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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 中國歷代職官表

中國歷代職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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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職官表(秦)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公)

丞相府

御史大夫寺

太尉府

丞相

(相國)

 

輔佐皇帝治理全國政務

 

御史大夫

 

監察、執法之任,兼掌重要文書圖籍

副丞相

太尉

 

掌軍事,全國軍事首腦

武職

(九卿)

奉常

 

掌宗廟禮儀

 

郎中令

 

掌守衛宮殿門戶

 

衛尉

 

掌宮門警衛

 

太僕

 

掌皇帝輿馬及馬政

 

廷尉

 

掌刑獄

 

典客

 

掌少數民族朝見賓禮

 

宗正

 

掌皇族事務

 

治粟內史

 

掌谷貨

 

少府

 

掌山海池澤之稅

 

(中央其它官職)

中尉

 

掌師治安

武職

將作少府

 

掌營建宮室

 

內史

 

掌治京師

 

監御史

 

掌監理郡事

 

(地方)

郡守

秩二千石

掌郡治

 

郡尉

秩比二千石

掌郡之軍事

 

郡丞

秩六百石

輔佐郡守

 

縣令

縣長

令,秩千石或六百石

長,秩五百至三百

掌縣治

萬戶以上為「令」,萬戶以下為「長」。

縣丞、

縣慰

秩四百至二百石

丞佐令並掌刑獄,

尉掌兵事

縣以下,十里為亭,有亭長;十亭為鄉,有三老等。

 

歷代職官表(西漢)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公)

(三司)

丞相

(相國)

秩萬石

輔佐皇帝治理天下。

哀帝時改為「大司徒」。

御史大夫

秩萬石

外掌督部刺史,內掌公卿奏事舉劾。

成帝時改為「大司空」,副丞相。

太尉

秩萬石

掌全國軍事。

武帝時改為「大司馬」。

 

大將軍

 

職掌統領兵征、或予聞國政。是將軍的最高稱號。

武官。武帝初為衛青而設。有時位在「公」之上。

(九卿)

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宗廟禮儀,兼掌選試博士。

即秦之「奉常」,景帝時改之,莽又改為秩宗。

光錄勛

秩中二千石

掌宮殿護衛。

即秦之「郎中令」,武帝時改。

衛尉

秩中二千石

掌宮門警衛。

景帝時曾改為「中大夫令」,不久復稱。

太僕

秩中二千石

掌皇帝輿馬。

有兩丞。

廷尉

(大理)

秩中二千石

掌刑獄。

有正、左、右臨。

大鴻臚

秩中二千石

掌少數民族朝見賓禮。

即秦之「典客」,有丞。

宗正

秩中二千石

掌皇族及親屬事務。

有丞。平帝時改為「宗伯」。

大司農

秩中二千石

掌租稅錢穀鹽鐵和國家財政收支。

即秦之「治粟內史」,有兩丞,景帝時改為「大司農」,武帝時改。

少府

秩中二千石

掌山海池澤收入和皇室手工業製造,以給其養。

 

(中央其它官職)

尚書

秩中二千石

在皇帝左右辦事。

設五曹辦事,武帝時地位逐漸重要。

執金吾

秩中二千石

掌京師治安。

秦之「中尉」,武帝初改。

內史

秩二千石

掌治京師。

相當於後來「京兆尹「

右扶風

秩二千石

掌列候。

秦官主爵中尉,景帝時改都尉,武帝時改為此。

(地方官職)

十三部州

刺史(每州一人)

(牧)

秩六百石

(二千石)

掌監查郡事。

成帝時曾改為「牧」,其後又復稱為「刺史」,又復州「牧」。

郡守

秩二千石

掌治其郡。

景帝時改為「大守」。

郡丞

秩六百石

郡佐。

漢承秦制。

都尉

秩比二千石

專掌軍事。

地位與郡守相當。

縣令

縣長

令,千石至六百石

長,五百石至三百石

同秦制。

同秦制。

縣丞

縣尉

四百石至二百石

 

 

歷代職官表(東漢)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公)

(三司)

司徒

 

掌民眾,教禮儀,教民孝悌、遜順,送死養生、及議其制,建其度,四方功課等民事。

即西漢之丞相。劉秀時改為大司馬。從而罷「三公」,權力歸台閣。「九卿」亦重。

司空

 

掌水土溝洫營建城邑等事。

即西漢之御史大夫,劉秀時改為大司空。

太尉

 

掌四方兵事功課,年終奏報於殿以行賞罰。

劉秀時置大司馬,建武時改太尉。

(九卿)

(略)

同西漢之制

秩中二千石

 

光武帝時,「少府」中之尚書台,職權漸重,組織亦大,三公形同虛設。

  九卿之長,均加卿字。

其它

五官中郎將

左中郎將

右中郎將

蘭台令史

比二千石

比二千石

比二千石

六百石

主宿衛宮殿

掌奏及印工文書

 

(地方)

刺史

秩六百石

掌州之治

建武十八年復刺史十二人,各領一州。

太守

秩二千石

掌郡之治

東都洛陽設「河南尹」,秩中二千石

郡丞

 

佐守

 

縣令

縣長

令,秩千石;

長,四百石或三百石

掌縣之治

以下仍置鄉、亭、里

歷代職官表(三國、兩晉、南北朝)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相)

相國

(大丞相)

第一品

注:不是「一品」

佐理國政

三國均置

太傅

太保

第一品

導皇帝以善德(無常職)

三國只置太傅

(三公)

(九卿)

(略)同漢體制大體相同

「三公」,一品

「九卿」,三品

 

三國均置

尚書台

執金吾

第三品

掌宮外巡戒

三國均置

將作大將

第三品

掌宮室宗廟等營建

魏吳置,蜀不詳

尚書令

第三品

總領綱紀,無所不統

三國均置

尚書僕射

第三品

尚書令之副手

三國均置

中書省

中書監

第三品

掌尚書奏事,掌機密

三國均置

中書令

第三品

平尚書奏事

三國均置

秘書省

秘書監

第三品

掌文藝圖籍

魏蜀置,吳為秘書郎

御史台

御史中丞

第四品

掌受公卿奏事,察舉非法

三國均置

都水使者

第四品

掌天下河渠水利

魏置,蜀吳不詳

其它

大長秋

第三品

掌宮中諸事

三國均置

太傅

少傅

第三品

掌輔導太子

三國均置

侍中

第三品

掌賓贊威護駕備顧問

魏置,蜀吳不詳

散騎掌侍

第三品

掌規諫過失以備顧問

三國均置

城門校尉

第四品

掌護京師城門

魏吳置,蜀不詳

司州

司隸校尉

第三品

掌察百官及京師近郡犯法者,並領一州

魏蜀置,吳無

刺史(牧)

單東刺史

第五品

巡行郡國錄,囚徒考殿錄

三國均置

河南尹

第三品

掌京都之治

魏置

太守

第五品

 

 

令、長

六至八品

 

 

有秩、三老

八品

 

 

各王侯封國

王國相

第五品

職如郡守

 

侯國相

第八品

職如縣令

 

歷代職官表(隋)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師)

太師、太傅、太保

正一品

為皇帝輔弼之官

品級據隋文帝時之制,其後煬帝又略有變動。

(以下同)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同漢代之職掌

尚書省

尚書令

(一人)

正一品

總攬一切政令

 

左、右僕射各一人

從二品

為尚書令之副手

六部尚書

(各一人)

正三品

分掌吏、禮、兵、刑、戶、工

六部之制至隋始確定,此制一直行制清末,清末始增新部

六部侍郎

(三十六人)

正四品

 

尚書左、右丞

(各一人)

從四品

 

 

門下省

納言

(二人、即侍中)

正三品

掌宣達帝命

因避楊忠之諱,凡中字皆不用,以此代之

給事黃門侍郎

(四人)

正四品

掌機密文件,備皇帝顧問

 

內史省

(即中書省)

內史令

(一人,即中書令)

正三品

內史省長官,全國政務

隋文帝時,確定內史省取旨,門下審核,尚書省執行。三省長官均為宰相。

內史侍郎

(四人)

正四品

內史令之副手

御史台

御史大夫

(一人)

從三品

掌監察、執法

 

治書侍御史

從五品

 

 

侍御史

從七品

 

 

監察御史

從八品

 

 

(煬帝時改郡)

刺史

(郡太守)

上州:正三品

中州:從三品

下州:正四品

掌其州治

稱州時,州長為刺史;稱郡時,郡長為太守。

通守

(在太守之下,煬帝置)

同上

 

長史、司馬

正五品至正六品

 

 

縣令

上縣:從六品

中縣:從七品

下縣:正八品

 

 

從八品至從九品

 

 

從九品

 

 

歷代職官表(唐朝)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師)

太師

太傅

太保

正一品

輔佐天子

是一種很高的虛銜,一般無實際執掌,不常設。

(三公)

太尉

司徒

司空

正一品

尚書省

尚書令

(一人)

正二品

總理國家政務

1.唐初,太宗李世民未繼位前,曾任尚書令,此後臣下不敢居此位,遂不設。

2.左僕射統吏、戶、禮三部。右僕射統兵、刑、工三部。

3.高宗李治時稱尚書省為「中台」,中書省為「東台」,門下省為「西台」。門下侍中「左相」,中書令為「右相」。武則天時又改尚書左右僕射為「文昌左右相」。

4.每部下屬四司,六部合二十四司。

尚書左、右僕射

(各一人)

從二品

佐尚書令

吏部尚書

(一人)

正三品

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

戶部尚書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事務

禮部尚書

(一人)

正三品

掌國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學校、科舉和接待四方賓客等

兵部尚書

(一人)

正三品

掌全國武官選用和兵籍、軍械、軍令等事務

刑部尚書

(一人)

正三品

掌國家的法律、刑獄等事務

工部尚書

(一人)

正三品

掌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務

六部侍郎

正四品上

 

尚書左丞

(一人)

正四品上

 

尚書右丞

(一人)

從四品下

 

六部各司郎中

從五品上

 

六部各司員外郎

從六品上

 

門下省

(武則天改為「鸞台」,玄宗又改為「黃門省」)

侍中

(二人)

原正三品,後升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職

 

門下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後升為正三品

佐侍中

 

左散騎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無實際職權,乃達官所用)

 

左諫議大夫

(四人)

正四品下

掌侍從規諫

 

左補闕

(六人)

從七品上

職務為對皇帝進行規諫,並舉薦人才

 

左拾遺

(六人)

從八品上

職務同上

 

中書省

(武則天改為「鳳閣」,玄宗又改為「紫微省」)

中書令

(二人)

原正三品,後升為正二品

官行宰相職

 

中書侍郎

(二人)

原正四品上,後升為正三品

佐中書令

 

中書舍人

(六人)

正五品上

掌詔令、侍從、宣旨、慰勞等事。

 

右散騎常侍

(二人)

正三品下

同左散騎常侍

 

右補闕

(六人)

從七品上

同左補闕

 

右拾遺

(六人)

從八品上

同左拾遺

 

御史台

御史大夫

正三品

專掌監察、執法受公卿奏事,舉劾案章。

唐之御史台分三部: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中丞

正四品上

侍御史

從六品下

監察御史

正八品上

國子監

國子祭酒

從三品

掌教育行政

 

國子司業

從四品下

 

國子博士

正五品上

 

太學博士

正六品上

 

國子助教

從六品上

 

國了監丞

從六品下

 

(本系監察區)

觀察處置使

(每道一人)

 

掌監察州縣官吏,舉善糾惡。以後兼理民事。

唐初劃全國為十道,開元時分為十五道。

  這個角色多由「節度使「兼任,權勢頗大。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從三品

中州:正四品下

下州:正四品下

掌州之治

1.唐於三京(京兆、河南、太原)五州(益、並、揚、荊、潞)設府。其它地方設州。三京各設牧一人(從二品),尹一人(從三品)。

2.唐以四萬戶以上為上州,二萬戶以上為中州,不足二萬戶為下州。

3.六曹為: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土。

4.三曹為:司倉、司戶、司法。

別駕

(一人)

上州:從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從五品上

為刺史的佐史

長史

(一人)

上州:從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無

掌一州兵馬

司馬

(一人)

上州:從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從六品上

 

錄事參軍事

(一人)

上州:從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從八品上

掌糾正各曹職事

錄事

(一至二人)

上州:從九品下

中州:從九品上

下州:從九品下

 

六曹參軍

(各一人)

上州:從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僅三曹,從八品下

 

縣令

(一人)

京縣:正五品上

上縣:從六品上

下縣:從七品上

 

唐代之縣,等別如下:

京縣:三都之縣,在京城內者。

畿縣:三都之縣,在京城外者。

望縣:繁華重要之地

緊縣:重要之地

上縣:有六千戶以上

中縣:有二千戶以上

中下縣:有一千戶以上

下縣:不足一千戶者

縣丞

(一至二人)

京縣:從七品上

下縣:正九品下

 

主薄

(一至二人)

京縣:從八品上

下縣:從九品上

 

京縣:從八品下

下縣:從九品下

 

錄事

京縣:從九品下

其它縣不列品

 

歷代職官表(宋朝)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師)

(三公)

(三孤)

太師、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三師、三公本為親王使相宰相之加官。惟徽宗時,蔡京為太師時,掌宰相實權。

太尉、司徒、司空

正一品

 

少師、少傅、少保

正一品

 

(宰相)

(宋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從一品

總理全國政事

以宋初為例,其他時代變化很多。(以下同)

參知政事

正二品

副相

樞密院

樞密使

(知院事)

從一品

正二品

專司「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以及「侍衛諸班直內外禁兵,招募閱試遷補屯戌賞罰之事」

 

副使

(同知院事)

正二品

 

門下省

侍中

 

佐天子,審中外出納之事。

 

門下侍郎

 

佐侍中

 

中書省

中書令

 

佐天子,宣奉天子命令

 

侍郎

 

佐令

 

尚書令

 

奉天子命而施政

 

尚書省

左、右僕射

 

佐令

 

左、右丞相

 

佐令

 

三司使

三司使

 

掌全國錢穀出納,均衡財政收支

 

副使

 

 

翰 林

學士院

翰林學士

正三品

掌由皇帝直接發出的極端機密文件

 

翰林侍讀學士

正三品

 

 

翰林侍講學士

正七品

 

 

崇政殿說書

從七品

 

 

諫院

知諫院

 

掌規諫朝政缺失

 

六部

(吏、戶、禮、兵、刑、工)

尚書

(各一人)

從二品

同唐之制

宋之六部、組織上屬於尚書省。

侍郎

(各一、二人)

從三品

郎中

正六品

員外郎

從六品

御史台

御史大夫

從二品

專掌監察、執法

1.「大夫」為加官,不除人。「中丞」為實際上之台長。

2.宋仍於御史台設三院。

御史中丞

從三品

台長

侍御史

(台院)

從六品

 

殿中侍御史

(殿院)

正七品

 

監察御史

(察院)

從七品

 

(九卿)

(九寺)

(各一人)

正四品

(或從四品)

 

宋之九卿:太常寺、宗正寺、光祿寺、衛尉寺、太僕寺、大理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

少卿

(各一至二人)

從五品

(或正六品)

 

國子監

祭酒

從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業

正六品

 

 

國子博士

正八品

 

 

國子監丞

正八品

 

 

轉運司:轉運使、副使、判官

 

掌一路財賦、又兼管監察官司吏之事

南宋謂「漕司」

提刑司:提點刑獄公事

 

掌司法和刑獄

南宋謂「憲司」

提舉常平司:提舉常平茶鹽公事

 

掌常平倉及貸放錢穀等事務

南宋謂「倉司」

提舉學事司

 

掌所屬州縣學校和教育行政

徽宗設,不久廢。以上各官謂之「監司」。

經略安撫司

經略安撫使

 

掌軍事及民政

南宋謂「帥司」

知府事

(各一人)

(府尹)

開封尹

正三品

掌府之事

宋於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稱「府」

(少尹)

開封少尹從六品

(判官)

(推官)

開封府均從六品

(判某州事)

(刺史)

從五品

掌州之治

宋不設「太守」,「刺史」乃虛銜。

判某州事

(權知某州軍州事)

 

知州

(簡稱)

 

兼指揮軍事

軍監縣

知某軍事

 

戌兵駐縣官,兼管軍事

宋代之縣,分為:

赤縣:在京城內

畿縣:京城外

望縣:四千戶以上

緊縣:三千戶以上

上縣:二千戶以上

中縣:千戶以上

中下縣:不中千戶

下縣:五百戶以下

知某監事

 

 

知縣(縣令)

赤縣:正七品

畿縣:正八品

其它:從八品

掌縣之治

縣丞

(小邑不置)

赤縣:正八品

畿縣:從八品

其它:從八品

主簿

(小邑不置者以尉兼)

赤縣:從八品

畿縣:正九品

其它:從九品

赤縣:從八品

畿縣:正九品

其它:從九品

掌閱習弓手,戢奸禁暴,凡縣不置主簿則尉兼之

歷代職官表(元朝)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公

太師、太傅、太保

正一品

 

 

中書令

(一人)

 

總領百官,會決庶務。

皇太子領中書令

左、右丞相

(各一人)

正一品

輔佐皇帝,綜理全國政務。

元朝以「右」為上,同前代不同。

平章政事

(四人)

從一品

佐丞相

官位只次於丞相

左、右丞

(各一人)

正二品

 

元之尚書省,屢設屢廢。武宗至大四年以後不再設,權歸中書省。文宗以後,專任右相,左相或設或不設。

參知政事

(二人)

從二品

中書省副長官

參議中書省事

(四人)

正四品

 

左、右司郎中

(各二人)

正五品

分掌各司事務

員外郎

(各二人)

正六品

職位略低於郎中

都事

(各二人)

正七品

處理司的日常事務

尚書

正三品

職掌同唐之制

元之六部屬中書省。

侍郎

正四品

郎中

從五品

員外郎

從六品

樞密使

從一品

掌軍事機密、邊防和宮廷禁衛等事務。

 

樞密副史

從二品

 

 

樞密院判

正五品

 

 

樞密知院

從一品

 

 

御史台

(內台)

御史大夫

從一品

專掌監察、執法

 

御史中丞

正二品

 

 

侍御史

從二品

 

 

治書侍御史

從二品

 

 

宣政院

宣政院使

從一品

掌宗教及管理吐蕃之事

 

同知

正二品

 

 

副使

從二品

 

 

行中書省

(地方)

丞相

從一品

總理路之政務

1.元代共十一行中書省。「行省」之制始於此。

2.「行省」之下統路、府。

平章

從一品

輔理路之政務

左、右丞

正二品

同中書省之職

參知政事

從二品

郎中

從五品

員外郎

從六品

都事

從七品

宣慰司

(地方)

宣慰使

從二品

職同中央宣政院

元共分六道,每道一司。

同知

從三品

副使

正四品

萬戶府

達魯花赤

正三品

掌路之治

由蒙古人擔任

萬戶

正三品

萬戶之長

萬戶府分上中下三等,此為上萬戶府之品秩。

副萬戶

從三品

達魯花赤

正三品

總管

正三品

(散府)

達魯花赤

正四品

掌府之治

 

知府

(或府尹)

正四品

達魯花赤

從四品

掌州之治

州有上、中、下三等。此為上州之品秩。

知州

(州尹)

從四品

正六品

同知

正六品

達魯花赤

從六品

掌縣之治

縣分上、中、下三等。此為上縣之品秩。

知縣

(或尹)

從六品

縣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正八品

典史

不入品

歷代職官表(明朝)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三公

太師、太傅、太保

正一品

佐天子,掌國家政事。

 

三孤

少師、少傅、少保

從一品

內閣

大學士

(中極殿、

建極殿、

文華殿、

武英殿、

文淵閣、

東閣)

正五品

皇帝顧問

洪武十二年,廢中書省,十五年設大學士。仁宗以後,其位漸崇,掌實際上的宰相職權。

六部

(明代遷都北京後,另設南京六部,此略)

尚書

正二品

同唐之六部

明代六部除戶、兵二部各十三司外,其它四部均各四司。

左、右侍郎

正三品

各司郎中

正五品

都察院

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

掌監察、執法

即前代的「御史台」,明初改之。

左、右副都御史

正三品

左、右僉都御史

正四品

十三道監察御史(末年為十五道)

正七品

掌巡按州縣,考察官吏

總督

(總理)

巡撫

 

 

 

明之總督、總理、巡撫,均因事而設,以重臣任之。

翰林院

學士

正五品

掌修史、著作、圖書等

 

侍讀學士、

侍講學士

從五品

侍讀、侍講

正六品

修撰(史官)

從六品

編修

正七品

檢討

從七品

國子監

祭酒

從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業

正六品

五經博士

從八品

助教

從八品

學正

正九品

六科

都給事中

(每科一人)

正七品

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查六部百官之事。

六科為吏、戶、禮、兵、刑、工。

左、右給事中

從七品

給事中

從七品

廿四衙門

十二監太監

正四品

掌皇帝宮中日常生活上的各項事務。

以宦官掌之。

四司司正

正五品

八局大使

正五品

承宣布政使司

(地方)

左、右布政使

從二品

掌一省之政

明洪武九年廢行中書省,分全國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為省一級的最高行政機構。

左、右參政

從三品

左、右參議

從四品

提刑按察使司

(地方)

按察使

正三品

掌一省刑獄之事

與「布政司」及管軍事之「都指揮使司」合稱一省中之「三司」。

副史

正四品

僉事

正五品

知府

正四品

掌府之政

明代改路為府,分上、中、下三等。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推官

正七品

知州

從五品

掌州之政

 

同知

從六品

判官

從七品

吏目

從九品

知縣

正七品

掌縣之政

縣分上、中、下三等。明之典史,典文移出納,如縣無丞、簿,則兼領之。

縣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典史

未入流

都指揮使司

(都司)

都指揮使

正二品

地方最高軍事長官

明代在全國設十六個「都司」。

都指揮同知

從二品

都指揮僉事

正三品

衛指揮使司

(衛)

指揮使

正三品

 

各「衛」,齊統於「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指揮同知

從三品

指揮僉

正四品

千戶所

(所)

正千戶

正五品

 

「所」統於「衛」

副千戶

從五品

歷代職官表(清朝)

 

部門

官職

品級

職掌

說明

內閣

大學士

正一品

掌傳達諭旨、公布文告

滿漢各二人。

尚書協辦大學士

從一品

協助大學士。

滿漢各一或二人,以六部尚書充其任。

學士

從二品

 

滿六人、漢四人,均兼禮部侍郎。

侍讀學士

從四品

 

 

侍讀

正六品

 

 

中書

從七品

 

 

辦理

軍機處

軍機大臣

(稱為大軍機)

 

輔佐皇帝,處理軍國要務、官員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

大軍機於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內特簡,無定員。

  小軍機於內閣中書郎中、員外郎、主事中派兼。

軍機章京

(稱小軍機)

 

六部

尚書

從一品

同唐之六部

滿漢都有。

左、右侍郎

從二品

各司郎中

正五品

各司外郎

從五品

主事

正六品

筆帖式

七至九品

掌翻譯滿漢章奏文籍之事。

理藩院

尚書

(一人)

 

掌蒙古、回部、西藏等地的封授、朝見、進貢、官吏升降和徵發徭役等

均用滿、蒙人,下屬六司。

左、右侍郎

 

都察院

左都御史

(右為總督銜)

從一品

掌監察、彈劾官吏

滿漢都有。

左副都御史

(右為巡撫銜)

正三品

 

六科給事中

正五品

掌監察六部、權不大。

十五道監察御史

從五品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總理各國事務親王、郡王、貝勒

 

 

特簡,無定員。

  咸豐十年設,後於光緒時改為「外務部」,並位於諸部這上。

大臣

(以軍機大臣兼)

 

 

大臣上行走

 

 

 

總章辦章京、幫辦章京、章京

 

 

 

總督

(地方)

總督

正二品

(加尚書銜為從一品)

綜理督軍民要政

轄一省至數省,一般轄兩省。

行省

巡撫

從二品

掌一省之治

每省一人

學院

(學道)

提督學政

 

掌學校政令,歲、科兩試

每省一人

承宣布政使

(藩司)

布政使

從二品

掌一省之民政、財政

 

提刑按察使司

(臬司)

按察使

(臬台)

正三品

掌一省司法

 

道員

正四品

 

 

知府

從四品

掌府之政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直隸州

知州

正五品

掌州之政

 

州同

從六品

知州

從五品

掌州之政

 

州同

從六品

州判

從七品

知縣

正七品

掌縣之政

 

縣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巡拾

從九品

典史

未入流

(直隸廳、散廳)

同知

(或通判)

從六品

 

設於少數民族集中居住之地。或情況特殊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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