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 特首地位超然三權之上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 特首地位超然三權之上

發表時間:2015-09-12 14:30:20

12 字型大小:A-AA+ 關鍵字: 香港政制香港不是三權分立香港政治體制行政主導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今日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致辭表示,香港政治體制是中央政府直轄下的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從來不實行「三權分立」,特首地位超然於行政、立法及司法之上。「三權分立」對香港來說,只是有參考性,而不能實行。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同一場合表示,香港要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必須嚴格按《基本法》辦事。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今天在一個紀念《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上致辭,他指出,香港的政治體制,是在中央政府的指示之下,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和立法要相輔配合,以及實行司法獨立,而《基本法》是充分保障司法獨立。

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是中央政府直轄下的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特首地位超然三權之上。

張曉明說,行政長官的權力不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他具有雙首長身分,雙負責制的責任,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而行政長官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著連結樞紐的作用。這是行政長官履行對中央人民政府負的責任所必需的,也是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管治所必需的。

張曉明強調,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香港是地方政權,「三權分立」通常建立在主權國家,對香港只有參考價值,不能完全適用。

張曉明又說, 新的政制體制運行初期,必然會出現矛盾和磨擦,但最重要是行政主導原則不能偏差。

張曉明表明,知道有關言論會引起爭議,但仍然要說出來表明態度,認為毋須要迴避爭議。

另外,張曉明指出,《基本法》頒布25年來權威越加顯然,,儘管曾出現不少爭論和角力,但《基本法》的意義仍然深入民心。他表示,政改雖然未能實現,但認為對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宣傳推廣,有顯著成效,令社會了解中央的原則和底線。

出席同一場研討會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致辭時表示,《基本法》是憲制性法律,將「高度自治」及「民主政制」等的概念,成為具體法律條文,因此各方必須遵守。

梁振英說,香港和中央關係不是概括的「高度自治」,而是根據《基本法》條文規定的「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概念中的民主政制發展,不是概括的民主政制,而是按《基本法》條文規定的民主政制,因此要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梁振英說,《基本法》的頒布與落實,維持了香港的繁榮穩定;不論相關的條文是寬是緊,都要嚴謹執行及全面認識。

這不是中央官員首次闡述香港並非實行「三權分立」體制。2008年,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訪港,與特區主要官員、當時的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會面時,曾發表「三權合作論」,指出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2013年,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也曾撰文,指出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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