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致幻砍死女童 被判處死緩.
男子吸毒致幻砍死女童 被判處死緩.
2016-12-21 110法律諮詢
30歲的男子劉志鋒從十多歲起就吸毒,在長達一天半吸食各種毒品後,其在家拳打妻兒和母親,又跑到街上拿菜刀追砍路人,一名1歲女童頭部被砍,不幸遇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劉志鋒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限制減刑。
法院審理認為,劉志鋒雖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認識和控制能力受到影響,但其系自願吸毒,故應當對自己吸毒後實施的一切行為承擔完全刑事責任。劉志鋒稱其對吸毒後發生的事情都不記得了,其認為量刑過重,表示將上訴。
據審理查明,2015年12月19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劉志鋒開始吸食毒品直至次日13時許,因此導致意識障礙。其返回家中後,無故毆打母親、妻兒,後衝出家門,持兩把刀在廣州市白雲區嘉禾彭上新村東路追砍朋友葉某斌及「大浩」,未果後轉而砍傷在路邊的杜某欣及其女兒劉某榆,又砍擊前來阻攔的劉某超、劉慶某。
群眾將劉志鋒困於彭上新村東路44號室內,其持刀砍傷自己的左手,此後被當場抓獲,被害人劉某榆經送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告人劉志鋒的血液中檢出3,4-亞甲雙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成分;被害人劉某榆系被銳器砍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合併失血性休剋死亡;被害人杜某欣、劉某超損傷程度屬於輕微傷。
據劉志鋒供述,其從十多歲就開始吸毒,吸食K粉、冰毒等毒品十年以上,已上癮。
法官說法:
吸毒應對此後行為負全責
被告人劉志鋒雖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認識和控制能力受到影響,但其系自願吸毒,故應當對自己吸毒後實施的一切行為承擔完全刑事責任。被告人吸毒後,雙手持刀對多名不特定人實施攻擊,還砍擊桌子等物品,其攻擊沒有動機和目的,範圍廣,且是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實施犯罪,並造成嚴重後果,因此其行為應當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推薦閱讀:
※過劑量使用LSD會怎樣?
※叉牙鯛在地中海餐廳是很好的美食嗎?
※使用DMT時要注意些什麼?
※現實版「絕命毒師」,一生服用過4000多次致幻劑,幫助緝毒局鑒別毒品卻被其查封實驗室