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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警」獲刑兩年遭質疑:下次「佔中」誰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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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7名警員涉嫌在2014年「佔中」清場期間毆打非法集會示威者曾健超。本月14日,區域法院裁定7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昨日上午(17日),區域法院作出裁決,七名警察全部被判入獄兩年,不可緩刑此外,被告陳少丹另被裁定普通襲擊罪,被判1個月,同期執行。辯方律師表示會上訴。

7名警員均被判兩年

法庭的裁決在社會上引起爭議,不少「佔中」運動的支持者稱裁決彰顯公義,但很多支持警員的人士則表示極度不滿,計劃發起遊行「撐警」。

支持及反對警員的兩批人在庭外示威,互相指責

法院外有「撐警」人士示威,怒斥「司法不公」

在香港區域法院外,有兩批支持與反對警員人士示威並互相指罵,警方則在中間呼籲兩幫人保持冷靜。

另有一名女子在庭外嚎啕大哭,她表示自己並非七名被告的家人,來港定居已六年,表示「(判刑)對警察很不公平!」認為是判重了,「警察很難做」,而她不認為曾健超被襲是無辜的。

這個就是被毆打的曾健超,香港這地方原被告出庭都是正裝,加印象分

曾健超是什麼人?港獨組織「公民黨」成員,公民黨,一直與外國勢力勾結,利用「一國兩制」下的寬鬆環境以及香港的法律制度,進行反中反港的活動。而曾健超,被稱為公民黨的「長毛」,是個暴力抗議慣犯。2010年1月高鐵撥款一役,他戴著頭巾指揮示威者衝擊鐵馬。在「反國教運動」中,他是沖在前面的「爛頭卒」。

在「佔中」襲警案中,有目擊者見到戴口罩的曾健超涉嫌向警務人員揮拳,站在天橋高處向橋下的11名警務人員潑淋液體,液體帶有異味,疑為糞水或尿液,後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名成立,被「重判」長達5個星期,也就是一個月多一點的「刑期」。真是罰當其罪啊

「佔中」傷害香港的法治,背後是「民主高於一切」的民粹思潮。「佔中」期間,警方拘捕了近千人,但截至15年12月,被定罪的只有74人。所以「佔中」之後,香港一直有質疑法院輕判的聲音。

最明顯的一例,就是四名「佔中」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用鐵馬撞破大樓玻璃及大門,又擲石及搬動渠蓋用來破壞。這顯然是一種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罪行。這種刑事罪行若在港英管治時代發生的話,其刑罰最少判監一年以上,以及判罰所毀壞公物應賠款,包括重新裝修及安裝費等等,所需費用最少也要一百萬元以上。然而,那個主審法官卻對四個「佔中」破壞者作出的裁決結果是:判一百五十個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各付堂費五百元。

裁判官「理由」是,原判罰款五十七萬八千元非小數目,而四名被告月入介乎一萬元至一萬四千元,難以負擔云云。「難以負擔」一說,可圈可點,令市民「大開眼界」。

如果這樣類似的事情發生在被反對派視為民主標杆的美國,面對警察喝問,「舉起手來」是唯一選擇,如果敢不配合,或一糊塗做出伸手往衣內掏東西的動作,很可能會被當場擊斃。美國99%佔領華爾街時,被清場警察打的滿頭是血的人可不在少數。

美國警察舉槍鎮壓民眾示威

可是在香港……警察竟然有罪?!

7名被告警員 香港明報圖

值得注意的是,「七警毆傷事件」是在2014年香港長達45天的「佔中」後期,在香港高等法院10月10日頒布延長禁止示威者佔據馬路的臨時禁制令,並授權警方拘捕違禁者之後,香港警方14日開始清場,15日夜晚發生的,表明這七名警察是在正當執法之時。佔中暴徒被從輕發落,辛苦履職的警察卻被判有罪,這個結果讓全社會痛心,對此有網友質問「天理何在?」

此案的審判法官杜大衛在判刑時還斥責七名被告令警隊蒙羞,令香港聲譽在國際中受損,而當時事主已被綁手,七人對曾健超襲擊是非常嚴重,不能被判處緩刑。

法官杜大衛(資料圖)

值得一提的是,杜大衛是外籍法官,感謝這位外籍法官在審理此案時為維護香港的聲譽和法制建設做出了「權衡妥當」的審判。

在香港,外籍以及雙重國籍的法官並不在少數。但這就是《基本法》認可的,也就是說目前他的職務行為是合法的,這就是香港的現實,人們奈何不得。

對此網友@appalebook?就表示:實在不明白司法本地化的口號喊了快50年了,HK的司法還是被外籍法官掌控,貌似國際化,實則邊緣化,失去司法權的實質是失去政治正確,失去話語權,失去一國兩制的信心。HK想從殖民地陰影走出,就得從23條立法開始,否則,永遠在路上……

網友@蘭斌強曾說過:香港若不解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解決司法機構真正的「回歸」,在司法上這種所謂的港人治港只會變成事實上的「洋人治港」。

網友@綠洲獵鷹也直言:我也根本沒指望這些外國籍、滿腦子殖民地法律思想的法官能忠誠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一和安全。

香港警務處長15日聲明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15日曾對7名警員被定罪一事向警員致信,表示感到非常難過。信中指出,過去幾年香港警察面對紛亂環境飽受壓力,明白其他警務同事的憂慮及失落,將盡一切所能向7名同事和其家人提供援助。這封信看得小編悲從中來,在這裡小編只想問一句:面對這種讓人心寒的結果,若再發生類似「佔中」事件,警察還會全力以赴去執行命令嗎?還會真心實意的為了民眾安全和國家統一而勇於戰鬥嗎?

這一判決究竟是彰顯了香港法治的正義還是縱容了違法行為的囂張?是彌合了香港警民之間的傷痛還是讓香港社會撕裂加劇?值得全社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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