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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者心態錄

 

離異者心態錄
     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大地上曾湧起過多種熱潮:明星熱、經商熱、氣功熱、炒股熱、離婚熱……當今,許多熱都是時漲時消,如過眼煙雲,而離婚熱卻勢頭不減。據統計,在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離婚案件要佔六七成之多。

    離婚,是從法律意義上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人們常常簡單地把離婚看成是舊生活的徹底結束,把離婚作為解脫心靈痛苦的惟一有效的措施。其實,事實絕非如此。雖然通過離婚這個法律手段,割斷了舊的婚姻關係,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痛苦從此一去不復返,幸福將要來到你的身邊。恰恰相反,一些離婚者的現實生活清楚告訴人們:離婚,無疑使人陷入感情和心理新的危機。

    1、 自卑心理

    離婚悲劇的出現,對當事人來說,不僅僅是個人生活中的一件私事,而是離婚者整個人生的重大挫折,是一次不小的人生打擊,必然會在一定的範圍內產生震動。君不見,伴隨著每一件離婚案件的始終,一對普普通通的離婚者,會從默默無聞的凡人,轉瞬之間變成了所在單位或左鄰右舍、親朋好友的頭號「新聞人物」。這種有關個人隱私的「新聞」,傳播速度之快,範圍之廣,以至維妙維肖的生動程度,確實使人驚嘆不已。

    父母離婚不可避免地要影響孩子們。在父母的婚姻破裂中孩子本是最無辜的,可是他們卻要無端地承受家庭破裂的巨大痛苦;要忍受缺爹少娘的心靈創傷。而且父母的離婚必然會使孩子們的人格、尊嚴、名譽都受到影響,使孩子覺得在同學中抬不起頭。這時孩子幼小的心靈會產生自卑感,孩子的自卑感會進一步加重其父母的自卑感。

    一個家庭的破裂,往往還會涉及到當事人的前程,影響工作和事業。不知人們是否意識到,我們的社會長久以來無形中遵循這樣一種習俗:以婚姻成敗論英雄,「離婚沒好人,好人不離婚」。婚姻關係的存續與否,常常作為衡量一個人的重要標準。這種社會偏見也隱伏在不少領導幹部的心裡,他們怕招惹是非,寧可提拔使用一個只有家庭、沒有愛情的平庸者,也不會使用一個婚姻不幸卻才華出眾的實幹家。因此離婚者在家庭不幸破裂的同時,往往又會在提升職務、增加工資、分配住房、評選先進等方面遭到打擊。

    從以上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出,一個離婚者的自卑心理主要來源於婚姻失敗的沮喪。對離婚者來說,從他們踏上離婚的道路開始,就在荊棘和泥潭中掙扎。並不公平的現實生活,猶如一座沉重的山壓在離婚者的頭上,使他們難以昂首挺胸作人。如果長久在自卑的重壓下生活,離婚者的心靈也會扭曲,會感到萬念俱次,從此一厥不振。

    2. 孤僻心理

    離婚者常常有意或無意地把心靈的痛苦埋藏得更剩,更不易被人察覺。由於生活境遇的不同,離婚者不願意實際上也確實很難做到與生活正常的人們真正達到心靈的溝通和理解,即使與他們的親友也無法做到這一點。

    離婚後的獨身者,雖然從形式上看似乎又重新回到了孤身影單的單身漢生活形式,但是他們的內心世界則早已不像婚前單身漢那麽輕鬆、愉快。他們心中已有許多無法對人言表的愁苦和哀怨,不得不默默地忍受痛苦煎熬。這種在精神和感情上的自我封閉狀態,極有害於離婚者的心理健康。長期在這種狀態下生活,不僅僅會嚴重摧毀離婚者的身體健康,同時也會使離婚者喪失鬥志,缺少生活信念,產生逃避現實以至厭世的情緒。

    3. 仇恨心理

    絕大多數離婚者從主觀願望上,都想拋棄舊的一切。事實上,離婚者永遠無法擺脫舊生活的可怕陰影。因為離婚者所經歷的一切,已經成為他們個人生活史的一部分。這些可怕的舊生活好似心靈上的「傷口」,久久難以癒合,遇到「陰天下雨」,「傷口」還會隱隱作痛。這類以一方傷了另一方的感情居多,如果一方不忠,那麽被傷害的另一方必然會鄙視、憎恨背叛家庭背信棄義的一方。也會百倍仇恨那個破壞其家庭的第三者,並由此產生強烈的復仇心理。這種仇恨的心理一旦爆發,就會把離婚者引上歧途,釀造出形形色色的暴力事件。

    4. 痛苦心理

    舊的家庭生活帶給離婚者的,除了感情痛苦延續以外,還有離婚者必須面對「半個家」的凄慘現實。首先是家庭經濟收入減少了,以前兩個人共同維持的家庭,現在只能靠一個人來維持。其次是家務勞動增加了一倍,離婚者除了忙碌工作,還要承擔全部的家務勞動。帶孩子的一方,既當爹又當娘,一個人教育子女會倍感艱辛。原來的家庭生活習慣被打破了,當父母的人突然變成了「孤寡」,男人要縫衣、做飯、買菜,女人要搬煤、換氣。與此同時正常人的歡樂,甚至正常人習以為常的事情,如:感情交流、家庭溫暖、包括性生活等等人類的一些基本慾望也都難以實現。特別是看到別人成雙成對、夫妻恩愛時,心中更難過。在如此生活重壓之下,不少離異者常常會感到人生的痛苦。

    5. 再婚的隨意心理和畏懼心理

    長期處於生活和心靈重壓之下的離婚者,舊如同茫茫大海上的落水者一樣會近乎本能地企求解脫。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本身是離異者的客觀現實,使他們失去了一些結婚的優越條件,同時又被迫增加了不少再婚的附加條件,如孩子問題、財產問題等。所以不少追被再婚者,感情因素已成了次要條件,而主要是為了生活,甚至是為了生存而結婚。

    經歷過失敗婚姻痛苦的人,總希望在新的家庭重得到補償,可是再婚的理想和現實的差距很大,再婚家庭的矛盾遠比初婚要複雜得多了。如夫妻間感情的調適,已變成了一顆或是兩顆受傷心靈的調適,血緣間母(父)子關係的調適也變成了繼母(父)子關係的調適,以至於連當事人死後的遺產繼承也都變得複雜起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所有這一切,作為經歷過不幸婚姻企圖再婚的人不能不想,也不能不「怕」。

    6. 悔悟心理

    當一部分男女衝破婚姻的束縛走出圍城之後,單身生活的孤獨,子女情感的牽連,先前浪漫婚姻理想的破滅,促使他們不得不反思離婚的草率,於是,產生了悔悟心理,不少離異者認為「丈夫(妻子)還是原來的好」。在這種心理作用下,離異者「好馬又吃回頭草」,不計前嫌,破鏡重圓,走上了復婚之路。這也是近幾年來複婚率上升的原因之一。

    離婚本無奈,願離異者能走出不良心理的陰影,走向健康快樂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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