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漢語通論(六)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

《古代漢語》王力

 

古漢語通論(六)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


  一個字原則上只應有一個形體,不需要兩種以上的寫法。但是漢字是一種具有幾千年歷史的文字,使用漢字的人又非常多,在漢字發展過程中,有些字出現了兩種以上的寫法,那是很自然的。古書上常常可以見到一些形體分歧的字。現在漢字簡化以後,字的形體統一起來了,這給人民群眾學習文化帶來了莫大的便利。對一般人來說,只要掌握了簡化後的漢字就夠了;但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的人來說,如果只掌握現在通行的形體劃一的簡化字,而不了解那些形體分歧的字,閱讀古書時就會遇到不少困難。

  不同形體的字可以分為三大類:1.古今字;2.異體字;3.繁簡字。下面分別加以敘述。

  1.古今字

  在上古時代,特別是先秦時代,漢字的數量比後代要少得多。許慎的《說文解字》只收了9353個字,其中有許多是僻字,常用字實際上只有三四千個。例如《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總共只用了4466個字。但我們決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上古的人頭腦簡單,概念貧乏,只用少數字就夠了。上古人的概念無論如何貧乏,決不會比近代人的概念少得那樣多。以《康熙字典》為例,雖然它收了47035個字,但絲毫不能說明清代人的概念比上古人的概念多四五倍。漢字增多的原因有三:(一)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不斷產生新字;(二)各個時代逐漸衰亡的字仍然保存在字典中;(三)上古漢字「兼職」現象多,後代不斷分化。例如一個「辟」字就兼有後代的避、辟、僻、嬖、譬等字的意義:

  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左傳宣公二年)

  (後來寫作避。)

  欲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後來寫作辟(註:現在「辟」又簡化為「辟」。)。)

  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同上)

  (後來寫作僻。)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論語·季氏)

  (後來寫作嬖。)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中庸)

   (後來寫作譬。)

  再舉兩個字來看:《說文》里沒有「債」字,這不等於說上古沒有「債」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責」字表示的(見《戰國策·齊策》)。《說文》里有「舍」字,但是十三經里完全沒有「舍」字,這也不等於說先秦沒有「舍」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舍」字表示的(見《左傳》僖公三十年)。

  由此看來,「責」、「舍」等是較古的字,「債」、「舍」等是比較後起的字。我們可以把「責債」、「舍舍」等稱為古今字(註:現在「舍」又簡化為「舍」。)。但是,我們不要誤會,以為「責」、「舍」等字已經被廢棄了,它們的職務已經完全由「債」、「舍」等字代替了。要知道,「責」、「舍」所移交給「債」、「舍」的只是它們所擔任的幾個職務當中的一個,它們還有別的職務(責任,房舍等)並沒有卸掉。

  古今字很多,現在再舉一些例子(古字在前,今字在後,今字不見於《說文》的歸a組,見於《說文》的歸b組)如下:

  a.大太 弟悌 間間 說悅 孰熟 竟境 隊墜 塗塗 赴訃 馮憑 賈價(註:「悌」、「境」、「墜」、「塗」、「價」等是《說文》新附字。許慎《說文解字》540部共收9353字,重文1163字。宋代徐鉉等校定《說文》,增補400多字,分別附在有關的各部之後,其中大都是「經典相承傳寫及時俗要用,而《說文》不載者」,這便是所謂新附字。) 屬囑 厭饜 縣懸 陳陣

  b.共供 辟避 知智 昏婚 田畋 戚戚 反返 錯措 卷卷 屍屍

  一般人常常以後世所慣用的字去衡量古書中的字,以為上面兩組中的第二個字才是「正字」或「本字」。譬如說,人們總以為先有一個「悅」字作為本字,只是經常寫一個「說」字來代替它。這是一種誤解。既然是先有一個本字「悅」,為什麼上古的經書中不用,倒反寫成「說」字呢?合理的解釋只能是:上古沒有「悅」字。戰國時代有些書(如《莊子》),「說」、「悅」並用,可能是後人改的;經書不見「悅」字,是因為後人認為它是「經」,不敢改,所以才維持了原樣。《孟子》有「悅」字,那是因為《孟子》到宋代才被尊稱為經。許慎《說文》沒有收「悅」字,這說明許慎時代「悅」字或者還沒有產生,或者是產生了,但因它是「俗字」,所以沒有收。凡是《說文》所不收的(a類),文字學家們都承認是後起字(今字),這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從前的文字學家們由於迷信《說文》,對於《說文》所收的字(b類),不但不敢認為是後起字,反而認為是本字,同時認為第一個字是假借字。例如「舍」字,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里說它假借為「舍」;而在「舍」字條下說:「經傳皆以舍為之。」既然「皆以舍為之」,可見「舍」才是本字,「舍」顯然是後起字。又如「嘗」字,本來是從旨尚聲的形聲字,以旨為意符,旨的意符是甘,甘旨是美味,所以《說文》「嘗」字下說「口味之也」。又因「嘗」字經常用作「何嘗」、「未嘗」的「嘗」,所以人們又在「嘗」字旁邊加了個意符「口」,用來表示「嘗滋味」的「嘗」。假如不了解這種情況,就會對「未嘗君之羹」這類的用法發生誤解。其實「嘗」字的歷史很短,所以一般字典沒有收錄,最近漢字簡化,又把它給簡化掉了。由此可知,所謂「本字」,實際上有許多都是後起字。

  我們對於古今字的態度應該是:(1)了解古今字的關係,從而掌握古書的詞義;(2)承認文字發展的事實,不要厚古薄今和是古非今。從前有些文人專寫「本字」,不寫後起字,那是應該批判的。

  2.異體字

  異體字跟古今字的分別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的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我們知道,文字是人民群眾創造的,所以在字的形體方面不可能那麼整齊劃一。在古代,同一個詞造出兩個或更多的字來代表,那是難免的。例如:

  棄棄 齊齎 睹睹 廄廄 詒貽 諭喻 雞雞 蚓螾 照照 憑憑 罪罪從前文字學家們根據《說文》,把異體字分為正體、變體、「俗體」等。《說文》所載的,被認為正體;《說文》所不載的,被認為變體或「俗體」。這種分別往往是武斷的。

  異體字有下列幾種情況:

  一、會意字與形聲字之差。如「淚」是會意字,「淚」是形聲字;「岩」是會意字,「嚴」是形聲字。

  二、改換意義相近的意符。如從攴束聲的「敕」,變成了從力束聲的「敕」。從欠的「嘆」,變成了從口的「嘆」。從糸的「絝」,變成了從衣的「褲」。

  三、改換聲音相近的聲符。如「線」從戔得聲,而「線」卻是從泉得聲了。「褲」從誇得聲,後來改成從庫得聲了。

  四、變換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是改變聲符和意符的位置,如「慚慚」、「和和」、「鵝鵝鵝」等。有的只是改變了聲符或意符的寫法,如「花」又寫作「花」。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有些異體字最初是完全同義的,但是後來有了分工。例如「諭喻」,先秦兩漢都通用: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

  寡人諭矣!(戰國策·魏策)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史記·高祖本紀)

  王好戰,請以戰喻。(孟子·梁惠王上)

  誼追傷屈原,因以自諭。(漢書·賈誼傳)前三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懂得、曉諭的意思,後二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比喻的意思。可見這兩個字通用。但到了後代,「詔諭」、「曉諭」的「諭」不能寫作「喻」,而「比喻」的「喻」也不能寫作「諭」。原來是異體字,後來不是異體字了。

  有三種情況不能認為是異體字:

  第一,有些字,雖然意義相近,後代讀音也相同,但不能把它們當作異體字。例如「置」和「置」,就「放置」這一意義說,二者相通,可是「置」還有一些別的意義是「置」所沒有的,況且這兩個字的古音也不一樣,所以「置」和「置」不是異體字。同樣的情況還有一些字,例如「實」和「實」。

  第二,有些字,它們之間的關係交錯複雜,有相通之處,也有不通之處,也不能把它們看作異體字。例如「雕」、「雕」、「凋」,雕的本義是鳥名(又寫作雕),雕的本義是雕琢、繪飾,凋的本義是凋傷、凋零。在《說文》里,它們是分為三個字的。由於它們是同音字,所以在某一意義上常常通用。拿雕字來說,雕飾的雕可以寫作雕,《左傳》宣公二年:「厚斂以雕牆」,一本作雕。雕琢的雕更經常寫作雕,例如《文心雕龍》、「雕蟲小技」等。至於凋傷一義,上古也曾寫作雕,例如《國語·周語》:「民力雕盡」,但後來就不通用了。拿雕字來說,它曾經和凋傷、凋零的凋通用,《論語·子罕》:「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一本作雕;《荀子·子道》:「故勞苦雕瘁而能無失其政」,就寫作雕;但後代也很少這樣通用了。再拿凋字來說,它的意義最窄,只表示凋傷、凋零,不能表示雕刻、雕飾。而凋和雕都不能表示雕鳥的雕。由此看來,這三個字之間的關係是很複雜的,它們不是異體字。其他像游和游,修和修都是這樣。

  第三,有些字通用是有條件的,更不能認為是異體字。例如「亡」和「無」相通,《論語·雍也》:「今也則亡」(如今就沒有了)。但並不是所有用「無」的地方都可以換成「亡」。後來這種用法只限於「亡何」、「亡慮」等少數固定形式。又如「沽」和「酤」,在買酒或賣酒這個意義上是相通的,看來似乎像異體字,可是酤的對象只能是酒,而沽的對象可以是酒,可以是玉,也可以是別的東西。意義廣狹不同,嚴格地說,這不能算是異體字。

  3.繁簡字

  簡體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代。漢代民間應用的簡體字就有不少;北魏時代,亂字已經簡化為亂,和現在公布的簡化字相同;宋元以來簡體字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間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今天我國通行的簡化字,絕大部分都是歷代相傳下來的。

  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既要掌握簡化字,又要掌握繁體字;因為一般古書都用的是繁體字(註:為了便於學習,我們在本書後面附有簡化字與繁體字對照表,以供查閱。)。學習繁體字,要注意繁體字和簡化字之間的三種關係:

  第一,絕大多數的簡化字跟繁體字是一對一的關係,我們只要把繁體字記住就行了。例如:

  愛:愛 罷:罷 辦:辦 達:達 遞:遞 礬:礬 繭:繭 糴:糴 竊:竊 灶:灶 隸:隸 糞:糞只有少數是一對二、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例如:

  當:噹噹 盡:儘儘 羅:羅羅 壇:壇壇 干:乾乾干 台:台台台台第二,有些簡化字是可以從古書中找出根據來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異體字或通用字。例如:

  舍:舍 古今字。

  薦:薦 古通用。

  誇:誇 古通用。

  踴:踴 古通用。

  啟:啟 開啟的啟本作啟。

  網:網 網是網的本字。

  氣:氣 氣本作氣,餼本作氣。

  禮:禮 古異體字。

  糧:糧 異體字。了解這些關係,我們可由此知道古代已經有了這些字,今天簡化,只是選擇了筆畫較少的,放棄了筆畫較繁的。我們切不要以為現在的「舍」字在古代都該是「舍」,現在的「薦」字在古代都該是「薦」。這樣,反而是弄錯了。

  第三,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本來在詞義上是毫不相干的,或顯然有區別,僅僅因為是同音的關係,簡化時就採用了那個筆畫較簡的。這就是說,在古書中,本來是有分別的兩個字(或三個字),經過簡化之後,混為一個了。這種情況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現在簡化字所代表的那個詞義去解釋古書,就會發生誤解。現在舉些例字分別加以說明。

  (1)後後 在先秦少數古籍中曾以「後」代「後」,但不普遍,後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主」、「皇后」的意思,決不能寫作「後」。《孟子·梁惠王下》:「書曰:『蹊我後,後來其蘇』!」兩個「後」字都是指商湯而言。《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夏後皋之墓也」中的「後」,也是指君,這些「後」字決不能寫作「後」。

  (2)適適 在古代漢語中「適」和「適」是根本不同的兩個字。「適」音kuò,適音shì。《論語·憲問》:「南宮适問於孔子曰......」這裡「適」不是「適」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這種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適」的區別,就會弄錯了。

  (3)征征 這兩個字在古代漢語中,除了在征賦(稅)的意義上有時相通之外,決不混同。「征」是旅行(特指在外服役)、征伐。征是證驗、徵兆、徵辟、徵求;又是音樂中的五聲之一(用於這個意義時讀zhǐ)。像《論語·八佾》的「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中的「征」,決不能寫作「征」;《戰國策·燕策》中的「為變徵之聲」的「征」,決不能換成「征」。反過來看,《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中的「征」,不能改作「征」;《周易》的「征夫不復」,也不能寫作「征夫」。

  (4)余餘 「余」是第一人稱代詞,「餘」是剩餘的意思。在古籍中兩個字如果都寫作「余」,或都寫作「餘」,許多話就會無法解釋。如屈原《離騷》「僕夫悲余馬懷兮」中的「余」,如果換成「余」,「余馬」就不通了;杜甫「隔籬呼取盡餘杯」的詩句,如果把「餘」換作「余」,那就成了「盡我的杯」了。

  像這種情況還非常多,我們只能舉其一隅。總之,我們學習古代漢語,只有懂得了簡體字與繁體字之間的這種分合關係,才能有效地掌握它們,才能正確地理解古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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