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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食神集論

 食神集論

 

——淵海子平

論食神

食神者,生我財神之謂也;如甲屬木,丙屬火,名盜氣,故謂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財,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帶此者,主人財厚食豐、腹量寬洪、肌體肥大、優遊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不喜見官星,忌倒食,恐傷其食神。

財神相生,獨一位見之,則為福人;然終亦不清。卻喜身旺,不喜印綬,亦恐傷其食神也。如運得地,方可發福;大概與財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見己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隔柱無旺位)得之為財;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壽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見三乙為食神,見巳酉丑合局為印綬,又有三乙化為傷官。癸用乙為食神,被金局來克乙木,再被三乙木並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無成也。

 

食神詩訣

食神有氣勝財官,先要他強旺本干,若是反傷來奪食,忙忙辛苦禍千般。

食神無損格崇高,甲丙庚壬貴氣牢,丁己乙丁多福祿,門甲弧矢出英豪。

甲人見丙本盜氣,丙去食戊號食神,心廣體胖衣祿厚,若臨偏印主孤貧。

食神居先殺居後,衣祿平生福最厚,殺近食神卻為殃,終日塵寰漫奔走。

壽元合起最為奇,七殺何憂在歲時,禁凶制殺幹頭旺,此是人間富貴兒。

申時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祿齊,甲丙卯寅來克被,遇而不遇主狐疑。

——三命通會

論食神

食神者,日干所生順數第三位,乃甲食丙、乙食丁之例。甲生丙為泄氣,丙生戊為甲偏財,偏財是天祿自然之財,不勞己之心力,享見成福祿。甲丙有父子之道,如子旺相,生起財祿以奉其父母,豈不安享?又甲見庚為煞,見戊為財,其食神丙火能制伏庚煞,使不得克傷甲木,能生戊財,使為甲木所用。凡命遇財煞之地,食神旺相,煞被食制,不敢為禍,財被食生,充裕不竭,故食神一名壽星,一名爵星,良有以也。此格要日主食神俱生旺,無衝破,主人財厚食豐,福量寬弘,肥體肥大,優遊自足,有子息,有壽考。四柱見財食在歲月上,祖父蔭業豐隆,在日時,妻男獲福,怕母子俱衰絕,兩皆無成。

故經云:「食神宜食生食旺,不可食衰食絕。」又云:「食神生旺,勝似財官」是也。食神大忌偏印為倒食,主為人有始無終,容貌欹邪,身材瑣小,心性局促,多愁無成。假如甲見丙為食,柱中有壬作甲木偏印,剋制丙火不能生戊土,不能制庚金,使甲木受制退財,豈不窘乎?

《元理賦》云: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一行》云:陽日食神暗合官星,陰日食神暗合正印,官印不要明顯,但得食神純粹,主貴而有祿,富而有壽,食神只宜一位,不宜太多,恐竊本元之氣。

經云:「一木迭逢火位,名為散氣之父」是也。食多者宜行印運,食少者不宜,是梟神奪食,故食喜旺祿相助,月令建祿最佳,時祿次之,更逢貴人運,行食神生旺之地,大地福祿。忌身衰梟旺,柱中雖喜見財,亦不宜多,多則不清,不過一富翁而已。食神重見,變為傷官,令人少子,縱有,或帶破拗性,又不可入墓,即是傷官入墓,住壽難延。大忌空亡,更有官煞顯露,為太醫師巫術數九流之士,若食神逢克,又遇空亡,則不貴,再行死絕或梟運,則因食上氣上生災,翻胃噎食,缺衣食,忍饑寒而已。又曰:甲日食丙,柱中無壬癸亥子方好,如有水氣,丙自受制,屈伏於人,己身不能卓立,豈能生物以養其父?如無此制,又要生旺向祿,如丙生夏月,運歷東南,火土俱旺,其甲用財必厚。若生三春甲旺,丙火雖得生,不知戊己氣薄,須歷南方火土俱旺,方許發福。又如庚以壬為食,運歷北方水旺之地,發財必厚,東方木旺之鄉,發福必緊。細論之,庚以壬為食,長生於申,當斷申地福重,暴敗在酉,壬水至酉,便不為佳,以壬生甲木為庚之財,即自生分發身之財,非婚配正妻之財,甲至酉地為木困金鄉,壬水自敗,木豈能助養其父?當斷此運平平。行至戌運,如干遇壬甲,亦只斷其半吉半凶,逢戊可斷其有災,見庚可斷其微福。亥運當言其大吉,子運癸水傷官,傷重泄本身之氣,又庚死於子,甲敗於子,當斷生禍身災。運至丑,庚金之庫,水旺之鄉,又有己丑助庚甲冠帶成人之地,可斷此十年發。寅運亦吉,卯運有災,余例此推。

又曰:食神忌梟,亦有不畏者。如己亥不畏丁倒食,丁與壬合化木,而壬祿在亥;丙午不畏甲倒食,甲與己合化土,而己祿在午;乙巳不畏癸倒食,戊癸化火,乙巳亦火;癸巳不畏辛倒食,丙辛化水,癸貴在巳;庚為眾陽之首,不畏戊倒食,戊,陽氣歸源之數,見戊作喜神論;已不倒食辛,陰氣初發散之源;庚不倒食壬,陽氣初發散之源;辛有丁,不畏己倒食,為丁養育辛金也,況有丁處便有己土,陰陽干涉,得清福之助。食神者,十干福祿之會,君子得之顯達豐贍,小人得之周旋給足,在福聚之地則官崇祿厚,在禍聚之地則職卑命薄。如以甲子論,食丙子為福星之貴,食丙寅為長生之祿,又為祿馬同鄉,食神學堂之貴,丙辰為正印,丙午為自刑破命,丙申為克身破祿,丙戌為身衰破空亡,余干例推。若遇生旺、庫、印、天乙、天官、華蓋、文星、學堂、官印祿馬之類,為福聚之地,遇克破、空亡、惡煞、刑害、休、敗、死、絕,為禍聚之地。

又曰:甲乙食丙丁,加寅卯巳午之上;丙丁食戊己,加辰戌丑未之上;戊己食庚辛,加巳午申酉之上;庚辛食壬癸,加申酉亥子之上;壬癸食甲乙,加亥子寅卯之上,謂之食神見生旺,更帶祿馬旺相,文為兩制兩省,武為建節防團,無,亦主財帛豐厚,食神與祿全見,四柱順當為妙。

《壺中子》云:犯倒食,在命多被人撓,重迭帶者,在幼兒則言乏乳,在老人則言缺食。正食而有餘者富貴,爭食而不足者貧賤,有餘如甲人得兩丙三丙,不足如柱中兩甲止有一丙之類。又曰:日主時乾重迭相食者,曰吞啖腦子,時日俱食,主頭風腦漏,早克母死,後無子送終,若吞中逢吞,如甲人逢壬日時,又逢庚字,主貧死溝壑,有干合解則緩。

《相心賦》云:食神最能飲食,體厚而好謳歌。《奧旨篇》云:月令值食,身健旺,善飲食,姿質豐肥,四柱有吉曜相扶,堆金積玉,聲名顯著。《幽微賦》云:食神旺相,老壽彌高。《元理賦》云:食居先,煞居後,功名顯達。《寶鑒賦》云:月露食神時露官,榮顯烏台助國臣。《萬祺賦》云:食神名為吉曜制煞,號稱壽星,干強日旺,富貴之士,食旺身衰,蹭蹬之人,逢財旺則食前方丈,遇印綬則甑底生塵,見一位者鍾銘鼎鼐,二三者陋巷簟瓢,羊刃重臨,平生勞碌,刑克相會,一世奔波。

古歌云:

食神制煞吉非常,財旺妻榮子更強,

柱中若要吞啖煞,管教金殿佐君王。

又:

食神逢祿號天廚,衝剋空亡官煞無,

死絕運臨偏印地,壽星合處福交孚。

又:

食神印綬不宜逢,惟見財官福更隆,

食神喜行身旺地,逢梟逢比總成空。

又:

食神生旺最堪誇,惟行水木土金佳,

官煞更無來混雜,平生衣祿足榮華。

又:

甲人見丙本盜氣,丙去生財號食神,

心廣體胖衣祿厚,若臨偏印主孤貧。

又:

食神生旺無刑克,命逢此格勝財官,

更得身旺逢財地,青春年少步金鑾。

又: 

食神無損壽綿長,庶母逢之不可當,

若無偏財來救護,命如秋草帶冬霜。

又:

食神月上號天廚,人命逢之富有餘,

切忌梟來明減福,最嫌衝去暗消除。

生財化鬼兼無病,制煞為祥信有儲,

士子如逢利甲第,官封要職領天書。

合諸說,觀食神喜忌盡矣。

 

 

——子平真詮

論食神格 

食神本屬泄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財,美格也。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 

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若:丁未癸卯 癸亥 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 壬申 戊子 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

藏食露傷,主人性剛,如丁亥 癸卯 癸卯 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疊出,富貴不巨,如:甲午丁卯 癸丑 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 己巳 甲寅 丙寅,黃都督命是也。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如辛卯 辛卯 癸酉 己未(食格透殺印),常國公命是也。

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如戊戌壬戌 丙子 戊戌(食殺並透),胡會元命是也。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如:丁亥壬子 辛巳 丁酉(傷殺並透),舒尚書命是也。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如丙午 癸巳 甲子 丙寅(食印並透),錢參政命是也。

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至於食神而官煞兢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如劉提台命,癸酉辛酉 己卯 乙亥是也。其餘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矣。 

 

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神生財之局,因身輕身重而不同。身重喜行財食,身輕則喜幫身。若食神透干,比劫運俱不忌,官煞運均忌。如丁未 癸卯  癸亥 癸丑。此造妙在亥卯未三合,透出丁火,身強食旺而財透。木火運固美,金水運亦吉,戊戌十年,必有挫折也。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合丁,不能照此年法,喜金水木而不宜火土矣。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食用煞印者,棄月令食神而用煞印也。年法同偏官用印化煞,故最忌財破印官煞,官煞運有印化反吉,若身旺印旺,食傷泄秀亦佳,身弱則不應食傷也。

食神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食神帶煞,原局無印綬也,此段須分三節看:1、身弱,煞克身,食神泄氣,倚輕倚重。均不為美,唯有印運最利,比劫亦佳。2、身旺煞強,則食傷制煞,極為貴格。運喜食傷,唯忌財運。3、食神制煞太過,即煞輕食重也,必須扶煞。故財運反吉。然不及印運之美,印可以去食之太過,化煞滋身,一得三用也。如:戊戌 壬戌  丙子  戊戌。此食神制煞太過也。甲乙印運為美,癸亥子丑官煞運反吉,丙寅丁卯劫印幫身,最為美運,戊辰最忌。益丙為太陽之火,水猖顯節,不畏水也;土眾成慈,遇土反晦也。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食神太旺而帶印,有種種不同,夏木見火,火旺木焚,運喜印綏,用水潤木也。若食神旺,帶印而利財者,如:戊戌 己未  丙子 庚寅。丙火通根戌未而時寅,帶印也。戊戌己未,土居其四,食傷太旺,運最利財,蓋庚申辛酉,泄土之氣也。官煞不利,火土枯燥,加入滴水,不足以潤燥,而反激其焰也。泄氣己重,食傷未必為福,印綏未必為禍,唯非佳運則可知也。八字各個配合不同,為喜為忌,無一定,待舉其一例耳。

若食神帶印,而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食神帶印,透財以解,與上節帶印有不同,蓋上節食神太旺,而印又不能損食為用,不得己用財泄食傷之氣也。此則日元旺,食傷之泄,而帶印奪食傷用,故云透財以解。 

 

觀淵海、通會二書對十神喜忌說的比較籠統,而真詮則比較重視十神配屬和位置間隔。

1、主人財厚食豐、腹量寬洪、肌體肥大、優遊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恆不喜見官星,忌倒食,恐傷其食神。喜財神相生。

2、偏財是天祿自然之財,不勞己之心力,享見成福祿。四柱見財食在歲月上,祖父蔭業豐隆,在日時,妻男獲福。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食多者宜行印運,食少者不宜,是梟神奪食,故食喜旺祿相助,月令建祿最佳,時祿次之。忌身衰梟旺,柱中雖喜見財,亦不宜多,多則不清,不過一富翁而已。食神重見,變為傷官,令人少子,縱有,或帶破拗性,又不可入墓,即是傷官入墓,住壽難延。大忌空亡,更有官煞顯露,為太醫師巫術數九流之士。食神忌梟,亦有不畏者。如己亥不畏丁倒食,丁與壬合化木,而壬祿在亥。犯倒食,在命多被人撓,重迭帶者,在幼兒則言乏乳,在老人則言缺食。

3、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藏食露傷,主人性剛。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

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

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

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

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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