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改變擇偶觀
看點【改變,新婚姻法】
1、女性是時候真正獨立和強大了。
有調查顯示,對於「裸婚」,男性可接受的比例高達75%,而女性比例則只有38%。換句話說,6成以上的女人都希望嫁有房男。結果說明,女性在婚戀選擇中常以弱者自居,覺得男方購房理所應當。這次新的婚姻法出來後,第一印象便是,女人通過婚姻一紙法律文書搞定房子,越來越不靠譜了。這對女人有很高的要求:要麼需要你自己有經濟上的「硬實力」,要麼需要你有「軟實力」,你得會「挑丈夫」(有智慧)或得到丈夫「寵愛」(有魅力)。
大部分女人驚呼不公平,但憑什麼能讓你分一半房產權就是公平的呢?
我倒覺得這也是對女人的一次集體警醒:女人是時候該真正的自主和獨立了。有房沒房,咱都自己說了算,有本事你就自己買,買不起,至少也能「搞得定」男人。什麼樣的女人能搞定男人?比男人精神上更獨立和強大的女人。
2、凈化剩女擇偶觀,剩男需求得到解放。
絕大部分剩男無房無車票子不多,空有一顆火熱的心,追求女孩的過程中處處碰壁,到最後只好以事業為重,等到熬成了鑽石王老五,已經不再相信愛情了。新婚姻法潛台詞是讓女性從根本上,不要為房子結婚,去掉一些物質的標準,轉為內心的標準。從某種程度上,是對拜金擇偶觀的一種「糾正」。
3、「潛力股」成女人擇偶新寵。
新婚姻法實施後,婚前用父母錢購房的男人,優勢無存;沒房的男人,未來能買房的,婚姻需求將得到極大解放,他們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接受女人的選擇。這很考驗女人的眼光,潛力股將成為擇偶市場里的佼佼者。
4、全職太太會變少,職場女強人、不婚、晚婚會更多。
新婚姻法中房子「誰買就歸誰」似乎有些過於簡單,假定感情破裂,那麼婚姻內女方原來抱著「沒有人了,還能落下點財產」的想法將會破滅,這隻會讓婚姻中的女人出於安全感,更多與男人爭搶社會地位和資源,所以全職太太會變少。另外,女人如果有了生孩子、帶孩子、照顧家庭的重擔,還要兼顧職場,會讓她們疲憊不堪,女人抱著反正都要自己扛一切生活壓力的態度,如果結婚那麼大壓力,還不如不結婚,所以結婚動力減弱,可能接受長期同居,或者晚婚,直至不婚。
5、退路變窄,提醒大家婚姻最重要的基礎是感情和人。
新婚姻法更多理順的是「婚姻中的財產關係」,大家的關注點都在如何分財產上。但是法律是以「萬一」的狀況為基礎的,即夫妻感情破裂,鬧上法庭才會分財產。這也給女性提醒,結婚最大的目標不是丈夫要給你預備多少財產,不要老想著退路,而應該謹慎選擇、悉心經營家庭關係。(有刪節)
登記結婚人數未受影響
「這段時間來辦理結婚登記的人數不少,新解釋對此沒有什麼影響。」開福區、芙蓉區等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
芙蓉區婚姻登記處提供的數據表明,自新解釋8月13日實施以來,截至8月25日,半個月時間裡一共接待了前來登記結婚的145對新人。登記處的負責人解釋,「主要還是根據日子來的,8月份的好日子比較多,前來辦手續的就多了。」
正在辦理登記的林小姐,和老公今年都是26歲,兩人是大學同學。林小姐告訴記者,房子是老公出的首付,但因為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原因,只寫了林小姐的名字,「老公很放心,今後我們一起還貸款。我們沒覺得為了一套房子就影響到婚姻,關鍵還是感情好不好,是否合得來。」
房產更名者略有增加
8月30日,在長沙市房產交易大樓里,人氣特別旺。但記者打聽後發現,夫妻前來辦理產權證上加名的只有3例。記者發現,前來辦理產權加名的,絕大多數是增加女方名字,幾乎沒有男性要求在女性擁有的婚前房屋產權上加名。
正在進行諮詢的丁女士是獨自一人來的,她告訴記者,自己住的房屋是老公婚前一次性購買的單位福利房,兩人一起裝修的,婚後她總感覺沒有安全感,老公答應在產權上加上她的名字,所以先來諮詢一下辦理手續,「老公這樣做也是讓我放心。」
「這個解釋出台前,我們就講好了,署兩個人的名字。」24歲的莎莎說,房子是婆婆出錢買的,婆婆說按揭的話就寫兩個人名字,一次性付清就寫兒子名字,莎莎選擇了第一種方式。在她看來,女性在家庭中付出更多,尤其是女性隨著年齡增長在婚姻中的地位下降,這種做法不過是對婚姻的一種保障方式。
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半個月來,一直有人前來辦理這個業務,不過,並沒有出現特別火爆的情況。」但從現場情況來看,隨著新解釋的普及,婚姻中一方要求在產權證上加共有產權人名字的情況將逐漸增多。
典型案例
「成熟男」另買房給女友
劉琴是一名退役的體育運動員,身材、外貌出眾,但文化素質方面稍差,一直渴望找一個成功男士作為自己的伴侶。今年5月份,她遇到了長沙某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儘管對方比她大了14歲,但事業有成,房產都有好幾處。兩人相處甚歡,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是新解釋像是跟她開了個玩笑,讓他們的婚姻路上多了重阻力。
婚介所的工作人員了解劉琴的擔憂後,向男方做了解釋。「男方很成熟,表示十分理解她,並且同意給她一些承諾,買套房子和門面給她。」長沙甜蜜蜜婚介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情況在婚介所最近就發生了3起。
「成功女」不再怕受騙
「我覺得這個解釋出台,表面上看是保護了一方的財產,反過來看,也讓婚姻更純粹,減少了物質的摻雜。」彭雁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成功女性,今年34歲的她在某著名跨國公司內擔任高層管理職務,自己有房有車。
新解釋給那些看著對方房子結婚的人,或者說給騙婚的人,敲響了警鐘。「我以前還擔心人家不是真正喜歡我這個人,而是沖著錢來的,現在放心多了。」她告訴記者,自己拚命賺錢才贏得了今天的一切,而有的女性毫無本領,空憑一張漂亮年輕的臉蛋就傍大款、找富二代,輕鬆擁有巨額財富,讓人覺得十分不平衡,「這個司法解釋的實施,無疑對這群不勞而獲的女人是一種沉重打擊。」
據悉,在婚介所內,像彭雁這樣的成功女性大約佔2%,她們對新解釋的實施無一例外地表示擁護。
觀念改變
「有房」不再是結婚硬性條件
「半個月來,到這裡登記的有65名女性,約50名女性都將有房設置成了非必要條件。」高級婚姻家庭指導師、長沙甜蜜蜜婚介所的肖利英告訴記者,一些以前登記過的女性也紛紛打電話過來表示更改「要求有房」這一硬性條件,「她們說,有房無房現在不再是關鍵,萬一遇到個不靠譜的,有房子也沒用。希望找一個『潛力股』,比如單位好、薪水待遇高的男性。」
一直為28歲的女兒婚事操心的陳阿姨,原先認為嫁女兒應該是「男方買房、女方買車」,要求對方有房是必要條件,前幾天,她特地給婚介所打來電話說:「沒買房子的更好,雙方各出一半,一起買房也行。」
「現在以財產作為擇偶標準的人不在少數,這樣的家庭一旦破裂,財產擁有方不但失去了婚姻還將失去財產,將會受到更大的傷害。」有著公務員身份的黃小姐認為,「還不如在結婚前就弄清楚這個事情,以免因為房子問題而影響了夫妻感情,況且兩個人共同努力也很不錯,至少可以得到婚姻法的保障。」
25歲以上女性擇偶者放寬要求
記者翻閱了這些擇偶者的記錄,發現她們全部集中在25-35歲之間,而那些25歲以下的女性並沒有更改自己的擇偶條件。「因為25歲以下的年輕妹妹對自己的未來充滿期待,對未來另一半的要求也比較高,不會輕易改變條件,她們覺得自己還等得起。」
肖利英分析,願意放寬條件的這群女性擇偶者又分成兩大類型,一類是綜合條件一般、年齡在25-30歲之間,屬於老大不小範圍的女性,無論是自己還是父母都有點著急,因此新解釋出台後,這個群體就放鬆了自己的要求,表示可以一起買房供房;另一類則是屬於金領級別的女強人,擇偶過程中往往抱有擔心異性是沖著自己財產而來的心態,所以要求對方一定要有房,而新解釋讓她們徹底放下了這顆心。
新解釋對那些年齡較大的老年擇偶者來說,也沒有什麼影響,「這個年齡階段的擇偶者一直都考慮得比較多,經濟條件好的會作財產公正,經濟條件不好的一般都要求對方有房,她們不願意再背負房貸。」
「有房男」優勢不如以前
正在中南大學讀研的周同學認為,新司法解釋出台對他來說是個天大的福音,「這無形使得我們這些無房族地位上升了。」根據調查,對待新解釋,有四成多男性擇偶者表達了十分擁護的觀點,認為這是個有利雙方感情純潔化的解釋;五成多的男士表示「無所謂」,關鍵還是在於雙方感情的發展,感情好共享財富也是應當的。
某知名交友網站做了一項調查發現,大部分網友在新解釋出台實施後,擇偶觀念開始產生動搖:婚前用父母錢購房的男人,優勢減少;沒房的男人,未來能買房的,婚姻需求將得到極大解放,他們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接受女性的選擇。
相關專家認為,其實大家思考更多的不應該是算計婚房,而是如何經營婚姻。畢竟,愛情的保鮮與婚姻的保質,不會因為經濟手段獲得永遠。所以,理性的婚姻應該告別謀利時代,回歸情感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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