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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邏輯的三個定則與三種邏輯說(三)

關鍵詞: 辯證邏輯    哲學思維    邏輯學                                          

辯證邏輯的三個定則與三種邏輯說(三)

 

胡志平

 

(四)

接著,我們再嘗試一次新的理論探索:從廣義上把人類三種邏輯思維全部納入「邏輯學」範圍來認識和分析,看看其中寓含的道理。

在互聯網上,有網友指責筆者撰寫的《給中國一個大智慧》的書名不當,認為世上本沒有什麼智慧,只有知識的積累。有知識才會有智慧。筆者是這樣對網友解釋的:「智慧,不是知識點,也不是知識點的簡單相加。智慧是代表人腦尖端機能的三種思維方法的簡單運用或綜合運用。」作為知識點的積累,人腦比不過電腦的海量存儲器;作為思維方法的運用,電腦永遠依賴於人腦。思維方法的運用,有自發運用的結果,即目前沒有「邏輯學」概念意識指導下的形象思維成果和直覺思維成果。也有自覺運用的結果,即目前有「邏輯學」系統規則調控大腦思維運動所產生的思維成果。

愛因斯坦也曾經說過:「知識是死東西」(《愛因斯坦文集》第1卷)。我們認為,只有如何運用知識的思維方法才是智慧,是創造新知識、新成果的源泉之一。而思維方法的運用,不論是有概念意識指導下的運用,還是自發的腦神經鏈接習慣的運用,其所涉及的學問都應屬於「邏輯學」範圍。高等教育當然要提倡自覺地運用邏輯學所提供的知識點,促使人們展開科學的、有效的大腦思維運動。但是,高校學術也不應該否認沒有邏輯學知識調控的大腦思維成果,同樣可稱之為「智慧」。如果否認,我們就一定要溯源到邏輯學初創和起源的數千年之前,去問問:我的祖先,你的智慧從何而來?今天的人們,不能過分自信地把知識點看得高於一切,以為祖先知識點不多就沒有智慧,以為有先進科技了,才有智慧。

早在邏輯學知識產生之前,人類就有了智慧,即有了思維方法的自發運用。《給中國一個大智慧》前21章幾乎是以貫穿的主線闡述人類意識起源的全過程。這一過程可以看出,人類通過映象概念產生意識那天起,祖先們就已經自然而然地運用了「一物參照一物」形成意識的原始類比方法和「一對一」的對應邏輯。可以說,人類祖先首次產生的意識,即被腦神經激活的那種「映象概念」記憶本身,就已經萌芽了與外界事物對等、對應、對稱的辯證邏輯。當然,作為一種自覺的學問――邏輯學的產生,則是在概念符號日益增多、概念符號相互關係日益繁雜的情況下,才有先哲為了使概念間的運用規則形成統一,為了使人們針對概念的思維運動更加有效和有序,才總結出了體現概念思維原則和概念思維規律的形式邏輯。形式邏輯是針對概念定則、然後服從概念定則的推理邏輯。它也是人類最早產生的「邏輯學」一部分。

可是,作為人腦思維規則的「邏輯」體現――很顯然,形式邏輯不能包含大腦中的全部思維規則或思維路徑。人腦的思維運動,還應該包括哪些既定規則呢?不用邏輯學語言表述,而用自然科學語言表述:人腦中究競有幾種類型腦神經激活不同概念或喚醒和鏈接各種概念(包括映象概念、符號概念)的常規路徑呢?筆者認為,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用邏輯學語言表述:人的邏輯思維可分三大類:

一是形式邏輯思維。

二是辯證邏輯思維。

三是形象邏輯思維。

形式邏輯的特徵是:從概念定則到概念推理和判斷的有序性。包括必須遵守的矛盾律、拒中律和同一律,包括演繹、歸納、分析等判斷方法。形式邏輯推理和判斷的模式主要表現為一種從大概念到小概念,從小概念到大概念的垂直思維路徑。它強調同一前提條件下推理和判斷的「一致性」和「一貫性」,強調「非此即彼」的唯一選擇。這是一個針對同一體系的概念系統可以精雕細刻、達到不斷完善的封閉式思維定則和邏輯格式的體系。形式邏輯的理論框架自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初創起,到公元前300多年以前,亞里斯多德確定形式邏輯判斷的三種思維規律,確定判斷的定義,制定「三段論」推理方法的基本格式,再到今天的數不盡的數字化形式邏輯新格式和新方法,使這一理論包含的思維規則已經達到了十分豐富和成熟狀態。其理論框架為許多國人熟知並掌握,不必贅述。

辯證邏輯的特徵是:以確認既定概念與未定概念、已知概念與未知概念、已知概念與已知概念之間客觀存在「對等關係」為基礎的邏輯思維體系。它對「對等概念」邏輯判斷的基本要求是:概念大小是對稱的,概念內涵是分立的,概念之間有互為統一的條件。辯證邏輯也有三種思維規律:即對等律、對應律和居中律。辯證邏輯的推理格式很簡單,「一對一」比較對等概念、「一對一」尋找對應關係、「一對一」確認對應狀態,然後在形式邏輯幫助下達到精確判斷的目的。「二」的組合,是辯證邏輯推理和判斷的基本格式之一。不論是對等律、對應律還是居中律的運用,都離不開這種基本格式。

由於辯證邏輯只有簡單的推理格式,所以表面上容易呈現出類似一種「跳躍式」思維方式;由於辯證邏輯推理不是從大概念到小概念、從小概念到大概念的垂直思維,而是針對既定概念和已知概念的橫向邏輯思維,所以也常常呈現出類似一種「聯想式」思維模式;由於辯證邏輯包含了「確定性概念面對不確定概念」(變化的、未知的世界)的對等關係,因此,它又是一個永不停止地構成著新的對等關係的開放的邏輯思維體系。「辯證邏輯學」來自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在這一哲學體系中不僅有「對立統一規律」為辯證邏輯學奠定了基本思維規則,而且其中包含的許許多多成套的「二」組合對等概念和對應關係的闡述,也為後人研究辯證邏輯提供了幫助。但是,人們對辯證邏輯作為「邏輯學」方面的認識,目前還處在初創階段,它的基本理論框架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和認識。

形象邏輯的特徵是:各種感覺元素鏈接形態元素的構想,各種感覺元素鏈接精確概念的思維。形象思維是以感官感覺為基礎的人腦綜合知覺表現。人的「綜合知覺積累」是構成情緒、直覺或直覺判斷的基礎。人腦的邏輯思維,即體現思維方法的腦神經介質運動對概念的激活路徑,為什麼不僅要包括形式邏輯、辯證邏輯,同時還必須把形象思維也認定為第三種邏輯思維納入邏輯學?

這裡需要著重闡述。

形象思維是不是邏輯思維?是的。它在多數情況下,不是人腦的一種自覺的邏輯思維,而是一種自發的邏輯思維,即自覺的遵守邏輯思維的前奏和萌芽狀態。過去我們沒有明確總結出這一點,原因就在於自發的邏輯常常不能自覺意識到其中包含有邏輯性關聯。形象思維的邏輯性,體現的是聲、光、色、形、味等各種感覺元素之間,或感覺元素與既定概念之間的邏輯關係。形象思維最基本的邏輯關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最初卡爾·比勒提出的「自動完形理論」(參見《給中國一個大智慧》第10章示意圖),即人的大腦在初次看到或想到某種不完整或者殘缺形象時,思維可以根據過去的相似記憶來給殘缺形象補充完整,因此,這種邏輯思維也經常產生錯覺。不論是否錯覺,都體現出了形象思維過程各種「形」的元素相互組合的邏輯規律。二是本書首次揭示出來的「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人的所有感覺都要鏈接「實體」感覺,都要以實體形象為核心形成綜合知覺積累。綜合知覺積累又是直覺判斷的基礎。「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解釋了人的直覺判斷的三個靈敏機制,這三個靈敏機制所體現的正是形象思維或直覺判斷的邏輯性。

對於有人生經驗的人來說,有沒有不體現邏輯性的想像力會出現在大腦中?沒有。比如,您聞到一股刺鼻異味,而您絕不會首先想像到這就是從您優雅居室中發出的味道。因為你的生活體驗給予您的感覺元素的鏈接習慣――自發邏輯性――這種沒有經過自覺的概念加工和概念規範的自然邏輯――也可看作自覺邏輯思維的前奏,與上述你的習慣性綜合知覺的想像力絕然相反,因為你是一位一貫保持高雅、衛生、清潔的人,怎麼可能會立即想像到臭味發自本人的優雅居室呢?但是,後來因眼見為實,確切發現了那種異味的根源,真的是您不敢想像的結果!――當然,後面的確證,屬於自覺邏輯思維的發現,也就是有確切概念的認可,也叫形式邏輯思維方法的確證,或辯證邏輯思維方法的確證。實際上,人類有很多聰明頭腦,他們特別擅長依靠綜合知覺積累來產生智慧行為,他們做事很成功,但均是大腦映象記憶的思維習慣自發鏈接狀態產生的結果。他們做得好但說不出一套自覺的邏輯概念。這些都表明,想像力存在著自發邏輯性。

形象思維的邏輯性,是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的根源。據《給中國一個大智慧》15章16章針對人類意識萌芽和意識產生基本道理的描述,以及針對意識定義的新闡述,可以確認「一物參照一物」形成記憶、喚醒記憶並使人腦構成原始映象概念,繼而在此基礎上形成意識或判斷(即識別或區隔映象記憶的對應物內涵),這就是我們人類的祖先最早自發運用的「邏輯規則」,也是自然而然的邏輯規則。形式邏輯「非此即彼」的判斷要求,同樣包含了原始概念的本質屬性:一種物質形態一定要指向或者對應另一種物質形態,才可構成意識和判斷;映象概念或符號概念都必須有對應物內涵,每種意識或判斷所指概念的對應物內涵必須是獨特的唯一的。人類祖先形成原始概念記憶是這樣,現代邏輯學對概念和判斷的基本要也是如此驚人的相似。辯證邏輯「一對一」比較對等概念、「一對一」尋找對應關係、「一對一」確認對應狀態的邏輯方法,也是基於「一物參照一物」的概念形成原理,而發展延伸的科學邏輯。

形象邏輯思維的最大特點,是遵循了人類意識起源和人腦機能完善的自然而然的「邏輯規則」。把形象邏輯思維引入「邏輯學」領域,有利於人類更透徹地研究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更簡潔、更完善、更科學地創建適應人腦機能、適應人腦思維自然規律的「邏輯學」。筆者認為,當今邏輯格式已經被演繹的過分複雜的形式邏輯,還是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人腦應該遵循的「邏輯」?其作用究竟如何?其科學性道理究竟是體現在「邏輯」本身還是能夠體現在贏得創新發明上?值得懷疑。

許多學者對《給中國一個大智慧》中提到辯證邏輯擁有對形式邏輯的統領作用表示質疑。在這裡,我們應允許人們各自保留自己的學術見地。筆者提出上述看法是基於如下觀點:

首先,越是先進的科學理論和方法,其創立和產生時間越在其後。形式邏輯作為「邏輯學」是人類社會最早產生的有關思維規則和方法的科學。它的基本成熟期可以溯源於公元前300多年以前亞里斯多德的貢獻。人們今天所運用的形式邏輯推理的格式和方法,在其主要內涵上均沒有超過亞里斯多德所制定的框架。而辯證邏輯的前身――辯證法,則起源於近現代的黑格爾的貢獻,之後在馬克思手裡被發展成科學的唯物辯證法並明確提出了「對立統一規律」的哲學思維方法,馬克思為辯證邏輯最終成為「邏輯學」的一部分奠定了堅實基礎。後來產生的科學理論總要比之前的理論方法,認識和發現的難度更大一些,運用效果也更加接近、更加適應客觀規律、適應人腦機能一些。從此看,辯證邏輯應該比形式邏輯更為先進。但筆者比並不認為辯證邏輯就是人類最為先進的思維方法。因為,還有比辯證邏輯更為簡潔的自然邏輯――直覺判斷。《給中國一個大智慧》通過解釋人腦「綜合知覺積累」的規律及其所包含的「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基本認定了形象邏輯與直覺判斷的自然的邏輯規則和它的客觀性,也為如何形成和培養科學的直覺判斷提出了某些帶規律性的認識。然而,這還不夠,這仍然不能確認它已經構成了進入「邏輯學」一部分的成熟框架。最多只是個雛形。但可以認定的是,直覺判斷的自然邏輯性,相比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更難以認識和總結。

當我們沒有發現形象思維方法與直覺判斷的邏輯性時,它也就是一種只能自發體現個性特徵的無意識的「邏輯」,是沒有自覺的統一被運用為有明確規則的「意識」和判斷。因此直到今天,我們也不能認定人類的所有想像力都擁有創新意識功能和科學判斷功能。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按照「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所揭示的規律、規則去主動培養和造就後一代,如此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其直覺或想像力判斷的科學性、客觀性、邏輯性、規則性也可以為後人否認。

其次,只有先進的科學理論和方法,才能繼承和兼容以前的科學理論和方法,反之則不能。物質運動顯示的規律是:高一級運動形式可以兼容低一級運動形式,但相對低級的運動形式則無法兼容高級形式。比如生命運動可以兼容物理運動、化學運動,反過來,單一物理運動或單一化學運動方式均不能容納生命運動。IT產業顯示的規律是: 最新版電腦軟體可以兼容舊版本文件,但相對低級的電腦軟體則無法讀取新版文檔。辯證邏輯作為更高一級的思維方式,它可以隨時兼容形式邏輯。在兩個對等概念構成的兩個對應的前提條件下,可以分別容納一組組、一段段「三段式」,不論是數字化還是其他符號組成的推理判斷格式,容納中均能夠絲毫不發生邏輯衝突。但是反過來呢?如果三段論也在其中間插入「二」的概念組合,也去兼容辯證邏輯,三段論就散架了。如果1+1=2也插入「即此也彼」的理念,數字演算法手段也散架了。形式邏輯對辯證邏輯沒有繼承性,正由於此因,諸多形式邏輯專家十分討厭辯證邏輯。反過來,辯證邏輯則特別歡迎形式邏輯的幫助和支持,它繼承了形式邏輯又超越了形式邏輯。善於運用辯證邏輯的人,同時也會運用形式邏輯。反過來,專註於形式邏輯的人則往往不理解辯證邏輯。

再次,從兩種邏輯在創新思維過程中顯示的地位和作用上看,辯證邏輯應在形式邏輯之前和之上形成對等概念或找到對應前提之後,形式邏輯的創新思維功能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它們一個體現的是尋找創新思維的突破口,發現並確認與以往的理論前提條件相對應的新的前提條件;一個承擔的是為創新發現達到概念精確和判斷精確提供推理條件更嚴格的垂直邏輯規則。應該說,在科學領域除了直覺想像力發現以外,其他創新思維成果在進入嚴密的形式邏輯推導之前,均自覺或不自覺地運用了辯證邏輯規則。只是由於最終確認的結果(科技成果)是通過形式邏輯推導而產生的,才使得一整部自然科學史幾乎沒有提到形式邏輯之外還有辯證邏輯的思維規律和創新功勞。這種狀況不會永遠持續下去。

最後,從兩種邏輯在人類思維領域被自覺運用的難度上看,辯證邏輯從人腦思維規律中所對應的自然法則及其科學內涵,相比形式邏輯更深刻。此外,辯證邏輯的運用經常要求人們同時在兩個對應大前提條件下使用形式邏輯推理。如果誰要掌握它,其應所積累的知識領域和經驗領域也比形式邏輯更廣泛。辯證邏輯至今沒有被多數人掌握,包括許多邏輯專家在內也不能理解辯證邏輯的「工具性」運用特點和方法。在傳授哲學思維方法(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辯證邏輯」教學)的教學中,只有極少數人能達到對辯證邏輯的掌握和精通程度。多數人,因為不能理解的原因,既做不到自覺運用更沒有明確肯定辯證邏輯的創新思維功能,這也就談不上能夠自己去克服辯證邏輯規則的運用難度了。但不論怎樣,我們仍然看到辯證邏輯作為很客觀的自然的思維邏輯,它在不被人理解的情況下卻仍然在刺激人腦不自覺的運用。筆者相信:只要「天人合一的」自然規律不變,辯證邏輯打不破的「鐵律」就永遠控制著人腦!

有學者曾經詢問筆者:你說辯證邏輯是先進的,請問:改革開放前高校那麼重視哲學,為什麼我們的科技創新落後,西方的科學技術發達呢?

對這一問題,筆者摘錄《給中國一個大智慧》中的幾句簡短闡述來回答:「西方人很相信直覺、想像力,也崇尚概念邏輯的嚴格推論。形式邏輯方法與形象邏輯方法以及辯證邏輯方法的綜合運用,是西方思想家開創不同於東方思維傳統的分水嶺。比如中國古代並不缺乏與古希臘阿基米德一比高下的智慧大師,曹沖稱象就是一例。但是,西方人在想像力的基礎上往往要經過更嚴格的邏輯證明,使想像力變成為一種科學知識,而三國時代的曹沖在其稱象之後,卻一撩而過,只留給人們一個兒童益智故事。」

「中國數千年的文化傳統常常是以「理念」制勝,而對理念中所包含的科學概念並不注重更嚴格的邏輯分析。比如「中庸之道」就是一種反映主體處世哲學和處世方法的理念,它應所對應的客體運動規律實際上就是當代西方人發明的「納什均衡」。但是,「中庸之道」作為世界觀和方法論,它雖然有助於啟迪人的思想智慧,卻並不像「納什均衡」一樣可以成為一種現代科學技術。再比如新聞學中的「可讀性」也是一種反映主體傳播和受傳效果的理念,它所對應的媒介條件實際上就是信息自身的「可感性」問題(參見筆者另一部著作《新聞寫作創新智慧》,新華出版社2003年出版)。而新聞學的「可讀性」理念如果不能被進一步論證為媒介信息的「可感性」問題,也同樣不能發展成為新聞傳播的現代科學技術。說到西方世界的所有發明創造,中華民族均能從自己祖先那裡找到智慧思想的根源――國人也經常為此引為驕傲,可就是沒有分析過,為什麼我們的祖先想到了的東西卻不能變成為一種現代科學和高新技術?」

「可是,如今在中國,這種現象又被倒過來了,只注重單一形式邏輯推理,只注重吸收西方世界的先進科技概念,不注重形象思維和辯證思維的培養。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文明史流傳下來的人文科學傳統所包含的許多「大智慧」則被扔到了一邊。」

2006年12月6日

(版權所有,不可抄襲翻印,引用請註明出處)

 

主要參考文獻:

《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原理》人民大學李秀林主編(人民出版社1995年)

《愛因斯坦文集》第1卷(德)愛因斯坦著(商務印書館1976年)

《新編博奕論平話》中山大學王則柯教授著(中信出版社2003年)

《世界新科學總覽》金哲主編(重慶出版社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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