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無酒文化,只有酒局

來自國館 12:50

作家春春講過一個故事。

他讀研究生那陣,

有一次年末了,

導師把在附近的師兄師姐都叫來,

連同在讀的研究生一起,

搞了一次隆重的師門聚會。

聚會之前,就有師兄專門提醒了春春:

「你要小心一點那位郭師兄,

到時候能不喝酒就盡量不要喝酒。」

到了聚會那天,

本來氣氛還算祥和,

結果這位人高馬大的北方漢子郭師兄一來,

氣氛就完全變了,

拿著酒杯四處勸人喝酒,

嗓門大得像放鞭炮。

這位郭師兄剛好就坐春春旁邊,

一直在不停勸他喝酒,

話都撂下了:

「師門聚會,咱師兄弟高興高興,

不喝就是不給師兄面子,

就是瞧不起你郭師兄,

覺得你師兄混不好,

給師門丟臉了是不是?」

 

沒辦法,春春只好喝了一杯又一杯,

啤酒、白酒、洋酒、葡萄酒,

亂七八糟的酒混著喝了下去,

喝得暈頭轉向、臉都喝成了慘白色。

旁邊的師姐都看不下去了,解圍說:

「不要喝了,春春酒量不好啊。」

郭師兄還是不依不饒:

「我看他這麼大的個子,

酒量肯定不會差。」

架不住郭師兄的勸酒,

春春終於喝酒過量,

導致急性酒精中毒,意識不清,

後來被送到醫院急救時,

甚至已經小便失禁,

還要護士給他插尿管。

 

把春春害慘了的,

正是中國的酒桌文化。

很多時候,這種酒桌文化,

連外國人都有點看不下去了。

美國作家帕爾默曾在《紐約時報》撰文指出:

「美酒是種享受,但是在中國,

卻早已在很大程度上喪失了樂趣。」

每個人都在酒桌上拚命地勸酒,

好像在進行一種幼稚的比拼遊戲。

結果所有人都深陷其中,

也被這種無聊的酒桌文化所裹挾。

 

圖片來自劇照:《未生》

於是,在中國,

因為勸酒、喝酒,

鬧出了更多悲劇:

 

《溫州晚報》有一個報道。

男子張某,

應朋友邀請去吃飯喝酒,

期間共有7名酒友輪番勸酒,

張某被灌得大醉,

走路都搖搖晃晃走不穩。

這7名酒友也不管他了,

去賓館開了個房,

把他扔到房間里,然後就各回各家。

到第二天,

賓館工作人員才發現,

張某已經死在了房間里。

法醫鑒定,

他血液里酒精含量竟然達到205mg/100ml,

屬於飲酒過量死亡。

 

23歲的林先生,

到深圳一家裝飾設計公司上班的第一天,

被公司老總和同事邀請,

一同去吃歡迎宴。

吃飯過程中,

他們一共喝了一瓶白酒、四瓶啤酒。

但吃完還不算,

他們又繼續跑去酒吧喝酒,

林先生喝得酩酊大醉,

連走路都需要人攙扶。

同事把他帶回公司茶水間休息,

結果因疏於照顧,

從窗戶中墜落,

送去醫院搶救無效而死。

 

2016年春節期間,

吉林男子林某,

在參加完同學聚會後,

於凌晨1點左右自行回家。

但第二天,

被發現死在雪地里,

全身蜷縮成一團。

其實他在聚會中,

已經喝下了大量的酒,

造成意識模糊,

最後被凍死在冰天雪地之中。

 

2007年10月,

湖南男子齊某,

陪同妻子回娘家。

吃飯時,經不住一幫親戚勸酒,

齊某在餐桌上喝下了半斤白酒。

喝完休息不到3小時,

就又開車回家,

路上將行人撞死,

嚇得輾轉逃亡貴州、廣西、雲南等地,

隱姓埋名,打工做苦力,

一直到8年以後的2015年,

才被警方抓獲。

這是害了無辜行人,

也把自己坑害得不輕。

 

根據公安部的數據,

自2011年5月1日醉駕被認定為犯罪以來,

2013年全國共查處酒駕150萬起,

2014年全國查處了65萬起酒駕事件。

而2008年到2010年,

每年酒駕死亡2500人。

根據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的統計,

在中國,每年有114100人死於酒精中毒,

佔總死亡率的1.3%;

致殘2737000人,佔總致殘率的3.0%。

過量飲酒的害處,如此明顯,

但還是架不住,

總是有那麼多人還在勸酒、灌酒。

 

相信不少人都深受勸酒文化之害,

去談生意、去參加老同學聚會,

飯局上常常聽到這樣的話:

「不喝酒就是不給我面子」

「感情深一口悶」

「是兄弟就啥也不說了,全在酒里」

……

一系列高超的勸酒技巧,

逼得你不喝也得喝,

喝得天旋地轉、喝得上吐下瀉,

喝得你去插尿管搶救,

喝得你酒駕開車撞死人。

你要真是敢不喝呢,

生意談不成,

朋友做不成,

人家還要拉下臉來,

暗地裡罵你「不懂規矩」,

最嚴重的,搞不好當場就要和你翻臉。

 

朋友阿偉,剛畢業那陣,

人特單純,不懂得酒桌上那一套。

公司聚會吃飯,

老同事跑來和他喝酒,

他打死推脫說不會喝酒,

老同事變了臉,直說:

「我先干為敬,那你就隨意吧。」

他聽完這話,就真隨意了,

抿了一小口了事。

老同事馬上陰陽怪氣地說:

「你這也太隨意了吧?

這麼不給面子嗎?」

搞得兩個人都下不來台,

氣氛特別尷尬。

從此以後,

這老同事在工作中就沒給他好臉色看,

據說還在背地裡給他使絆子。

經過這檔子事,

阿偉也學乖了,

遇到勸酒,再傷身體,

那也得拚命把酒給喝了。

 

這種可怕的勸酒文化,

演變成一種對於個體的壓榨和迫害,

每一個人都在裡面掙扎著、喘息著,

但沒有一個人有力量,

敢於去反抗這種糟粕和傳統。

 

既然當代酒桌文化,

幾乎可以說就是一種文化糟粕,

害處遠遠大於利益,

為啥還這能繼續禍害人間呢?

這裡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

 

·將自身的顏面,置於對方的生命健康之上

在酒局上,

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話:

「你不喝就是不給我面子。」

所以,在勸酒人看來,

他的面子很重要,

他要在你面前展現出他的熱情、他的好客;

至於你的生命健康,關他屁事。

雖然,適度喝點酒,

對於身體有點好處;

但凡事都不能過量。

中國營養學會建議的標準是:

成年男性每天喝下的酒精量不能超過25g,

成年女性不要超過15g,

也就是說男性一天喝啤酒不超過一瓶,

38度的白酒不超過2兩;

女性一天喝啤酒半瓶多一點,

38度的白酒別超過1兩。

超過這個標準,

危害就特別大。

實際上,酒精本身是一種致癌物,

喝太多或者一口悶,身體來不及代謝,

對於身體器髒的損害,就會尤其嚴重。

實際上,有30%中國人喝酒會上臉,

臉變得跟猴屁股一樣紅,

這說明他們體內缺乏乙醛脫氫酶 2,

酒精在肝臟內不能順利代謝,

會變成有毒性的乙醛,積聚在體內,

對身體的害處那更是特別大。

所以,那麼多人勸酒,

尤其那些喝酒上臉的人,

被誤認為「很能喝酒」,

不喝還不行,

就是不給面子,

結果就是用犧牲自己身體健康的方式,

給足了對方的面子,

滿足對方的虛榮感。

 

·勸酒是通過折磨對方,來進行權力展示和服從性測試

領導們、長輩們,

常常說這樣一句話:「酒品就是人品。」

細細琢磨一下,

這句話頗為耐人尋味。

酒品到底反映了什麼樣的人品?

他們需要什麼樣的人品?

領導、長輩們讓你喝酒,

你二話不說,一口就干,

這叫好酒品、直爽、痛快;

你磨磨唧唧,千般推脫,

就是不肯喝,

那叫耍滑頭、不耿直,屬於酒品差。

說白了,勸酒很大程度上,

就是有權力的人、等級高的人,

在對你進行「服從性測試」,

看你願不願意通過酷刑折磨自己的方式,

向領導、長輩們展現自己的服從、聽話。

他們需要聽話的人,

他們也把喝酒聽話的人,

定義為「人品好」的人。

無怪乎網友「裝甲熊」表示:

「酒桌文化的本質就是,

我通過虐待你,看你是否服從。」

你不想服從怎麼辦,

呵呵,有句熟語怎麼說的來著:

敬酒不吃吃罰酒!

回過頭來看怎麼用權力和資源弄死你。

 

·勸酒是心存惡意,有意讓對方出糗

聽朋友講過一個故事。

曾經他同宿舍的室友阿輝,

失了戀,被女孩甩了,

鬧得要死要活的,

跑去酗酒,喝醉了就發酒瘋,

砸門、撞牆、大哭大鬧。

酒醒了,就又恢復正常,

好像沒事一樣。

他同寢室幾個哥們,

心裡就琢磨:

「平時看你少言寡語的,

特別嚴肅沉默,

沒想到喝完酒的樣子挺有趣的。」

於是,往後每回聚餐吃飯,

都輪番上陣,定要把阿輝灌醉,

讓他喝得大哭大鬧,

幾個哥們在旁邊哈哈大笑,

說段子逗他,

拿手機把他醉態拍下來。

可見,勸酒這事,

有時候真的是心存惡意,

明知道對方酒量不行、

喝醉了要耍酒瘋,

還刻意想要看對方出糗,

把快樂建立在對方的痛苦之上。

如果是對一個不勝酒力的女孩子,

還瘋狂勸酒,

那這種意圖只可能更惡毒、邪惡,

擺明了就是想讓女孩子喝醉了,

好上下其手、便於猥褻。

 

·勸酒是中國式關係的畸形表達

傳統社會中,

酒是維繫中國人情關係的一種重要工具。

客人千里迢迢,來到你家做客,

你得勸他喝酒,

得看他吃飽喝足,

才能表現出你的待客之道。

公司聚會,

領導和下屬有時候明明都不想喝酒,

結果領導要展現他的親民,

下屬要展現他的懂事,

都得互相碰杯敬酒,

在這樣的文化中,

每個人都無處可逃。

這種文化在流變的過程中,

就變了味、便得畸形了。

不和領導喝酒,生怕被說不會做人,

怕和領導關係沒搞好。

但在現代社會,

所有這些關係的拉攏,

都不應該建立在酒精上。

真正把對方當兄弟、當朋友,

反而應該以對方的身體健康為重,

要勸他不要多喝;

要給領導留下好印象,

只要把工作做好了,

也不必非要和領導喝得昏頭轉向,

搞那麼多虛頭巴腦的酒桌文化。

 

然而,太多人的忽略了一點:

別人不會喝酒,或者酒量很差,

你還努力勸酒,

喝出問題了,

勸酒的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根據《瀟湘晨報》報道,

2016年,浙江的牛先生,

受朋友邀請來長沙玩。

他朋友明明知道對方酒量不行,

還努力勸酒,

非要讓牛先生多喝一點,

牛先生看朋友熱情嘛,

也不好意思推脫,

也就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結果喝酒過量,

牛先生酒後身亡。

牛先生的朋友,

也為他沒有節制的勸酒行為,

付出了沉重代價,

向其家屬共計賠償了35萬元。

 

《西安晚報》一篇文章,

明確寫了四種要負法律責任的勸酒行為: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而對於被勸酒的人來說,

年末各種聚會,

真不必為了那麼一口酒,

就把自己的性命、健康給搭上去。

不喝酒的話,就千萬盡量少喝;

別人勸酒,要懂得拉下臉來拒絕。

畢竟喝酒喝多了出了事,

受害最深的,

還是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 本期編輯 ? 思有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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