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 特首地位超然三權之上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 特首地位超然三權之上
發表時間:2015-09-12 14:30:20
12 字型大小:A-AA+ 關鍵字: 香港政制香港不是三權分立香港政治體制行政主導綜合香港媒體報道,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今日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致辭表示,香港政治體制是中央政府直轄下的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從來不實行「三權分立」,特首地位超然於行政、立法及司法之上。「三權分立」對香港來說,只是有參考性,而不能實行。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同一場合表示,香港要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必須嚴格按《基本法》辦事。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今天在一個紀念《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上致辭,他指出,香港的政治體制,是在中央政府的指示之下,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和立法要相輔配合,以及實行司法獨立,而《基本法》是充分保障司法獨立。
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是中央政府直轄下的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特首地位超然三權之上。
張曉明說,行政長官的權力不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他具有雙首長身分,雙負責制的責任,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而行政長官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著連結樞紐的作用。這是行政長官履行對中央人民政府負的責任所必需的,也是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管治所必需的。
張曉明強調,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香港是地方政權,「三權分立」通常建立在主權國家,對香港只有參考價值,不能完全適用。
張曉明又說, 新的政制體制運行初期,必然會出現矛盾和磨擦,但最重要是行政主導原則不能偏差。
張曉明表明,知道有關言論會引起爭議,但仍然要說出來表明態度,認為毋須要迴避爭議。
另外,張曉明指出,《基本法》頒布25年來權威越加顯然,,儘管曾出現不少爭論和角力,但《基本法》的意義仍然深入民心。他表示,政改雖然未能實現,但認為對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宣傳推廣,有顯著成效,令社會了解中央的原則和底線。
出席同一場研討會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致辭時表示,《基本法》是憲制性法律,將「高度自治」及「民主政制」等的概念,成為具體法律條文,因此各方必須遵守。
梁振英說,香港和中央關係不是概括的「高度自治」,而是根據《基本法》條文規定的「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概念中的民主政制發展,不是概括的民主政制,而是按《基本法》條文規定的民主政制,因此要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梁振英說,《基本法》的頒布與落實,維持了香港的繁榮穩定;不論相關的條文是寬是緊,都要嚴謹執行及全面認識。
這不是中央官員首次闡述香港並非實行「三權分立」體制。2008年,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訪港,與特區主要官員、當時的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會面時,曾發表「三權合作論」,指出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2013年,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也曾撰文,指出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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