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千萬元買同層樓16套房建會所 遭鄰居反對|業主|會所|鄰居

女子3千萬元買同層樓16套房建會所 遭鄰居反對

2013年09月27日03:51  現代快報 我有話說(434人參與)

公寓5樓過道,和改造前的4樓一樣

改造後的4樓過道 現代快報記者 施向輝 攝

  王先生(化姓)是南京長江路九號的業主,兩年前買了B3棟的一套公寓,沒想到還沒住進來,同層一位姓薛的女業主,就準備將自己買下的16套房子打通,改造成「私人會所」。王先生和其他業主抗議了許久,會所終於不開了,但他們依舊高興不起來,因為薛女士並沒有將房子恢復原貌,還把其中3間房租給了周某開旅行社,公共通道牆體再次被破壞。  業主們十分憤怒,多次要求物業、開發商制止薛女士的行為,都沒結果。於是,他們將薛女士以及她所擁有的公司,物業公司,開發商和承租人周某都告了,要求恢復原狀。

  實習生 蔡春雨 通訊員 玄研

  現代快報記者 馬薇薇

  花3000多萬買房想改成會所,鄰居們不同意

  王先生說,薛女士買下B3棟四樓西側的16套房子之後,就進行了大改造,不僅打通部分房間,還改建出了「大廳」,並把原本設在屋內的樓梯搬到了屋外,直接和樓層走道相連。這樣一來,消防通道就被佔了,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長江路九號二期B3棟是商住兩用房,一共14層,每層有28戶,配有5部電梯,東面兩部客梯和一部貨梯、西面兩部客梯。

  據業主介紹,按照當時開盤的2.8萬元一平方米計算,薛女士至少出資3000萬拿下了西側的16套房。自從薛女士買下房子改造後,東面的3部電梯都成了私人物品。後來,她更是把樓道的吊頂、地面瓷磚和牆面都拆了。

  業主們提出抗議,要求恢復原狀,但薛女士始終沒有露面。業主們投訴後,消防等部門介入,要求薛女士恢復原貌。之後,她又派人施工,可大夥認為,她只是「糊弄」應付。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來到長江路九號B3棟四樓,這裡完全是兩種風格:東側牆紙是米黃色,西側是綠色;兩側地磚也不同;西側牆體比東側的往外凸出了幾厘米,敲上去發出空洞的聲響,並非如東側一樣是實心牆。

  業主們說,會所後來不開了,薛女士將房子改造成辦公房,把其中3間租給了周某開旅行社,結果公共通道牆體再次被破壞,變成玻璃牆。

  大家認為,無論是薛女士、物業公司還是周某,都侵害了他們的權益。於是,王先生及其他7名業主決定,通過打官司的方式維權。

  被告方:裝潢沒影響鄰居,反倒讓房屋升值

  9月25日,玄武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王先生一方認為,薛女士不經過其他業主的許可,擅自對共有部分進行裝修改造,侵犯了其他業主的使用權和管理權。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樓盤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薛女士居然就被許可對樓層進行改造,而物業也違規批准了裝修方案,算是幫凶。至於之後的承租人周先生,再次改造公共牆體,也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益。

  薛女士的代理律師不認同這種說法。他認為,薛女士對4樓房屋有超過一半的使用權,對門前部分的改造是合理的,也沒有妨礙到東側業主的使用,因此並沒有侵犯他們的權益。裝修並沒有帶來任何安全隱患,而且如今的裝潢漂亮多了,這是提升檔次,其實是為房屋升值了。

  開發商則表示,房子賣出去後,業主怎麼操作就跟他們無關了。物業方則稱自己「沒有執法權」,不能強行禁止業主的行為。

  周某一方說,業主們投訴後,自己已拆除玻璃牆,他們和薛女士之間的恩怨,不該扣到自己頭上。

  由於雙方願意調解,法官表示將在庭後組織調解。

  庭外

  找不到部門管此事

  只好再打行政官司

  王先生無奈地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們維權了快兩年,實在無奈才走上訴訟程序,「開發商不管,物業不管,城管不管……找了多個部門都沒人管,我們實在沒辦法。」他們的代理律師也表示,這起訴訟,即使他們贏了也高興不起來,「到了執行階段,要找誰來管這個事?」

  為了搞清楚到底「歸誰管」,業主們又告了玄武區城管、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不過一審二審均敗訴,他們準備再申訴到江蘇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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