明什麼?說明我們雖然對高層的期待非常大,我們也相信高層能在制度轉型中作出應有的貢獻來,但是到目前為止,高層仍然習慣性地奉行的是以講話規範法律,而不是以法律規範政治、規範政治領袖、規範講話。既然如此,當然我們就還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我們距法治國家的門檻可能還有相當長的距離。明白了這些,我想法律職業共同體內部的嚴重分裂就不會是那麼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了。

既然制度轉型的核心是用法律來規範政治,來規範社會,那麼,死磕派律師在制度轉型中的重要價值也就凸現出來了。因為「死磕派」律師正像青石律師和伍雷律師早上彙報時所講的那樣,他們有一個前提:一定要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們為什麼要死磕?一句話,是為了法律而死磕。所以,「死磕派」律師應有這樣的口號:「為法治而死磕,為憲政而死磕,為人權而死磕,為正義而死磕」。正因為律師根據法律,為法律而死磕,所以孫笑俠教授才對「死磕派」律師有一個界定:他認為從法理上看,「死磕派」律師遵循的是典型的法律教義學理念,是規範法學的原理,他們的行為,貫徹的就是規範法學的宗旨。這一見解我完全贊同。可見,「死磕派」、或者至少大多數「死磕派」律師們就是通過其行為強調:一個國家要進行良好的治理,必須依據法律之規定和宗旨。正因如此,我覺得要實現中國的制度轉型,要實現以法律來規範權力,以法律來規範政治,而不是以權力去規範法律,以政治去左右法律,毫無疑問,就必須弘揚「死磕派」刑辯律師的精神。不但如此,這種精神還應當被進一步深化、普遍化。深化和普遍化為什麼?就是深化和普遍化為公民精神、公民文化。這是公民文化成長的重要一步,這一步各位今天談的非常多,那就是耶林的要「為權利而鬥爭」——「為權利而鬥爭」事實上就是一種死磕精神。這樣,律師的死磕精神雖然來自於公民為權利而鬥爭的思想萌醒,但又反過來在更加理性的層面培育、引導公民為權利而鬥爭的精神和公民文化。

長話短說,今天聽了、並參與了整整一天的交流,我的感觸非常多,但無論就時間而言、語言而言,能說的都非常有限。古言云:言有盡而意無窮。我期望我們相關的研討在徐昕教授、伍雷律師等的統籌之下繼續做下去。如果下次在什麼地方做,請能夠照顧我一下,我繼續旁聽並參與。

最後,再次感謝徐昕教授和伍雷律師做的這樣一次很有意義的活動,也感謝在座的各位發言的、沒發言的,律師、學者,老師、學生,普通公民、社會達人……正是有了大家的共同參與和互動,才有了我們今天這次研討活動的成功舉辦!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民警與報案人有私交關係因公偏私?該不該把公私撇清?
愛國的公民,可以透過組織或參與NGO,來改善國家嗎?
公民道德建設的若干問題
什麼樣的人才能被稱為公民?
美國公民如何辦理中國簽證

TAG:文化 | 精神 | 制度 | 公民 | 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