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飲食文化

  徐福偉刻  《禮記·禮運》曰:「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儒家所尊崇的禮制,其實是源於飲食活動的。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為中國文化定下了「禮樂文明」的基調。《禮記》中對宴席中如何按照禮儀擺放食器飲器,僕人們奉酒敬膳的姿態,甚至如何依次擺放菜肴都有嚴格的規矩。  古人盛菜盛飯不用碗,而是將食器嚴格區分,盛飯用簋,煮肉用鼎,盛菜蔬則用豆。天子吃飯時用九鼎,配以八簋,另有陪鼎三具。九鼎分別盛以牛、羊、豕、魚、臘、腸胃、膚、鮮魚與鮮臘九種肉食,八簋則盛放各樣黍稷食糧,三具陪鼎分置酒、水、果物等。  古代禮儀限制下的食物,對於君主、貴族來說,有些雖不見得是美味可口的,但非吃不可,如大羹、玄酒及菖蒲葅;而有些鮮美可口之物卻因不符合禮儀規定,又不能品嘗。比如周武王做太子時就很喜歡吃鮑魚,姜太公卻反對他吃,因為此魚不用於祭祀,就不可將這種不合禮儀的食物給太子吃。《周禮·天官》記載,周天子祭祀或大宴賓客時,要用饈「百二十品」,用醬「百二十瓮」,每一餚則專配一醬,不同的菜肴要有不同的醬調味。孔子曰:「不得其醬不食」,這就是古代遵守飲食禮儀的規定。  孔子關於吃的論述,最為人知的就是「食不厭精,膾不厭細」。所謂精食,即要選擇優質食材,進行去粗取精的加工,要求烹飪肉食時要「細」膾,即將肉片切薄切細,更可使肉迅速成熟,口味好又殺菌率高。  (本欄長期徵集「日知錄」三字篆刻,投稿郵箱:rizhilu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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